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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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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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她拿着那个号码去了缴费大厅,缴了五十元电话费,单子出来了,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她不知道凌晓珺是谁,因为她认识凌晓珺的时候,只知道她的英文名。
拿着这个名字,她找上了周宇成,找了个当时无懈可击的借口,得到了她想要的资料,顺着资料,她找到了凌晓珺的单位,躲在角落里看,她才知道,小三竟然是她,聪慧的她瞬时猜到了他们相识的过程。
是因为她,原来她才是一切的源头。
真相曝光后,她忍住了不去伤害母亲,却忍不住不去找父亲摊牌。
“爸,你打算跟妈妈离婚吗?”
摊牌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哭,哭了几天,眼泪都哭干了,也麻木了,冷冷的语言抛向父亲。
“不,我不会离开你母亲的。熙夕,别告诉你妈妈,行吗?”
“那好,你离开她,你必须离开她。”
“熙夕…………”
叶枫在17岁女儿面前无地自容,他怎么也没想到,第一个发现的人会是自己的女儿。
“爸,你如此让我以后如何相信爱情?如果你真还是我爸,真还希望我以后幸福,那你就离开她。”
她拿了自己的幸福去威胁父亲,这场赌局上,她押了自己的幸福,她自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有利的武器,但那年,她终究太年轻了,充满幼稚和天真的年纪。
长大后,她才知道,男人要真变了心,任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拉不回来。
回到英国后,她瞒着家人,直接报考了剑桥大学,放弃了回国的所有念头,家自此成了她想要千方百计逃避的地方。
  
叶炯榆用很平淡的语调讲完这个故事,并没有泪水,没有哽咽,只有她知道,眼泪在十年前就流干了。
就是这样麻木、隐忍,让秦振邦心疼,疼进骨头里,他搂着她,越搂越紧,将她的肩膀勒得透着红,她也不觉疼。
苦,真的是苦,守着这样的秘密自然是苦。
“我不敢回家,就是不想看到爸爸虚伪的嘴脸。不论他对妈妈多好,我都觉得是他心虚,他是在赎罪,再不是因为爱情。”
原来,这才是她这些年自我放逐的原因。一个人在外流浪,用学习和工作填满她的生活,就为了躲避这只有她知道的丑陋。
“我一直以为他们分手了,可去年我才发现他们其实一直都在一起。”
原来,那晚她的反常,是因为再次看到残忍的一幕,也是那一幕彻底击垮了她仅存的奢望。
“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再发现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妈妈。因为我自私的不想他们离婚,才让事情走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我是这段婚外情的始作俑者,也是这段婚外情的罪人。”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贪玩,父亲又怎么会认识凌晓珺,不是因为自己的自私,母亲又怎么会受到今时今日的伤害。那天母亲怪她,是没错的,她的确不配做她的女儿。
“熙夕,别钻牛角尖,这事与你无关。叶叔叔外遇与你无关,阿姨住院也与你无关,别把所有事儿都往身上揽。”
“你知道吗?我真的以为能瞒一辈子的。有人说,假一辈子跟真有什么区别?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我明白了,我真希望爸爸对妈妈能假完这剩下的下半辈子。”
他搂着她,没再说话,知道她苦,却不知道是这般苦,胸口难受的像是要爆炸。
“振邦,我赌了自己的幸福,却换不回父亲的心,我输了,输了我的幸福。”
最应该在乎她幸福的人,竟也不在乎了,何其可悲?
“熙夕,从来都不是你的错,别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担,你会幸福的,我们会幸福的。”
“秦振邦,答应我件事儿。”
“嗯。”
“这世上,任何人都能骗我,都能利用我,唯独你,不行。”
原以为自己已经不相信承诺,可此时此刻,靠在他怀里,如此安心,她就是想他给她承诺,原因?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她这辈子唯一能抱住的救生圈。
  
