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这位先生出价一百零一金灵币,有没有人要加价的,再问一遍有没有要加价的!一百零一金灵币一次!”
“一百零二金灵币!”
“好,这位先生又出价一百零二金灵币!还没有没更高的?”
这谁啊?
孟凡歌蛋疼无比,妹的,故意的吧,如果想要增灵丹,直接一口价把我给干掉就好了,和我玩游戏么?
“一百零三金灵币!”孟凡歌淡然的喊道。
“一百零三金灵币,这位先生出价到了一百零三金灵币,请问还有要加价的吗?增灵丹可是宝贝,机会不多,有要加价的赶紧!”
“两百金灵币!”
哗!
全场再次哗然!
孟凡歌也是吓了一跳,卧槽,这哥们儿哪来的,一开始还是一金灵币一金灵币的加价,怎么突然蹦到两百金灵币了。
“别退缩,干掉他,这个增灵丹必须得是你的!”韦护鼓励道。
孟凡歌身上其实一毛钱都木有,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紫晶玉身上,如果紫晶玉真的能卖个大价钱,那么买十个低阶增灵丹都够了。
“两百五十金灵币!”孟凡歌毫不示弱。
财大气粗大概说的就是孟凡歌这样的吧,身为皇室的成员,虽然从小经常被鄙视,但是他父皇却从没少给他钱花。在皇宫里,皇上这一家人中,都没有人知道钱的具体概念。他们只知道,钱这个东西,他们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因此花起来也就肆无忌惮。
孟凡歌也是这样的性格。
全场敢于叫价的人,除了孟凡歌和刚刚那个一口价加到两百金灵币的哥们儿外,就没有一个敢说话的。
孟凡歌一口两百五十个金灵币,顿时那个哥们儿就没声了。
“三百金灵币!”一个稍显慵懒又沧桑的声音悠悠响起。
孟凡歌眉头一皱,这又是谁?
永安镇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有钱人?
心中暗暗纠结了一翻,孟凡歌牙一咬,脚一跺,冲着台上的主持人喊道:“五百金灵币!”
主持人刚刚喊完“三百金灵币一次,三百金灵币两次”还没来得及喊第三次,孟凡歌的一嗓子顿时震的全场鸦雀无声了。
五百金灵币!!!
要疯啊这是!!
刚刚前面拍卖的六件宝贝,最高成交价的一个也才八十多金灵币,这一个小小的低阶增灵丹,虽然比前面的宝贝都要好,但是也不至于这么贵啊!
找炼丹师购买低阶增灵丹,也就是才一百金灵币,虽然买起来比较麻烦,但好歹也便宜了太多太多。
所有人心里都在唏嘘着不划算,但孟凡歌可不这样想。
增灵丹,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吃了多少颗了,在皇宫的时候吃增灵丹就跟吃糖一样,孟凡歌从来没有过心疼的感觉。
你跟一个皇子谈钱,这不是扯淡嘛!
即便是孟凡歌将来真的成了废物一个,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地位,但是毕竟是皇上的亲儿子,那钱要花,还是能管够的。
五百金灵币一出,全场半晌没声,因此这增灵丹就顺理成章的以五百金灵币的价格记到了孟凡歌的名下。
增灵丹是买到了,可是做什么用途,孟凡歌还真不知道。韦护的想法跟凡人不在一个层次上,因此孟凡歌并不能理解他。这也是为什么孟凡歌不太喜欢和韦护交流的原因,因为韦护总是以神的名义自居,从神的角度来鄙视人。
当然,韦护对孟凡歌还是比较好的。最起码,给他指了很多明路。
要不是因为这个,孟凡歌早就不鸟他了。
增灵丹的交易结束后,主持人神秘兮兮的说道:“我们拍卖行今天收了一件很珍贵的宝贝,在场的各位可以猜一猜是什么!”
“这件宝贝是来自紫晶山上的珍宝,紫晶玉,紫晶玉是当今圣上用来装饰皇宫紫晶侍卫武器的,皇宫八百紫晶侍卫,所有人的武器铠甲上,都装饰了这样一块紫晶玉。”
“紫晶玉一般是皇室御用,一般很少出现在皇宫以外的地方,其珍贵程度不必我说,我想各位应该都清楚了吧?”
“紫晶玉的起拍价格是……”
第二十三章 紫晶玉的激烈竞争
主持人拖了半天的音,才大声的喊道:“紫晶玉的底价是,一千金灵币!”
“卧槽!”
“穷疯了吧!”
“怎么这么高的起价?”
听到起拍价的时候,孟凡歌的小心肝也是被震颤了一下下。
永安镇虽然是大镇,但再大也只是个镇,真正的有钱人才不稀罕待在这么个小地方。因此永安镇上虽然有不少所谓的大家族,但要说一口气买下这么贵的东西,还真没有几家能做到的。
全场哗然了半天都没有一个吱声的。
拍卖场后方,隔着帘子的一个灯光昏暗的小房间里。
“主管大人,这紫晶玉,能有人要吗?会不会……太贵了!”
