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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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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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上台就紧张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付声在他身后皱眉问。
  “改不掉了,不可能改掉吧。”严欢泪眼汪汪,“我现在手抖,要是一会上台时吉他弹错怎么办,突然断弦怎么办,音响出了意外怎么办?天上要是一个响雷打下来,我……”
  “闭嘴!”
  付声大手堵住他唠叨不觉的嘴,忍着额角的青筋。
  “安静点。”
  “唔唔。”
  “冷静下来没有?”
  “唔~唔~”
  付声叹气,“别老想些有的没的,就当做是一次普通的演出,就不会这么紧张。”
  “唔唔唔!唔唔!”
  付声忍无可忍,凑近严欢耳边,压低声音道:“你再敢给我这么大惊小怪,别怨我用别的东西堵上你的嘴。”
  别的东西?
  眼换的眼珠上下左右四处转着。
  是什么东西,吃的吗?
  付声见他这幅摸样,嘴角微微掀起。“你想试试?”
  想,还是不想,究竟该怎么选?万一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又万一是付声在耍自己呢?严欢纠结着。
  “你要是真想试,我保证,可以让你满意。”付声好心情地继续忽悠到。“怎么样?”
  说着,他的手已经微微松开,可以让严欢出声了。
  “我……”严欢张口欲言,而他呼出的气正好喷在付声手心,让付声觉得略微痒痒,那双本来就浓郁的黑眸更深了些。
  “我还是……”
  “严欢!付声!”向宽突然从后面跑了过来,“你们在这啊,还四处找你们呢!”
  严欢像是突然被惊醒了,连忙后退几步远离付声。
  “哎,付声,你这么看着我干嘛?”向宽觉得背后升起一股寒意,“我招你惹你了。”
  “没有。”付声微笑,“你只是来得很是时机。”
  “是吗?其实是贝维尔让我过来找你们,他说第一支乐队马上就要上场了,让我们一起去看。”向宽实话实说,顺便对另一个方向招了招手。“你看,他还在那里等着我们。”
  严欢和付声一齐向向宽所看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高挑的身影正站在舞台光影间错的角落,金色的长发忽而闪过一道亮光,深蓝的眸正望着舞台方向。
  像是注意到这边的视线,贝维尔转过头来,看见他们后,露出一个善意的笑容,顺便还招了招手。
  正好走过他身边的几个女孩,瞬时就风中凌乱,低声惊叫起来。
  “真是……真是一个人形聚光灯。”严欢目瞪口呆,看着贝维尔被一大堆女生包围住,却保持住一定距离,风度翩翩地婉拒她们。
  这个家伙,真的和那晚宿醉的呕吐男是一个人吗?是吗,是吗?
  不论如何,严欢还是要感谢贝维尔的,要是没有他,向宽就不会及时赶过来打断刚才那危险的气氛。严欢觉得,自己好像差点就要被付声给一口吞掉!
  他偷偷地看了身边的付声一眼,见他脸色阴郁,似是心情不好。
  果然,自家的主吉他手到哪里都是这一副难搞的性格。
  “走吧,我们也快点过去,马上他们就上场了。”向宽在一旁催促,几人向贝维尔那边走去。
  “来的恰好,他们刚刚登台。”贝维尔对他们微笑道:“我为你们占了位置。”
  “3,3Q。”严欢第一次实际运用英语和一个活的老外交流,难免紧张。
  贝维尔温柔地回应他。“举手之劳。”
  付声一言不发。
  “哇哦哦哦哦哦!他们上台了!”
  “马上开始了!哟吼——!”
  附近的人开始喧闹拥挤起来,严欢隔着一个阻挡的栏杆看着他们,都觉得那种热情令人都快心生恐惧。台上的鼓手,开始轻轻敲打。
  台下的人们,更加激动。
  下一秒,严欢终于知道,什么才是热情,什么才是火热。
  迷笛音乐节,开幕!
  没有想象中的各种意外,一切都很顺利,但那却仿佛凭空炸雷,一道闪电抛在面前。
  严欢一瞬间觉得有些耳鸣,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不,其实他听见了,那舞台上要震穿心扉的呐喊和嘶吼,那如擂擂战鼓将每一根汗毛都竖起的音乐。
  以及舞台下,人们歇斯底里的喊声,狂喊的热情!每个人激动到扭曲的脸庞,嘶喊到沙哑的喉咙。
  还有台上,那在灯光的映衬下,好似几个巨人一样站立着的乐手。他们就是国王,就是上帝,他们掌控着每个人的情绪,仿佛可以任意决断你的生死。
  用音乐,用摇滚,用他们的灵魂!将每一道呼吸都变作巨龙的咆哮。
  光影在眼前变幻,而耳中传来的那音乐,却让人神魂颠倒。比起光碟上的靡靡之音,比起录像里偶尔看到的一片热情,现场这震撼人心的摇滚,让每个人都只顾得上随之摆动!
  怒吼,回应,宣泄压抑已久的情绪。
  仿佛要从喉咙里喊出血来才罢休,仿佛要将灵魂片片撕碎才痛快!
