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的龙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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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的龙骑士-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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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嘲风赶忙拦在艾伦斯前面,难得的替莫亚说了句话:“不是他不给我东西吃,只是最近你一直昏迷着,所以我也就没那闲心思叫他去给我弄魔核。况且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我是根本不会饿的,不吃饭也没事。”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而已。
  艾伦斯抿抿唇,似是在挣扎着什么。很快,他蹲下=身来颇为感性地轻轻搂了搂嘲风的脖子,随后就站起身坚定地深林内部走去,声音传来:“一会儿我使劲多打几头魔兽,让你一顿吃过饱!”
  后来,嘲风那顿饭有没有吃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但莫亚却是真的吃白眼吃到想哭了。
  这件事再一次告诉我们,护犊子的人你千万不要惹!
  ~-~-~-~
  很快,他们之间就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后来的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的是,吃货究竟能有多惨。
  当嘲风双“手”抱着一颗好不容易得来的高阶魔兽的魔核啃得津津有味,却在抬头就与艾伦斯的视线撞个正着时,他就开始考虑起要不要以后还是继续辟谷得了。
  没错,他当时就是用“手”抱着的,人类的手!
  不久前,他们的委托人终于平安到家,在小心脏终于得以正常跳转之后,他象征性地客套了一句“两位勇士要不要用了饭再走”。神祭司大人作证,他当时真的只是随口一问!结果那两个正为下一顿饭发愁的勇士居然脸都没红地立马点头了,他看看勇士又看看让他备受惊吓的“神兽”,脸色从进退两难到视死如归着实花了不短的时间。
  面对满满一大桌子的好菜,艾伦斯和莫亚吃得是大快朵颐,但见多了世面的老龙嘲风对此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偏偏艾伦斯吃得一脸满足的模样让他实在也想找点东西下肚,于是干脆就出来跑到没人的地方捕猎魔兽去了。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他看不到我定是会出来寻的,但不知道一向干什么都不成的人,那一次的速度竟是如此之快……”之后每一次想起当时做下的蠢事,嘲风的脑子里都会一遍遍地回响起这句话。
  嘲风咬死了一只大型魔兽,在准备开脑壳取魔核的时候,一向爱干净的他嫌弃地比较了好久自己的大爪子和牙齿,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既不弄脏毛又方便快捷的“好方法”——变成人形!
  人类的手指当然要灵活多了,可他在享受方便的同时,也不得不解决掉身后那个正在长声尖叫的麻烦。
  “我能变成人形,从一开始就可以。”嘲风说着,一边一下下的划拉地上的树叶。
  此时,俩人正头碰头、腚挨着腚的蹲在树底下,围成一圈进行深度对话,但看那样子真的很像俩分赃的小贼。
  艾伦斯现在就跟在梦里似的,迷迷糊糊的始终没醒。他能够相信这个说法是因为眼前的男人身上的的确确有嘲风的气息,虽然他本来还以为是嘲风被男人杀了吃了,开始时的尖叫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是,这样吗……”终于定下神来的艾伦斯呆呆地应道,眼睛是一瞬也不离嘲风的脸。
  人形的嘲风真……一个帅字不准确,酷、俊也都不足以表达,艾伦斯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最合适的词:好看!
  嘲风是典型的东方人样子,黑发黑眼,眉分八彩目若朗星,虽然第一眼看上去并不会给人多惊世骇俗的感觉,但就是叫人越看越觉得好看,越看越想看。
  兽态时便刻下的契纹相应地出现在了他的左臂上,银白色的花纹沿着蜜色的条理蜿蜒盘旋,妖艳生姿,简直就像是封印这副身体的的结界,只要轻轻触碰就会整个人都被吸进去,吸进极乐的天堂,或者沉沦地狱。更何况,他还拥有一副绝佳的身材。
  艾伦斯趁嘲风解释化形问题的时候偷偷拿自己跟他比了比,虽说他也有着一副挺拔俊逸的好身板,但跟嘲风比起来还是差了点儿。
  哦那是,一、二、三……居然真的有八块,自己从小到大日夜不停地练也仅有六块而已!
  可是,等等,我为什么能看到他的腹肌?难不成……
  “……嘲风,你既然变成人形了,为什么不穿衣服?”许久之后,假装镇定的艾伦斯板着脸问道。
  “啊,我没有穿吗?”嘲风疑惑地反问,一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身体。
  顿时,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片刻后。
  “……你为什么不早提醒我?”
  “我之前太惊讶了,刚发现,不过你自己怎么也没有感觉?”
