“你怎么不说话了,我……我是不是让你觉得累赘了,对不起,孟凡歌……我真没用……”
孟凡歌顿时呵呵一笑,朗声说道:“傻样吧,既然我们跑不了了,那就顺了赫连南秋的心意吧。放心,我们先看看这老头怎么对我们,如果有情况,放心,有我呢。”
“有我在,你绝对不会有事。”孟凡歌肯定的说道。
花舞蝶认真的看了他一眼,说道:“我相信你。”
“恩!”孟凡歌点了点头,随后又转过身,看向赫连南秋,说道:“赫连前辈,我们同意拜你为师了。但是,我还有一个条件。”
“不就是给家里报个平安吗,这个没问题,我让毛涛给你们报平安就行了。”
“为什么我们不能自己去?”孟凡歌皱了皱眉头。
赫连南秋笑笑,说道:“不是不让你们自己去,是我们要赶路,去下一个地方,刚刚跟你们讲的秘密,我现在跟你们说是怎么回事吧。”
“现在大陆上看起来虽然很和平,但实际上已经是一片大乱,各国各帮各派各势力,暗地里早已是风起云涌,所有人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抢夺即将出世的神器——降魔杵!”
“降魔杵?!!”孟凡歌惊叫一声。
“咋的啦,看把你吓的,降魔杵又不是老虎,你怕什么?”赫连南秋说道。
孟凡歌顿时意识到失态,急忙调整了一下,说道:“没事没事,就是觉得降魔杵很nb而已,没怕。”
赫莲南秋没有继续说他,而是接着刚刚的话说道:“降魔杵可是神器啊,真正的神器,是神界掉落下来的神器,谁要是能得着这把降魔杵,那成为大陆至尊,简直就是在简单不过的事了。”
“看来凡界人已经得知了降魔杵的下落,定是高衍那厮在凡间散播的消息!”韦护愤恨的说道:“他定是怕我们提前找到降魔杵,而他即便是找到了降魔杵,也驾驭不了。所以就将降魔杵暴露在凡界所有修行者的视野里,以此给你造成阻碍,让你没那么容易得到降魔杵。这个奸人,就会干些不要脸的烂事!”
第四十六章 帝皇级小鲜肉的进化
“看来,这条路注定没那么好走啊!”孟凡歌对韦护说道。
“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争夺降魔杵。我是个生意人,小孟啊,姑且这么叫你。你想想,咱们是炼药师,咱们掌握着啥?掌握着活命的资源啊,什么九转雨露丹、转生丹、霸体丹、玄天丹,什么丹药老夫没有?”
“咱就往那七十二地煞峰大门口一站,摆个摊,那生意绝对是源源不断,到时候咱们再把价格提高一点,嘿嘿,这可就发了一笔横财啊!想想是不是觉得很激动?”赫连南秋嘿嘿一笑,说道。
孟凡歌心中暗笑,心想:这老小子感情还是有个财迷,不求武道求财道。
中州大陆上,能达到金体中期的人一般都很注重自己的武道修为,而只有注重仙道,也就是武道者,才最有可能度过最终雷劫,飞升成仙。
像赫连南秋这样,一个炼药师竟然就能达到金体中期,实属罕见,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仅此一家。
说他是天才,那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等下你们俩就跟着我,去我在紫兴林这边的炼丹房,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赫莲南秋说着,就看向毛涛,拍了拍毛涛的肩膀,说道:“毛涛啊,这个艰苦而有卓绝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相信你会完成的很出色。”
“去一趟没问题,就怕人家不相信我,见了我就开打怎么办?”毛涛看了看孟凡歌和花舞蝶,接着说道:“不如让他俩拿个东西给我,我过去了也好让人相信我,不然空口白话,人还以为我说的是假的。”
“也对,不如你俩写封信,签上字,拿给毛涛咋样?”
孟凡歌举手说道:“不用,拿我的皎月去吧,这样他们更容易相信。”
说完,孟凡歌直接把皎月从手上摘了下来,随后扔给了毛涛。
顿时,赫连南秋和毛涛看向孟凡歌的眼神里充满了赞许。
毛涛接过皎月之后,二话没说,嗖的一声就不见了人影。
好快的速度啊!
孟凡歌暗暗惊叹。
待毛涛走了之后,孟凡歌心中隐隐有些担忧。算了,既然给都给了,那就赌一把吧,赌错了也没事,皎月已经认主了。皎月一旦认主后,此生就会只认一个主人,如果这个主人没有将它送给别人,那么即便是这个人死了,皎月也不会为第二个人所用。
这是孟凡歌心里的一个镇静剂。
“好了,现在就安安心心的,跟为师走吧。”赫连南秋轻松的说道。
“其实说句真心话,你们两个的资质,都很棒,不,是非常棒,超级棒,要是能认真的跟我学个一两百年,我保证你们都能达到我现在的成就。”
一两百年……
到时候自己跟花舞蝶不就都成了老头老太太了?
