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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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福晋-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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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思翰看来,三阿哥不可能在这种党派纷争的关键时刻,为了一个女人,让康熙对他产生恶感。
所以凌波的担忧,他完全放在了心上,不仅如此,他想的更多,担心的也更多。所以,他才在问清楚情况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赶到了宫里。
经过李德全的禀报,获得康熙的首肯,米思翰走进了殿内。
博哲这会儿还抓着胤祉的领子。
米思翰大叫一声:“臭小子,你敢在皇上面前动手?!还不快给我放下!”
博哲高高扬着拳头,死死盯着胤祉的眼睛。
胤祉任由他动作,眼底却掠过一丝隐晦的算计。以他的了解,简亲王府的父子都是最冲动的人,他用凌波的清白名声做羞辱,博哲不可能还忍得住,哪怕是在皇帝面前,哪怕是在米思翰的呵斥下。简亲王府的男人,不是一向是胆大出名么。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博哲竟然慢慢地把拳头放了下来,抓着他衣领的手也松开了。
对方清澈如水的双眸,竟让他心底闪过一丝失策的慌乱。
米思翰对博哲点了点头,这才上前对康熙行礼:“老臣米思翰见过皇上。”
康熙摆手道:“老大人不必多礼,今日进宫,所为何事?”
米思翰微笑道:“老臣是有点小事禀报,只不过皇上眼下似乎正忙,老臣的话不妨等皇上处理完事情之后再说。”
康熙不以为然道:“不过是孩子们斗气打架,没多大点事儿,你且等一会儿。”
米思翰应了,李德全体贴地递上来一只绣墩,正正好好放在他屁股底下。
经过米思翰这么一打岔,殿内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都消失殆尽。博哲仍旧维持着跪的姿势,身板挺得直直的,而胤祉则显得有点心神游移。
康熙说道:“今儿的事情,既然你们都已经认罪,朕也不多说,各自去内务府领二十廷杖。”
胤祉吃惊地抬眼,他没想到康熙只说责罚,对他之前所说的事情完全忽略了。
博哲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这会儿也不例外,当着康熙的面就卖乖道:“皇上,臣昨天才挨了三十大板,这竹笋炒肉还挂在身上,再领二十廷杖,那不是要了臣的命了么?”
康熙冷哼道:“你多罗贝勒博哲不是胆大包天,铜筋铁骨么,这点责罚算什么。难不成你是埋怨朕处罚不公?”
博哲苦笑道:“给臣十个胆子,也不敢埋怨皇上啊。只是昨儿挨板子,额娘就已经哭得两只眼睛肿成桃子,若是今儿再挨二十廷杖,那额娘非得水淹王府不可。皇上您行行好,就当成全臣的一片孝心,这二十廷杖,能不能先寄着啊?”
康熙被他逗乐了,说道:“好,就先寄着。”
博哲大喜,正要谢恩。
康熙马上又说道:“等你屁股上的伤好了再打,唔,就三天后吧。打完了,就在家歇着,不用回来当差了。”
“啊?”博哲惊惧道,“皇上不要臣了?要撸了臣的差事?”
康熙没好气道:“你三天两头惹祸,朕还敢用你?回家闭门思过,好好改改自己的性子,什么时候改完了,什么时候回来!”
博哲愁眉苦脸,一肚子委屈,偏偏还得大呼谢主隆恩。
“滚出去罢。”
康熙见不得他这故作愁苦的模样,骂了一声,让他滚蛋了。
这样,屋里跪着的便只剩下了胤祉。
康熙沉沉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也去领廷杖罢。”
胤祉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康熙抢先打断了他。
“领完了廷杖,就去养蜂夹道,看看你十三弟。”
胤祉浑身一震。
十三阿哥胤祥,文才武略雄姿英发,原本是康熙最钟爱的阿哥,出入行止,无不随侍,他本是最让兄弟们羡慕嫉妒的对象,然而在康熙四十七年,被废太子牵连,幽禁在养蜂夹道,一夜之间从天堂跌落泥淖。
也是这一巨大变故,让所有阿哥和朝臣们,深刻地意识到,康熙皇帝是多么地痛恨阿哥们结党营私。
而这个时候,康熙亲口强调,让胤祉领完责罚后,去看望十三阿哥,这意味着什么?他想用十三阿哥来提醒什么?
胤祉再也不敢提起任何事情,默默地认罚退出殿外。
他低着头慢慢地走出乾清宫,当踏出门槛之后,他回过头,望着身后的红墙绿瓦,和头顶上那一方“乾清宫”的匾额,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意。
留在殿内的米思翰,跟康熙说了什么,除了李德全,再没有人知道。
米思翰离开乾清宫的时候,也像胤祉那样回头望了一眼,甚至也露出了一丝笑意,但他跟胤祉不同,他的眼神清明,像是看透了一切。
“雏鹰虽已起飞,却终究不如老鹰。”
他意味深长地叹息一声,回过身,意态悠闲地一抬脚。
“嗵”,踢在石墩上了。
哎哟,可疼死这把老骨头了。米思翰抱脚乱跳,像个大虾米似的。
四个小太监正排成两列,拎着食盒脚步整齐地过来,见到他这个囧样,想笑却又不敢笑。
米思翰脸上一热,放下脚,清了清嗓子道:“那个,你们看见博哲贝勒没有?”
