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恋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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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恋伤痕-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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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同性恋。」
  程克昀倒抽了一口气,用一种决绝的神情看著我:「你不要误会,我只把你当成朋友,如果你介意……」
  「我不介意。」
  其实,我反而有一点高兴,有一点放心。
  虽然我不是很清楚一个同性恋者会怎麽看待他的同性好友,但我知道中学阶段就出柜或被迫出柜的同志面临的压力非常可怕。还记得导师曾经跟全班讲过一个很悲惨的故事:十几年前,屏东高树国中一个男生,因为同性恋倾向在学校惨遭其他男同学的霸凌,後来居然在学校厕所被活活打死!学校方面疑似为了面子问题,在第一时间就把命案现场清理乾净,最後以意外跌倒结案。
  程克昀不喜欢上学,大概也是类似的情形吧!他担心自己的玩笑话吓到我,特地跑来我家解释一切,可见他多麽在乎这难得的友谊。
  只是,我开始有一点介意了,我介意的是我自己——或许、可能、好像、疑似,对他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似乎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程克昀有一点惊讶,但随即像是想通似的微笑了。
  「还是朋友?」
  「还是朋友。」
  我们很有默契地握拳相碰。
  我有一种言不由衷的不安。




☆、九、错觉或是爱

  自从程克昀坦承他是同性恋之後,这几天我的白日梦里一直有他的影子。
  英文课看《莎翁情史》的时候,他变身为穿著束腰蓬蓬裙的贵族名媛,带著纤细性感的身姿翩翩起舞,我简直快把眼珠子揉掉了才把真正女主角找回来;周会听教官训话,不一会儿就代换成程克昀穿著硬挺帅气的军服在台上破口大骂,斯文的脸庞凶悍起来竟然不可思议地迷人,我看傻了,旁边的同学推我一把我才意识到周会已经结束。
  他说他只把我当成朋友,我也说我们还是朋友。可是,为什麽维持友谊越来越困难了?在学校,我越来越毫无自制地任由自己的目光追著程克昀跑,听他说话也很容易突然分心,幻想著一颗子弹打过来而我赶紧抱住他避开攻击,甚至,看著他在舞台上排戏,我竟然还有一种想把林语彤赶下台的冲动。难道,真的就像那些学妹说的,我根本无法拒绝花美男的诱惑?
  不对,我应该只是昏头了。他长得太好看,不管是男人的样子或是疑似女人的样子,都是我见过最美的,我不是gay,如果我觉得自己爱上他,一定是被美色所迷惑,这只是再一次证明我是个无可救药的色胚。
  为了早日消除自己爱上好朋友的错觉,我又恢复了和正妹网友搭讪的习惯,甚至试图对所有我觉得好追和可以追的女同学放电──把「你是少女时代的新团员吗?」这种字条夹进习作交给英文小老师;把自拍的帅照偷偷传送给刚刚失恋的奶茶妹(她超爱喝奶茶);还买了限量版的保育动物唇膏连同班费一起送给总务股长……
  奇怪的是,不管是网友约我见面,或者是英文小老师回我一句「你才是大叔Gee(注)吧!」都只能让我一笑置之;奶茶妹回传「谢谢!我会加油!」反而让我觉得很窝心,至於总务股长,她的热情分享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才一个上午,那盒唇膏竟然被全班的女生涂光光。
