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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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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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带着乐队四处表演。”
  “他和乐队的伙伴们去了美国。”
  “他们出名了,享誉世界。”
  “但是之后他和伙伴产生了争执。”
  “然后他们解散了。”
  “约旦死了。”
  严欢一头黑线。
  “JOHN,你这讲的是什么故事?”
  JOHN道:“是你说让我给你讲些趣事打发时间,怎么,这个故事很无聊吗?”
  “我只听到了一个少年励志故事。从默默无名的乐手最终成为世界级乐队,这虽然很励志,但为免也太单调了吧。”严欢冷哼道:“现实里哪有这么顺风顺水。”
  “是吗?那就这样好了。”JOHN道:“约旦与伙伴解散后,事业起伏不定,家庭波折不停。他的前妻带着孩子走了,他与现在的爱人不被人们祝福。他喜欢上了别的事情,但是人们却把他当做疯子。最后,他刚准备复出重踏摇滚之路,却被一个疯子杀死了。”
  “……算我的错,我再也不会嫌弃你前面一个故事太平淡了。”严欢道:“你就放过这个叫约旦的孩子吧!不就一个故事么,被你扯得跟狗血的电视剧一样!”
  “呵呵。”JOHN笑:“生活只会比故事更坎坷,难道你还不明白这点?”
  严欢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他们现在正在机场待机大厅,准备飞往美国。
  一个月前贝维尔的邀请,严欢考虑了一个礼拜,最后还是接受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开始,他在摇滚之路上摔了一个大跟头,那么他就要在新的世界里重新开始。只不过这一次,上路的只有他一个人。
  悼亡者解散的消息,在地下摇滚界引起了不少波澜。不明真相的人们有的惋惜,有的幸灾乐祸。很多人认为,有付声这么一个不定时炸弹在,悼亡者解散是迟早的事,能挨过这么久已经算是奇迹了。大多数人,都将乐队解散的过失归咎到付声头上。甚至连夜鹰的队长也黄鼠狼给鸡拜年,似模似样地跑过来安慰严欢。
  “付声那一向任性,他从来不体会身边人的感受。不过你还年轻,还有机会重新开始。要不要考虑来我们乐队?”
  对于付声前队长抛出来的这橄榄枝,严欢的回应是咧嘴一笑,然后重重把门摔在对方面前,闭门谢客。
  哪怕他自己心里再委屈,对付声再感到不满,严欢也绝对无法接受别人说付声的坏话。这种感觉就像是护崽的母鸡,自家队友再不好,也只能我自己说,你们外人冷言冷语算怎么回事,爷才不听你们瞎扯!
  也是因为外界不断的奚落和怜悯,更让严欢下定决心一定要去美国。他要去国外闯出一番天地,让这些冷嘲热讽的人刮目相看!
  一个月的时间办签证,再办好各类手续。今天,终于到了出发的时刻。
  严欢没有让任何人来送机,父母和蓝翔都被他拒绝了。在他看来,这是一次失败后的远征,没有什么脸面可以让人送机。只有等他凯旋归来,获得足够的收获后,才能挺直身板迎接人们的欢呼。现在,就让他一个人安静地离开吧。
  他坐在候机大厅,只在脑内和JOHN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殊不知,这副背着吉他扛着行李的打扮,替他吸引了不少目光。周围的旅客很多人都在纷纷猜测,这么一个年轻人是要孤身背着吉他去哪呢?而在这些关注的目光中,有一道视线格外沉重。
  “不去见他最后一面吗?”
  向宽靠在墙角注视着远处的严欢,对某人道。付声就在他身边,背对着严欢站着,点起一根烟。
  “我不想扰乱他,他现在有自己的路要走。”他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
  “你又开始抽烟?严欢在的时候,你明明都戒了。”
  付声没有说话,只是眼眶下的阴影让他显得疲惫了许多。
  向宽叹了口气:“付声,你总是不声不响背负这么多。我有时候看你这样,实在忍不住想要揍你一拳。我们就真的不值得你相信吗?为什么不多依赖我们一些!啊?”
  “……”
  “刘正这次肯让我离开,让阳光自由,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些什么?你究竟答应了他什么要求,付声!”
  “别多想。”付声轻吐出一口烟。“只是因为你们的利用价值没有我大,所以有我在手,他放弃了你们而已。一向不都是这样么?只要有我在,吸引视线的人永远都是我。”
  向宽气道:“是啊,所以你把自己卖给那个大毒枭,来换取我和阳光的自由!你有为自己想过么?付声,你这一个月来为什么瘦了这么多,脸色明显也不好。”他神色一变,压低声音道:“是不是刘正他逼你——”
  “够了!”付声猛地呵斥住他,掐断烟头。“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操心。”
  他将烟头扔到一边的垃圾箱里,转身就走。
  “以后没有事,不要再联系我。”
  向宽咬着牙站在原地,半晌,转身狠狠砸向墙壁。“混蛋!你这个混蛋!”