上官云朵静然的坐在椅子上,注视着拍卖席中的每一个人,随后笑呵呵的说道:“阿雅,放心吧,紫晶玉可是个宝贝,别说一千金灵币了,就是一万金灵币都有人愿意要。”
“一万金灵币……”站在上官云朵身后的阿雅震惊无比。
“去,和莫然说一下,叫她放宽一些时间,那些个想要宝贝但是又不肯花钱的小气鬼需要点时间考虑。”上官云朵吩咐道。
阿雅顾不得多想,立马应了一声就走出房间,走向台上的莫然,随后她附在莫然的耳朵边上,低声说了两句就又回到了房间里。
孟凡歌心里不停的打怵,娘皮的,这上官云朵在搞毛啊,起拍价定这么高,吓都把人吓死了。这要是没拍卖出去,那自己不得打白条啊。
关键是,他不知道这白条,上官云朵会不会给他打。
虽然自己身上宝贝也还有几样,但是拿出来给上官云朵作抵押,会不会太吃亏了……
那些个宝贝可都是……
唉,算了算了。
孟凡歌轻轻捂住自己手指上的皎月,叹了口气。
“一……一千一百……金灵币!”场下有个人口吃的严重,这简单的几个字愣是说了半分钟左右才说出来。
“一千一百金灵币!”莫然在场上扭动着那性感撩人的***,雪白如藕般的手臂在场中挥舞了一圈,大声说着:“这位公子出到了一千一百金灵币,好宝贝从来不缺好买家,请问还有没有人加价?!”
孟凡歌转过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这个叫价的人没有在普通的拍卖席中坐着,而是在二楼的贵宾包间,二楼总共有十个包间,每个房间都有一层帘子挡着,一时间,孟凡歌也没分辨出来到底是那个房间传出来的声音,只好作罢。
“一千二百金灵币!”之前在低阶增灵丹拍卖的时候与孟凡歌竞拍过的那个声音沧桑的男子再次出声。
“真厉害啊,听声音,这位应该是林家的四长老,林之叶吧!林家可是永安镇的一霸,以经营镖局为业,那生意都做到了皇城,据说近几年好要把生意扩大化,一直做到其他几个帝国嘞!”
“是吗?!怪不得出手如此不凡,原来是林家的长老啊!”
孟凡歌身边两个人的议论令孟凡歌开心不已,哈哈,虽然不认识什么林之叶四长老,但是听来头应该是比较牛x的,这下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紫晶玉卖不出去啦!
林之叶喊完一声,还没等莫然说些场面话,紧接着之前结巴的那哥们儿又艰难的喊道:“一……千零……三……三百……金灵……币……”
“这人谁啊?”孟凡歌忍不住好奇,拉住刚刚把林之叶说的头头是道的哥们儿问道。
“这个人……”那名男子转过头来,对着孟凡歌轻轻的说道:“这个人叫花舞缺,他可是花家的著名败家子,在永安镇当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年,自打他懂事以来,没少给镇子上的老百姓添堵。啧啧,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忠厚老实,可是一肚子坏水儿,那坏心眼啊,准能叫你难受的恨不得扒了他的皮,可又无可奈何……”
“不会吧,我以前也没少在永安镇待,咋没听说有这样一号人。”
“只能说你运气好没碰到他,不说了,看来今天的拍卖会啊,有好戏看了。”
“此话怎讲?”
“看着便是了……”
得不到答案,孟凡歌只好坐直身子,静静的等待着结果。
林之叶在听到花舞缺的报价后,顿时没了下文,过了好半晌都不说话。
就在莫然准备敲锤的时候,林之叶用拳头将桌子砸碎,猛然站起来掀开帘子走出房间,大声喊道:“两千金灵币!”
“花公子,你闹也闹够了吧?今天这紫晶玉,对我林某来说,可是有着大用处,花公子就当是做个顺水人情,赠予我林某如何?”林之叶语气硬朗的冲着花舞缺的房间说道。
花舞缺慵懒的揉了揉眼睛,口吃着说道:“谁……他吗的跟你闹……闹了……紫晶玉俺也是势在必得,你……你……就别想了……”
“那你倒是出价啊!我看你能出多少钱!”林之叶情绪激动的说道。
花舞缺低头思考了一下,最后伸出了三根手指头,淡定的说道:“三……三……三……”
“吗、吗的,老子出三千……金灵币!”
“哗!”
全场立马沸腾了起来。
孟凡歌激动的都要抱住身边的哥们儿狂啃了,要不是坚定自己直男的立场,他恐怕早就那啥了。
这花家还真是财大气粗的不得了,三千金灵币是个什么概念,这拍卖行一个季度的营业额也不过三千金灵币,今天这一件宝贝的拍卖价格就已经达到了三千金灵币,而且还隐隐有种上涨的架势。
今天的拍卖行,真的很精彩啊!