50、撒娇 
  
故事讲完了,讲故事的人窝在听故事的人的怀里,两人再没说话,安静的坐着,晒着太阳,享受着迎面而来的海风,伴着院子里幽幽传来的蔷薇花香,带着甜轻拂在脸上,虽未能带走,却也渐渐冲淡了往日的忧伤和苦涩。
这么多年,叶炯榆从来没想过跟人讲这段不堪的往事,更不奢望有人能替她分担心头这沉甸甸的担子,如今,对着秦振邦,怎么就愿意说了出来?说出来之后,全身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这是份久别了十年的轻松。
叶炯榆顺了秦振邦的话,正试着学会,心朝大海,尚不能春暖花开,也希望能品出丝丝甘甜。
阳台上的两个人相拥着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头顶上的太阳不断的变化着位置,此时已升至头顶,本坐在和暖阳光里的两人,此时被掩在房子投射下的阴影里。
若换了平时,真是难能可贵的阴凉,只是现在,秦振邦清楚能感觉到怀里人儿的体温上的变化,他环抱着触碰到的肌肤上,起了点点鸡皮疙瘩。
秦振邦从秋千上站起来,顺手将叶炯榆拉进怀里。她没有反抗,很自觉的伸手环上他的腰。
凉风里吹了那么久,他的身体偏还是温暖的,不似她这般冰冷,她这股温暖像是她寻求了很久的感觉,诱惑着她贴上去,脸隔着衣服贴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听着那里面阵阵心跳,好安心。
“熙夕,进去吧,别着凉了。”
她动也不动,声音轻如蚊蝇的发出一个慵懒的单音,“嗯”。应承着,其实她并不想离开这难得的宁静,突然发现自己贪恋起这份温暖,这份不知道为什么就发自内心的信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女人总喜欢当小女人了。”
他只是为她拉拢了衣服和薄被,紧紧地拥着她,也不着急把她抱进屋内,听着她幽幽的带着慵懒的语调,很有兴致的就想这么跟她说会儿话。
“为什么?”
从没发现他们俩人能这般心平气和的聊天,这种感觉很舒服,舒服得令人向往一辈子。
“因为有人依靠,真的很轻松,很舒服。”
17岁后,她独自在外漂泊,靠着奖学金完成学业,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香港打拼,再没依靠过谁。可是,谁又知道,独自撑起那么多,她也会累,只是,累了又能如何?
他笑了,轻轻的笑,这份笑意并不是虚荣的因为自己成为她唯一的依靠,而是知道她这话背后的真实意义。
“熙夕,累了就靠一靠。但是你终究不是一般女人,不会甘心成为小女人。”
他的这番话听进她的耳朵里,肩膀不禁一僵。谁会料想到这么风花雪月的温存中,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会说出这么煞风景的话来?
她的手从他的腰上离开,惩罚式的在他胸膛轻拍一下,带着她自己也不觉的撒娇之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扫兴,这个时候竟说出这话来?”
不止动作带着撒娇之气,就连说出的话语也带着浓浓的娇嗔味道。
他全身的肌肉一紧全因她毫无预警、出人意表的娇气。
原来,撒娇真是女人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有时候,起初因为太强,后来因为太苦,被她们遗忘了。
他扯起她摆在胸膛的手,亲昵地吻了上去。
“扫兴吗?不然熙夕公主觉得我应该怎么说才符合标准呢?”
她抗拒这个称呼,可这刻,却非常享受。
“国王陛下,您应该说,来我怀里,我让你依靠,靠一辈子。”
好恶俗的话,可偏偏这恶俗的话真就出自她的嘴里。说完,她自己都很讶异,恨不得把舌头给咬掉。
起先很娇俏的模样,再是很后悔愤恨的模样,他看在眼里,心情很好,不觉大笑出来,笑得张狂,笑得开心。
好容易止住这难得开怀的大笑,他拥着怀里羞红脸的人儿,力道又重了几分。
“走了,洗澡去。”
他这话,她才想起来自己真的就还没洗澡,身下粘呼呼的卷着被子竟也坐了一个早上。
想到这,她的脸不觉红了起来,一直红到了耳根。
把她抱进浴室,放在花洒下,她着地的时候竟还有一丝摇晃。他皱了皱眉,忍住传来的那股冲动,扭开了开关,再没敢回头。心里不禁自嘲,从小被训练的自制力今时今日才发现是如此的差劲,差一点就失控了。
起初,她扭捏的不愿让他抱她进来,虽然已经有了两次的亲密,她还是无法适应在极度清醒的情况下与他赤/裸相对。但是他执意如此,她陷在这一早悲伤却温暖的气氛里,温顺的没有强烈的反抗,也就随了他。
他放手的时候,她死命的低着头,仿佛要把自己通红的脸埋进胸口,挡住她这辈子从未有过的窘迫。
和上次一样,他给她调好了水温,有意地调高了一些,热水能有助于舒缓她一夜的疲累,这点上她有经验。
水量很大,花洒里水花的霹头盖脸地打在她的脸上,她仰着头,任由热水头到脚的淋下来,恰到好处的热水滑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上面还有点点昨夜留下的印记,淡淡的并不深,不认真辨认应该看不清楚。
虽然对男女之事亲身体会得不深,但她也知道,他是在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才能让这些印记淡淡的留下。
在床上,他对她是怜惜的,第一次她忘记了,可这一次她记得清楚。
她从浴室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卧室里空无一人,床上整齐地摆着一套全新的衣服,从贴身衣服到外件,再到脚上的鞋子应有尽有,刚才散落一地凌乱的她穿来的那套衣服早不见了踪影。
拾起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尺寸出奇的合适,他应该是照着她的旧衣服买的吧!到了外件,是一条淡雅的抹胸连衣长裙,绿色的碎花印在长裙上并不艳丽也不张扬,低调得很合她的胃口。裙子长长的到了脚踝,再套上摆放着的那双平底凉鞋,迎着阳台吹来的海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就是很应景。
  
