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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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罗特-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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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送走邻居,她进了屋,放下买的东西后回到了卧室,看着里面的那张双人床半天不动。
——有什么关系呢?她之前实在是想得太多了。不管汤姆是谁,不管他干过什么,她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她有什么好怕的?她能在苏珊的厨房里长到十岁,能在小汉格顿当六年的女仆,当初看起来那么难过的日子她都熬过来了,她没在厨房里被打死,没在当女仆时累死,她就不会被汤姆害死。
汤姆只是汤姆,不会是别的人。至少对她来说,他就只是汤姆,她也只会把他当成汤姆。
葆丝下定决心后,挽起袖子继续干活。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第 12 章 。。。
葆丝现在住的这条街上都是一些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很热闹。
有鞋匠、锁匠、木匠、花匠,有肉店、蔬菜店、水果店、面包店,有时运气好还能吃到新鲜的鱼。
家中的妇女多数都会在家里接一些活干,孩子们早上去上学,下午教堂的钟敲三下前就放学回来了,到那时他们会在弯曲的小巷子里欢叫着跑来跑去。
葆丝六月时刚满十七岁,看着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她之前一个人独自住在那么一幢房子里,街上其他的人家都很好奇,也有不少的闲言闲语传出来。
‘私奔’、‘情妇’是两个有最多的支持者的说法。现在她突然搬走后又突然搬回来,还说要结婚了,那些平日里无聊的妇人们都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拜访她,想从她的口中问出一些‘新鲜’‘刺激’的东西。
葆丝没有理她们,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汤姆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她是要做出个‘结婚’的样子来的。
她先跟房东买下了这幢旧房子,价格还算公道。然后她找了家具店和木匠订制新的家具,请来工匠修理这幢旧房子,包括踩上去吱哑作响的地板和楼梯,还有已经完全不能用的阁楼。
“天哪,你可真有钱!”邻居夫人在过来时看到几乎全都大变样的房子时说。
她买了全套的银餐具,重新做了窗帘、桌巾、沙发巾,买来新的地毯和床单,一切看起来都像新的一样,她甚至还想养一只狗来看门,养一只猫来捉老鼠,再养一只鹦鹉挂在门前,闲时可以逗它说话。
两个月后,汤姆再次来看她这个‘未婚妻’时,看到她坐在舒适的新沙发上,脚下是新的羊毛地毯,面前的小桌子上摆着的是崭新发亮的银制茶具,红茶和奶油的香气飘散在屋子里。
葆丝欢喜的站起来迎过去,可为难的是他头上没戴帽子,身上没穿大衣,手中也没有手杖,让她想殷勤一下都不行,最后只好指了指椅子请他坐下。
“喝茶吗?”话音未落她已经给他端了一杯,“加几颗糖?”她把糖罐、牛奶都往他面前推了推,“这是新烤出来的饼干。”她热情的说。
汤姆真的长大了,之前她都没有仔细看过他。以前她要是故意这么做,他会阴沉的瞪着她,一直瞪到她肯道歉为止。现在他却从善如流的加了一颗糖,两勺奶,慢悠悠的喝起了茶。
他品了一口茶后就放下了杯子,对她说:“茶泡涩了。”他笑眯眯的伸手拿起茶壶站起来直接走进厨房,葆丝赶紧跟在他后面进去看他想干什么?
他把茶全都倒掉,打量着重新贴过瓷片的厨房赞叹了一句:“看起来比以前漂亮多了。”然后他问她,“热水呢?”
他开始手把手的教她怎么泡出一壶好茶。
最后倒是葆丝被他弄得心神不宁,等两人再次回到客厅坐下后,很长时间谁都没开口说话,只顾着喝茶吃饼干。
葆丝再次振作起来,微笑着问他:“要留下来吃晚餐吗?”
汤姆端着茶笑:“如果方便的话。”
那有什么不方便的?葆丝做出了比上一回更丰盛的大餐,有鸡肉,有牛肉,有漫着一层厚厚的油花的肉汤,有鲜脆的蔬菜沙拉,有水果,有馅饼,有小圆面包和长面包,有三种口味的布丁,把足够坐五个人的长餐桌摆得满满的。
汤姆欣然入座,仍是慢条斯理的吃,从八点一直吃到九点半,葆丝再次撑不住了,端着汤说:“我去给你热热。”就躲进厨房了。
她在厨房里东摸摸西摸摸,二十分钟后端着饭后甜点出来了,看着他又吃了半个小时才全都撤下去。虽然没吃完,可是每一道菜他都仔细品尝过了。
站在厨房里葆丝再次焦急起来,她故意继续在厨房里打扫,把盘子都洗干净,把垃圾收拾起来,连料理台和地都细细的擦了一遍后,直到十一点半才出来,结果就看到汤姆坐在客厅里,面前摆着一壶温茶。
——她没给他送茶。
她盯着他面前的白瓷茶壶看,确定不是她家里的茶具。难道他刚才出门买了茶具还附送了一壶热茶?或者他是带着茶壶来的?那茶放了一晚上也不可能是热的啊。
汤姆还在等着她,他双手放在翘起的膝盖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像是一个合格的客人在等着主人如何安排他。
葆丝深吸一口气,微笑着问他:“已经这么晚了,你要住下来吗?”
