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你这家伙,不会是去哪儿打架了吧!”回过神来的向宽第一时间质问道。
  严欢却不理他,直至就要往屋里走。向宽想要拉住他,却凭白遭到一声怒喝。
  “别吵我!别跟我说话!”
  严欢简直就像是入魔一样飞奔到客厅,随手拿起纸和笔。他表情严肃,盯着空白的纸张的神情,就像是要出战某个战场!
  “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都不准发出一点声音,不要打扰我的思路!”
  像暴君一样宣布完后,严欢埋头,大笔一挥地开始写了起来。
  包括付声在内,另外三个人都是一副惊讶的表情。只是出去逛了几个小时,这小子还真将灵感和一身的泥土一起带回来了?
  十几分钟后,严欢终于停笔。他满意地拍了拍稿子,自我陶醉地欣赏了一遍。半晌,像是才反应过来屋内还有另外几个人,他抬头对着他们无辜地笑笑。
  “不好意思,你们现在可以开口说话了。”
  首先出声的是付声,孤傲的吉他手瞥了眼严欢,伸出手。
  “歌词拿来。”
  严欢瞬时反应过来,连忙小心翼翼地双手递上歌词,交给付大吉他手检阅。在付声看词的功夫,另外两个人也插上话。
  “你是真的想好歌词了?不时为了应付付声,随便写写的?”向宽怀疑地看着他。
  “我比较想知道的是,这家伙究竟在外面遭遇了什么。”阳光看着一身泥土,甚至脸上还有擦伤的严欢道。
  提起这个,严欢有些讪讪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过马路的时候一不小心……”
  “你被车撞了?!”
  “——是我撞上车子。还好那位车主没有叫我赔他钱,不过也亏我溜得快啊。”现在想起当时的情景,严欢还有点后怕。
  那时候他几乎是处在一种忘我的状态,直到差点撞上一辆汽车,及时反应过来的严欢为了避让而摔倒在地后,才从那种失神的状态中回过神来。他也该庆幸,否则就算想出了歌词,现在也没这个命写出来。
  就在三人闲话的时候,一边付声已经将歌词看完了。严欢屏住呼吸,等着他的评判。
  “这份歌词——”付声有意无意地拖长了语调。“有好几个错别字。”
  严欢的心颤悠了一下,连忙道:“那是意外,意外!我太急了,手误!”
  “不过整体来看还算可以。对于新手来说,可以算是合格。”付声评价完,将歌词塞回严欢手中。“现在要评价这歌词究竟合不合适,还需要你自己来证明。”
  “我?”
  就在严欢愣神的时候,付声已经走到一边,拿起吉他。
  “将它唱出来,由你自己来唱。”
  看着向宽和阳光也都去拿起各自的乐器,严欢的心突然怦怦加速跳动了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这可是第一次正式地在他自己所组成的乐队中,唱着他自己的歌。
  他几乎都快抑制不了加速的心跳,直到熟悉的吉他声响起,直到前奏结束,严欢才下意识地张口,出声而唱。
  根本不需要去看稿子,因为那些歌词现在已经刻印在他的心里。
  少年清澈又略显沙哑的嗓音,在屋内响起。
  伴随着歌声的是窗外渐渐落下的夕阳,染红了窗舷,像是梦幻般的色彩。
  “我总在做一个梦。
  梦中,有一条长直无尽的路……”
  开始是平缓的音调,叙事般将所想要表达的情感娓娓述来。从这略紧绷的歌声中,仿佛可以让人通过那音调,看见梦里所描绘的色彩。
  从生下来你就和无数的人一样,踏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你不知道自己该去向哪,会去哪儿,只是盲目地跟随着人群。
  但是突然有那么一天,你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不该继续盲从,意识到你有想要自己的选择。于是转身,踏上了只属于自己的路。
  即使被烈阳炙烤,即使被风雨追赶,却始终坚定地沿着这条路前行,奔跑!
  “听,天空在嘲笑,
  听,大地在戏谑,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唱到这里的时候,严欢心中仿佛有火山在喷发。他想起自己偷偷摸摸在家里练习吉他时的情景,他想起被迫接受第一次的分离时,那无奈又不甘的心情。
  他想起那个夜晚,自己控住不住从家里跑出来。那一夜的寒风,至今还会从睡梦中将他惊醒。那一夜天上明亮的星星,也总是会将他抚慰。
  这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但却是他自己所选择的。
  这条漫漫长路啊,究竟还会使尽怎样的手段刁难追逐他的人们?然而所有的痛苦都是甘之如饴,所有的伤痕都可以当做勋章。因为这是挣脱牢笼,挣脱束缚,是自己所想要怒吼的地方,是心甘情愿去追逐的恶魔。
  “梦中,
  一条长而无尽的路。”
  在这条只属于自己的路上,永远奔跑着。

  悼亡者

  “嘀——!”