  这才是摇滚,世界级的摇滚乐。
  一个节奏,一个音符,就让人神魂颠倒,为之慑服。
  人们摆起POGO,高高地越起,高高地跳下,在人海中翻滚着。互不相识的人们彼此搭着肩膀,随着音乐玩起开火车的小游戏。男人们心里的血性被音乐勾起,彼此对拳碰撞这身体,看似愤怒对望,却相视而笑,淡淡化开。
  严欢看着舞台上的几个“巨人”,心里的震撼无法言表。
  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进步,已经开始踏上着令人炫目的舞台。可直到这一刻,严欢才发现,他还什么都不是,连巨人的脚,都还攀爬不上。
  心里突然涌上几分气馁,严欢虽然觉得自己太过被情绪所动,但又无法阻止这股沮丧。
  就是因为他已经开始越来越爱摇滚,越来越了解摇滚,他才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别人之间的差距。
  这距离,是如此之大,大到让追赶的人开始绝望。
  付声和向宽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向宽挑眉,我就说他受不住,看,低落了吧。
  付声怒目,当初说要来的可是你们。
  “是啊是啊,是我们。”向宽笑笑,“但是这个安慰的工作可是我和阳光做不来的,还只能靠你。”
  付声不解。
  向宽神秘道:“别说你不知道,你认为当初这小子为什么死也要拉你进乐队吗?”
  “——因为打从一开始听到你的吉他,他的心就被你俘虏住了。对于严欢来说,你就相当于他心中一个不会倒下的支柱,是他的向往。”
  向宽拍了拍付声的肩膀,“这个时候,当然就要轮到你来安慰他。”
  他们是背着严欢进行这段交流,却被没有避开贝维尔。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是贝维尔看着这两个人再看着严欢,似乎懂了些什么。见付声还是犹豫不决,他上前就道:“还是让我来安慰……”
  唰的一下,刚刚还站在原地的付声立马就不见踪影。
  严欢再一抬头,却看到付声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没用的家伙,这么点小事就沮丧成这样,你以后还怎么有出息?”
  一听到付声是来骂人的,严欢更加抬不起头了。
  “我也知道为自己太没用……”
  “不过你更笨,竟然愚蠢地想要把现在的自己和他们相比。”付声望着舞台,神色莫测。“你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物吗?”
  严欢不解,“不就是国外的摇滚乐队?”
  “那可不是一般的乐队,他们可都是登上过摇滚殿堂的家伙。”付声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怅然,“一群变态一样的家伙。”
  摇滚殿堂,那是聚集着摇滚史上历任天才,神话,与传奇的一个地方。
  能在摇滚殿堂留下自己的名声,对于一支乐队或者一个乐手来说,是一生最大的荣誉。
  美国摇滚殿堂,曾经青史留名的例如披头士,猫王,滚石,皇后乐队,涅槃,性手枪,枪与玫瑰。而以个人的名义登进这个殿堂,更是一种无以伦比的荣耀,而历史上有这个资格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却有一个人,他的个人排名在殿堂遥遥居于前列,甩下了一大批的神话级乐队,甚至于是他自己曾经的乐队。
  这个人的名字是——John Winston Lennon。
  约翰·列侬。

  是悼亡者

  摇滚殿堂,对现在的严欢来说还可望而不可即。但是迷笛音乐节,却是近在眼前。
  “做好准备。”
  付声说:“一会,上台吧。”
  一句简单的话,却撩拨起严欢心里阵阵波涛。
  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犹如巍巍高山之脚的一块碎石,山顶风光尤不能及,心里惶惶,但又何必如此!
  攀登这座高山的,并不是他一个人。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边终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现在,仅仅是付声的几句话,却能让他冷静下来不再焦躁。
  身边还有这么一群伙伴,所以,害怕什么,畏惧什么,退缩什么呢!
  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KG的过来招呼人了。
  “走吧,伙计们。”丹迪对着大伙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终于轮到我们上台了。”
  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严欢傻愣愣地听懂了,却来不及反应,丹迪已经带着他们的队员们率先登台。大屏幕上,打出了即将出场的乐队的名字,还有主持的大声介绍——KG&The Prayer!
  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aye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
  “名单上都没有他们啊,不会拖后腿吧。”
  “哈哈,谁知道呢……”
  陆佑飞紧紧握拳。
  “不会……”
  “恩?小子,你说什么?!”
  “绝对不会!”陆佑飞恶狠狠地看着对方,大吼道:“他们是最棒的乐队!严欢是最棒的乐手!他们绝对不会拖后腿!”
  站在这附近的人都齐齐转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客气地放下大话,见到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人,不由嗤笑起来。
  “小鬼,你知道个屁!”
  “你们知道个屁!”陆佑飞激动地顶嘴,“我就是知道!悼亡者比你们想象中的好一万倍!”
  “是吗?那你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堵你身上的全部家当,让这周围的人作见证,以那菜鸟乐队的实力做赌。”膀大腰圆的汉子看着陆佑飞,桀桀怪笑。“怎么,敢不敢赌?”
  “赌!”陆佑飞涨红了脸,狠狠地看着他。“赢的一定会是我!”
  “好啊,等着瞧吧,小子……”
  “嘘,别吵!”
  有人打断了他们的对峙,此时台上的两支乐队已经做好准备。演出,即将开始。
  即将弹起的节奏是什么?
  即将奏响的旋律又是什么?
  陆佑飞着迷地看着悼亡者乐队,付声抚上琴弦,阳光轻点着脚尖,向宽站在最后,而严欢则走到了舞台的最前!
  他轻轻握住话筒,将它拿到嘴边。
  下一秒,带走所有人灵魂的歌声又会是怎样?
  陆佑飞屏息等待着,因为他知道,悼亡者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READY?”丹迪敲响一声鼓,问严欢。
  严欢回以一个可以的眼神,丹迪笑一笑,手中的鼓槌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敲响一连串的旋律。台下的观众们听到鼓声后振奋起来,挥舞着手臂。
  吉他与贝斯紧随其后,带着划破夜空的犀利。
  “开始吧!”
  严欢深呼吸一口气,耳中听着节奏,紧紧握着麦克风。
  这一次他没有背着吉他,完完全全以一名主唱的身份站在舞台。而在他身后不只是三个人,而是一共八个人正成为他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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