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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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文豪-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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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辩论,因此这件事情就随着时间而淹没。

再火爆的事件也会被时间长河浇灭这是社会法则很难更改,但要做到的就是不要让时间长河将你热情浇灭。

校园生活是非常美好的,特别是高中可以肆意的享受青的舞动,尽情的享受。

同时校园也是一个让人学习,让人进步的地方。

燕文高中图书馆

比较静翻书的飒飒声清晰可闻…

一少年端坐,背脊直如松,十七八岁左右,一片斜刘海遮眉,但双眼却清晰的露了出来,那是一双温柔的眼神仿佛一阵风拂过。白色的衬衫领口留着两颗扣子未扣,露出白皙皮肤,此时这少年正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书……

 重生之大文豪 第141章 别对自己说不可能(上)

合上书,封面之上显示着未来科技四个大字。

“《未来科技》,楚星的笔力果然是厉害,难怪被称为是凭借一己之力将华夏的科幻小说拉到世界水平的男人!这个笔力还有故事构建无一不是经典,并且对于未来科技的幻想,大胆新奇,但是却又让人感觉非常合理,好像未来真的会出现这种科技一样。”苏释晨对于此书评价很高“这一点非常难得,人的想象力是无限的,但要将这个想象变得非常合理这点就是非常困难的了,不过关于这点楚星却做得非常的好,不愧为是一代名家。”

在前世地球也有这样一个人,华夏科幻小说第一人刘慈欣,也是被称为用了十几年的时光将华夏科幻小说拉到世界水平的男人,不过这个世界的楚星比起刘慈欣更加的厉害。

刘慈欣写过很多小说《带上她的眼睛》、《乡村教师》、《流浪地球》、《三体》等等这些都是科幻小说,刘慈欣专注于科幻。

可楚星不止是写科幻小说,也写西方奇幻与讽刺小说,最重要的是在这三方面的成就都非常的高。

苏释晨目前写出了仙侠、推理两类的小说,而楚星现在比起苏释晨还更进一筹,可以写出三类小说,而且都可以写得非常的精彩,在这点上楚星是超过了苏释晨,但是如果苏释晨加上天恩的这个身份,仙侠、纯爱、推理、玄幻四类小说也就超过了楚星。

现在回首苏释晨他自己的第一本原创小说《洪荒》,虽然利用前世地球无数洪荒流的经典书籍打底,在里面加上了非常之多的构思,让《洪荒》一度成为了经典,甚至开创了洪荒流,不过现在苏释晨看看那个文笔真的不算好,苏释晨已经想好有时间要重修一次《洪荒》,以他现在的文笔,绝对可以让《洪荒》一书的质量再上一个档次。

反正修书这种事情,对于作家来说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就拿《神雕侠侣》来说,那些小修改就不说了,光是大修金庸就修订过三次,还有苏释晨重生之前的那次修订,将苏释晨恶心得没有话说了。

好好的一部武侠剧,竟然在金庸的最新修订版之下变成了琼瑶剧,黄药师在旧版之中可是一个多好的模范丈夫,一生痴情,可是在最新版之中竟然爱上了自己的徒弟梅超风!!

还有在旧版之中苦苦喜欢神仙姐姐王语嫣的痴情段誉也不在痴情,竟然跑去喜欢其他的妹纸了,而王语嫣呢,竟然跑去照顾那个疯疯癫癫的表哥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之中的人间自有真情在?

苏释晨和他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反正看完金庸新修订的版本苏释晨真的的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苏释晨可不打算干这种事情,他想修订不过是在文笔之上的提炼。

一旁的两个小女生压低声音,仿佛老鼠低语一般悉悉索索的讲话“快看那边的男生好帅气,是哪个班的?我怎么都没见过?”“你秀逗了,连他都不知道他就是苏释晨!”“啊,原来他就是苏释晨!”“嘘嘘,小声点这里是图书馆……”

看书少年也就是苏释晨,三年的时光已经让苏释晨成熟,白衬衫贴身将苏释晨挺拔的身材彰显了出来,从一米六几长到一米七几了,已经是壮硕的大小伙了。

嘴角露出一抹苦笑,这种讨论在这三年之间苏释晨都已经习惯了,这还不算疯的,至少那两个女生仅仅只是在一旁小声的讨论,并没有发疯一般的冲过来,像三年前苏释晨刚入燕文高中的时候,那个场面才是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才叫做疯狂。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都想看看这个被称为华夏最天才的苏释晨到底是长什么样子,是三头六臂还是什么的,因此在当时苏释晨就好像是动物园之中的动物一般被人围得严严实实的参观。