汤姆毫不意外她会这么问,葆丝不会自欺欺人,事到临头她反而会先提出对她最不利的事,而这通常表示她早有安排。
——难道她真会让他住到她的卧室里去?
他好奇极了,点了点头说:“恐怕是的,这个时间已经租不到车了。”
葆丝客气的说:“那么我先为您准备浴室,我也为您准备了浴巾和睡衣。”
——居然是真的?
汤姆略微有些惊讶,不过倒不反对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就算她是‘葆丝’,他也可以将她当成‘女人’。
他顺从的说:“好的,麻烦你了。”
葆丝很快烧好了热水,把浴巾和睡衣都放在浴室的门外,然后才去告诉他。等他进去后,她立刻去整理客房。
——幸好她早有准备!
于是,等汤姆从浴室出来后,葆丝面带微笑的领着他进了客房,里面已经点好了灯,床铺已经整理好了。
“请您好好的休息吧。床单和枕头都是新的,都在太阳下好好的晒过了,你完全不用担心。”她这样说。
汤姆几乎要哈哈大笑。他坐在床上,打量着仍然站在门口的就像一个招待客人的女仆的葆丝,连她脸上那无懈可击的礼貌微笑和交握在身前的双手,无一不是女仆的派头。
——看来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当成客人来对待了。
他说:“那么晚安。”
她屏住呼吸鞠了个躬说:“晚安。”然后退了出去,关上门后才松了一口气。
之后,她就觉得自在多了。她检查了门窗和厨房才回到卧室,躺到床上时仍不能相信一切都那么顺利。
——这就只有一个解释:汤姆其实也没有真心想娶她的意思。
这既是好事,又是坏事。
她扭头看向窗外的月光。如果今晚汤姆要求住到她的卧室里来,那么她会相信他是真的想娶她,对她的帮助,不希望她出门工作的事都可以这样解释——虽然她不怎么相信。
可是他没有这样要求而是住进了客房。这才是正常的,毕竟她从来没有从汤姆身上感觉到他喜欢她,一丁点都没有。
那么,她就不得不继续思考他为什么做了那些事了。
葆丝拉高被子蒙住头。
她并不愿意相信汤姆真的跟里德尔的谋杀案有关,就算他小时候阴险又恶毒,可那些小的恶作剧,包括把蛇放到孤儿院院长嬷嬷的床上去,或者用蛇去吓唬其他的孤儿院孩子。那些都只是恶作剧,他至少还没有真的伤害人。
她不愿意相信长大后的汤姆的恶作剧变本加厉,他居然跟杀人案有关!
她后知后觉的发现汤姆恰好就姓‘里德尔’,虽然不知道跟小汉格顿的里德尔有什么关系,不过既然有杀人案把他们联系在一起,那他们应该是有关系的,再加上汤姆的孤儿身份,他那古怪的从来没听他说起过的资助者。
葆丝不得不这么想:或许汤姆就是里德尔家的孩子!
既然有了这个开头,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很显然里德尔家有着风流的传统,比如拜德拉克小姐一直在追求的汤姆·里德尔,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在村子里声名狼藉。他有很多劣迹,对女士也完全没有应有的尊敬,甚至对他自己的名声也毫不在意,证据就是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另一件事就是里德尔家很有钱,这在小汉格顿同样十分出名,听说他们家几代积攒下来的财富相当惊人。
里德尔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后,他们的遗产听说是让一个远房的亲戚继承了,那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直到里德尔家的葬礼都办完了以后也只是律师出面了一下而已。
——可见这个人有多么的不希望被人看到。
葆丝认为汤姆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个小喽啰。他之前说过他毕业了,那对他的资助可能也结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说这工作听起来可不怎么有前途。他是个私生子,里德尔家的遗产他是不可能有份的。
所以她认为汤姆听从了某人的命令,或许抄写了一些文件打了几个电话跑了几次腿,他确实在里德尔家的谋杀案中得到了好处,为了他自己的前途,为了一些钱,他完全可能这么做。而谋杀案真正的凶手当然就是那个得到里德尔家全部遗产的人!
虽然她没有证据,可是没有那个人更像个凶手了。毕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钱不是吗?
