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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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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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吃早点吧,我待会儿去买粢饭。”童安康没头没脑地说。
“随你,吃什麽都行。”林佑威打量著他,笑了起来。
两个人第一次上床是在路边小酒馆的阁楼里,一晚上的价格很便宜,两三顿饭不吃就省出来了。酒馆老板似乎见怪不怪,只嘱咐他们把地方收拾得干净点儿,林佑威和童安康红了脸,低著头只顾往楼上走,真的进了屋,却是大眼瞪小眼不晓得怎麽做。童安康打量著红得跟虾子似的林佑威,只感觉他的整个身子都让自己很想下嘴。
摸索鼓捣了半天,互相抚慰著射了一次,他们才後知後觉发现,原来男人身上也是有洞可插的,不过又在“谁插谁?”的问题上犯了难。僵持片刻之後,童安康摸出一管护手霜递给林佑威,亲了他一口,让他动作轻点儿。
他们做爱的次数寥寥无几,主要是没时间,也没合适的场所,在厂里,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很容易就被人看出些什麽。两人都不愿意冒太大风险,实在忍不住,童安康就会在半夜轻轻敲林佑威宿舍的门,滋溜钻进他被窝里,脱光自己和他身上的衣服裤子,皮贴皮肉贴肉地磨蹭,虽然没办法每次都做到最後一步,不过也能暂且解决肉体上的相思之苦。
最刺激的还不是这个,他们有回胆子大了,甚至在图书馆也做过一次,童安康站著,林佑威扛起他一条腿的腿弯进入,另一只手捂住他的嘴防止他叫出声,撞得书架也咚咚作响。
即使每天都能见面,童安康也恨不得分分秒秒都让林佑威出现在他视线中。但後来,哪怕是这样浓烈的感情,也没能阻止童安康,他还是选择了回去相亲、结婚、生子。他从未想过能真的和这男人白头到老,那太不现实,他们总要面对父母家人,面对周围朋友的目光。林佑威的思想其实很幼稚,虽然他不太说,可童安康心里一直清楚,他是想跟自己长相厮守的。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事儿是禁忌,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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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呢?”
饭菜都凉透了,萧潇却仍沈浸在老头说的故事中难以自拔,只因为他听到的东西实在太劲爆,没想到这阴郁的糟老头子身上还发生过如此跌宕起伏的人生剧情。
“後来,他死了。”童安康苍老嘶哑的嗓音说出这话来显得尤其阴冷,“死於工作事故,那批机器是新进的,他操作不熟练,再加上有心事儿……人被卷了进去。脑袋削下一半。我跟前妻一直过到父母去世,然後离婚,我对她说我这辈子只爱过一个男人,让她带著孩子走,如果不嫌弃可以让我出赡养费,结果,我再也没见过他们。”
萧潇刚吃得半饱的胃部忽然有些难受,想说一句“活该”,但是在看见老人无神的瞳仁时,还是咽了下去。也罢,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猛地想到某件事,萧潇颤抖著声音问:“童,童爷爷……上回我看见您床底下还有一个骨碌圆的玩意儿……那东西……”
“你说是什麽,那就是什麽吧。”
萧潇不由自主想起莎乐美捧著约翰头颅亲吻的模样,身体一哆嗦,连忙转身离开饭桌,抓起背包道:“我想起来了!下午还有点事儿,我,我先走了。”
“吓唬你的。”像上次一样,童安康淡然地摇了摇头,“那是颗篮球,退休之後,我买下了图书馆里林佑威曾经借过的书,还有一起打过的篮球。”
“童爷爷,您可真是幽默。”萧潇身体一软,滑坐在破旧的沙发上。
“上次你看的那本《莎乐美》,喜欢的话,就拿回去再看看。”
萧潇惊讶,战战兢兢走到童安康面前,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却说:“甭试了,我是个瞎子。书上有别人的味道,我闻得出来。”
童安康是萧潇见过最理智的人,却同样也是最疯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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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一个周末,萧潇拿著书去童老头家,这次,他的敲门没有人来应答。询问过其他邻居,他们与这位脾气怪异的老人家显然关系并不融洽,纷纷表示不知道童安康去了哪里,有人说他自个儿去了敬老院,也有人说他上礼拜死在家里,发现的时候已经断气。听得萧潇头皮发麻。
後来联系了学校义工站,才知道童安康确实搬走了,但具体地址他也没留下,还给萧潇留了句话,说是那本书送给他了,叫他好好珍藏著。
在借书卡的最後一栏写下自己的大名,萧潇拍拍自己的後脑勺。
“班长!”
“怎麽了?”
“给我亲一个。”
“你这是唱的哪出……什麽毛病?走远点儿……唔……你玩真的……”





、第九话.衣柜外的恋人(上)

