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不露:压倒高富帅by生花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深藏不露:压倒高富帅by生花梦- 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皓抬起头直视着陆宸作死嘴硬道:“哼!就是这么任性,你咬我啊?”
  陆宸突然抽身而退,在沈皓下意识地想收缩穴口阻拦的时候,陆宸突然狠狠一个冲刺擦过他最敏感那一点顶到了他都不敢想象的深处,“啊啊……”沈皓一下子绷紧了浑身的肌肉,感觉自己的魂魄都要让冲散了。陆宸看着沈皓失神的表情,突然笑得有点恶劣道:“是你在咬我吧?”陆宸意有所指地动了动下身,在沈皓发出难耐喘息的时候说道:“咬得真紧啊。”
  沈皓这下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除了下面那根直直翘着蓄势待发的样子,浑身上下全都软了,在陆宸再度用力顶入在他最敏感的那一点上狠狠磨蹭几下之后,沈皓感觉眼前一阵失神,抱紧了陆宸肩膀就喷发了出来。
  陆宸的律动炽热而猛烈,狠狠挤弄脆弱的肠壁,沈皓可怜兮兮地呜咽着,觉得自己身体疲倦得不行了,心里却控制不住想要更多,他抬头眼睛红红的看着陆宸,仔细吻着陆宸脸颊上沾着地几滴汗水,这时候的陆宸简直性感惑人地厉害,眉目之间全是风情。
  沈皓咬了咬牙,在火热激烈地律动中后面把陆宸咬得更紧了,陆宸也闷哼一声,身上漂亮的肌肉绷紧了,不多时就释放在了沈皓身体里。
  两人相拥着喘息,陆宸温柔吻着沈皓,把人翻到自己身上抱着,陆宸抚摸着沈皓的脸颊,突然感叹道:“真想和你绑在一起,每时每刻都不再分开。”
  沈皓从身体到心里,都像是被搅乱搅软的一池春水一样,沈皓把脸埋进陆宸胸膛,伸手紧紧抱住陆宸,声音略带嘶哑地叹了一声道:“哎,一辈子总觉得少了点,我能有几辈子,都想和你在一起。”
  陆宸留院观察了几天,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陈医生终于准许陆宸出院,其实陈医生也不容易,这两人留在医院,简直把这儿当自己家,即使这是陆老板自己开的,但也不能这么可劲造啊。
  医院的风化简直都被这两个家伙伤得一点不剩了,他有时看着这两人就有种要自戳双目的冲动。麻痹单身狗也是狗,这特么简直是虐狗行为。可惜陈医生敢怒而不敢言,只好勤勤恳恳给陆宸治疗,盼着两位大神赶紧出院。
  沈皓和陆宸终于出院回家,那天天气虽然依旧严寒,路边尽是光秃秃的枝桠在风中摇摆,但是艳阳高照,是个大晴天,空气中的微尘透过阳光清晰可见,说一句话就有白茫茫的呵气在半空漂浮。
  沈皓揶揄道:“我说你这医院可真没白开,全家都在这儿住了小半年,真够本儿的!疗养度假胜地啊!”
  陆宸无奈摇头,搂过沈皓的腰,保镖打开车门,陆宸望了沈皓一眼,笑容在这料峭冬日里温暖无比,他柔声在沈皓耳边道:“宝,我们回家了。”
  这些年兜兜转转,其曲何折道阻且长,时而遍寻不着,时而咫尺天涯,也曾荆棘遍身鲜血满地,也曾只身流落绝望心伤,所幸迷途未远,峰回路转失而复得,他们终于能够得偿所愿。 
  我们回家,多远都能回去,多远都已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哎,终于走到了今天啊。。。。完结咯,还有一丢丢舍不得呢。。。正文就是这样啦,没有交代的事情都会在番外里说明的!
  番外可能不像正文一样勤快啦,因为还没有完全构思好要写什么play。。。【咳咳严肃点!
