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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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色-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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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荞挑眉:“七夜?你咋不叫夜七?”

神经病顿了一下,纠正:“是七月,不是七夜,不过你要是觉得夜七顺口,叫我夜七也行。”

安荞点了点头:“感情这是你随口捏造的名字,叫啥都行,不过叫你夜七,你也得有那个脸才行。”

神经病疑惑:“你这是什么意思?”心脏怦怦直跳,怀疑这胖女人是不是得知了他的身份。

安荞瞥眼,一脸鄙夷:“就你这样的,一月七次都不行,别说一夜七次郎了。”

神经病:“……”

这胖女人好污!

“你现在属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想好了要怎么办了没有?”安荞将七月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长得人模狗样的,狼狈成这个样子也难掩那一股天生自带的贵气,肯定不是什么平常人。

七月顿了一下,又迅速刨饭,可碗里的饭已经没剩下多少,几口就刨完了,整个人愣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碗。

安荞以为他吃不够,不耐烦地解释了一下:“你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饱,省得一下子撑坏了。”

七月愣的不是这个,虽然还是很想吃,但有些道理还是懂的。

“我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七月说的是大实话,想当初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现在连走路都十分困难,感觉回不去了。

安荞捂额:“我可不养闲人。”

七月抿唇,这闲人说的肯定是自己。

安荞想了想,问道:“你家里有钱不?多不?”

七月迟疑了一下,点头:“有,挺多的。”

安荞一拍桌子,说道:“我给你把病治好,包你至少恢复到以前的八成,你给我银子!按你的身价走,你觉得你值多少银子?”

七月抽搐,本……人身价是无价的好吗?

“看你那迷糊的样子,肯定觉得自己是无价之宝,让你说你也说不清楚,这样好了,我给你开个价得了。五万两白银,你要是觉得可以,那就先打个欠条,等你好了再拿银子来换欠条。”安荞心底下对七月的身份有点猜测,不过那也是暂时没影的事情,懒得去琢磨这事。

“五万两银子会不会多一点?”

“你想想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就会觉得五万两银子一点都不亏了。”

“五千两如何?”

“小子,有你这样砍价的么?还想活不?”

“六千两。”

“我跟你讲,你这样会被打死的。”

“好吧,五万两。”

“这就对了。”

安荞眉开眼笑,去给拿了一套平日里丑男人穿的衣服,让七月洗澡去。等七月洗完澡,安荞就把他给毒倒捆了起来,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一连摸了三次。

七月眉头拧得能夹死只苍蝇,觉得安荞是个色女,可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只能干瞪眼。

安荞可不管那么多,确定好七月身上骨头长错位的地方,就开始忙着拆骨。本想给这家伙上点麻药的,见这家伙一直瞪眼,一副她是个登徒子的样子,就把麻药给省了下来,直接动手拆骨。

先拆的是胸口的肋骨,然后是胳膊,最后才是腿。

七月痛得死去活来,总算是知道安荞为什么要摸他,可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我这也是为你好,麻药用多了不好。”安荞累得满头大汗,却仍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简直不怀好意。

等骨头重新接上,安荞又把他胸口上还有腿上的那两道发炎的伤口上的腐肉给切掉。月夜感觉自己疼得都要麻木了。明明好几次都要疼晕过去,却偏偏怎么也昏迷不少,得硬生生地抗着。

一直折腾了两个时辰才算是完事,有着灵力滋润,七月倒是感觉不到有多疼了,可安荞却是要累死了。

“娘的,五万两银子要少了。”安荞瞪了七月一眼,把七月头顶上的那根针给拔了下来,又把从七月身上掏来的匕首拿出来仔细观察,看了老半天才从刀刃那里看出不同来。

这刃上有个七字,还有一个龙印,而丑男人的那把只有龙印。

七月神色一松,昏昏欲睡,没能听清安荞说了什么,很快就昏睡过去。

安荞瞥了七月一眼,又看了看这把匕首,到底还是塞回了自己的怀里头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是象征着身份的东西。虽有点贪心这把匕首的好,可若真是象征身份的东西,她还是不能要的。

幸好她已经有了一把,感觉比这把还要锋利一些,不过应该跟这把是一样的。

该死的丑男人,都要燎锅底了也不见回来,真吓跑了?

啊啾!