“唉哟,这裙子孙小姐穿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是秦少爷有眼光。”
叶炯榆才穿了裙子下来,就听到龙伯惊艳的赞叹声。原以为这身行头也就是秦振邦找了仆人去买来,没想到竟是他看中的,这裙子都还好,只是这贴身衣物……
恰逢秦振邦从花园里进来,听了龙伯这话,脸上觉得有点不自在,轻咳一声,抬腿并没做停留,佯装若无其事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
“来啦?吃饭吧!”
“嗯。”
叶炯榆本以为秦振邦会把衣服寒暄一下,还想好了台词却接话,没想到竟就这么跳过了。也好,不然她该说“你挑的衣服很合适?”还是“你挑的衣服我很喜欢。”,不论她想好的这哪一句都暧昧得要死,就因为那该死的贴身衣物。
餐桌上,秦振邦给叶炯榆碗里夹着她喜欢吃的菜,很自然的说道:
“午饭后,出去转转?!”
听不出是问句还是肯定句,叶炯榆答应下来了。
“好啊!”
  
小岛上绿树成荫,房子依着高低不平的山坡而建,大都是有年代的老房子,白色的老房子错落有致排布着,很是美丽。也因着小岛地势高低不平,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单车,只有行人,若论轮子,就只有板车,板车是这小岛上唯一的交通工具,但是它不拉人,只拉物件。
没有车的小岛也就更安静了,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靠近码头的地方偶尔能听到渡轮的鸣笛,除了这个就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里,恍若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
两个人踏着青石板路,一前一后的走在树荫里,路上安静得出了他们就再不见别的人。
一路的走,叶炯榆走走停停的看着风景。秦振邦走走停停的等着她看风景。她是真的在看风景吗?说不上来,她是希望自己能放下心里错综复杂的事情看风景。
走着走着,两个人相隔的距离渐渐近了。
上了个石阶,上面有颗庞大的老榕树,看得出年纪很大,张开的树枝成了把大大的伞,很多须须从树上垂钓下来,更是和着树枝挡住了阳光。无孔不入的阳光穿过密密的树缝,在石板路上照出点点斑驳。
“真漂亮!”
叶炯榆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些斑驳,多少美丽的风景她都只是欣赏,不曾发出赞叹,偏就看上了它们。
“你的审美很特别。”
“你不觉得漂亮吗?像不像斑驳的伤痕,星星点点的印着。”
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本以为叶炯榆也不是,但当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时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来,拉上叶炯榆的手,朝着前面继续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叶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牵起她的手,软软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宽厚胸膛上那样,好安心。她回握着他,被他牵着朝前走。
走完那条阳光几乎照不进来的小道,到了一片阳光明媚之地。那里有堵围墙,墙里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着围墙,羞涩的伸了出来,在阳光下美得耀眼,却美得和谐。
叶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墙走去,她冲着的却不是那美丽夺目的花,而是墙头迎着阳光几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黄色的野草几乎被金灿灿的阳光湮灭,但依旧傲立着,十足一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想着自己,或许真该找回这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她转过身,背着阳光朝身后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医院再看看我妈。”
母亲,现在成了她唯一的牵挂。
“现在吗?不如让阿姨再休养两天,我们也在岛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认这话讲得非常正直,却让叶炯榆听出了弦外之音的暧昧。脸顿时又红了,赶紧转过身去。
这害羞的转身,更是让秦振邦哭笑不得。这个年纪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来也是,是他教会了她情/爱之事,在这上面,她怕是要比许多少女都要单纯。
想到这,他步子迈大了几步,跟上去,再牵起她的手,倒也没说什么。该说什么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误会他了,起初真没想那档子事,只是她现在真暂时不能回家,后来她这么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两个人就在这与世隔绝的岛上天荒地老也未尝不是件美事儿。
“你不用上班么?政府的事儿不用管了吗?”
“我请了几天假。”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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