金文君最近有些困扰,因为,他正在被一个同性追求著。
事情还要从上个月开始说起,刚踏入大学校园不久,环境比高中自由得多,什麽事物都是新奇的。家里人希望他早些积累社会经验,於是金文君就向辅导员要了张勤工俭学的报名表,之後去了校园里的便利店打零工,上班时间在午休时,还有晚自习结束之後到宿舍门禁前,最多工作三个小时,一周两天,另外几天要排班给其他系的同学。
收收钱搬搬货的事情很无聊,可好在还能借此机会寻觅一下这所校园里相貌漂亮气质出众的学姐,偶尔搭讪几句,也可以打发时光。金文君长相原本就俊秀讨巧,很有吸引力,时间一长,倒是跟许多人打好了关系。
不过,那家夥却是个例外。
一开始,金文君并未注意到他,和大部分只知晓死读书的男生一样,那人镜片很厚,头发杂乱不知道梳理,总是低垂著头,肤色有种病态的苍白。说难听点儿,还以为他是三四十岁的老师。听搭班的同学讲起才知道,他名字叫贺秋白,跟金文君他们同届同系,是以历年来最高分考进了这所大学。读书读得脑子有些傻。
金文君第一次看清楚贺秋白的脸是在一个晚上,他抬起头,嘴唇微微蠕动两下,声音轻得像个娘们儿:“请问……可以帮我加热一下这个便当吗?”
当时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金文君看著贺秋白细长的手指,忽然打了个哆嗦。
“麻烦你了。我……不会用微波炉。”贺秋白又加上一句,嗓音比起刚才来稍微响了些,之後迅速把头低下去,耳根居然是粉红色的。
真是个变态。
“你应该先付钱才对吧。”金文君没好气地说。
“噢噢……抱歉……”贺秋白急急忙忙翻口袋,找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纸币和许多硬币来,“一角、两角、三角……给你,是正好的。”
金文君努力让自己不露出厌恶的表情,收好钱,接过便当加热。
在那之後的每个晚上,贺秋白都会去便利店买一盒便当,然後让金文君帮忙加热。有一回贺秋白的手扫过了他的手背,让他整整一星期都没能自在,满脑子都是被贺秋白微凉的指尖刷过肌肤的感觉。
然後,他偏偏又听说了那个消息。
  “喂,你知道麽?”清点货物时,搭班同学神秘兮兮地靠近过来。
  
金文君漫不经心地问:“知道什麽?”
“那个你说每天晚上都会来买盒便当让你帮他加热的怪胎贺秋白……”同学笑了笑,“据说是个同性恋。”
金文君脑袋“轰”地一声,差点儿连东西都数错了:“喂,你可别吓唬我啊。”
同学煞有其事道:“我吓唬你我是小狗,真的,妈呀恶心死了……照你描述的,他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滚。”金文君骂骂咧咧,心脏却好像出了毛病,慌张地狂跳起来。
“好心提醒你,你还别不领情啊。小心点儿吧,一般来说,那种平时看上去老老实实闷声不响的,变态起来比谁都狠,下班回宿舍当心被贺秋白跟踪然後这样那样……”
金文君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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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贺秋白是同性恋的传闻,并不是只有一人这样说。金文君到了夜班也当真开始心里发毛,提前二十分锺下班,在贺秋白来买便当之前开溜再说。
大学校园比起高中来那可大了不是一点两点,从教学楼到宿舍要走挺长一段距离,夜风吹在脖子里嗖嗖地发凉,金文君走著走著,便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妈的,又不是什麽黄花大闺女,没想到也会有被变态跟在屁股後头的一天,依照贺秋白那个纤细的身板儿,金文君揍扁他肯定不费吹灰之力,怕的就是他身上带了尖利武器,到时候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顺便还奸尸什麽的,他这辈子可就毁於一旦了。
脑子里胡思乱想著,金文君又加快了脚步,直达宿舍楼门口,一刷校园卡,迅速开门进去。还不忘回头张望一番,黑漆漆的夜色中,他什麽都看不见。
贺秋白好像并不住在学生宿舍里,因为如果是同一届又是同一系,至少该住在这座楼中,可金文君从没见过他,学校公共浴室也没看到过他的影子。只有上大课的时候,在大教室一片黑压压的人群里,金文君能看见坐在後排角落中不起眼的贺秋白。当他弯下脖颈去记笔记,总能有种错觉,似乎是贺秋白那双厚厚镜片下的眼瞳在一动不动地盯著他看,那视线犹如一只无形的手,在他後颈处流连抚摸。
“你不住校吧?”
“啊?”
金文君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脑袋撞到什麽地方给撞愣了,这天上班居然会主动跟那个变态说话:“我问你,是不是不住在学校里?在学生宿舍楼没见过你。”
贺秋白怔了一会儿才说:“……是。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
“对面那个小区?”
“嗯。”
哟,看不出来,那地方是高档住宅区,每个月房租可比住宿贵出许多倍。不过……这种人说不定在外面被包养,又有谁能知道?话说回来,贺秋白这样的,估计也没谁愿意包养他吧。
“叮!”
“同学……呃……同学?我的便当热好了。”
金文君回过神来,有点发窘,把便当盒从微波炉里取出来,尽管戴著手套,但指尖却不知晓为什麽隐隐约约发著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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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大一新生,但金文君这一个月来积累的人缘已经算是旺盛了,所以,要打听什麽事情也不难。很容易便能知道,贺秋白住的是X号楼X室,并非独居,而是跟人合住,至於那合住人身份极其神秘,没人见过。只是偶尔几次,好像看到私家车来学校门口接贺秋白,却并不是开进住宅区,可具体到什麽地方不得而知,车子品牌还不赖。说不定真是哪个不长眼的土大款金主,把贺秋白给包了。
金文君早料到,以贺秋白一个学生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负担得起全部房租。金文君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麽要去打听这个,可能是应了那句古话,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往後要是遇到贺秋白来找麻烦,也可以抓住他某些把柄。
让他这副肮脏恶心的身子不要痴心妄想。





