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大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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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大魔神-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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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荒灵魂在悸动,但心情却极为平静,低语一句,不再压制自己,灵魂一动,便跌入一个瑰丽至极的梦中。

“原来不过是黄粱一梦么?”

林荒有些失望,眼前宫殿已经不在,而是一个古老的小镇。

古风浩荡,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咬文嚼字,羽扇纶巾。林荒面无表情的走过青石板的街道。

小雨淅淅沥沥,氤氲湿气,烟雨朦胧,浸润了整个小镇。

青石板的街道,黑色的瓦片滴落水珠,滴答滴答,撑一把纸伞,一个仕女装扮,白裙飘飘的少女从街道一头走来,天真烂漫,时不时伸出手去接天上飘落的雨水,沾湿了裙角,白皙的手指,轻轻舞动,美丽绝伦。

林荒哑然失笑,这女子正是许倾城,没有了齐耳短发下的英姿煞爽,长发及腰,平添一番柔美,就这么转着纸伞,开心的走在小雨的街道。

行人匆匆忙忙的躲雨,许倾城却是贪婪的伸出双手,想要将雨水全都接到手中,可惜最后却只能从指间滑落,看得到,抓不住,一如她憧憬的爱情。

摇摇头,林荒踏步向着许倾城走过去,如果这种神之法,只是一场幻梦,便想让他痴缠一生,付出所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咦?!”林荒轻咦一声,手直接从许倾城身上穿过,而许倾城根本就没有看见他,继续踢踏着雨水,浑然没有在意雨水打湿了裙角,继续向前。

林荒收回手,若有所思,跟在许倾城身后,沉默不语。

忽然间,街角出现一个冒失的少年,抱着书,在雨中奔驰,谁也没有看见谁,就这么撞到了一起。

她帮他拾起书,他帮她撑伞。相遇,便是一场缘。

林荒眉头皱起,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有足够的耐心,就这么晃晃荡荡,宛如幽灵一般,游走在小镇上。

林荒看见许倾城素手调羹,羞涩的为那少年送去精心制作的糕点。也看到那少年翻遍群书,为许倾城写诗作画。

少年慕艾,走在一起水到渠成。

少年不再三心二意,专心读书。许倾城素手调羹,化作人妇,每日红袖添香,看着少年读书。日子清苦,却过得安稳。

一日复一日,林荒若有所思,宛如一个幽灵一般挂在房前的枝头上,看着许倾城和她的爱情,就这么一步步平淡的走下去。

看着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平凡一生。

终于有一天,早已经垂垂老矣的少年一睡不醒,林荒看着同样白发苍苍的许倾城,无悲无喜,就这么牵着少年的手,一如当年第一次牵手,靠着丈夫的胸口,闭上了双眼。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许倾城想要的爱情。

林荒若有所悟,再次看去,就看到那少年苍老的脸在这一刻真真切切变成了他的脸,心中一震,明白了什么,却陡然眼睛一花,跌入下一个梦境之中。

第七十二章梦里不知身是客【上】

许倾城比林荒醒悟得早,亭亭玉立,白衣倾城,就这么站在天台之上,看着下面的林荒,还有一个女子。

她看见林荒的梦想被人嘲笑,看见林荒青梅竹马的抛弃,感同身受,她知道这不是什么梦境,这是林荒的记忆深处。

不知心,何以成知己。

短短七日,要付出一生热爱,倾尽所有,自然先要知心。

许倾城不知道林荒在她的记忆中看到了什么,反正许倾城觉得林荒的记忆有些让她不爽,能够战胜她的男人,傲视当代,横扫群雄,怎么能够有这么不堪的过去。

所以许倾城轻轻一跳,从天台跃下,她不能扭转过去,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可以做点什么,让林荒的过去不用如此遗憾。

“哎。那种根本就不懂你的女人,何必要在意呢?”

“她不在乎你的梦想,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在乎你的梦想。”

“不要放弃你的梦想,你是注定要成为神的男人。”

“有一天,你会感谢这些曾经嘲笑过你的冷漠的人,因为是他们让你不放弃,能够更坚强的走下去。”

“你有你的梦想,你的坚持,你要去的方向,怎么可以在这里就停下。”

许倾城不知道林荒能不能听到自己的话,挥挥手,看见林荒缓缓背过身,步伐坚定,摇摇头,跟在身后,想要看看林荒究竟是怎么一步步从一介凡俗,一步登天,成就圣位。

。。。。。。。。。。。。

林荒双手抱胸,静静看着许倾城,他现在已经反应过来,这应该不是什么幻梦,而是在许倾城的记忆中。

“记住。你是我许仲一的女儿。拿不到第一,便是耻辱。没有理由。”

“是。父亲!”

“记住。这次比斗,必须夺魁,你是天神学院这一代最杰出的天才,绝对不能输。”

“是。老师!”