又有人惦记本少爷了!顾惜之揉揉鼻子嘿嘿一笑,不过很快又站直溜了,表情换作一脸正经,满目期待地看着秋水阁里头。

自己要成亲一事,已经让人去禀告公主娘亲,人进去那么久都不曾出来,顾惜之就觉得可能有戏,到底是亲生娘亲,应该不会不管他。

可事实证明,顾惜之幼稚了。

月华棂站在楼阁上,神色淡淡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依旧是落在顾惜之那张脸上,看清顾惜之还是那么丑以后,就淡声开口:“日后他的事情无需再禀告本公主,谁若再犯,提着脑袋来见本公主。”

说完抬头看着天空,心底下喃喃一句:天命之人。

那天命之人究竟是何人,又从何诞生,逆天改命,天狼一族迟早要掘起,站在这世界之端。而这一切终将是在我月华棂的带领下,而不是她那愚蠢的姐姐,真以为与蓝荣平勾结,把堂堂天狼公主送到蓝月朝朝来当质子,就能将天狼一族据为己有了吗?做梦去吧!

月华棂面上尽是冷笑,又扭头看了顾惜之一眼,拂袖离开。

顾惜之站在那里,是不能看见楼里头的情况的,被人打量了也不知道。

等了好久,才等到月笙亲自到来。

“我的王子,你的脸……”月笙一脸心疼地伸出手,只是伸到一半,不知道想到什么,又默默地缩了回去,叹了一口气道:“小主子,你千万不要责怪公主,公主心中的苦,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又是这一句话,顾惜之低头苦笑,脚尖不自觉地踢着地面。

那他心头的委屈呢?向谁诉?

“想不到啊,不过眨眼间,你就长这么大了,到了该成亲的年龄了。”月笙又叹了一口气,从袖子里拿出一包东西来,递给顾惜之:“这是笙姨给你的陪嫁。”

顾惜之抿唇,不愿意去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天狼族是个母系制度,又或者说是女尊王国,每个家族的最高统领者为狼母,世世代代守护在烈焰地,虽大多数人性情暴躁极端,但很少踏入于外界,只守着烈焰之地,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蓝月皇朝扩展国土,朝烈焰之地下了黑手,才使得烈焰之地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这般变化不是他们想要的。

可新任狼王下了命令,他们无法违抗,只能被动接受着。

“小主子是到底还是责怪了公主了吧?”月笙将东西塞到顾惜之的手上,对顾惜之说道:“或许你现在这个样子,正是公主心中所想。你是在蓝月皇朝长大的,性情也随了蓝月皇朝这边,自然是在这边娶妻生子比较好些。”

“换句话来说,倘若你还是过去那般姿色,很多事情便由不得你选择。就算公主会放过你,你姨母也不会放过你。与其让他人来决定你的人生,不如由公主来决定。而你现在这样,其实也挺好,至少公主同意了,让你自己决定你自己的人生。”

说这些话的时候,月笙是放低了声音的,担心会被人听到。

尽管她也是天狼族人,可来蓝月朝二十多年,再尖锐的棱角也被磨平了,再让她回去过茹毛饮血般的生活,恐怕就有些难熬了。

顾惜之虽然还是有些天真,可也不是傻子,月笙说的这些话他都知道,也下意识往好的方面想。可自己都要成亲了,当娘亲的就不要表示点什么吗?哪怕是送未来儿媳一点点礼物,又或者是见上一面都可以。

可都没有,连提都不曾一下,连月笙都不管他娶的是谁。

月笙见顾惜之还是没有动静,又叹了一口气,面色显得有些难看,低声说道:“我的王子,你怎么还是不懂?寻常天狼族男子,十六岁就要择妻主而嫁,自你出生起,你姨母就在打你主意,若不是公主一直护着你,你觉得你还能好好站在这里?可别忘了,你已经二十岁了。”

顾惜之讶然抬头,不过很快又低了下去,惊讶也不过是一瞬间。

早就知道了,虽然自己也算是蓝月国皇族血脉,可毕竟是质子生的,身份实在是尴尬,不被皇族所承认,为的是不混淆他国王室血脉。

“我知道,我也懂。”只是无法释怀,毕竟月华棂对他实在太过冷淡,有时候一年都不见得能见一面,有娘就跟没娘似的。

月笙想伸手摸摸顾惜之的头,可到底是没把手伸出去,对顾惜之说了一句:“你自己好自为知吧,不过得提醒你一句,虽然你父亲从不管你,但你成亲一事,还是要与你父亲说说。”

顾惜之‘哦’了一声,又踌躇了一阵,终是扭头离去。

月笙原地默默地看着顾惜之离去,久久不能回神,小王子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的,若是在天狼性长大,定能保留一丝血性,而不是现今这般单纯天真,让人实在担心他今后的路。

直到再也看不见顾惜之,月笙才转身走回去,不料刚进大门就见月华棂站在殿中央,顿时吓得跪了下去:“公主。”

“他走了?”