  “……咳,我习惯了。”
  于是,习惯裸=奔的嘲风在第一次见面时就顺利地与艾伦斯“坦诚相待”了,虽然只是他单方面的,虽然当时的两个人都因为“反正都是男人害羞个屁啊”给无视过去了。
  多年后,艾伦斯每次想起此事仍是追悔莫及,因为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看到嘲风的裸=体了……

  第26章 “爱的初体验”

  嘲风因为没有衣服遮羞而暂时变回了兽态,一人一龙没再谈别的,很快便一起回去了。
  一路上嘲风都在偷眼观瞧艾伦斯的表情,见他居然如此轻易的就接受了自己能够变身成人的事情,虽不知缘由,心里仍是暖暖的。
  那感觉就跟遇到了知音似的,天下人都不懂你也没关系,有一个人明白就够了。
  很多年后,嘲风问他:“我到底给了你什么,值得你在开始时就那般毫无保留地信任?”
  艾伦斯闻言转身便环住了他的腰,沉默片刻后,才在他耳边轻声回道:“一切。”
  ——嘲风一直记得艾伦斯说那句话时,随之喷洒在耳廓上的热度。
  因为人类的身体更方便一些,所以一回旅店嘲风随即就又变成了人形,即使他刚刚才因为图方便吃过一次亏。
  留下艾伦斯跟莫亚费力地解释,嘲风潇洒地偷了一件艾伦斯的衣服,之后就跑到公共浴室洗澡去了——没办法,小旅店而已,只有公共的。
  现在正值临近中午,公共浴室里还没有人,实乃万幸,毕竟不是每一个遇见了有着巨龙气息的人类都还能像艾伦斯那样淡定的,到现在都还能听见叫声的莫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往身上抹肥皂沫的时候,嘲风哼着小曲愉快地将自己全身摸了个遍,之后他就做出了个决定。
  要想在这个世界生活,一个人明显比一只“怪兽”要方便许多,怪兽走到哪里都要被人围观指点,一不留神还会吓到别人,而人不仅没这些烦恼,还可以光明正大地用浴室洗澡,好处实在是多啊!反正只需要艾伦斯和莫亚两个人知道真相就够了,可没有规定说在别人眼里是个人就不能顺利渡劫了。
  至于身上属于龙的气息,难道龙之三子是吃干饭的吗?
  那天之后,一人一龙合力拖着嘴巴很久都没能合上的“移动钱袋”莫亚出了门,照着嘲风的身材添置了几套衣服。自此,艾伦斯的生命里就正式入住了一个名叫嘲风的“男人”。
  ~-~-~-~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在莫亚的高压政策下,他们陆陆续续接了不少简单的任务。根本看不出实力如何的嘲风给这个队伍大大加分,很多委托人也都愿意把事情交给他们做了,虽然难度都不高,但还是有练手效果的。艾伦斯托着闪电球一路杀过来,实战技能真是提高了不少,虽说跟高手一打还是会歇菜就是了。
  说起来,嘲风也是深感奇怪,艾伦斯为什么一直都不用他更加趁手的沸腾之刃来对敌呢,毕竟就他看来艾伦斯在剑术上的造诣明显要比魔法稍微强上一些——这样的情况好像是从遇见莫亚之后开始的。不过艾伦斯不说,他也就不问。
  从上次嘲风试探过艾伦斯的往事却没得到任何回应之后,嘲风就跟死了心似的,再也不对艾伦斯的过去抱有好奇。
  这一天,他们追踪着一个小贼,一路来到了一座地图上根本就没有的小城。
  那贼也是个笨贼,没逃太久就被嘲风他们抓住了。可等把贼身上偷来的委托人的东西给抢回来之后,嘲风几人却犯了难,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在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迷路,说起来还真挺骇人听闻的,但无论他们问过多少路人,就愣是没有一个能给他们明确指出回去的路的。暴躁的莫亚甚至提溜着笨贼的领子把人给严=刑逼=供了一番,结果竟连那个带他们进来的贼也不认识这里。
  眼看天就要黑了,三人只好商量着先找间旅店住下来,等明天再说。
  旅店老板倒是很热情,甚至热情得有些过分,从他们一进门开始,拉起艾伦斯的手就不放了,讲了一大堆什么“人定胜天”“面相富贵”之类的话,艾伦斯是烦不胜烦,只是出于礼貌又实在不好直接甩开,一旁的嘲风更是听得直摇头,心想这人要是换个世界呆的话可能会更有出路,而且在另一个世界他们还有个专门的称呼,叫神棍。
  不过,神神叨叨的老板最后还是说了件叫嘲风和艾伦斯很感兴趣的事情:“几位来得可真是时候,我们小城今晚正好有一个特别的节日,别的地方绝对没有,甚至有很多外面的人都慕名而来呢!”
  闻言莫亚凉凉地回了一句:“那你能告诉我,那些‘慕名而来’的,最后都是怎么回去的吗?”