  这些事对我的影响都比不上程克昀的一句话。
  「当少女杀手一定很有成就感,比考满分还爽吧。」某一天程克昀陪我写完作业,突然似笑非笑地自言自语。
  我知道他对我最近分心把妹松懈课业有一点不满,但是这种酸溜溜的口气,实在很耐人寻味。我压抑住心里莫名的喜悦,同时也不解自己在喜悦什麽,只是很平淡地告诉他:「现在念书以外的事对我来讲都不重要。」
  ──只要你肯天天陪我念书的话──
  他微微一笑:「这种话还是留著对你的家长说吧!」
  「除了你,还有哪个家长会逼我念书?」
  「是吗?乖儿子!」
  程克昀真心想笑的时候,眼睛会闪烁著灿美的星光,眼尾和唇角愉快的弧度自然而然散发出一种勾人的魅力。
  他突然伸长手臂压住我的脖子,恶作剧地笑著命令:「快叫爸爸啊,还不叫?」
  我推开他过於接近的身体,笑著骂他白目,同时也努力掩饰自己内心异样的感受——在他压住我的那一瞬间,就像坐海盗船盪到顶端然後倏忽冲下,胸口跟著一滑,既害怕又兴奋。在他继续不知好歹地靠过来抓我的头,还有捶我的肩膀的时候,我好希望他重心不稳跌进我的怀里,那麽我就可以……
  原来,所有的好奇、在乎、渴望,通通不是错觉。
************************
  我一个人走在夏日的海滩,阳光刺眼,沙很烫,汹涌的白浪一波又一波追击上岸。程克昀站在一块突兀的大岩石旁边,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笑著,然後伸出手,另一只手将他拉向岩石的掩蔽处,他的笑声越来越清晰,然後是一阵尖叫。
  他遇险了?不对,他还在笑,看起来是在和某人玩闹。是谁让他像个孩子似的失控欢笑?他和我相处再怎麽愉快,从来不曾这麽放纵过。
  我怔住了,他也是。
  那个男人的脸很模糊,几乎看不见五官,但是他将程克昀抱在怀里,两人热切地接吻,而且都是一丝不挂。
  我後退了好几步,明明想逃走,说出来的却是:
  「程克昀,我爱你。」
  「走吧,你不可以留在这里。」
************************
  我醒了,心跳快得让我想挂急诊。
  这是命运的暗示吧!不管我和他之间的缘份再怎麽奇妙,我们终究只能是朋友。
  他和老师交往过,他喜欢大叔型的成熟男人。
  当一个不成熟的男孩,失控地爱上一个只想把他当作朋友的女孩,他会选择从那个女孩身边逃开。
  但是,我没办法。
  无关爱上男孩或是女孩,重点是我无法放弃和他相处的分分秒秒。现实中并没有出现告白这回事(就算想告白,我也不可能在他没穿衣服亲吻其他男人的时候做这种傻事),只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我们就能继续做朋友。再说,我也不想让他误会我介意他是个同性恋。
  虽然他很独立、很坚强,但我依然想保护他。
  这一天,我低声下气地向小蚊子道歉,用近乎哀求的姿态拜托她不要让其他同学知道程克昀的性向,没想到小蚊子居然提出一个极为无理的要求——
  「和我交往。」
  我愣住了。
  小蚊子和我是比亲兄妹还熟的朋友,小时候天天玩在一起,长大後也一直都念同一所学校,和她交往对我来说根本就和乱伦没有两样!
  「为什麽?」
  「不想啊?不想拉倒,明天全校师生都会知道程克昀是同性恋,还有他和国中老师了不起的恋爱故事!」
  全校有玩facebook的老师和同学几乎都加了小蚊子为好友,如果她真要恶搞,程克昀就毁了。
  我对她很失望,这人真的是我认识了十三年的小蚊子吗?
  「我答应你,但你也要说话算话,不能把他的秘密说出去。」
  小蚊子点点头,一副冷酷而坚决的神情。看著她对程克昀的恨意已经彻底扭曲了她的本性,我已无话可说。
(注)大叔Gee:一群日本大叔模仿「少女时代」组成「大叔时代」,翻唱少女时代的名曲「Gee」,无论是服装、表情或舞步都相当维妙维肖。
 
