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妃倾城(+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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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妃倾城(+番外完结)-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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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响雷划过天际,银白的闪电似剑,直直的劈向小楼下的池塘,水光四溅,将岸上的花草一并淹没又四处散了开来,片刻之后恢复平静。
黑衣人在雷声下依旧笔直的站着,他不怕打雷,也不怕闪电,真正让他害怕的屋里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掌握着他的生与死。
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在这样的大雨夜里完成任务的,杀人之后,鲜血很快就会被雨水冲洗干净,连着浓重的血腥味也跟着变淡,就如,上天也在为他们哭泣一般。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们不知道,懂的只有听命,只有服从。
一道凌厉的掌风直直的扑向门外的黑衣人,却在将房门打开之后,刚好停在黑衣人的面前,力道再大一分,必定扎实的打在他的身上。
后背冷汗直流,黑衣人低垂着头,轻唤,“主人。”
那狠戾的掌风当真若打在他的身上,他不死也残,从这里摔下去,断手断脚是很轻的事情,让他更为吃惊的是主人的武功又精进不少,上一次,如此远的距离还伤不了他,如今,轻而易举便可取他性命。
“进来。”很是飘渺的声音,低沉中透出尖细,介于男女嗓音之间,很显然是变过声的,不想被任何人听到他的真声。
漆黑的屋里,靠近最里面的位置,透过一层层纱幛,隐约亮起一盏烛光,微风一过,它轻轻的跳跃着,时亮时暗。
顺从的往里走,在即将走进纱幛之时,黑衣人停下脚步,他的脸上带着黑巾,从额头到头发全都藏在黑色的头巾里,只余一双黑色的眼睛,在夜里并不突出。
“属下参见主子,主子万安。”双膝脆地,头贴在冰凉的地板之上,屋内静悄悄的,房门的大开,方才能听到屋外雨水的声音。
纱幛里,同样一身黑衣的人,背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人,他的双眼透过头上的斗筌望着桌上的烛火,耳中是屋外大雨的声音,眉头皱起,显示着他的心情极度的不好。
手中握着一个茶杯,慢慢的转动着,地上的男人依旧跪着,没有他的允许,他没有胆子起身,也没有胆量敢抬起头来打量他。
“他们何时到凌城。”听不出喜怒的声音在黑衣人的头顶响起,就如有人贴着他的耳朵说话一般。
“三天之后。”黑衣人冷静的回答,接到的命令是在路上全力刺杀掉那个女人,却不知为何主人半途撤销命令,让他们全数退回凌城。
他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兴许他们之间有仇,又或许主人也只是收了钱,替人杀人,做杀人的买卖已经不是第一次,主人手上的钱,多半是杀人所得,并不干净。
“密切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有任何消息都要即时向本座汇报,一点都不允许遗漏。”他要知道一切,才能提前布属,对于他想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得到。
所有挡他路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是。”黑衣人回应,能做的唯有服从,任何事都没有他反问的权力。
无声再一次袭卷了这个房间,是谁的心跳之声如此之大,是兴奋抑或是害怕呢?
冷眼瞧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黑衣人,眼里闪过一道冷意,似乎为他办事的人都很怕他,他们总是不心翼翼的,就怕一不小心,丢了自己的命。
也罢,他没有心思去杀他们,让他们去杀那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岂不更有趣,哪情不能得手,至少也多了一分杀她的机会。
没有机会杀她,那他便制造无数个可以杀了她的机会,她就算再聪明也有失去警觉心的时候,她所有的等待都会是值得的,只要她稍有放松,那便是最佳的机会。
“好好为本座办事,本座不会亏待你们。”只要有钱,什么样的人他请不动,只要有钱,他可以做到很多的事情。
杀人,很平常。
为了钱,他可以杀很多人。
而他,杀人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有更多的钱,去杀一个人。
