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能免则免。
他们生存在千疮百孔的社会,而不是理想国。
思嘉完全明白了。
她对小麦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好话人人爱听。
小麦直打呵欠,“困死了,没其他的事我去睡觉了。”
“晚安。”
到了周末,思嘉与刘镝约好一起去探望季良。
“好吗?”她寒暄道。
“还过得去。”
走了一段路,思嘉忽然说:“凡事不可勉强。”
刘镝疑惑地看着她。
“有什么心里话,可以跟季良说清楚。”
“他比你想象中更加坚强。”
刘镝点点头。
解决了心事,步伐都轻快许多。
季良气色很好,医生看护很照顾他,对他呵护备至。
思嘉走开去洗苹果。
病房里只剩下刘镝和季良两个人。
“季良,我有话同你说。”
“请说。”
“我们认识多久?”
季良答得飞快,“快三年了。”
刘镝一惊,“快三年?像只有三个月。”
季良有同感,“是,因为我们聚少离多。”
刘镝勉强地笑一笑,“季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季良当然不是笨人,一听这话,已经觉得奇怪,正想追究,有人推门进来。
一看,却是主治医生上官,这里是医院,医生进门,不必敲门。
只见医生笑着说:“咦,精灵似的女朋友没有来?”
季良懒得纠正,“去洗水果了。”
上官说:“你看人家对你多好,尽心尽力,不嫌你木讷,季良,你真是三生修到。”
他与季良是伙伴,他是志愿者之一,所以,说起话来毫不拘谨。
刘镝站在一旁,低下头不知说什么才好。
上官替季良检查身体。
他滔滔不绝,“我一直认为一病就见人心,谁肯天天来,谁就是好伴侣。季良,我是你朋友,总得好心提醒你一句,一出院,得去挑选结婚戒指了。”
季良偷偷看看刘镝,恰好刘镝亦向他这边看过来,二人四目相对。
刘镝想要辩解:“喂,这位医生,你对我们一无所知……”
他在心里暗暗想,上官医生若是托世在上一世纪,又是女人的话,便是传说中的三姑六婆。
刚才若非他闯进来,事情已经和平解决,这个讨厌的人!
不如写一封信吧,这种信,叫“亲爱的约翰”信件,格式是这样的:“亲爱的约翰,我真讨厌写信,可是我必须让你知道,我们之间有点小误会,必须解释清楚,实无必要拖延。我一直把你当成好朋友,好兄弟,我喜欢的是另一位亲爱的露西……”
刘镝叹口气,他还是赞成面对面讲清楚。
做人至要紧公道。
他离开了病房。
思嘉洗完苹果回来,见刘镝躲在楼梯间抽烟。
“有心事?”
刘镝嗯地一声。
“跟我来。”
思嘉带他到天台。
“你往下看,都会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一个长篇故事,可是他们依然按时工作,他们庸碌却充实。有些事想不通就不要想,暂时放到一边,也许它会自动解决也说不定。”
“是,这是鸵鸟政策,可是它有它的好处。”
刘镝连连称是。
“我知道你最近为了季良的事增添许多烦恼,以前我误会你,一口咬定你是负心汉,对不起,希望你不要介意。”
刘镝搔搔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那么,重新认识一下吧。”
“我叫简思嘉。”
“我叫刘镝。”
“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思嘉的幽默再度发挥功效。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要开始虐季良了,有点舍不得……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濒临年尾,各个公司都忙着做年终报告;刘镝很难抽身;下次探望季良;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不过;他还是来接他出院。
季良一见他便说:“阿镝,你来了。”
刘镝问:“思嘉没来?”
“她赶着出片,抽不出空来。”
也好。没有其他人在场;有些话就没有那么难以启齿。刘镝那样想。
他暗暗思衬何时是摊牌的最佳时机。
季良对他说:“对了;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他轻轻解开裤管。
刘镝蹲下检查;他从未见过那样可怕的疮疤,如果在电视荧幕上出现,肯定会打格子;但是刘镝此刻并不怕这些。
他问:“可会痛?”
季良摇摇头;“还可以啦,每星期回来做物理治疗即可。”
“会康复吗?”