私心里,葆丝不愿意把汤姆看成一个杀人凶手,她也不愿意相信。对于能找到一个人比他的嫌疑更大,这真是让她松了一大口气。
当她想明白这点后,对汤姆就不那么警惕了。
难怪汤姆总能给她很多的钱,原来是因为这个。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丝放心的睡着了,临睡前还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菜单。
第 13 章 。。。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
汤姆推开葆丝卧室的门走进来,月光洒在床尾,她卷着毯子缩成一团,睡得正香。他坐在床边抽出魔杖,使用了一个高深的魔法,不费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谋杀的记忆放进莫芬·冈特的脑子里一样,这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他从小就很聪明,在没有魔杖的时候就知道怎么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那时他还不知道那叫‘魔力’。
看到葆丝脑中对他和小汉格顿的事作出的推论,汤姆愣了。
就像小时候葆丝看到他用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是以为他想吃它一样,她对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做出的判断是:为了那庞大的遗产。
有时他觉得葆丝很蠢,她的脑袋里完全没有理想,她永远只记得怎么让自己过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钱,如果能不用干活,住在漂亮的房子里,那她就满足了。以前她就常这样说,她想当女仆的原因就是因为女仆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体面,不像在厨房里干活那么脏那么累。她说等她长大了,能够不再工作就有钱花,嫁一个能养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独幢的房子里,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时常穿上新衣服,偶尔可以去逛街,买一些好看的小玩意。
‘那多幸福啊!’她这样说。
而他每次听到都觉得普通人也只能有这样的梦想了,他当然是不一样的,他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以后一定会有变成一个伟大的人,人人都会畏惧他的威名。
可是有时葆丝的想法会让他觉得蠢的人是自己。
比利的兔子,当时他很饿,很明显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于比利,他完全不用空着肚子只为了要用那只死兔子吓他,事实上比利最后还是吓得够呛,因为他把兔子头放到他的枕边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几乎把整条街的人都吵起来了。
而他也填饱了肚子。
而里德尔府的遗产,他从来没想过要占有那些钱,而那些钱确实应该是属于他的。在里德尔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后,他是唯一留下来的人。以前没想到时还不觉得,可现在他认为得到遗产的那个人占了不该占的便宜。
——让他不满的是两次都是葆丝‘提醒’了他。
难道这个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聪明吗?
汤姆看着抱着枕头睡得正香的葆丝,慢慢握紧了魔杖。
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杀掉葆丝。可是就像在里德尔府里,在她端着菜走进餐厅时,他明明已经举起魔杖射出死咒,却在认出她的一瞬间下意识的移开了魔杖,咒语射空了。
当时他很慌,很着急。他没有时间,匆匆决定不在这里杀她,而仅仅是给她施了一个昏迷咒和遗忘咒,然后将她搬到隔壁房间,藏在桌子下面,为 不让人太快发现她和餐厅里的尸体,他用桌巾盖在她的身上。
之后他一直跟着她,也一再找机会杀她。有好几次他躲在路边,看着她往来于警察局和邮局,只要一个小小的绊腿咒,她就会摔倒在大街上,被往来的马车和汽车撞成一块破布。
可是直到他跟着她回到伦敦也没找到机会下手,等到她的钱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现身给她钱。
他想过很多次,怎么杀了她,怎么把尸体藏起来,怎么伪装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会去调查小汉格顿的谋杀案,他也知道傲罗和警察都在怀疑她知道内情。他告诉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
他就快要毕业了,他想留校,变形课的教授邓布利多正等着抓他的小辫子。他必须更小心才行。
——其实那天晚上他去小汉格顿,并不是想杀了他们的。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终于要知道他是谁的子孙了,他相信他的魔力是来自一个伟大的血脉。
斯莱特林,他是斯莱特林,霍格沃兹四位创始人的后代。他继承了他的祖先的意志,他会改变这个腐朽的魔法界,让斯莱特林的名字永载史册!
他会有比他的祖先更伟大的成就。他知道他一定会成功!
他兴奋不已的前往小汉格顿,甚至都不能再多等一分钟。可等待他的是什么呢?
——斯莱特林的后裔已经没落了!这世界上最后的一支纯血已经没有了!
他是斯莱特林的后代跟麻瓜的私生子!
他甚至不能光明正大的说自己继承了斯莱特林的血!因为他的母亲是跟麻瓜私奔生下的他!他本来以为能找回一个高贵的身份,最后却发现他永远不能把自己的身世公诸于世。
他恨抛弃他和他母亲的父亲,他恨他是个麻瓜。他本来以为生下他却死去的母亲不可能是给他一身魔力的巫师,他期待着他有一个伟大的父亲,可是他的父亲不但是个麻瓜,还是一个下流卑劣的家伙。
里德尔一家没有一个好人,哪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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