“属下明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即向主人汇报。”主人所要的东西细到那个女人每天吃什么做什么,很多时候,他都有一种错觉,似乎主人想知道的不过是那女人身边男人的举动,可他不敢有所认为。
他们的主人太聪明,太阴狠,一旦发现他们的异心,便会杀之而后快。
“退下。”烛光在声音落下之后,消失了,一室黑暗,深不可测。
凭着一个杀手的直觉,在黑暗里,黑衣人借着屋外的闪电快速消失在原地,好似多留一会儿,他的生命就多一分危险。
人,都想活着。
哪怕活得卑微,也不想要死去。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死了,便什么也没有了。
他的双手沾满别人的鲜血,而他依旧有活下去的权力,只因,他也是一个人。
被他所杀之人,就算要报负,那也应该是在他死去之后,下地狱也好,不得投胎转世也好,该还的债,他相信,某一天,总是要还的。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事。
迎着雷雨,一抹黑色的身影飞窗而出落到池塘边上,塘里种满白色的莲花,却被那一道扎实的闪电击得粉碎,面目全非。
摘下头上的斗筌,一头青丝长及腰部,片刻便被雨水所湿透,紧紧的贴在她的背上,衣衫湿透,她却面无表情,只是静静的站在大雨里,任由雨水冲刷过她的面颊。
额前的发丝贴在她白晳的脸上,即使如此狼狈,依旧遮掩不了她的美貌,她是一个极好看的女人,五官深刻艳丽,只要见过她一面,便很难再将她念记。
黑衣女人双手握拳,眸子在黑夜里化为一道阴狠的光,一道闪电配合的划下,似将天空劈开了一道口子,雷声之大,吓得人直发抖。
蓝齐儿,我要你死。
只有你死了,我要的幸福才会回到我的身边。
一直以来,都是你,抢走了属于我的幸福,也是时候该还给我。
我派了那么多的人去杀你,一次又一次的被你逃脱,我的耐心已经快要用完,凌城,将会是你的藏身之地。
等你死去的前一刻,我会让你知道,到底是谁想要你的命。
“哈哈…”疯狂的笑声在雷雨交加的黑夜中听来尤为惊恐,令人汗毛直束,比狼嚎更让人惧怕。
她是一个不能小瞧的女人,她是一个疯狂的女人,蓝齐儿的凌城之行,只怕是人还未到,刺激就已经很精彩。
她不会寂寞了,当然,这只是后话。
……
龙泽山庄
“小姐,你休息一会儿吧。”明圆端着早点,招呼着在院里练剑的楚楚,也不知怎么的,打从一回到凌城,她家小姐每天都清晨起床练剑,不再只吵着无聊,要溜出府去玩乐了。
楚楚手里拿着长剑,一个个漂亮又很具杀伤力的剑花在她的手中翻转着,从不流畅到很流畅,乱人眼球。
“我知道,等我练完。”楚楚回应道,双眼只专注在自己的剑上。
她的剑法名叫花雨剑,招式华丽而唯美,一个个的剑花犹如花瓣一般令人眼花缭乱,当敌人的视线被剑招所迷惑之时,亦是她最佳的出手时机。
现在,她不过才练到第六式,师傅曾经说过,等她练到第八式,最后一式的时候,她可以随身携带数种花瓣,让真实的鲜花融合在她的剑法之中,不仅剑能伤人,连花也能伤人性命。
那才是真的花雨剑,她不能继续不努力,她不能总是让人保护,她也要学着自己保护自己。
“楚楚,过来。”楚墨烨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宝贝妹妹是受了什么刺激,以前想要让她练会儿剑法就跟要她命似的,现在不用他开口,每天都会练上两三个时辰的剑,还不曾出府去玩过。
如此反常,都叫他以为她生病了。
“哥,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好。”头也不回的说道,楚楚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练得一身好武艺。
含笑点头,楚墨烨坐在石桌旁看楚楚练剑,小丫头招招到位,一点儿也没有不认真,剑法果真进步神速,他们楚家的孩子天生便是习武的材料,一套花雨剑法在她的手中耍得有模有样,威力更是不可小瞧。
“擦擦汗。”接过明圆手里的毛巾,楚墨烨递到楚楚手里。
放下剑,欢快的接过毛巾擦着自己由于活动之后红润的小脸,笑嘻嘻的道:“哥,你找我什么事?”
坐下连着喝了几口茶,手也不洗就伸进盘子里抓点心来吃,肚子实在很饿,昨晚下了好大的雨,今晨的空气特别的棒,她不由得早起多了一个时辰的剑。
“为什么天天练剑?”直接了当的问,对楚楚说话用不着拐弯。
楚楚一边吃一边说道:“哥,以前你不天天要我练剑么,现在我每天都练剑,你反倒觉得我很不正常。”
卖力的翻着白眼,逗得明圆与方远都笑出了声,其实不止是盟主觉得楚楚不正常,就连他们两个也觉得楚楚很不正常。
“你这丫头。”手指戳上楚楚的头,楚墨烨失笑。
“如果我的武功好一些,姐姐就不会因为救我而受伤,如果我的武功好一些,某天当哥哥需要救我的时候,至少也不会受伤,我要学着自己变强,自己保护自己。”武林大会即将召开,到时候很多武林人士都会住进龙泽山庄,她不希望楚墨烨为她担心。
想起蓝齐儿,楚楚不免担心她的内伤好了没有,有姐姐的夫君在,她的伤应该没有大碍吧。看得出,姐姐的相公武功不弱,与她的哥哥应该有得一拼才是。