季良有心开玩笑,“现在不就已经康复了。只是这下完蛋了,也许我再也不能跳舞了。”
他自言自语道:“应该再没人肯要我了。”
他处处戳中自己的伤疤,刘镝心中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在车上,季良忽然握住刘镝的手,许是身体虚弱的缘故,他的手非比寻常地凉,他握得并不紧,刘镝稍稍用力便可挣脱。
他说:“阿镝,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我跟你,还有思嘉,是最好的朋友。”
“你和思嘉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一口气说了三遍,他松开手,眼睛红红。
刘镝明白他的意思,彻底放心了。
“师傅,麻烦前面靠路边停。”
季良说:“好久没吃烧烤了,陪我吃一顿?”
刘镝点头。
街角风大。
季良说:“咦,对面马路有一档糖炒栗子。”
刘镝说:“你喜欢吃,我帮你买。”
不待季良答应,一个箭步走过去。
小贩把栗子交给刘镝,捧在怀里暖呼呼。
风真大,他一时不愿回到室内去。
终于,刘镝转头走进餐馆。
他把栗子交给季良。
季良正在点菜,他指着一道串烧白果说:“白果白果,许多送信的人都忌讳。”
饭后,他们分头回家。
季良独自拄着拐杖向左走了。
刘镝往右,他去搭乘地铁,进入车厢,还有自医院带出来的消毒药水味。
他心有戚戚焉,但总算了却一桩心事。
蓦然想起思嘉与他之间的一段对话,思嘉问他:“你喜欢过季良吗?”
当时他平淡回答:“假如有一颗子弹射向他,我可以二话不说为他抵挡,但那并不意味着什么。”
有些感情,与爱情旗鼓相当,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却不能等价交换,10:1也不行。
他给思嘉打了一通电话,内容简明扼要:“我们都误会了,季良早已看开。”
思嘉不怎么说话,单字回复“哦”。
“也许这是最佳形式,没有人会为难。”
“嗯。”
都已是成年人,全部都是玩口是心非那一套的高手。
挂断电话,思嘉继续做手上没做完的事情,她当然知道季良此时此刻需要有人安慰,但是,他也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不打扰即是温柔。
季良选择这种方式结束,实在是意料之外,却也意料之中。
反正日子还长,她和季良的友谊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关心他,不必急于一时。
如果可能,她想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书名可以叫做“我所看到的同志的世界”,开头一定是这样——很多很多年前,我从不知道在这个星球上,有这样一类人与我们同在,甚至就存在于我们周围,他们被称为“同志”。
中间的部分已经叙述出来,而结局呢?
思嘉也不知道结局。
她敏感地觉察到一件事情,在过去这段时间里面,她的世界越来越小,她的朋友越来越少,即使是大学时期一个宿舍的密友,至今联络次数可以用手指头数得过来。
热爱一个人,或是一件事物,都会令人专注,从而忽略其他。
太热切了解同志,热切地想和他们做朋友,热切地想要融入他们之中,思嘉已失去许多东西。
更伤心的是,越是融入其中,谜团越多,仿佛掌控无数条线索,还来不及逐一分析,已经结成线球,剪不断,理还乱。
又不是要做该方面权威专家,为什么要如斯钻研?
大哥何文常说:“小嘉,你太固执,向来不撞南墙不回头,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希望有一天你会有所改变。”
真奇怪,最初她观看与同志相关的书籍,不就是因为大哥吗?渐渐发现同志的世界充满诸多荆棘,他们的故事因这些荆棘而更加美丽动人。
就是好奇心和正义感作祟吧,她才会一点一点走到现在。
坚持到底那一套是行不通的。
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像小葱拌豆腐那样一清二白,有些事弄清楚了也就完了,只要知道,哪些事是对的,便已足够。
也许是时候改变了,第一步,她要申请去各个地方采访游行分子,然后,逐步找回她应有的生活。
她相信有一天,她会和方健他们相处得更好,不是因为她对同志圈了解程度加深,而是因为她对朋友有更深的感悟。
她需要一些非同志朋友。
思嘉打开电脑,给老沈写邮件:现在季良身体受伤了,行动不便,如果可以,希望由我独自完成游行访问。
老沈批准了。
何文是个称职的大哥,他完全明白思嘉的想法,虽然离别在即,他却一点也不伤感。
这个妹妹,终于长大了。
剩下的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刘镝有了一个固定女友,到达谈婚论嫁的阶段。可是,有一天,他偶然进入一个人气平平的博客——那是季良的私人博客,用来存放各式各样的秘密。
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
刘镝说:“季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季良转过头,“好好的,为什么说这个?”
