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玥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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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玥华歌-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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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玥惊叫一声,失去控制的羽翼垂在身体两侧,两个人直直向下跌落。
“拍打翅膀,飞上去。”白郁在她耳边叮嘱道。
“我怎么可能会……”黎玥尖叫起来,眼看距离地面越来越近,她猛地闭上眼睛,拍打起翅膀。
身体忽然变轻了。
羽翼瞬间平展,颤抖,那种感觉奇妙地难以形容,竟像是背上真的长出了一对翅膀般,完全就是肉体的一部分。
好一会儿黎玥才适应这玄妙的感觉,扑腾着飞上半空。
月亮从天边探出头来,幽暗的夜空中闪烁起星辰点点,耳边寒风潇潇,银光璀璨,如同翱翔在无尽的星之海洋里。
她好奇地试着将左翼倾斜,飞翔方向立刻偏移,险些控制不住,两个人在半空中连翻了几个滚儿才堪堪收住。
白郁差点儿被掀翻下去,大笑起来,“这算是报复我吗?”
头晕之余,黎玥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翱翔在天际的感觉是如此爽朗,胸中的郁闷一扫而空,虽然实际上让她郁闷的哪些问题丝毫没有解决。但至少在这个夜晚,让她自由自在地飞翔吧,将一切沉重的,统统抛在脑后。
飞够了,两人在一片山坡上降落。
枯黄的草叶如厚重的毯子,踩在脚下软绵绵的,四面林影绰约,隐有溪流泛着银光静静流淌。
遥遥望去,远处灯火通明,隐隐还能听见喧嚣的人声。
“今天带你去逛逛夜市。”白郁笑道,收起法器,又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两个斗篷,递给黎玥一个。
黎玥接过,好奇地问道:“魔界也有夜市?”
“当然,只是魔界的夜市可不同于人界。”白郁说着,替她将斗篷戴上,“市上鱼龙混杂,可不能让人随便瞧了去。”
黎玥笑出声来,自己也就罢了,白郁的相貌太过出众,只怕皇城中不乏见过他的人,才是应该带斗篷的。
第三十一章 物华天宝
在天源宗的时候,黎玥也曾经听同修们谈起在家里的生意,人界各国自然不乏繁盛的大城市,物华天宝,商旅云集,昼夜不息,通宵达旦。听着便令人心生向往,可惜一直没有机会亲身见识一番。想不到这个遗憾在魔界得到了补偿。
沿着波光粼粼的河道,两边人流逐渐增多,越到后来,已是人声鼎沸,摩肩接踵,无数的摊子、铺子,沿着河岸的雨花石堤坝摆开,上面的商品五花八门,形色各异。各商贩别出心裁地招揽着顾客,有的在摊前竖起了高高的竹竿,上面挑着的旗帜也不知施了什么术法,颜色不停地变幻,霓虹灯般看得人眼花缭乱,还有不少摊贩直接摆在了河面上,花灯精巧雅致,璀璨灯火映着粼粼波光,满目一片繁华。
黎玥看得目不暇接,这里的东西虽不见得多么珍贵,但胜在精巧别致。看得出,这是真正属于魔界底层民众的集市。大多数都是正常的生活用品,无任何法力。而附带法力的那些,也多用于日常生活范畴,例如,可以盛放食物永不变质的软木匣,闻一闻有醒酒作用的天罗叶,敲一敲就响震如锣鼓的笃笃果,这些东西在天源宗也可找到,只是未曾这么济济一堂,摆放着市场上买卖。
人群相挤,白郁拉着她的手,在街市上穿梭,经过一处商铺,黎玥被这家挂着的旗帜吸引了注意力。它不仅颜色变化,竟然还能动,一会儿将自己叠成一朵花儿,一会儿将自己展开成丝带飘摇,简直变魔术一样。