。。。。。。

林荒看着许倾城的成长,从爱做梦的少女,那个幻想平淡一生,相夫教子的女子,变成坚毅不拔,永争第一,高高在上的全民女神。

林荒看见她伤心,看见她哭泣,看见她流泪。

看见她三天九伤,于不可能中完成了任务,英姿飒爽,赢得万千赞赏,却一个人在深夜哭泣。

看见她高高在上,鹤立鸡群,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每日拼搏。

他看见她的汗水,也看到她的泪水。

看见她的喜悦,也看到她的伤心。

看见她的勇敢,也看到她的怯懦。

看见她的风光无限,也看到她的寂寞空虚。

渐渐的林荒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态,看着那张绝美的脸,心生波澜,开始为她喜,为她伤,为她怒,也为她惊。

林荒开始知道,许倾城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喜欢吃街角倒数第三家的银耳羹,喜欢一个人站在天台吹风。

想要留长发,但是短发更方便战斗。

想要去游乐场,但第一的许倾城不能玩物丧志。

想要为父亲做顿饭,但许仲一的女儿不能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他看见她想要的,却得不到。

他分享不了她的风光,她的喜悦,她的荣耀。却能品尝她的软弱,她的无助,她的哭泣。

“还真是奇怪的情绪。”

林荒摇摇头,看见许倾城从十岁长到二十岁。

就好像自己真的陪伴了许倾城这些年,虽然无人知道,但林荒却心生悸动,一缕情丝不知不觉缠绕指间。

而许倾城也跟随着林荒的脚步,见证他的崛起。

两人如同旁观者一般,跟随着彼此的记忆,因为了解,所以知道,因为知道,所以心疼。心疼你的过去,因为从此刻前,没有人比我更懂你。

这种奇怪的情绪缠绕着林荒和许倾城两人,种神之法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这不是迷惑,也不是篡改,而是让人跟随着记忆,因为了解,所以懂你。

一点点情愫开始蔓延,两人的心境都无法再平静。

终于林荒第一次伸出手,想要擦去许倾城记忆中的泪滴。而许倾城也展开拥抱,想要拥抱林荒记忆中的孤独。

当两人睁开眼,林荒伸出手正在为许倾城拭去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而许倾城展开拥抱牢牢抱住林荒的腰。

没有人觉得尴尬,也没有人觉得突兀,就好像本来就该如此,两人相知相识,俨然已半生。

此刻起,两人将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得彼此的人。

“有点奇怪。你曾经憧憬的夫君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林荒伸出手,揉着许倾城的发,笑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做梦嘛,总会看不清楚脸的,你说是你,那就是你了。”

许倾城靠着林荒的胸膛,“倒是你,你到底有没有听见我对你说的那些话呢?”

“好像有点印象。”林荒想了想,摇摇头,伸手拢住许倾城的短发,“从今天起为我蓄发吧。待你长发及腰,我就来娶你。”

“你想得美,我才不要嫁给你。”许倾城娇嗔一声,推开林荒,看着林荒的脸,“我总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我这么爱你,却直到此刻才愿意告诉你。跟在你后面十年,看你走得好累,我好心疼。”

“没什么。”林荒将许倾城揽入怀中,“倒是你,以后有我保护你。你不要那么累了,谁敢让你不开心,我就让他祖宗八辈都不开心。你爹也一样。他要是再敢来烦你,我就蒙上脸,揍他。”

“你怎么能这样?那是我爹,不许你这么说。”

许倾城噗嗤一声笑出来,揽住林荒的脖子,眼神迷蒙,“吻我。”

林荒没有客气,狠狠的亲上去,如此的用力,让两人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一吻天荒,直到日头落下,许倾城才从林荒怀里跳起来,“我做饭给你吃吧。”

林荒点点头。

“我知道你最喜欢吃鱼了。所以我做鱼给你吃好了。别光看着,你抓鱼,我做饭。”许倾城推着林荒,将他赶出了宫殿。

林荒摇摇头,走出宫殿,心神一动,大手一抓,两条七彩宝鱼就出现在手中,活蹦乱跳。笑盈盈的拿着鱼走回宫殿,看着许倾城忙碌。

千里之外,看见林荒抓着鱼回到宫殿,吞宝踩在郝仁杰的头上,对血玲珑道:“我怎么觉得,事情有点诡异?难道那种神之法真的这么神奇?两个人前一天还喊打喊杀,针锋相对,今天就能相亲相爱,蜜里调油?这不神学!”

“你不懂,这个法门并不是让他们真的相爱,而是引动他们心中所有的情爱,心心相印,最后成就情种,就大功告成。其实也是一种修炼,不过的确有些诡异就是了。”血玲珑冷冷说着,心中一动,看见太一晋握紧了拳头,面色极度难看。

“这种神之法不会还有什么后遗症吧。”

太一晋冷哼一声,心中也是有些忐忑,但还是硬着脖子道:“你懂什么。人世种种情爱,都只是一场幻梦。这种神之法便是将这场幻梦化作真实,最后凝练出情种,超脱出来。你觉得会有人爱上梦里的人不可自拔么?”