  一声拉长的汽车喇叭声,刺得路人耳朵生疼。
  在这条拥挤的马路上,许多下班回家的白领正开着车堵在路上动弹不得,倒是一旁步行道的路人的速度比他们快了很多。堵车已经有快十分钟了,相信此时等的急躁的各位司机,都巴不得自己有一双飞毛腿吧。
  而堵车中心点的路旁广告牌上,正挂着一张吸引人的超大型海报。
  黑色打底,银金色衬托的海报,给人一种厚重的金属感,而海报上朋克装扮的年轻人,则是带着一股年轻的气息扑面而来。
  草莓音乐节的宣传广告!
  恐怕这有在这样一副海报里,朋克党和金属党才会如此和谐地共处吧。
  今年草莓音乐节的举办地之一,正是这座临海一线城市。赶巧的是,草莓音乐节的举办时间和另一个超大型音乐节迷笛相撞了。
  恰巧都是在开春后的四月末至五月初,两个音乐节主办人如此安排时间,也不只是有意还是无意。迷笛音乐节有“中国的伍迪斯托克”之称,背后还有中国地下摇滚发源地迷笛音乐学校做底牌,底子不可谓不厚。
  但是同样,支撑着草莓音乐节的摩登天空公司也是有十几年的举办音乐节的历史。两雄相争,鹿死谁手还未知。
  迷笛口碑略比草莓好一点,这是不争的事实。草莓也曾暗地里阴过迷笛一把,这也是老乐迷都知道的。这两大国内音乐节还真是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今年草莓在举办地如此早地就开始宣传,还出动大批人手搜罗表演乐队,也是想有于迷笛一争高下的涵义在内吧。
  熟知国内地下摇滚内情的人,只通过那一副宣传海报便可以看出地下的诸多暗涌,例如正坐在车里的这一位。
  将视线从海报上收回来,副驾驶上的墨镜男将手伸出窗外,掸了掸烟灰。
  “摩登天空那些家伙,每次都喜欢搞这些小花招。”他所指的,正是草莓音乐节幕后的主办方。看起来,说话的墨镜男对他们并不存有好感。
  “实力不如人嘛,难免喜欢多使一些小手段,你也要谅解他们。”开车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长得不算帅,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下巴处有一道刀疤,不过伴着一脸的笑容,看起来却并不显得恐怖。
  “等到时候,就知道实力高下了。”
  “哼。”墨镜男看向窗外。“我讨厌背后耍阴的家伙。”
  “嘿嘿,你还在计较那年的事情?别放心里去,耍阴谋我们没有搞过他们,这也算是失败。要勇于承认失败,才能知耻而后勇啊,少年!”开车的男人伸出手用力拍打着墨镜男的肩膀,猝不及防之下,墨镜男被他的大力打得一个踉跄,连连咳嗽,连墨镜都掉了下来。
  在黑色的墨镜之下,掩饰的是一张冷峻的面容。按吸引力来算,绝对不比那些一线男星差。对于认识他的摇滚乐迷来说,这张面孔则是有着更大吸引力!
  国内曾经数一数二的摇滚主唱,蓝翔!
  第一次听到他名字的人只会有一个反应——愣个几秒,然后弯腰拍掌大笑。没办法,谁让这位帅哥和某个国际知名学校重名了呢?不过,凡是听过他的歌声的人,都会把他给牢牢记在心底。这可是中国当年仅有的几个摇滚好嗓子。
  然而这一切,都是当年的事情了。
  翔哥现在已经不能唱歌,他的嗓子坏了。当时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比起伤心欲绝的乐迷,他本人却无动于衷。不能唱歌并不意味着他的摇滚生涯结束,蓝翔现在依旧是一位摇滚人。
  “我讨厌这些勾心斗角的玩意。”索性摘下墨镜,蓝翔看着车窗外的天空。“连最后一点能让人自由呼吸的地方都不给!草莓与其说是音乐节,还不如说是糜烂的夜店狂欢,摇滚?”
  他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低哼,对于这种连汽车广告都能大肆地登上舞台的音乐节,所有老牌的摇滚乐迷都和他一样,认为草莓从根本就没有摇滚精神,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的时髦产物!就连草莓的听众们自己都说,吸引他们的更多的是那边轻松的气氛,恋爱,打屁,搭讪,摆摊,玩乐,而不是音乐。
  然而在这个社会,迷笛正一天天的被人斥责为老旧,而以时尚搏位的草莓却一点点地攀升上来。
  纯粹的精神遭人嘲笑,商业化的却更容易成功!这是什么道理?