“客官想要买什么吗?”见有客人上门,个子矮小的摊主立刻招呼起来,嘴边小胡子一颤一颤的,像极了猫须子。
黎玥低头一看,这摊子上卖的是绢花首饰,丝带披肩等小物件,以她的修为,自然一眼看出,只是单纯的饰物,大多无法力附着。唯一特殊的就是这招牌了,竟然是会动的。
“姑娘不如看看,我们家的披肩做工可是顶尖儿的,看这刺绣,还有这珠子。”看出两人衣着不俗,摊主精神一振,拿起一条披肩大力推销起来,“这条浅碧的与姑娘衣服正相配,如今大寒,姑娘在外面逛久了岂能不冷,买一条披着暖和,价钱也便宜,还有这只簪花,是真正的扶桑花腊化制成,香气怡人……”话虽问的黎玥,眼神却不时瞟向白郁。
黎玥略看了两眼就移开视线,她虽并不看重衣饰外物,却也知道这些衣饰簪花比起墨澈心为她准备的天差地别,唯一吸引她注意力的只有上面挂着的这条了。
随着他的介绍,那挂着的布幔竟然也变成一条浅碧色的披肩,从她眼前撩过,像是在勾着她购买。她随手扯住,“这条怎么卖……”话音未落,手里的披肩竟然尖叫了一声。
黎玥吓了一跳,赶紧手一松。
“喂,动手动脚干嘛?非礼啊!”披肩变成了一条绢帕,转过身来,不满地扭动身子。
竟然是活的!
黎玥后退一步,立刻意识到,这位同五寸钉一样,都是属于有意识的。
“咳,”摊主清了清嗓子,“这位兄台是在下雇来帮忙的,姑娘要是有兴趣,如果价钱和工作合适,也可以雇佣。”
一只猫妖和一条披肩称兄道弟……黎玥不好意思地干笑了两声,竟然忘了这里是魔界市场,不能以常理度之。
白郁也笑起来,拿过摊主大力推荐的浅碧色披肩,道,“这条我们要了,”说着递上一枚圆圆的小水晶,随口道,“不必找了。”
摊主大喜过望,连声称谢。
白郁将披肩一展,披到黎玥肩头,“天寒风冻,先披上吧。”
黎玥心里微微一颤,谢了一声,将披肩拢紧了。
两人继续走着,黎玥忍不住道:“那条挂着的披肩竟然是被雇佣的?”
白郁笑道:“你若是喜欢围那条,也未尝不可啊。”
想起刚才摊主也说过,只要价钱合适,工作称心,也可以雇佣,黎玥就想笑,雇用一条妖怪当自己的围巾,那我还不如把五寸钉带上呢,不过五寸钉来这里能干什么?当电灯泡照明?黎玥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可没有那份银子。”
“哪里需要银子,这万里河山,一草一木,遍地生灭,那样不是你的。”白郁半是正经,半是玩笑地道,“只是那披肩的原形不过是方普通绢帕罢了,哪里配得上呢。”
不想提起这个话题,黎玥微偏过头,岔开道:“一条绢帕,这种东西也能修炼成精。魔界的风水果然与天源宗不同。”
白郁却摇头道:“若论风水和灵气纯度,普天之下哪里能及得上天源宗呢?只是天源宗设有结界,魔界则无这方面的限制,所以成精更容易一些,但纵然如此,无极大造化,这些无灵识的小东西要开灵智也是极难。”
黎玥点点头,器物成灵,远比任何都看重机遇,并非有灵气和时间就足够的,否则任何过上千百年的古物都要有零识了。五寸钉的走运堪称异数了。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老老实实宅着房里修行呢,可千万别被人当普通小妖怪灭了啊。
“对了,那条披肩受雇佣来招揽顾客,也是为了赚银子吧?”魔界的钱似乎和人界不太一样,一条毛巾难道还有用钱的地方。
“当然,行走世间,衣食住行哪样不需要银子,便是想要进一步修行,最基本的资源也需要银钱。难道你以为魔界的修行者都是隐居深山老林,不问世事吗?”白郁笑着解释道。
黎玥好奇心被提起来,想起困扰她许久的问题,“天源宗的典籍上记载,魔物本性,总是吞噬他人,以强欺弱,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有偏见,但……”
明白她的意思,白郁坦然解释道:“吞噬抢夺,也是生物本能的一种,无论人类还是妖魔,尽皆如此。当然,无可否认,妖魔天生在这方面自制力远远不如人类,而且妖魔生于乡野之间,修于荒僻之地,不像人类生而得教化,明礼仪,往往习惯了恣意妄为。倘若妖魔也是生而有灵智,训之以教化,驭之以律法,那么和人类又有何不同?”