“也许吧。但我总觉得哪里有不对的地方。”血玲珑点点头,不再多想。

ps:本来这章叫、春、梦了无痕,结果河蟹字眼,所以改了,郁闷死我了。求大家推荐,收藏让我开心一哈。

第七十三章梦里不知身是客【下】

“好吃么?”

许倾城歪着头,清丽的脸庞上满满的全是爱怜,看着林荒吃着自己煮的东西。

“盐放多了。”

林荒老老实实的道。

“怎么可能?我尝尝。”许倾城有些生气。

“骗你的。好吃。你煮的都好吃。”林荒大笑一声,刮了一下许倾城挺秀的鼻梁,一张嘴将所有东西都吃光,引来许倾城娇嗔的白眼。

你负责下厨,我负责吃完,两人甜甜蜜蜜的用了晚餐,靠在一起看书。

许倾城双手挑灯,烛火更旺,酡红了她的脸颊,暗室幽香,林荒有些心不在焉的放下手中书,靠近过去,深深一嗅,“红袖添香夜读书。嗯,好香。”

“无赖。”许倾城有些羞涩,却没有拒绝林荒的依靠,拿过林荒手中的书,“《半神谈》。我成神时,诸天万界当诵我名;我成神时,有情众生当知我意。。。。。。”

“原来是本夸夸其谈的书。不如这样,你我分别书写,我很想知道,你若成神,会有怎样的大宏愿。”

林荒直起身子,“好。我也正想知道,你若成神,会把我怎样。”

两人背对着彼此,开始落笔。

林荒笔走龙蛇,刚刚写下我成神时,便停下了笔,有些迷惘,忍不住转过身去偷看许倾城写的。

“若他不得大快乐,大解脱,大自在。我不成神。”

“若吾道与他背驰,从此陌路。我不成神。”

“若山盟海誓易衫尽,则我不成神。”

许倾城写得很认真,林荒看得也很认真,将手里写下的纸张湮灭,林荒用力的抱住许倾城。

“啊,你偷看。你好无赖。”许倾城连忙弯下腰挡住自己写下的字迹,领口微张,一团白皙,温润如玉,跳入林荒眼中。

林荒忍不住伸出手,钻进许倾城的领口,顿时头脑一清,念头通达。

“有你,便是不成神又如何?”

许倾城目光迷离,轻轻在林荒脸上印下一吻,薄润红唇,甜腻气息,“我想去看海。”

林荒大笑一声,脚下一动,牵着许倾城的手,直上青冥,伸手一点,桑田化沧海,一望无际,连绵不绝,浪潮汹涌,海天相连。

林荒同许倾城牵着手,赤着脚踩在沙滩上。

一起堆出城堡,说那是以后的家。

在沙滩上用心的画出彼此的样子,林荒心中一动,又在下面添了一个小小的孩子,惹得许倾城大怒,漫山遍野的追杀他。

天黑了。

林荒让许倾城闭上眼,牵着她的手,走到沙滩的尽头。

“你要给我看什么?”许倾城抓着林荒的手,脸上绽放从未有过的笑容。

“不许偷看。”林荒挡住许倾城的目光,右手一点,吹出一口气。

这气在空中翻滚,落到空地上,就变出灯火辉煌的游乐园。

“不行了。我忍不住了,我要看。”许倾城挣脱林荒的手,睁开眼,便看到记忆中的那片游乐园,灯火辉煌,星光灿烂,忍不住喜极而泣。

“喜欢么?”林荒在许倾城耳边私语。

“不喜欢,才怪!啊,我要玩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全部都要玩。”许倾城兴奋得像个孩子,拉着林荒的手,开始了自己的梦想之旅。

“这个就不要玩了吧。这么幼稚。”

“你陪不陪我?!哼!不要你陪,我自己去玩。”

“我陪,我陪,你就是要玩到地老天荒,我也奉陪到底。”

“喂。这银耳羹太甜了。没有我喜欢吃的那家好吃。”许倾城靠在木马上,碰了碰林荒,埋汰着手中的银耳羹。

林荒有些生气,“不好吃,就给我。我熬了一天。”

“好吃。好吃,林荒做得都好吃。”许倾城眉开眼笑,歪着头靠在林荒身上,伸出手,大叫道:“我要去最高的山,见最美的星光。你要陪我。”

“好。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会陪着你。”林荒宠溺的拢了拢许倾城的头发,牵起许倾城的手,“出发。目标最高的高山。”

“哈哈!”

许倾城咯咯笑起来,两人手牵着手,走过大海,走过高山,走过溪谷,穿过森林。

见识了最美的星光,看过大漠的烈日。用星辰日月作画,用高山流水调音,走过春季的牧场,走过夏季的孤岛,走过秋季的雨林,走过冬季的冰原。

许倾城为林荒做饭,林荒为许倾城挡雨。他们携手,见过大海的平静,也看过大海的狂暴。见过高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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