“走了。”

“果然是长大了。”

月华棂只是简单说了这么几句,又回去躺到塌上,闭起了眼睛。

月笙心脏怦怦直跳,生怕月华棂会突然发作,只是等了许久也不见月华棂说话,再次看过去的时候,发现月华棂已经睡着,这才舒了一口气。

辞别月笙,顾惜之没心思看那包东西里有什么,直接塞进怀里去。

说实话顾惜之不太想去找蓝荣平,也就是他的父亲三王爷,是当今的亲哥哥,也是蓝月国仅剩的一位王爷。荣王一生多情,后院妻妾无数,不过在生了顾惜之之后就再无所出,膝下便只有一庶长子一嫡子,还有顾惜之这个不被承认的儿子,女儿倒也生了几个,不过通通都嫁了出去。

也正是如此,顾惜之才会郁闷,又不是儿子多得数不清,却偏偏不认他这一个。

从秋水阁出来,七拐八弯地,很快就到了大院。

荣王一般都住在书房里头,要么就是到妻妾那留夜,而这大院则是荣王妃的地盘。

刚到院门那,就见蓝天沉着一脸色走出来,脸色别提有多难看了。

顾惜之下意识就想要挡住自己的脸,不让蓝天锲看到,谁料蓝天锲是个眼尖的,张口就要叫,好在没有叫声出来,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一把将顾惜之抓住,扯到了一边。

“怪不得我会觉得你眼熟,原来你是小烁!”蓝天锲果然是认出顾惜之来了,不过是很久以后才想起来的。

从木坊那里回来以后,脑袋子总想起顾惜之跟安荞来,总觉得那两人有些奇怪。

之后听人议论起顾惜之毁了容,又找了个大肥猪,才恍然醒悟。

顾惜之只想挡脸,可是记得自己没少在这家伙面前炫耀那张美得人神共愤的脸,尽管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可也不让让蓝天锲挤兑了。

蓝天锲关心的却不是这个,而是急急问道:“我听说你找了只大肥猪,这事是不是真的?王府里都传遍了,是不是我上次见着的那个?”

“什么叫大肥猪,小荞她不过是胖了点,挺可爱的一个人,怎么就成了猪了。”‘小荞’这两个字顾惜之一直只在心里头叫的,倒不是没想过要那样叫安荞,可一看到安荞就觉得还是叫胖子比较合适一点。

蓝天锲抽搐,说道:“对对对,你说的对,不是猪,可长得像猪啊!我说你就算是不乐意母妃给你安排对象,你也不能找那样的。说真的,那样的,你抱着就不嫌沉?”

“沉啊!”顾惜之理所当然:“不抱不就得了?”

蓝天锲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荣王妃绝对不是个能容人的,否则也不会在自己看中尚书府的嫡次女以后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商家之女为妻,虽然容貌不丑,可比起尚书府的嫡次女来说,简直就是差了天跟地那么远。

好在妻子是个贤惠的,要不然日子也过不了那么平静。

顾惜之拍了拍蓝天锲,说道:“我不跟你似的,光惦记着美人,我喜欢小荞,不管她长什么样我都喜欢。更别说她只是胖了点,其实人还是蛮好看蛮可爱的。”最重要的是胖的时候都能招蜂引蝶,要是瘦下来的话,那岂不是围了一堆,怎么赶都赶不尽了?

还是胖点好,胖点比较安全!

蓝天锲见顾惜之是认真的,不免惊讶,又回忆了一下安荞的样子,感觉上不得有多好,反而觉得安荞有那么点色,要不然不会一直盯着他的脸看,一副狠不得扑上来咬一口的样子。

长得那么胖,还色,真看不出有什么好的。

“那你这次来,不会是真想要跟她成亲吧?”蓝天锲就又问,心里头想着,要不要掺上一脚拆开他们,省得日后后悔了。

顾惜之笑眯眯地点头:“是啊,我打算跟她成亲。只不过王爷他到底是我的亲生父亲,这件事还是得跟他说一下。”

蓝天锲摇了摇头:“你来晚了,父王他从昨天起就到各县寻访去了。今年到现在都没下雨,父王的幕僚说今年可能有灾,让父王早做准备。父王不信各县报上来的情况,决定偷偷去巡查一番。”

顾惜之一拍脑门:“我就该回来的时候就来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过王爷不在还有王妃在,我去跟王妃说说也行。”

蓝天锲翻了个白眼,又往四周扫了几眼,这才说道:“母妃她才不会有那么好心管你这事,不过你甘愿娶一个那样的丑女人,听说还是下堂妇,想必这种自毁形象的事情,她还是很乐意看到你去做的。”

这是什么话?

你再这样子讲话老子会揍你的,知道不?

胖女人一点都不丑,好看着呢!

如此想着,顾惜之就如此反驳了出来,只是蓝天锲一脸不以为意。就算那个女子看起是挺可爱的,可那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好看,误导了别人倒是无所谓,就是不要误导了人家姑娘。

要是人家姑娘也以为自己很好看,那可就完蛋了。

顾惜之也不想在蓝天锲多提安荞,担心说多了蓝天锲会对安荞起兴趣,这家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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