黎玥点点头,其实反过来想想也一样,倘若人类生下来没有得到礼仪教化,被野兽饲养,那么心智灵魂也与野兽一般无二了。以前看过的狼孩,猪孩不都是如此吗。
“而且在人界一旦出了魔物,人人喊打喊杀,更有修道者必欲除之而后快,这样危险的境界,也逼得妖魔不得不尽快增强实力,越发奸诈狡猾,不择手段。”
两人沿着溪流走下山,白郁继续讲述着,“当年魔主带领着族人,历经艰险,来到这里开辟新天地。魔祖积威之下,自然不敢有异心者。后来魔祖驾崩,银宸女帝幼年继位,朝纲着实混乱了一阵子。为了灵穴宝地等资源,纷争频起,连几个大家族都卷入其中。民间更是有强者吞噬弱小,无视律法。甚至妖魔之间也出现裂痕。
记得典籍上记载过,天生为兽,修成人身,脱胎换骨者,称为妖。本为人类,但修习魔道者,称为魔。上古之时,皇帝一脉讲究修身,上达天听,而蚩尤一脉追求万本归宗,融合自然,蚩尤本人就与上古神兽麒麟融合一体,修成化外分身,又与魔龙缔结契约,代代流传玄王血脉,统合妖族。很多部属追随者为追求修炼的极致,也选择与上古魔兽融合,获得更高的力量,更漫长的生命。最初,妖魔之间泾渭分明,但这么多年下来,血脉融合,早已难分彼此了。
昔年,我们白家的祖先也是最早追随魔祖的人之一,魔祖建立皇城,开万世基业,分封十二城,我们青丘城便是其中之一。
因世道纷乱,银宸女帝十六岁那年,在皇城召集了十二城城主与玄王,共同参详商议,颁布出了一部严格缜密的律法,规定灵气地脉资源,皆登记造册,由官方统一管理,轮流使用,而兵役赋税,也是按律法分摊。凡冒犯天威者,杀无赦,如此铁腕之下,魔界的统治很快恢复步入正轨。
其实,大家修炼,所求的无非是增强自身,今日你杀我,明日我杀你的,哪里还有工夫修行过日子。这样和平的环境,对大家都好。银宸女帝不久又下嫁玄王,皇城与龙啸殿亲如一家,四野臣服,再无异心。从此方天下大治,四海升平。”
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坡地上,放眼望去,眼前的集市上熙熙攘攘,客似云来,形貌各异,有的是标准人类形象,有的却是化形未整,更有甚者直接就是野兽的外形,不远处就有一只银狼正用爪子摆弄着摊子上的货物,和摊主讨价还价,锱铢必较。
黎玥看得出神,忽然想到,倘若妖魔与人类之间并无敌视,是不是也能和平安乐如眼前一般呢?
第三十二章 暮雪迟迟
将这句话说出,白郁闻言一愣,随即笑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类连不同的部族之间都有纠纷,更何况是人与妖魔,传承千万年的观念其实轻易能改变的?而魔界之内也是一样,十二城之间纷争纠葛不断,皇城和龙啸殿更是时有摩擦。”
黎玥哑然失笑,自己刚才太过理想主义了,只因被眼前难得一见的繁华触动了内心。
“不过,你倒是可以试试。”白郁忽然话锋一转,遥望天际,低声道,“若说这世上还有谁有这个尝试的机会,和权力。就只有你了。”
说罢,他转身凝视着她,笑道,“改变这个天下,凭你和他,有生之年,也许能达成这个目标。”
我和他?