我去,那凌雪怎么办?
那丫头可还在等着自己。
额,自己给了凌雪一大笔钱,那笔钱,足够凌雪花一辈子的了。如果一年凌雪肯等,两年呢?三年呢?
甚至,十年呢?
孟凡歌觉得凌雪不会等自己十年,更别说百年了。
也好,自己跟凌雪不过是擦肩而过,并没有太深入的情感。即便是自己对她有感觉,那又怎么样?
谁说相互喜欢就一定能走到一起了?
一百年后,也不过是尘归尘土归土。
想到这里,孟凡歌淡然了很多。
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会是什么样的,突然,孟凡歌对将来充满了期待。
他不要当废物,他一定要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
“唔……”刚刚来到赫莲南秋所谓的炼丹房,只听身后的小鲜肉痛苦的嚎叫了一声,随后便在地上翻滚了起来。
“呜呜呜呜……”
小鲜肉似乎很难受,在地上不停的滚来滚去,四条短腿还不停的蹬来蹬去。
“怎么回事?小鲜肉怎么了?”孟凡歌赶忙向赫连南秋问道。
赫连南秋摆摆手,说道:“安啦安啦,不会有事的。小家伙的异变,已经开始发生了呢。我们期待着吧!”
翻滚着的小鲜肉,浑身上下开始发光,特别是瞳孔,亮的简直可以照明了。
小鲜肉从倒地开始打滚,到身上发光,只是眨眼间的事情。
很快,小鲜肉身上的变化开始明显了起来。
首先是斗灵之力的传输,这一会儿传输的速度,简直就像是上了高速公路的兰博基尼,快的不要不要的。
孟凡歌已经感受到了无限的快、感,这种感觉太特么的美妙了。
就好像……
憋了一个星期没尿尿,突然之间让你来一泡,那感觉,哎呀妈呀,想想都觉得舒服。
再其次,小鲜肉的体型居然开始……
暴增!
没错,就是暴增,一会儿功夫,只有板凳大小的小鲜肉就已经长到了长椅大小,而且体积还在不断往上涨。
再有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小鲜肉身上的毛发,从通体黝黑开始逐渐变成了淡红,而且颜色也越来越深。
这、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赫连南秋给小鲜肉吃的蛋蛋,额不对,兽灵丹开始起作用了?
看起来,小鲜肉虽然很痛苦,但它的力量却在不断增长。
自己的修为也在不断增长,以极快的速度增长……
如果赫莲南秋没有骗自己,那么看来,自己似乎真的遇到了贵人了。
如果毛涛真的能回来,把皎月还给自己,那么自己没有理由不去相信赫莲南秋。
当然,如果明天一早起来,他发现赫莲南秋已经跑路,而毛涛也没回来,那他肯定会想办法夺回自己的皎月。
再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小鲜肉出了点事,那孟凡歌发誓,到死都会追杀赫莲南秋。
除非,赫莲南秋趁自己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给宰了。
就以赫莲南秋的实力来说,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过孟凡歌觉得,赫莲南秋这样的人,应该不会做那种龌龊的事,虽然他很贪财,但他这种级别的人更在乎名声。
小鲜肉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它变化之后所带来的好处令孟凡歌感到欣喜不已。
奶奶的,要是每天都有这种修炼速度,那自己早就达到化风初期了!
驾驭降魔杵,突破高衍的封印,现在看来,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遥远了!
“嗷呜!!!”一声与犬不相符的吼叫声从小鲜肉嘴里传了出来。
此时的小鲜肉当真威风,痛苦之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雄威八方。身形虽不如烈焰虎高大,但也已经达到了其一半,当个坐骑已经不成问题。
小鲜肉身上的毛发变成了炫丽的深红色,通体深红,眼睛瞳孔的金色更胜,帅的不要不要的。
那种油然而生的帝皇气息令孟凡歌觉得,妈呀,太nb了,太励志了!
以后自己跟这么nb的妖兽一起战斗,想想都觉得很激动啊有木有!
第四十七章 离家的花舞蝶
“嗷呜!”小鲜肉咆哮着从地上一跃而起。
似乎进化已经完成了,那这么说,兽灵丹的药效已经吸收完了?
看起来,小鲜肉并没有什么大碍嘛!
此时,孟凡歌对赫连南秋的信任瞬间提升了一格。
要让自己完全信任他,这还不够。
最起码,得过了今晚再说。
赫连南秋口中的炼丹房,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小木屋,小木屋内摆放着一个半人高的鼎。
“这个鼎叫玄金鼎,是我师傅的师傅的师傅的师傅留下来的,一直传到了今天。”赫连南秋摸摸胡子,介绍道。
玄金鼎通体金身闪耀,三足立起,鼎口两条金龙盘绕,一眼看去绝非凡品。
宝物啊!!