好在人的好奇心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慢慢的消退,开始就连上课的时候教室外面都围了不少人也有记者在门口候着想要采访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不过慢慢的人越来越少,就在苏释晨上高三的时候校友们对他的态度已经和平常人一样了。

而这三年来苏释晨也就是在老老实实的学习,安安静静的在图书馆充电,就连放长假也是到各处旅游欣赏,也没有什么新闻,所以记者就退回去了。

“时间差不多到了!”掏出手机看了看,起身。

“老师我要租借这本书,麻烦了。”将楚星当作假想敌,要打败敌人首先就要了解敌人,所以这几个星期苏释晨都在观看楚星的作品。

“《龙血时代》,又是楚星的作品,同学你很喜欢楚星?”图书馆管理员问道。

“呵呵,学习一下大师的写作方法。”苏释晨笑道。

“楚星的笔锋可是非常难以模仿,据说他曾经当过时事评论与文字记者等等工作,也去过很多地方,所以文笔犀利却有世俗的幽默,老练而带着旅游时的清新一种非常独特的文笔。”

旅游不但可以陶冶情cāo,还可以增添阅历,这也就是苏释晨为什么放长假会到处旅行的原因之一,这三年苏释晨可去了不少地方,寂寥的塞外戈壁、绿油油的大草原、多姿多彩的五色池、巍峨的五岳等等,这些景点都留下了苏释晨的脚印。

“糟糕,学生证在宿舍里面。”苏释晨摸了摸发现学生证没有在身上。

“没事,我记得你,拿来还就好了。”苏释晨也不知道在这图书馆来过多少次了,竟然管理员都认识他了。

看着苏释晨离开的背影,管理员大妈对着身旁的校工说道“这个学生肯定是一个好学生,几乎一有空闲时间就会到图书馆看书,什么书籍都看,是一个爱书之人。”……

“沫芷快点,都要开始了。”李东方催促,三年时间已经让李东方这颗青苹果长成红苹果了,精致的五官,青活力充满朝气。

“东东你这么着急干嘛,不就是讲组织建设去校安排的一场演讲嘛,这种演讲每个月都有一次,其他演讲的时候也没见你这样急。”

李沫芷不满的嘟囔,好不容易有一个午休时间,对于李沫芷来说还有什么事情比午休的时候吃着零食看着电影更加给力的事情?

不过如此悠闲的一段时间被李东方给破坏了,李东方今天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在午休时间说是要带她去看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女人都是一只猫,而好奇心害死猫,结果李沫芷自然是非常的感兴趣,不过后来询问竟然是去听什么演讲。

这是燕文高中的一个传统每个月月末都会叫一名学生在学校大礼堂演讲,当然至于学生去不去听,这就是自愿了,学校不会强迫,李沫芷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蛮新鲜的,所以去看了几次,不过慢慢的也就没什么兴趣了,而现在李东方告诉她有趣的事情就是听演讲,李沫芷自然是不干了,这哪有在宿舍吃着零食舒坦,但是还是被李东方生拉硬拽的带来了,不过这一路上李沫芷口中都是喋喋不休的抱怨。

“呃,今天是哪位同学在演讲,人好多。”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李东方神秘的笑了笑。

的确很多人,简直可以用摩肩擦踵来形容了,整个大礼堂站满了人,这种一个月一次的演讲,以往能有三四百人就不错了,你想一想新鲜劲一过,想一想有多少人会放弃午休的时间来听同校的学生演讲?

不过今天这个大礼堂却破天荒的聚集了七八百人,而且现在距离演讲的时间可还有二十多分钟,看门口还有陆陆续续的学生到来。

当然这还不是让李沫芷最好奇的,最好奇的是竟然还有不少的记者在架设摄像机?

有如此多来听的学生还可以用演讲学生在学校的人气高来形容,就好像燕京大学学生会会长在演讲之时来听的学生和此时也差不多,但是学生会长可是没有记者的,而现在目测记者还不少,前排架摄像机的也有十几家,再加上还有一些是扛着摄像机合起来现在到场的记者起码都有三十多家,如果是一个发布会弄出如此的阵仗还可以理解,但这可仅仅是燕文高中一个月一次的学生演讲,弄出如此的阵仗这是要逆天?