  付声径自远去,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然而此时,广播里响起了登机提示:
  “请乘坐T123航班的旅客准备登机,请乘坐……”
  这是飞往美国,严欢乘坐的那班航班。
  付声忍不住停下步伐,抬头望向那边,然而他只看到一个背起吉他走向登机通道的背影。望着那个义无反顾前行的身影,付声终于笑了,露出这一个月来第一个笑容。然而笑容只维持了不到一秒,很快就消失。
  这一次,他转身向着出口走去,没有再回头。
  隔着长长的候机大厅,两人背道而驰。一个通向梦想之地,一个走向无尽的深渊。
  严欢坐上飞机,起飞前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生长了十八年的大地。
  “我会回来的。”
  他握拳,在心底悄悄许诺。
  我会回来,带着属于悼亡者的梦想回来,带着让悼亡者重新展翅高飞的力量回来!
  所以,付声!
  你一定要等我!

  亚洲男孩

  “嗨,男孩,一份沙丁鱼三明治,大杯可乐!”
  “好的。”
  “喂,服务生!给我一扎啤酒!”
  “是的,稍等,先生。”
  “小帅哥,给我们来些点心。”
  “好的,女士。”
  在这家生意火爆的快餐店内,一个中国男孩穿着服务生服饰,跟个陀螺似的忙得团团转。这个男孩,就是严欢。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半了,马上就要二十岁,而他到美国也有近一年的时间。在结束了与贝维尔他们乐队的全美巡演后,严欢想了好些办法,才能继续在美国停留。
  而他现在,就是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附近的酒吧卖唱。这是JOHN的提议,他说比起国内,美国这么远,一些人的触角难以伸过来,而且严欢在这里锻炼,也可以充分锻炼自己。
  因此,在结束巡演后,严欢就留在美利坚合众国。当然,签证和继续滞留的问题,都是麻烦蓝翔等人帮忙办理,后来一年期将满的时候,蓝翔索性帮严欢弄了个留学生证明,将他挂靠在美国某所三流院校名下。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继续停留了。
  不知道蓝翔哥他们究竟是使用什么手段帮严欢办理证件的,总之现在严欢每天只要一周去几次学校报道,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处理。除了打工之外,他绝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练习吉他和摇滚。
  刚和贝维尔过来巡演的那年,严欢一口英语说得一点都不流利,就连发音都带着不中不洋的味道。而将近一年的在外生活,他总算磨练好了自己的口语,也尝试着将悼亡者的一些中文歌曲翻译成英文。
  在JOHN的帮助下,翻译还算顺利,最初的试唱后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正因为此,严欢现在才能在酒吧唱歌,而不是在街头卖艺。
  晚上八点,结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严欢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里,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这里,晚上八点半,他还有一场演出要负责。
  “呦,严!你总算来了!”
  老远地,门口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大汉看见严欢喜上眉梢,一把把严欢夹在胳肢窝下。
  “快点进去吧,伙计,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维克多,你给我放轻点,快被你夹窒息了!”
  即使是相处了这么久,严欢还是不习惯老美这种过于热情的作风。嗨起来能把他当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抛来抛去。而且因为亚洲人脸长得嫩,严欢几次被酒吧门口的酒保当做未成年人赶了出来。
  不过现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今天可是狂欢夜!”维克多松开严欢,冲他眨着眼。“会有很多美妞过来,你还不抓住时机。”
  “谢了,我对你们美国波霸可敬谢不敏。”
  “大胸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说你还是个小男孩,哈哈,小处男!”
  “维克多!”
  严欢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头来却是他自己。
  “我恨种族差异。”严欢泪奔。
  虽然他现在也有快一米八的个头,按维克多的说法就是还会再长,但是比起这些动辄两米两百斤的大汉,严欢还是显得太单薄了。在酒吧的乐手中,他总是被当成小弟弟来欺负。当然,在真正谈及摇滚的时候,没有人会把严欢当做黄毛小孩。
  他已经长大了,至少,在摇滚的这条路上是如此。
  “嗨,维克多,总算将严带过来了。”
  进了酒吧,一个络腮胡大叔和他们俩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个热场吧,严。”络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对严欢道。
  严欢没有犹豫,点了头就往后台去做准备了。
  “严这小子。”维克多看着他的背影笑道:“每当谈起摇滚,都一下子变得像个大男人了。”
  “他本来就不是小鬼。”络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个小孩能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小瞧他的人都会吃大亏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维克多讪笑。他最初和严欢相遇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服气这个脸嫩的小子。谁知最后两人比拼吉他,他却败下阵来,不服也不行。然而严欢却说,他这样的水平在国内不算什么,他乐队里的原来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后,维克多就对严欢之前的乐队万分好奇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样的乐队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小子。”维克多开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乐手的话,为什么只剩下严一个人道美国来了?”
  老板吹出烟圈。
  “世事难料啊。”
  晚上九点整,这个不夜都市刚刚步入狂欢时刻。男男女女,或游走街头,或漫步于舞台。这是属于夜晚的狂欢,属于年轻人的舞台。而骑士酒吧,就是这些舞台中的一个,不起眼而平凡,却融汇着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今晚由我开场。”严欢道:“你说这是老板在测试我吗,JOHN?”
  “是信任。”JOHN道:“当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马把你赶出门外。”
  严欢失笑。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么?”
  JOHN:“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骑士酒吧。金发褐发棕发,白皮肤黑皮肤褐皮肤的老外们全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能通过一种异国语言,听到这样震撼心扉的摇滚。台上黑发少年的每一声呐喊,每一个嘶哑的低音,每一个转折的气音,都让他们浑身汗毛直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钻出来,热血沸腾!
  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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