  十分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让作者完成人生第一部完结的小说o(╯□╰)o。。。希望在将来的日子,承蒙不弃继续捧场。。不论是番外还是新坑~~~
  

  ☆、【番外】陆宸的全世界(1)

  陆宸从懂事开始,就经常会想到一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没有父亲,母亲总是一副超然物外难以捉摸的样子,他不像别人有快乐自在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从出生开始,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忍耐。
  渴了,要忍。饿了,要忍。累了,要忍。
  这世上并非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尤其是对于他。既然一无所有,更不能提什么要求,他连做梦都不会,他只要学会煎熬和忍耐,这就够了。
  房屋狭小破旧,邻居粗野鄙陋,他在这样的地方出生长大,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哭,他默默看着周围的一切,那是窥出世间罪恶人心惟危的一双眼,他生来,就是向这泱泱人世索要一个答案。
  他渐渐长大,见过形形□□的人,嘲笑欺辱,同情怜悯,冷眼旁观,势利做作,他什么都经历过。他一生下来就是单打独斗,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他的眼睛锐利地能看透一切。
  为了节省一本书钱抄书抄到手痛,烧糊的饭和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都不舍得丢掉,同学聚餐课外活动总是尽可能少参加,每周六日出去摆地摊卖一点小东西,夏天热得汗流浃背,冬天冻得手脚僵硬。那个时候,他也不过十三四岁。
  这就是陆宸的人间,荆棘遍地坎坷重重。
  虽然陆宸对自己的外貌并没有特别的意识,但是总有人觉得他好看,也赖于他的外表,他的确渐渐感受到了一些温情,因为这世上真有人不爱钱,却没人不爱美,对于美的事物,人人都会关心。
  世间投他以桃,他定会报之以李,反正也不会活很久,最好不要有亏欠。所以,即使他母亲数十年如一日对他不温不火,他也毫无异议地做他的孝顺儿子,他可以多吃点苦,不会让他母亲为难。周围对他好的人,他都会真心以待,对他不好的人,他也能一笑了之。
  陆宸在忍耐,也在等待。他相信,不是他的,他求不得,但欠他的,终会奉还。
  他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之后,人生似乎照进一丝光明,19岁的陆宸有了能力,也开始被认可,无论是打工还是参加比赛拿奖金还是获取奖学金,似乎都是不错的选择,他觉得,人生似乎有了许多选择,也有了许多机会。
  尽管他从很早就开始怀疑人生本就是场闹剧,但是现在也不由得滞留审视,毕竟,好像有了很多希望。陆宸是那种在悬崖峭壁的石缝里都能生长出来的植物,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一点机会,他就能生根发芽,拼命向上生长。
  陆宸遇到沈皓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他甚至慢慢知道,从小到大在那个小县城里遇到的所有人应该都没有沈皓富有骄奢。
  但沈皓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表面咋咋呼呼浮躁骄纵,总是对别人挑三拣四傲慢无礼,但是留在他身边的时候,却很少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甚至有时候呆得厉害。
  沈皓对陆宸有种莫名的信任和关心,听讲座听困了,就往陆宸肩膀上靠,洗澡洗一半,就要陆宸进来给他送毛巾和睡衣,时不时就拉着陆宸一起逛超市买菜,吃饭的时候好吃的夹给他,他总要再分陆宸一半,打游戏输了就躺陆宸床上撒泼,街上遇见新出的托福雅思GRE资料,总“顺便“带给陆宸一份,晚上喝酒喝多了,第一个给陆宸打电话,天气冷了,就抱着棉花团一样的被子往陆宸床上挤。
  沈皓的依赖和关心,都表现得很自然,虽然他说话做事总是像只毛一样容易傲娇炸毛,但他懂事的时候,还是特别的乖。
  后来几年磕磕绊绊,两人经历了许多事,相知相许相决绝,如果是场戏的话,也算是演全套了。 
  陆宸从未对爱情有过必然奢望,但是这世上如果真的有一个人是他命中注定的话,那么那个人是沈皓,且只能是沈皓。
  陆宸从和沈皓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他要比以前更努力。他从来不和沈皓提未来,因为他怕,他怕沈皓从来没有想过有他的未来。
  沈皓总是不食人间烟火,他从来没想到,如果两个人要永远在一起,该怎么办。想必很难有一个父亲接受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沈皓长到二十多岁,庞大的生活开销,都是靠这个显赫的父亲。
  如果有一天他的父亲发现了,沈皓是要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呢,还是要为了和他在一起而一无所有?最不济,沈皓和他这么一直熬下去,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他父亲给他结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以沈皓对他父亲百依百顺的性格,娶了富家小姐,那在沈皓结婚以后,他陆宸该何去何从?
  从此各自安好形同陌路,还是备受煎熬继续做无果纠缠?
  他和沈皓,都是没有选择权的人,因为这是一个用实力说话的时代。以沈仲天的力量,轻易便可把他们玩弄于鼓掌之中。
  他想和时间比一次,最好在沈仲天发现之前,他能积累足够的经验和一点财富,如果沈皓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跟他走,他会想法设法不让沈皓和他一起受苦。
  陆宸生来一无所有,但死时不能两手空空,他孑然一身时也不多计较,现在他有了沈皓,他毫无办法,只有单枪匹马去厮杀。
  他本以为沈皓迟早有一天会明白他,甚至和他并肩作战,不要让他那么孤绝。可是沈皓不懂,他跟陆宸说,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你去奋斗你的,我去潇洒我的,我们分手。
  陆宸总以为自己可以忍很多,扛很多,但他肉体凡胎,总有扛不住的时候。他扛不住了,他最爱的人,不会帮他分担一点,也不会替他擦擦汗,而是指着他说,你滚。
  他滚。他无能,他卑微,所以决定权从来不在他手里。沈皓向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而他只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沈皓想要走了,可以让陆宸上天入地都无力找到,而陆宸只能一直等在这里,等他回心转意,一次两次,或许能等到,三次四次,他还要这样等下去吗?