前面第一个小太监细声细气道:“奴才方才瞧见,博哲贝勒似乎是往内务府方向去了。”
米思翰这才想起,康熙让博哲去内务府领二十廷杖,忙挥手让四个小太监过去。
等到没人之时,他才龇牙咧嘴,拍了自己的老脸一下。
凌波小丫头哦,都是因为你,老子这把年纪了,还丢了回人!


正文 46、巧遇儿时青梅

米思翰红着一张老脸,赶到内务府的时候,博哲已经领完二十廷杖,出宫去了。
“出宫?不是刚打完廷杖,还能走着出去?”他无比惊愕。
“谁说不是呢,寻常人打完都是横着出去,这位爷却是自个儿走出去的,虽说样子不大好看吧,可到底也够能的了。”
米思翰倒吸一口冷气,嘿,这女婿对他胃口。
他又问了是从哪个门出去的,回说是神武门,于是也不逗留,往神武门方向赶去。
博哲扶着腰走出神武门的时候,还真是惹来众多佩服的目光,不过一出宫门,就不行了,往马上一趴,由阿克敦牵着马缰,缓缓地走着。
太丢人了!
博哲觉得自己这模样就好像是挂在骡子上的一个口袋,而且由于打的是臀部,稍微坐实一点就是一阵刺痛,所以只能抱着马脖子趴着。他干脆让阿克敦把披风盖在他背上,把脑袋也给遮住了。
阿克敦牵着马缰走在大街上,乍一看还真像牵着一马背的货物。
“阿克敦,阿克敦。”
恩?阿克敦回过头去,见博哲把脸贴在马鬃之下,低声叫他。
“贝勒爷有什么吩咐?”
博哲警惕地左右看了一眼,道:“走小路。”
阿克敦应了一声,牵着马从旁边的一个小巷子穿了过去。
博哲听见人声渐消,四周静僻下来,才稍微安心了点。虽然姿势比较难看,但马儿肌肉一下一下的律动,节奏很规整,竟然让他觉得十分舒服,干脆抱着马脖子假寐起来。
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又浮现出凌波和胤祉亲密的镜头,还有胤祉在乾清宫说他们有私情的那句话。
正觉得烦躁,前面传来“咕咚”一声,好像是什么东西倒了。
马儿停了下来,博哲抬起头问怎么回事。
阿克敦回头道:“撞了一位姑娘。”
博哲愣了一下,这么走着也能撞着人?是阿克敦傻了,还是被撞的姑娘是个瞎子?
“你去看看她有没有事儿。”
阿克敦点点头,松了缰绳,走过去把摔在墙角下的女子给扶了起来。
“姑娘,你没事儿吧?”
女子低着头,显得娇娇怯怯,也不点头,也不摇头,更不说话。
阿克敦粗略打量了一眼,见她穿着青布衫裤,头上简单地梳了个小髻,垂着条大辫子,身子显得有些单薄,不由皱了皱眉,暗想该不会碰上讹诈了吧。
“姑娘,你若是没事儿,咱们可就走了?”他声音严厉了一分。
博哲在马上听不真切,高声道:“阿克敦,你粗声粗气地喊什么,别吓着人家。”
阿克敦还没回答,那女子却颤抖了一下,飞快地站起来想跑,然而方才她摔倒的时候似乎扭到了脚,这一动,脚伤发作,惊呼一声,就往旁边歪倒。
阿克敦忙上前去扶。
女子因是仰倒,脸高高地扬了起来。
博哲正好抬起了身体看过来,一眼就看清了她的脸。
“咦?”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看着很眼熟。
女子也发现了博哲的目光,惊慌失措地低下头去,一把推开阿克敦的手,一瘸一拐地要走。
可是她背后是条死胡同,方才就是从那儿出来的,她这时候要逃走,就只有越过博哲的马才行。她又好像很怕被博哲看见她的脸,左右转了几转,干脆回身贴在了墙上。
阿克敦见她行动古怪,愈发疑惑起来。
博哲也觉得有蹊跷,叫道:“阿克敦,扶我下马。”
“是。”阿克敦两步走过来,把他从马上扶了下来。
扯动伤势,博哲咬牙嘶了一声,一小步一小步向那女子走去。
女子虽然面对着墙,眼角余光却一直注意着他们的动静,眼见博哲过来,更显慌乱,眼睛四处乱侃,顾不得脚刚刚扭伤,又想找个方向跑掉。
不过博哲抢在她行动之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啊哈!我想起来了,你是夏子语!”
女子浑身一颤,终于回过身来,福了一福,小声道:“见过贝勒爷。”
博哲兴奋地道:“果然是你!我这眼力怎么样,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出你来!”