黎玥骤然一震,望向白郁。
白郁却错开了视线,看向不远处,“走得累了吧,不如去那边歇息片刻。”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左边角落有一处高台开几个竹椅竹凳,竹竿上挑着的金葫芦里不停地流泻出紫红色美酒,香气怡人,不少人走近了将几片铜子状的东西投入葫芦旁的小布袋里,然后拿一只竹筒,盛了酒水饮用。
两人走近了,卖酒的是一个佝偻着背的老者,昏黄的灯光下正忙碌着。
白郁将钱币投入,也取竹筒盛两筒,递给黎玥。
两人寻了僻静的地方坐下,黎玥捧着竹筒浅浅尝了尝,甜美中带着浓浓的酒香,喝一口舌尖儿都洋溢着甘醇的滋味。
白郁一边喝着,感叹道:“这里的酒还是一如既往的爽口。”
“你以前常来喝吗?”黎玥好奇地问道。
“很久之前了,我小的时候,经常偷偷溜出宫。这里的酒很对胃口,若是经过,时常过来喝一碗,只可惜后来回到封地,机会就少了。”说起旧事,白郁兴致勃勃,“这是猴儿酒,用崖山上特产的浆果酿制的,滋味甘醇。今年崖山一带气候偏旱,果子就比往常甜了些,酒里也尝得出来。”
听闻这句话,那老者禁不住转过头,向这边多看了一眼。两人都带着斗篷,自然无法辨认。他很快转过身继续忙碌了。
白郁将手里的竹筒放下,神色间微有怅然,黎玥看得心里一动,未及说话,旁边插入一个声音:“诸位客官又要灯的吗?”是一个提着木箱前来推销的人,木箱顶上挂着一物,赫然是一支会发光的铃兰。
棚屋下歇息喝酒的人不少,有人见了便道:“这盏灯样式倒挺别致的。”不少人围上去询问价钱。
那人一边演示者产品,一边卖力推销道:“这灯可不是平凡货,如今皇宫里用的都是着一种呢,这上古铃兰可是左丞大人亲自培育的,质量有保障啊。”
黎玥听得扑哧笑了,也拉着白郁凑上前。
这铃兰花数量个头都比宫中使用的差远了,一枝上面挂着六七个半开的花苞,花蕊颤颤,光线也弱,却有一桩好处,能变幻颜色,黎玥看着新奇,随口问道:“多少钱一盏?”
那人连忙道:“三个银毫……”
“什么,这么贵?”未等黎玥反应,周围已有人喊出声来。有几个本欲买的也恋恋不舍地将灯盏放了回去。
最终只有白郁和另一人掏钱,各买了一枝。
在这平民化的市场里,这算是高价格的东西了吧,黎玥摆弄着灯盏,她挑选的这一枝上面正好挂了七个花苞,七种颜色,让人禁不住想到那七只威风凛凛的朱鸾一字排开。
铃兰花闭合又展开,光影绰绰。黎玥忽然想到,魔界也有平民贵族之分。其实在魔界这种讲究实力的地方,有阶级之别最正常不过。遥遥望去,远处也有无数鳞次栉比的商店,明显比起这里的小摊小贩气派多了。
这天下岂能有绝对的公平,人间天源宗一家独大,占据天下修真者的九成,五年一度的展翼大典,更是揽尽天下英才。其实也有修真者交易行走的坊市,天源宗的人提起来,往往带着不屑一顾的姿态,很多宗内日常发放的物品,在坊内都属稀有,而漫山遍野的灵药在山下的修真者眼中,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黎玥正想着,一个声音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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