、第九话.衣柜外的恋人(中)

就在金文君认定贺秋白肮脏的第二个星期,他忽然又觉得,如果这世上有那麽一个人默默地喜欢你,却又因为某些原因不敢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只想要每天看见你,跟你说两句话,那也是一件挺值得让人同情的事情。
无论金文君对贺秋白的态度有多冷淡,他依然是风雨无阻地每天来买一盒便当交给金文君加热,说话的时候也还是不敢看著别人的眼睛,声音比女生更加微弱,如同受惊的兔子般。明明是个做著不正常勾当的人,样子却比谁都无辜,装作只知道读书似的,至於内里那些早就烂透了的东西,恐怕没人看得出来。
怪可怜的。
这天,金文君在把加热完的便当交到贺秋白手上的同时,问了句:“待会儿有什麽安排?”
“啊?”贺秋白这才傻乎乎地抬起头看他,“什麽什麽安排?”
金文君有些下不来台:“书呆子,连这都听不懂?我是问你,等一下有事麽?”
贺秋白窘迫地推了推眼镜,“噢……没,没有。因为问得太突然了所以……请问,同学你有什麽事情要找我吗?”
“有空的话,要不要一起去哪里玩玩。”金文君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居然会主动约这个怪胎出去玩,可能是平时太寂寞无聊,於是才想随便打发打发时间,就当是找个乐子,逗他玩玩儿也好,说不定,对方还会因为这次难得可以接近自己的机会而感激涕零。
“玩?”贺秋白反应慢极了,良久才惊慌地摇头,“不了,同学,谢谢你。现在已经很晚,我还得回家。”
“嘁……”金文君讨了个没趣,暗骂这怪胎不识抬举,给他三分颜色,居然还开起染房来。自己愿意同贺秋白相处,那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还好意思挑三拣四。
这次,贺秋白临走前还微笑著对他说了句:“明天见。”表情似乎还很高兴,必定是因为金文君开口约他,大概还自以为追求成功,两人正式交往了。想到这里,金文君不由得懊恼起来,他真是过於同情心泛滥,也不想清楚对方是什麽样的货色,如今却骑虎难下。
这算怎麽著?真的恋爱了?
不过,退一万步说,若是实在要找出一个贺秋白身上的优点来,那就是,笑起来的模样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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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中,看著远远走在前方那道纤细的身影,金文君心情复杂。
说厌恶,那是一定的。那别的情感呢?
和怪胎成为“恋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但是两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少,只有上大课,以及晚自习结束後在便利店的短短几分锺。贺秋白其实是个安静的人,跟他聊天是件很吃力的事情,有时候金文君真想问他:“你究竟有没有那麽喜欢我?如果没有,就别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唉,再怎麽说,还是他自己太过心软,什麽人都要。
这天,在贺秋白买完便当之後,金文君就提前下班,鬼使神差地跟在了他後面:马上就说清楚吧,不要继续耗下去了,再怎样爱玩,毕竟也不能糟蹋别人的真心。
只不过,跟在贺秋白身後走著走著,金文君始终没能拉得下脸来喊他一声,他不是没甩过人,但这是他第一次跟同性说分手,哪怕贺秋白往常再如何内向文弱,总还是个男人。别看金文君碍於面子,和他连手都没拉过,到时候,贺秋白该不会怒火攻心把金文君给强上了吧?
光是这麽随便想象一下,金文君就止不住腰酸腿软。
到了公寓大楼,贺秋白没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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