夏子语微笑道:“贝勒爷不止眼力好,记性也好,还能记得民女的名字。”她虽然笑着,却透出一丝苦涩。
阿克敦茫然地瞪着两只眼睛。
博哲笑道:“你不认得她,这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
他开心地多看了夏子语几眼,这才发现她脸色显得有些苍白,精神并不是很好。
“你怎么了?可是身体不适?还是方才撞到了哪里?”
夏子语摇摇头,身体跟着晃了两下,竟然软软地瘫了下去。
博哲吓了一跳,赶紧去扶,刚把腰弯下,臀部和后腰便是一阵肌肉撕裂的痛楚,疼得他差点没叫出来。
“阿克敦,你快看看她。”
阿克敦扶起夏子语,见她已经晕了过去,忙抓住她手腕把起脉来。他略通医理,不过片刻就判断出她是饥饿过度,导致晕厥。
“什么?饥饿过度?”
博哲惊愕地张大了眼睛,又仔细地打量起夏子语。
这回,他才看出一些不妥来。夏子语不仅仅是脸色苍白,两颊也显得十分消瘦,颧骨甚至都有点突出,身上的青布衣服也十分粗陋,而且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有的首饰,还有她脚下的鞋子,旧的发白,有一只竟然已经快磨出了洞。
他皱起了眉,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在他的印象里,夏家虽然是平民,家境却还算殷实,儿时的夏子语吃穿住用也都上得了档次,怎么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
“阿克敦,带她回府。”
阿克敦看看怀里的女子,再看看唯一的那匹马,想了下说道:“爷,要不奴才去雇辆车来。”
博哲点点头,摆手让他去。
阿克敦将夏子语靠在墙上坐着,又将马牵到路边,这才小跑出巷子去找马车。
博哲扶着腰,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疼是疼,不过内务府有熟人,没真个下重手,看着皮开肉绽的,也就是皮肉伤,里头的筋骨一点没动。
他又看了看夏子语,儿时的记忆也一点一点在脑海中浮现。

正文 47、穷在闹市无人问

孩提时的博哲,是最桀骜不驯的顽童,无论是雅尔江阿,还是郭佳氏,都对他毫无办法。
他小小年纪便已经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一个月里头大约有二十八天是在外头乱跑的,剩余的两三天也不过是先生面前装个读书的样子,好避免被雅尔江阿狠揍罢了。
那时候,他最要好的伙伴,并不是家里的兄弟姐妹,也不是其他宗室或王公大臣的同龄孩子,而是一个商人之女,夏子语。
夏家是商贾之家,在京城有好几处生意,酒楼、粮店、医馆均有涉足,酒楼、粮店是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医馆更多的是为了博一个善名。
博哲第一次遇见夏子语,是她正好被几个乞丐孩子围堵在死巷子里打劫,那会儿他自觉济危扶困是大丈夫大英雄所为,二话不说便冲上去。几个乞丐也不过是同龄的孩童,又比不得他吃穿不愁、身强体壮,所以都被他狠揍了一顿。
夏子语感谢他的恩情,带他去自家的酒楼玩耍。她虽是平民商贾之女,却家教良好,其父大约也有指望这个女儿博富贵的念头,从小便对她悉心培养。以至于夏子语小小年纪,琴棋书画竟然均已粗通,而且还学习了满文,比起一般的女孩子便多了一分气质。而博哲对这样钟灵毓秀,又具有不同于满族女子的细腻清雅的夏子语,便生出了特别的好感。
从此以后,他每次出门都会来找夏子语玩耍,在京城晃荡的日子里,夏子语成为了他的小尾巴,他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所谓的青梅竹马,就是他们两人当时的真实写照。
然而,这种快要超越男女的亲密友谊,却只维持了两年,简亲王府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件大事,不仅让简亲王雅尔江阿深受打击,嫡福晋郭佳氏也因此而悲痛过度。她本来在生产博哲的时候就元气大伤,因这桩悲痛,身体便彻底垮了下来,从此开始缠绵病榻。
而博哲,也在这个巨大的变故中,一夜之间长大懂事,竟然改掉了所有顽劣的坏习性,学文习武,修身养性,跟在雅尔江阿身后,开始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八字子弟。而且他也很少再出府胡闹,很多时候都在王府里陪着病弱的母亲尽孝。
于是,夏子语跟他的关系自然便渐渐疏远起来。虽然博哲在此后的年月中,偶尔也会再去看望这个最好的朋友,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的生活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差距,他们的人生轨迹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交集自然便越来越少。尤其到了博哲成年,夏子语也及笄后,两人便彻底断了来往。
若是细算起来,他们大约有四年没见面了。
今日若不是博哲眼力好、记性好,还真有可能跟这个青梅竹马擦肩而过。
回想起这些往事,不由让人感叹一声岁月无情、物是人非。
博哲从马上摘下一个水囊,扶着夏子语的上身给她嘴里喂了几口水。
过了片刻,夏子语悠悠醒转。
此时博哲正扶着她的后背,夏子语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他的脸离自己大概也就只有一尺,他那英气勃勃的剑眉,明亮如星辰的双眸,甚至包括脸上细细的汗毛都看的一清二楚。
她只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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