“傻丫头。”楚墨烨很感动,他心里一直都长不到的妹妹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渝城发生的事情倒是让她成长了,说起来,他倒真的应该谢谢蓝齐儿。
看来,他的妹妹很喜欢新认的姐姐。
对于蓝齐儿为了救楚楚而受伤,他的心里很是感激。
“哥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能学得更好。”她的武功会变强的,她也会变得更加强大的。
“好。”点了点头,楚墨烨很满足了。不管武林大会期间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他都会保护好他唯一的妹妹,哪怕要他用命去换,也谓偿不可。
凌城如今看似平静,暗地里的行动却是汹涌无比,三年前那些不服他坐上盟主之位的,怎会不趁这次机会让他下台。
明里暗里,想要杀他,让他不能在武林盟主选举当天出面的人,数之不尽。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暗杀,他又怎会忍心告诉楚楚。
这方小地,他安排的守卫之多,并没有告诉楚楚,而她也没有发觉,本来还很担心她外出会遇到危险,如今见她在庄里勤加练武,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至少她的安全多了几分保障。
如此,他便可以全心应付武林大会。
快意江湖行 第一百一十七章 黑店
渝城在南方,凌城在西方,从渝城出发到凌城,若是白天赶路,夜晚休息,骑马五天可以到达,而轩辕陌一行人,骑马却足足七天还未到达凌城,这速度实在令人不解。
蓝齐儿白去了渝城,呆了几天还未玩上一玩,便又要起程离开,好在轩辕陌带着她到出名的地方闲逛了一圈,方才让她不至于空手而归,至少美丽的风景她瞄到过几眼,不虚此行呀。
武林大会是何等的江湖大事,去的人只怕比上次夺取凌霜剑的人更多,各大门派上一次夺剑也不得不说是为了武林盟主之位而做出的准备,拥有凌霜剑,想要登上盟主之位便多了一层的把握,难怪那些人拼死一搏也想要求之。
凌霜剑比起一般的剑,不知道厉害多少倍,单说它的名气就足够威震四方了。
“王妃,喝口水吧。”青怜将水壶递给蓝齐儿,一路上骑马都是凌风带着她,忠伯也已经被王爷安排回了天都城,根本用不上马车。
她还是头一次被一个男人拥在身前骑在马背上,那种感觉跟坐在蓝齐儿身前的感觉很不一样,让她心跳如雷,脸蛋一直红着,变不回正常的颜色。
好在,几天过去,她总算是适应了。
“亲亲相公,喝水。”蓝齐儿没有很渴,以前训练时,她可以两三天不沾一滴水,也很会将自己身体里的水份存起来,让自己不至于因为缺水而丢掉小命。
小手递着水壶,蓝齐儿直直的望着轩辕陌的侧脸,这些日子在外面,她总能感觉到轩辕陌更放开自己了,也许他也很向往这种随遇而安的生活,累了,就寻个地方,住下,然后,休息够了,再起程去往下一个地方。
哪怕住在树林里,风餐露宿,心情不一样,人的心境自然也就不一样。
“你先喝,太阳很毒辣,小嘴都干掉了。”其实蓝齐儿的唇瓣一直都是水水润润的,一路上都有喝水,根本不可能如轩辕陌所说的干掉。
蓝齐儿眨了眨眼,乖乖的喝水,“我好了。”
小小的喝下几口,蓝齐儿将水壶递给他,从昨天开始,他们进入一片很难寻到水源的地方,他不喝水就是想要留给她喝,如果她不喝,他一定不会喝的。
“嗯。”接过水壶,喝上两口,轩辕陌将水壶交到青怜的手里,这条路离凌城最近,却很偏僻,蓝齐儿说这边的风景好些,坚持要走这条路,然而,他却不知道原来这条路缺水。
轩辕景也喝上几口,让马劲自己也喝一些,他真是非常的不喜欢夏天,道:“凌风,还有多远可以到达凌城。”即使到不了凌城,至少也要找到一个有水的地方,否则他们就全是陆地上的鱼了。
“出了这片林子,属下记得前面有一家客栈,咱们可以到那里休息,明天再行进凌城。”这条路风景虽美,却很艰险,一般情况下若非赶路,很少有人会走这条道。
即使有人走,也不是善良之辈,而是一些非奸即盗的人。
“凌风,你常走这里。”蓝齐儿懒洋洋的问,这太阳晒得她好想睡觉,连眼睛都不想睁开,身子赖在轩辕陌的怀里,不想挪开一丁点儿。
就算热,她也要黏着。
“回王妃,不常走。”以前收集情报时,这条道他是走过几回,近年来道是没有走过,黑鹰定是比他清楚。
作为锦王府明着的侍卫,他一直都跟随轩辕陌的左右,自然不可能再走这些地方,探听情报。
“休息好了,咱们起程,天黑前一定要到达客栈才可以。”轩辕陌朗声道,并不想蓝齐儿住在野外,连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
他想宠着她,不是让她来吃这种苦的。
“起程。”轩辕景也笑了笑,以前他都没有走过这些小道,想想除了疲劳之外,收获倒也不少。
晚上若能好好洗个热水澡,什么都值了。
………………“公子,这家客栈有问题。”钱虎压低声音在赵天奇的耳旁说道,连那些店小二都不简单。
赵天奇并不出声,桌上的美味菜肴正吸引着他的目光,一个山间小店能做出这些菜色来,早就已经让他起了疑,敌动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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