孟凡歌咕咚咽了口口水。
“咋样,好看吧,只要你俩跟着我好好学,有朝一日你们出师了,这鼎按照我门惯例,就会传给下一代弟子。”赫连南秋认真的说道。
孟凡歌看着赫连南秋,问道:“赫连前辈,我还有一事不明。”
“什么事?”
“您为什么要收我做徒弟?我,我的情况你应该看得出来……”孟凡歌的意思是认为赫连南秋能看得出来他身体被高衍封印,一个被神封印了身体的人,在凡间可以说已经废了吧?
赫连南秋并没有回答他,只是笑了笑,说道:“我这个人呢,是相信缘分的。”
“你们睡觉吧,就在这个房间里。这只是个临时的住所,明天我们就要走了,今晚好好休息。”
赫连南秋说完就离开了小木屋。
一时间,屋里只剩下了孟凡歌和花舞蝶,还有体型已经快要追上孟凡歌的小鲜肉。
“哇塞,小鲜肉,你长这么大啦!”孟凡歌兴奋的抱住小鲜肉的头,使劲的摸了摸,接着说道:“好霸气啊,看起来就很nb的样子,气势汹汹,比以前那小不点狠多了,不错不错,这下可以出去泡妞了!”
“嗷呜!”小鲜肉轻轻的叫了一声,声音显得也很兴奋。
现在的小鲜肉很强大,非常强大,孟凡歌都有一种感觉,如果把烈焰虎和小鲜肉放在一起,那恐怕烈焰虎都不是它的对手。
恩,外瑞古德!
“孟凡歌……”一直很少说话的花舞蝶终于开口了。
孟凡歌顿时意识到,屋里还有个花舞蝶。
想起花舞蝶,孟凡歌还是很愧疚的。自己一个人无忧无虑的,怎么样都行,可花舞蝶不一样啊。
她还有家,还有父母和大哥,就这样让她拜了赫连南秋为师,似乎真的有点过于残忍。
毕竟,花舞蝶年纪还小,心性也小,她能承受的住来自心理上的压力吗?
“舞蝶,你……”孟凡歌凑近到花舞蝶身边,然后蹲下,用手拍了拍地上的灰尘。“坐吧,坐一会儿……”
“孟凡歌……”花舞蝶靠着木墙,缓缓坐了下来,然后环抱住自己的膝盖。“我这次好像真的有点任性过头了……”
孟凡歌知道花舞蝶的意思,不就是后悔当初非要跟着来紫兴林了吗。
也对,如果当时没有非跟着过来,也许今天花舞蝶还在家里和父母亲吃着晚饭。
其实这也有孟凡歌一定的责任,都怪他心太软,如果当时坚定些,无论如何都不让她跟来,这后面或许会轻松许多。
紫兴林里未知的危险实在太多,一不小心,命运就有可能因为一片毫不起眼的树叶发生改变。
中州大陆森林死亡率排行榜里,紫兴林排在了第六位。
可别小看第六位,整个大陆有着不计其数的森林,其中一半以上的森林都生活有妖兽。森林的规模越大,生存的妖兽也就会越强大。
几千年以前,有一位世间罕见的顶尖高手,据说已经达到了雷劫修为,他就曾走遍了大陆上所有的森林,后来的这个死亡率最高的排行榜,也是他列出来的。
虽然紫兴林才排在第六位,但根据传说,当时的那个雷劫高手,就是在紫兴林里被一只强悍无比的妖兽给杀死的。
这只妖兽就生活在紫兴林的核心区,具体在哪儿,几千年来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知道那只妖兽到底是什么妖兽。
人们只知道,那个雷劫高手,的的确确是死在了紫兴林里。
所以一般修炼者们,对紫兴林的恐惧,远比排在第一名的黑暗森林要强烈的多。
特别是那些顶尖高手,几乎没有人会踏足到核心区来浪一圈。
“舞蝶,你别多想,放心,有我在不会有事的。”孟凡歌也不坐,就那么蹲着花舞蝶旁边,安慰道。
花舞蝶把头深深埋进胳膊里,身子不停的颤抖。
“我……我想我父亲母亲……还有大哥。”
第一次,花舞蝶哭的这么令孟凡歌动容。也或许说,孟凡歌第一次见到花舞蝶这样伤心的哭。
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花舞蝶,只好静静的陪着她,或许,等她哭累了就没事了。
孟凡歌目前还不清楚赫连南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心狠手辣,自己若是不顺他心意来,那必然是死翘翘的结局。
想到这里,孟凡歌觉得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舞蝶,你还记得,咱俩第一次见面吗?”孟凡歌问道。
花舞蝶这时抬起了头,看着孟凡歌问道:“记得,当时银狼追我,然后我碰到了你,再然后,银狼选择了追你,你救了我。”
“你看,银狼选择了我,这是为什么呢?”孟凡歌开启了无敌忽悠模式:“这并不是银狼选择了我,而是命运选择了我。”
“命运?”
“对,就是命运。”孟凡歌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如果当时银狼去追你了呢?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是那样,结局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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