  他知道唯有无所欲求,才会无所畏惧,所以由爱生怖,当他也开始害怕的时候,即使面色如常,心中也再难安稳。
  午夜梦回,他总会想到沈皓说出分手那次,他孤身一人返乡,除夕夜在漆黑的屋子里点一盏昏暗的灯,从梦中惊醒,捂着胸口疼到不能入睡,直到等到沈皓的电话。他问沈皓,你还好吗。沈皓干脆利落地答道,我很好,在巴厘岛度假呢。他的辗转反侧痛苦凄惶像是一场笑话,那一刻陆宸想哭,却没有眼泪,想笑,锋利的牙齿却咬破了嘴唇,如果不是最后沈皓那句小心翼翼的“我想你了”,陆宸对这世界都再无期待。
  原来他并不是无坚不摧,他二十几年承受的一切不幸,都没有在沈皓这里承受的深刻和剧烈,他为之欣喜,也为之疼痛,他脸上波澜不惊,内心早已不复清明。
  沈皓哭着站在他眼前的时候,他根本狠不下心。他想说,沈皓,你要走就别回来折磨我了,你明知道,你一回头,我又会不知死活地跟上去了。
  他们开始小心翼翼地相处着,最后那段日子恩爱异常,都能体谅关心彼此。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吧。
  他们没想到,沈仲天发现的太快,态度也太坚决。沈仲天自然是不能把沈皓怎么样,所以只有他来堵枪口,他十几年的煎熬和忍耐,本来以为终于看到了希望,一夕之间被沈仲天打回原地。
  原来这就是平庸和富有的差距。沈仲天不必吹灰之力,只需轻飘飘地吩咐几个字,陆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十几年的心血就毁于一旦。
  他上大学那一天,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却没想到,他可能还要回到那样如深渊苦海一样的人间。
  他第一次恨一个人,从小到大,打他骂他嘲讽他的人,他都没有恨过,而这次,这个叫沈仲天的人,毁了他的希望。
  世界上最可恨的人,就是扼杀希望的人。没有希望,人间与地狱,别无二致。
  他什么都没了。
  普林斯顿不能去了,保研无望,那几家声名显赫的公司也不会再要他了,他本来有很多路,而现在无路可走。
  最让他绝望的不是他又要回到那种了无希望的日子,而是他越无能,沈皓就会离他越远,他早就预感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陆宸的全世界(2)

  陆宸做了一个噩梦,梦境凄厉可怖,尽是看不清的狰狞面目和嘈杂尖锐的噪声,那些面目和声音似曾相识,他只觉得冷汗涔涔,用尽全力却握不住一只手,握不到一滴泪,全世界与他背道而驰。不知道是谁的笑意饱含戾气,刺得他耳朵生疼,有大火肆虐,他闻到皮肤被烧焦的气味,火苗如蛆附骨,顷刻间将他焚化。
  他从梦中醒来,浑身高热,眼前昏黑,喘一口气肋骨都隐隐作痛。他怕,他想到沈皓被断了经济来源以后,没了豪车华服,都不敢出门,沈皓不像他,生来贫穷,所以坦然面对贫穷,沈皓深深惧怕贫穷,而且还是一个无力和贫穷斗争的人,他生来就没学会这项技能。
  他很难受,他感觉一阵诡异的热度从里烧到外,他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在空阔的屋子里一声一声喊着沈皓的名字。
  可是沈皓已经走了,他怎么喊,都喊不回来。
  他要在那个屋子里等沈皓回来,他从天亮等到天黑然后又是天亮,高热不退,他几度昏迷,又强迫自己醒来,最后连城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再晚一点可能要烧坏脑子了,在医院打完针吃了药,他又偷偷跑回了那个屋子,沈皓电话已经关机了,他除了去等,他没别的办法了。有钱有势的可以去抢夺,一无所有的只能苦苦等待。
  连城在他床头哭,他想他的样子一定很凄惨,否则像连城这样好强的女孩子怎么会哭得这么厉害呢?沈皓当初拒绝他表白的时候,第一次说分手的时候,他都默默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因为爱一个人而把自己弄得太惨,没想到,他吃一堑不长一智,所以注定越来越惨。
  陆宸没有等来沈皓,却等来了一封信条和一沓报纸,信上告诉他沈皓已经迷途知返选择继续当他的大少爷,现在正在尝试和富家小姐交往,他们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写信的有心人还附上了他们晚上约会的时间地点。那张报纸他翻开看的时候,指节泛白,手臂青筋毕露,他笑了,喉头却尝到血腥,牙齿咬破了舌头,他嚯地站起来,他要去找沈皓,可惜还没站稳,他眼前一片漆黑,倒了下去。
  后面的事情,是他一生都不愿再回忆的。他已经因为爱一个人而变得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