作家的话:
王浩宇终於厘清自己的感情,承认自己爱上程克昀了,接下来的章节,两人会有相当多亲密的对手戏,程克昀原本冷静从容的形象,也会一步步逆转。




☆、十、他的生日

  周末了。
  想到明天下午要和小蚊子第一次正式约会,我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虽说她的个性还算随和,但那仅限於当好朋友的小蚊子而言,据我所知,很多女生在男朋友和好朋友面前根本就是两个样子,如果说小蚊子将以女朋友的身分对我百般刁难,我可是一点也不意外。认识她那麽久,我从来不觉得她对我有一丝一毫的暗恋之情,没想到她现在居然逼我和她交往,摆明了就是因为讨厌程克昀,「恨屋及乌」想连我也一起恶整,真是最毒妇人心。
  为了程克昀,我也只能认了。
  想到程克昀,似乎放学後就不见踪影了,好像也没跟我说再见。他回家了吗?今天是合唱团借用舞台,话剧社不会排戏,他和谁一起走呢?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想念他的思绪就在发现他不见了的同时突然占满了整个脑子,渴望在回家前见他一面,就算只说句再见也好,可以的话,真想不顾一切在他漂亮帅气的脸蛋留下一记深情的亲吻……
  「宇宙王!」
  是他!上天听见我的心声了吗?
  我赶紧转头,只见程克昀表情漠然地沿著马路漫步,看起来非常萎靡。事实上他今天一整天几乎都没笑容,他早上说自己快感冒了不想说话,我想他现在应该已经感冒了。
  「你今天没骑车?」
  「嗯。」
  「你感冒了吧!看起来超没精神的。」
  「没有。」
  「要不要先陪我坐捷运回家,我再载你回家?」
  此话其实漏洞百出:既然都要坐捷运了,他自己坐回家就好,根本没必要再绕到我家一趟。还好程克昀根本没发觉这个问题,随口拒绝後,依然闷闷不乐地走著。
  我隐隐觉得不妙,该不会小蚊子不守信用?又或者是其他的人也刚好知道那些事,开始散布流言了?
  「是谁欺负你?告诉我,我会替你教训他!」
  程克昀愣了半秒,脸庞总算浮现沮丧之外的其他表情,他挑起眉毛,不以为然地问道:「你觉得我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也不是。只是你好像心情很差,我以为……以为有人拿那件事作弄你。」
  我不但语焉不详,声音还越讲越虚,但他居然听懂了,终於,他露出一丝感激的笑容。
  「那件事,顶多让人在背後指指点点而已,我这麽会打架,乾爹又是警察局长,欺负我是跟自己过不去吧!」
  「说得也对。」
  「王浩宇,」程克昀顿了一下:「谢谢你关心我。」
  「你平常也很关心我啊!」
  「今天是我生日。」
  「真的吗?」
  我本能反应把生日和告白联想在一起,突然没头没脑地兴奋起来,程克昀大概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眯著眼睛看了我一眼,但随即又恢复了原本的郁闷。我这才想起,程克昀说过他最不喜欢过生日,因为他妈妈曾说他的生日是一个让所有人都痛苦的日子,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她绝对不会选择生下他!
  很显然地,那是一句醉话,但程克昀深信酒後吐真言,为此他一直很难受。明明就只有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妈妈却从不否认对他的怨怼,而且从不解释任何原因。打从他有记忆开始,每到生日就不见妈妈的踪影,他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待在家里。直到他妈妈和小蚊子的爸爸结婚,他才开始体验到过生日受宠的感觉。
  「宇宙王,你一定很喜欢过生日。」
  「算是。」我回答得有点心虚。正确的说,我比较喜欢帮正妹过生日。
  「本来,这几年生日都是叶叔叔陪我一起过,可是前天他正好去杭州考察,要月底才会回来。虽然这是我早就知道的事,他也说下个月会陪我到万里的玩两天,但我还是……。其实他已经对我很好了,事实上根本没有人对前妻的儿子这麽好,我也不能再奢求什麽……」
  「你只是渴望亲情。」我伸手抹去他脸上悄悄滑落的泪水。
  他有点吃惊地撇开我的手,迳自转过头去,好像还做了深呼吸之类的动作。
  我这个笨蛋!他不喜欢这样!我怎麽能在人来人往的捷运站出口对他做这种亲腻的小动作?这几天的忍耐和煎熬都破功了,要是他逃走我该怎麽办?
  「对不起,程克昀,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什麽?」他的脸色突然浮现一丝狡黠的笑意,然後捶了一下我的肩膀:「不要趁人家伤心的时候勾引人,这样太犯规了。」
  他不介意吗?
  「谁勾引你啊?少作梦了!」
  他又笑了:「其实你说得没错,宇宙王,我真的很羡慕你,家里至少还有一个叔叔疼你。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有真正的亲人疼我了。」
  「干嘛这麽说?你的未来还很长,说不定你以後的老公就很疼你啊!」
  此话脱口而出,我自己也吓了一跳。
  「你想太多。」他白了我一眼。
  ——如果我是你老公,我一定会很疼你——
  程克昀若有所思地看著马路上的车流,好一会儿才说:「我今天不想回家,你可以收留我一个晚上吗?」
  「那有什麽问题?」别说是一个晚上,要我每天收留他我也愿意。
  「你回答得好爽快。」
  他有点狐疑地瞅了我一眼,不过好像觉得终於可以摆脱一个人孤单过生日的窘境比较值得高兴,於是又笑著调整一下书包的背带,爽朗地说:「今晚我想大醉一场,一起去买酒吧!」




☆、十一、吻

  宇宙王我基本上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乖宝宝,虽然未满十八岁,却已经有好几年陪叔叔喝两杯的酒龄了。不过今天跟著陪程克昀到大卖场血拚买酒,才真正大开眼界,见识到什麽叫酒鬼。
  程克昀几乎不放过货架上任何昂贵的威士忌和红酒,他说自己很少喝酒,可是却是天生的酒鬼,怎麽喝都不会醉。我很怀疑他这句话的真实性,酒鬼通常都是喝得烂醉还毫无自觉地宣称自己很清醒。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坚持买几瓶苹果汽水和葡萄汁打算稀释酒精,程克昀则在一旁嘲笑我没有男子气概。
  还好我们已事先换下学校制服也换掉书包,否则大概一开始扫货就会被店员赶出门。我趁程克昀不注意,打了一通电话给怡莹姊(她是「爱火」的店员),请她买一个大小适中的生日蛋糕摆进我家的冰箱。虽然程克昀今晚打算用酒精麻醉自己,但我还是想给他一点过生日的小小惊喜。
  我们租了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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