“东东,难道今天是校长亲自上台演讲?不对啊!就算是校长也不可能弄出如此大的阵仗,难道是什么名人来到我们学校演讲了?”李沫芷各种不解各种疑惑啊。

“我不都告诉你了吗,今天演讲的就是我们学校的,不是什么外来的名人,如果是外来的名人校长还不大肆渲染,开一堂专门的课程。”李东方越长大越顽皮了,就是不告诉李沫芷到底是什么人演讲,而且还拉着李沫芷不准问旁边的人。

李沫芷是郁闷了,不过燕文高中的校长却是非常的开心,燕文高中好久没有出现在媒体的头条上了,今天这次演讲还真是办对了。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学校大礼堂的人越围越多,甚至都站不下了,这种情况还是自开创这个学生演讲以来的第一次,没办法,演讲之人人气实在是太高了。

校长当机立断,让校工将大礼堂的板凳撤掉,全部人站着这样可以站下更多的人。

燕文高中的大礼堂本来就不小,可以坐下八百人,在各高中之中这个礼堂已经算是非常的大了。

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就好像之前所说的那样,一个演讲可以聚集两三百人就非常不错了,而上次最火爆的就是学生会会长聚集了七百多人,可现在记者方面就不说了,光是人数上面就是差距啊!八百人的座位还不够,还要撤掉座椅,站着都显得有一些拥挤,这起码也得一千多人。

来听演讲的学生有男有女,当然女生稍微多一点。大礼堂舞台之上,灯光亮起,苏释晨从后台缓缓的走到了舞台zhong yāng。

这次演讲的就是苏释晨……

 重生之大文豪 第一百四十二章 别对自己说不可能(下)

“这人好眼熟,对了对了,这不就是苏释晨吗?”李沫芷开始是觉得眼熟,然后脑筋转了转,反应了过来。

想当初苏释晨刚进学校的时候她也随着人潮去看了看,然后感觉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巴,其实这都是废话,除了那种残疾的谁不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巴。

不过也就难怪会如此的火爆了,苏释晨这三年虽然沉寂了下来,但知名度却并没有减少,有如此多的记者会来也说得过去。盖因《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年一本,现在已经五本了,福尔摩斯越加的出名,甚至有不少影视公司传出消息说是要买下福尔摩斯的电影版权,虽然最后都了无音讯,可是这也可以侧面反映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气,身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苏释晨怎么可能受到的关注度会低。

可以预想明天的头版消息之上苏释晨演讲这个消息一定会有一席之地,这也是苏释晨这次会接受燕文高中校长的邀请演讲的原因,回归是应该弄出一点动静,吸引一点关注度!

“对了,东东我可是记得你和苏释晨都是实验初中的学生,而且还是一个班上的,怎么样,你们两个是不是……”李沫芷带着调笑的语气。

“谁说的,好了演讲要开始了,不要说话了认真听。”李东方急急忙忙的转移话题。

“演讲有什么好听的,还不是啰里吧嗦的那一套。”李沫芷仅用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嘟囔。

苏释晨缓缓的走到台前,每一步的距离虽然不长,但却非常的自信坚定,昂首挺胸,由于这三年来苏释晨的累积。让苏释晨的身上有一种文人气质,当然不是书呆子那种傻傻的气质,而是那种温和的书生气,不过嘴角与目光之中又挂着自信的笑容,两种本应该非常矛盾的气质却在苏释晨身上显得非常的完美。

“大家好!相信不少同学都认识我,不认识的那我就再做一次自我介绍,我叫做苏释晨,性别男爱好女,很高兴可以在这里为各位分享一些我的心得。”

性别男爱好女。这种直接的说法让众人忍俊不禁。

“在此之前我先问问大家一些问题,你们有多少人给自己定下过目标?”苏释晨提问。

这里可是燕文高中的大会堂,燕文高中被称为华夏升学率最高的高中之一,能到这里学习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学习成绩非常不错的人,不然初中也考不到这里来。所以对于苏释晨的这个提问在场大部分的人将手举起。

“那你们又有多少人将自己的这个目标写下来?”举手的同学放下了一小部分。

“最后一个问题有多少人为这个记录下来的目标,订下了短期的计划或者是一步一步的分解?”这个时候有一大半同学放下了手,只有一小半的同学举着。

苏释晨对着这一小半还举着手的同学说道“我先恭喜各位,你们已经一只脚踏入了成功的大门。”

“其实在我入学的时候校长就建议我为大家演讲一次,不过却被我拒绝了,为什么拒绝?因为我觉得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说的,就算演讲一次也不过是耽误各位时间。所以拒绝了。”

“而现在高三即将毕业,我也有一些东西要给大家分享。”

“在场英语好的同学我相信特别的多,英语的词汇量非常的重要,问问各位两学期背一万个单词难吗?”

话题一落。顿时响起吵杂的回答,难、很难、太难了等等,无一例外都觉得非常的难,高中两学期书上学习的单词都不超过五千个。两学期学一万个自然是很难。

“要背一万个单词的确是非常的难,那一天背三十个单词难吗?”这下子同学们都回答不难。不要说一天三十个单词,半天都可以背完。

“两学期一万个单词大家说非常的难,而一天三十个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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