  似乎也是想到了这点,蓝翔狠狠一拳击打在车窗上。
  “狗娘养的!”
  是在骂谁,不得而知。
  “哎哎,小心我的车子!这可是新的!”
  在身旁人心痛的呼喊声中,蓝翔悻悻地收回了手。几分钟后,车流开始缓缓向前移动,这辆载着两位摇滚人的车子也渐渐地消失在车流中。
  不过就算是被老牌乐迷嗤之以鼻的草莓音乐节,也有很多默默无名的小乐队,在为登上它的舞台而卖命地拼搏着。就比如——严欢他们。
  而此刻,这帮新鲜的摇滚血液正在思考一个问题。
  “你究竟准备取一个什么名字?”
  在结束了原创曲的排练后,紧随而来的是乐队的命名问题。这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将严欢逼得走投无路。没办法,谁让他是这支乐队名义上的队长呢?
  “我……我……”当着三双火一般的眼睛,严欢不好意思说自己还没开始想,只能委婉道:“我还没决定好。”
  “决定?说起个后背的来听听。”付声一句话,就差点把严欢打回原形。
  还好,向宽这时候赶来救场。
  “既然没决定好,那就一起来想吧,正好我们也参谋参谋。”
  严欢心虚地抹了一把汗,这年头,谎不好撒啊,差点就被当场揭穿了。他对着向宽连连点头,“人多力量大,集思广益!一起想。”
  付声怀疑地打量着他。
  “你不会是根本没开始想吧?”
  “哪有?哪有!是想的名字太多了,纠结着不知选哪一个好。”严欢笑着,背后却悄悄流下几滴冷汗。
  果然,付声这个家伙才是最不好忽悠的。
  “要我来说的话。”阳光道:“不如就叫□□好了。”
  “……”
  万籁俱寂。
  所有人都盯着他,那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什么奇葩物品。
  “不对吗?”阳光歪头,“正好四个人,不就是□□吗?”
  “四个人,你怎么不叫披头四呢!”向宽讽刺,“去这个名字,你是想被请去局子里吗?恕不奉陪。”
  “披头四是什么?”严欢莫名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上世纪一个英国乐队。”付声道:“披头四只是音译,香港那边的翻译。我们这边叫披头士,或者是甲壳虫,原名The Beatles。”
  付声并没有刻意描绘,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一番。
  “耳熟啊!对了,就是上次《黄色潜水艇》的那支乐队,我唱过他们的歌。”严欢突然想了起来,“他们很厉害吗?”
  “还好吧。”付声淡淡道。
  就因为他这一番轻描淡写,让严欢误会了,只以为是个一般的乐队,完全没有再去过多关注。他此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在提及这个乐队的时候,附身的老鬼一直沉默着,诡异的沉默。
  阳光取的名字自然被否决了,甚至他本人被剥夺了继续取名的权利。向宽质问他,“以前你们乐队,究竟是谁取得名字?”
  飞样乐队的名字还不至于如此不堪,绝对不是出于阳光之口。
  然而这个问题,却一下子戳中了阳光的伤处。
  “我们队长。”阳光低声道:“他希望乐队能够像雄鹰一样,在国内一飞冲天。呵呵,现在想,是多土气的一个名字啊。”
  再土气也比你那□□好!
  向宽虽然想这么吐槽,但是看阳光此时压抑的神色,却没有再开口。
  他们所有人都知道,飞样对于阳光来说,是一个不能揭开的伤疤。因为随时随地触碰它,都会痛彻心扉。
  看来阳光对飞样的老队员们还是念念不忘啊。
  严欢感叹着,突然计上心来。
  “有了!我想到新名字了!”
  另外三人齐刷刷地看向他。
  “就叫The Prayer!怎么样?”
  Prayer;祈祷者,悼亡者。

  为谁

  “我没意见。”向宽第一个举手,发表看法。
  “可以。”付声言简意赅。
  最后,只剩下阳光一个了,严欢把期待地目光转向他。
  “名字……为什么会想到取这个名字?”阳光却只是盯着严欢,双手悄悄在背后握紧。
  “为什么,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范儿吗?”严欢眨巴着眼睛,说:“我研究过了,但凡是有些名气的乐队,都是用‘The'这个单词来做乐队名称里的首词,像是那个什么‘The Who',对了,还有付声刚才说的‘The Beatles’。”
  严欢道:“用这个单词来取乐队名,难道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那为什么要用‘悼亡者’这个词,用其他的词不好吗,像是‘Flower'之类的。”阳光依旧紧盯着严欢,不错过他的任何一丝表情。
  “Prayer;一语双关啊,既有我们是音乐的祈祷者的意思,还包含着我挥断过去,重新开始的涵义在内。比你那什么花不花的,高深多了好不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