林之叶牙齿咬的咯咯作响,拳头紧握着,手臂上的血管都快要爆出来了。
孟凡歌看的担忧不已,这哥们儿看来是气坏了,可别跟花舞缺干起来啊,要是花舞缺被干趴下了,那这钱自己找谁要去。
正想着呢,林之叶喘着粗气,刻意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说道:“好好好,花公子还真是有钱,但是这紫晶玉我林家势在必得,我出三千一百金灵币,花公子可否敢继续玩?”
“有……什么……不敢的?”花舞缺从嘴里吐出一把瓜子皮,吐得满地都是。“加,我出……三……千二百……金灵币!”
“三千三百金灵币!”
“三……千……四百……金灵币!”
“三千五百金灵币!”
“三……千……六百……金灵币!”
“三千七百金灵币!”
“四……千……金灵币!”
每次加价,孟凡歌的小心肝都要颤一颤,现在看到此情此景,当真是剑拔弩张,双方都是气势如虹,谁也不肯让谁半步,太他吗的刺激了!
继续加继续加,虽然孟凡歌是皇子,但谁也不介意钱再多一点不是。
孟凡歌自打一出生就认这个理。
ps:昨天晚上《诛星记》申请签约的结果下来了,本来以为前天会下来,所以就在前天一口气发了三章,准备庆祝一下。
现在才下来,就当是提前庆祝了吧。
本来我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没想到居然审核通过了,哈哈,有点小激动的嘞。
从昨天开始,《诛星记》的更新从每天一章调动到每天两章,可能会视情况适当的做出一些调整,因为近期事情实在是太多太乱了。
当然了,这不是缺更少更的借口,如果少更了一章,那我自己会主动的记下来,总有还上的时候,希望那些喜欢本书的读者朋友们能够谅解。
小康在此拜谢了!
第二十四章 救了一只小黑狗
林之叶当真是气的牙痒痒,论财力,他还真的干不过以炼药为主的花家,炼药师是全大陆都富得流油的职业,跟他们比拼财力,恐怕只有皇室有这个资格。
“我们走!这紫晶玉就当是送给花公子了!”林之叶气不过花舞缺的嘚瑟样,转身甩手就离开了拍卖行。
“呼~~”场中所有人都被剑拔弩张的气氛整得浑身紧绷着,生怕双方干起来会波及到自己,看到林之叶走后,这才松了口气。
林之叶是个高手,他身后一众弟子也不是吃干饭的。再看看花舞缺这边,虽然花舞缺的修为一般般,但他身后的打手都是个顶个的牛x,双方如果打起来,那必然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只是林之叶和花舞缺都不傻,都明白,如果在拍卖行打起来,那么必然会得罪上官云朵,得罪她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因为上官云朵的身后,站着一个庞然大物给她撑腰。
紫晶玉的成交价格最终敲定在四千金灵币。
拍卖行抽掉百分之二十的提成,随后又拿掉了孟凡歌买低阶增灵丹的钱,最后才把剩下的钱都交给了孟凡歌。
四千金灵币,孟凡歌拿到手里的,只有两千七百金灵币。
拍卖行赚大发了!
简直就是暴利!
如果不是早就见识到了拍卖行的捞钱手段,恐怕孟凡歌要被吓一跳。还好他认为自己比较大度,可以接受这样的坑人。
不想和上官云朵墨迹,孟凡歌拿了钱就离开了拍卖行。这倒不是他害怕有人会抢劫,他就是受不了一直跟着自己的那个叫凌雪的,不停的往自己身上蹭,蹭的自己都快那啥了。
要么说,女人真的是祸国殃民呢,大多数男人都毁在女人的这个上面了。一旦把持不住,那真的是会掉进万丈深渊,万劫不复的。
孟凡歌从小生活在皇宫,皇宫里的漂亮宫女一把一把的,他之所以一直能把持住自己,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成大事的人,等自己有了地位,那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啊!
一出拍卖场,孟凡歌就直奔百米外的那家狗肉铺子。
那时候在永安镇的时候,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这家的狗肉。离着老远,孟凡歌就闻到了无比诱人的狗肉香味。脚下加快步子,迫不及待的来到了铺子里,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孟凡歌大喊:“老板,给我上五斤狗肉!再来一壶烧酒!”
“哟,这不是孟公子嘛,好些年不见你来我铺子里吃狗肉了啊!”端来狗肉的老板见着孟凡歌,笑呵呵的说道。随后小心翼翼的把盘子放到孟凡歌的桌子上,又招呼店里的伙计送来了一壶烧酒。
“嘿嘿,这些年有事,有事,老板我先吃着,饿死了,等下再付给你钱!”
“哈哈,好嘞,孟公子您就只管吃,吃不够我们还有,什么钱不钱的,我老王还信不过你孟公子么,您在我这打白条都行。”
孟凡歌才不信他这鬼话呢,要不是他从来都不拖欠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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