  “哎呀,这位小哥可真是不识货!”老板面上不太高兴,但还是不遗余力地继续推销着:“可千万别把我们的节日庆典跟其它地方那些不入流的所谓庆典混为一谈啊,我们这可是正宗的本地特色!况且几位反正也是要在此地住上一晚的,何不随意看看,长个见识也好啊。”
  “嗯,不识货。”好熟悉的字眼,好熟悉的态度,嘲风喝了口白水,淡淡地重复道。
  莫亚一听就炸了,“喂,你小子!小精灵的事情不是都跟你道歉了吗,老抓着不放算怎么回事?”他没好气地喊道,手里闪亮亮的叉子直指嘲风。
  艾伦斯顺手就把那把叉子给按了下来,咽下嘴里的奶酪,低声提醒莫亚道:“别忘了嘲风答应原谅你的前提条件是让你先把我们的小精灵找回来的,到现在他可还没影呢。”
  “你、你就向着他吧!”莫亚被噎了一下,义愤填膺地碎碎念道:“见色忘友,多年的好友啊,青梅竹马的友情啊,就这么完了!”
  “说这些有什么用,好好吃饭!”艾伦斯虎着脸说道。
  嘲风闻言也没什么太大的感想,继续懒懒地趴在桌子上。
  这几天莫亚那个大嘴巴几乎把他和艾伦斯小时候的事情说了个遍,让嘲风看到了艾伦斯的另外一面,不过莫亚似乎还是在顾忌着什么,具体的细节还有他们的身份是一点都没泄露。
  莫亚虽是王后但之前却并没有什么显赫的身份,艾伦斯曾经也是个小贵族,这俩人认识也不算什么叫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嘲风只是不明白,之前他们跟着亚伯的佣兵团一起寻找王后的时候,艾伦斯为什么会一点反应都没有表现出来。
  艾伦斯当然是压不住莫亚的,只听他还在哼哼唧唧地念叨着:“我怎么知道小精灵为什么会对你的命令失去回应,明明契约还好好的,小精灵也活得好好的……这都要怪你,谁让你立马就睡了足足三天,睡醒了还把他给忘了,要不然你早点召唤他的话,说不定就没这些事了呢!”
  “知足吧,没让你把精灵赔给我们就不错了,找个小精灵还叽歪。”艾伦斯不以为然地说道。
  “‘你们’?我好像只骗了你一个人的钱,压根就没他什么事吧!”莫亚颤抖的食指直指嘲风,在嘲风抬抬眼皮看向自己时又立马跟烫着了似的瞬间缩回来,看来上次被嘲风咬的经历真的让他至今都铭记于心啊。
  艾伦斯也不管他,安静地咽下最后一口面包,随后转向还站在一旁的老板问道:“请问,贵城的庆典是什么形式的呢?”
  “我们的庆典啊。”老板杵这儿就是为了说这个的,此时一听这话眼睛就亮了,立马侃侃而谈起来:“我们城的名字叫‘最初之城’,我敢打赌你们一定没听说过,这不稀奇,因为每年除了节日的这个时候,城里的人都几乎不会与外界有交流,但是并不妨碍我们节日的名气越来越大……”
  “说了这么多,到底是什么节日啊?”莫亚忍不住插嘴道。
  “啊,我刚刚一直没说吗?它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就叫‘爱的初体验’啊!”
  “噗——”不用怀疑,毫无形象地把白水喷了出来的就是嘲风。
  “大、大叔,我想,这个活动可能不是很适合我们……”艾伦斯一脸惶恐地拒绝道。
  “哎呀你们想哪儿去了,爱不一定非得是爱情啊,亲人之间伙伴之间,这不都是爱吗。”
  艾伦斯闻言皱皱眉头,随后呆呆地点头,“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啊。”
  “喂喂喂!”
  直接无视嘲风的反对,艾伦斯继续追问道:“那都有什么形式呢?你还没有告诉我们。”
  “哦对对,”老板一拍自己的秃脑袋,连忙讲解道:“今天晚上啊,全城的人和从外面来的人都会到大街上去,不管是亲人还是伙伴爱人,都是一对对的。每一对都会把他们之间初次相遇的场景表演出来,边上有很多人看着,有的祝福有的起哄有的安慰,总之可热闹了!不忘最初相遇时的心情,才会更加珍惜现在,不管是对谁,初遇总是美好的,这就是我们城名的由来啊!”
  “成对的?”莫亚望了望桌边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人,爽快地说道:“那正好我是多余的,你们玩吧,我睡觉去!”说完就逃也似的上楼去了,生怕艾伦斯会叫住自己似的。
  艾伦斯扭头看向嘲风。
  “想也别想,这活动太蠢了,我可没兴趣。”嘲风无情地拒绝。
  艾伦斯一句话也没说,就是眼巴巴地看着他,看着他,看着他……
  最后直到披上外套走上街的时候,嘲风都还一直在思考着,自己和艾伦斯到底谁更像狗狗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嘲风,你就这样在忠犬的大道上继续撒丫子狂奔吧= =

  第27章 身份之谜

  老板倒是没有骗人,当晚活动确实很热闹。
  有父亲在给儿子表演见到刚出生的儿子时他的反应,有如今的好哥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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