“季良,我们的确是朋友。”
季良脸色变得煞白,“你的话里有蹊跷。”
“季良,我只能做你朋友。”
“不,我不要做你的朋友,”季良着急,“我要做你男朋友。”
“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可是你种种迹象表明……”
“对不起,是我引起你误会。”
“阿镝,发生什么事?”
刘镝低下头。
“因为我受伤?”
“当然不是。”
季良先是大口喘气,接着红了双眼,情绪渐渐平复。
是,他知道刘镝不是那种人。
他非常非常非常了解刘镝。
所以,他知道刘镝从未爱过他。
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标题是《差一点就要发生的事情》。
刘镝泪盈于睫,也许,他这辈子再也碰不到这样温柔体贴的人。
要不着痕迹地疏远一个人并不是难事,自那次出院后,季良和刘镝各自有默契地淡出对方的生活。
有时候忙着为生活奔波,要过很久,刘镝才会想起有季良这么一号人存在。
他在公司表现不错,一年加了两次薪水,明年有望升上设计师副总监的职位。
他和女友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但是彼此非常适合对方。
他清楚地知道,没有人会比季良更加让他明白被爱是什么滋味。
不知不觉,他和季良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刘镝记得,读书时期他第一篇作文一开始便是这样写:“岁月如梭,光阴似箭……”不知从何处八股抄来,语文老师一贯赞好,给了八十六分,贴到墙报上。
今日他终于明白那八个字的真意。
这才是真正的堕落。
即便有朝一日,刘镝娶了贤良妻子,他仍然会时不时记起季良,他的妻子和季良将成为他心底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他永志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是一周前就要更新的,但是因为篇幅的缘故,编辑说入V字数需达到全文字数的三分之二,我是9万3千多字入V的,换句话说,按照编辑的要求,我需要写大概28万字。但是奈何篇幅实在不够,所以我迟迟没有更新,因为一直在想用什么内容填补这些字数呢,试过好几种方式,想想都觉得不合适,所以一拖再拖。前天终于和编辑协商好,她允许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完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吧,大概几个小时后我会更新最后一章,如果有人想看番外,可以直接留言,我会尽可能满足大家。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鞠躬!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出发前,思嘉剪了新发型;是那种头发极短的陆军头;她买了一打白衬衫和卡其裤;穿起来像小男生;显得年轻不少,且充满活力。
轮到她同季良告别。
“祝你一路顺风!等你回来之时,最好带一个男人回来。”
“拜托;那不是邂逅;是艳遇。”
“那么带一个宝宝回来总是可以的吧。”
“去你的。”
“要去那么多地方,台湾、香港、加拿大、美国……真怕你一去不复回。”
思嘉沉默,她确实有这个念头。
“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拥抱他。
“腿还好吗?可有定期去做物理治疗?”
“医生建议我去做微整形;不然腿部疮疤太可怖。”
“你呢?你自己怎么想。”
“我一年四季穿长裤;不用袒露肌肤,”停一停,又说:“不过能够去掉这个疤痕倒也不错。”
可是左边胸口下方像是有了一个窟窿,已经结痂,不时瘙痒难耐,却永远不会痊愈。
嘴上还要死死说:“我没事,我已康复。”
季良说:“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换我去追随你的脚步。
他对友情有十足把握。
见完一个伤兵,还有另一个伤兵。
小麦的视力依然没有恢复,他在筹划转业,赵寅成为他出谋划策。
薛姨大为不解,嘀咕道:“夫妻都没有他们相处和睦,却偏偏只做朋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