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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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色的爱-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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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端着手机,等金鑫的短信。开车的师傅也等着,很耐心地没有催促,反正计时也算钱。

等到手机屏幕亮起来,看到“金鑫着信”的提示,我才叫司机发动,朝肇家浜路去。

梁雪靠在我的肩上,我则把头扭向窗外一边,看着仍觉得新鲜的夜景。

忽然,一只手缠住我的胳膊。我看过去,她的眼睛还是闭着的。

“坐起来吧,快到了。”我说。

她没有回答,等了大概十几秒钟,才慢慢松开手,把身子坐直了。

她没有看我,却一直咬着嘴唇,似乎有话想说。我不问,希望她也能坚持不说。虽然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也不想知道。

但显然她的定力不如我好,终于还是问出口来:“为什么那次你要了我的号码,却没打给我?”

问得够直接的。“这么久的事了,你还记得?看来你的记忆力比我好。”我故意想岔开这敏感话题。“对了,我给亚伦打个电话,问孬孬是否到家了?”

我故意提孬孬,让她注意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谁的女朋友。

果然,她没再追问,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不用问了。”我不确定她到底是说不用问孬孬是否到家,还是不用问我为什么没打电话给她。总之,不用问了。

一路上,她没再说话。

待车停,我送她到楼下,她才又开口:“楼道的灯坏了,我怕黑,你能送我上去吗?”这个理由很充分,即使明知是借口,我也无法拒绝。

我点点头,于是两个人一同钻进这灰漆漆的旧楼,她前我后,沉默着往上走。她家在顶层,7楼。

到了门口,她扭回身子,问:“要不要进去坐坐?”

我很讶异,这么风骚的一句话竟有人能说得如此端庄。好像她真的是要请我进去坐坐,只为了喝杯咖啡一样。

“呵呵。”我不禁笑出声来,但不知道这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她。

“你笑什么?”

我皱了皱眉,说:“我是一个‘两极分化’特别严重的人,理性的时候绝不带有一丝感性;感性的时候又把理性丢得无影无踪。就好比眼前的这节台阶,是一条分界线,站在下面,我保有完全的理智;可一旦跨过,便将完全失去理智。”

“呵呵。”我的话把她逗乐了,但我没觉得自己在说笑话。仅是两声短促的笑,随后她便以十分认真的态度问道:“那你今晚是打算理智,还是不理智?”

“我很理智的告诉你,我真想不理智,但又不得不理智,因为你是我朋友的女朋友。”我说了一段像绕口令一样拗口的话。

“我可以和他分手。”

“美女,这下换你不理智了。”我说。“你知道我上次为什么要你的号码吗?”

“不是因为你喜欢我吗?”她这几个字说得很费力,而且不自信。

“当然是,但是喜欢的方式不一样。”我笑道。“你和孬孬是否分手,我管不着。如果不合适,那么的确不该在一起。至于我,不过是出于男性的本能,被你吸引。如果今晚你我都是单身的话,倒是不妨……Onenightstand!So;你懂了吗?”

她低着头,垂得很深,似乎在考虑我的话。然而憋了半天,挤出三个字:“我愿意。”

这姑娘,似乎还是没懂,我只是在拒绝她。这一点上,我更崇拜亚伦,他总是能很洒脱地对自己不想要的女人说“滚”。

可我就是忍不下心,“你醉了,进屋睡觉吧。”

“不管你到底是怎么‘喜欢’我,我都愿意,明天我会和王赫玉分手,然后……”她的脸通红,不只是酒的作用。

“进去吧,外面凉。”我知道再争下去也没有结果,倒不如自欺欺人地期待她明早醒过来忘记这件事。

回到的士上,司机师傅一脸憨笑地看着我,想必这一会儿计价器没少蹦跶。

“南站。”

“哎。”师傅爽快地应了一声,然后动作麻利地发动车子。

这都什么事儿啊?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比起几年相加都多。不过,我又有什么权利抱怨呢,不都是自找的嘛。

第二天早上,没有设定闹钟,却被亚伦的来电吵醒。

“干什么,才几点?”我又闭上眼睛,慵懒地斥责道。

“孬孬和梁雪分手了。”

“啊?”我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像被针扎了一样。“梁雪真的提分手了?”不过我早就该想到,她不只说说而已。

“你们昨晚干什么了?”

“什么干什么了?你以为我是你呀?”我说。“我就把她送回家而已。”

“我也奇怪呢,按理说你该不会做什么,至少昨晚不会。”

“你那张破嘴,就不能不说那些没用的废话吗?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但和你想得不一样,不是梁雪,而是孬孬提出的分手。”

“什么?”我更加吃惊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忽然,我想起孬孬昨晚最后的笑,难道说,那时便已有了这个打算?

我匆忙赶到有家,孬孬和亚伦都在。

“为什么分手?”我懒得绕圈子,直奔主题。

孬孬耸了耸肩,笑着说:“不是因为你,只是我和她真的不合适,我还是更喜欢‘妖孽’一点的。”这个回答很诚恳,又不失幽默,最重要的是不伤任何人的面子。

我叹了口气,拍拍孬孬的肩膀,想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可以说连续经历了亚伦和阿芬、我和梁雪两件事后,他该伤痕累累了。但到底伤的有多深,他不露给我们,我们真的无从知晓。

站在有家门口的路边,三个大男人吹着冷风,互相无奈的笑着。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我接起电话:“喂?”

“喂什么喂?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电话里传来一个火爆的声音,是翠儿。“你回来是帮我准备婚礼的,但我已经一个礼拜没见到你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你的婚礼不是在下个月吗?”我说。

“你过糊涂了吧?这都11月了,就剩一周时间,你觉得准备婚礼的工作很轻松是吗?你知不知道我每天有多忙?我得定婚庆公司,和他们选酒店、选婚车、选装饰品,还得去婚纱店选礼服,去酒庄选酒,去蛋糕店试吃蛋糕,还得找广告公司剪辑婚礼现场放的视频……”

“好好好啦,”我得制止她,不然她能口若悬河地讲上一整天。“对不起,我过糊涂了。你告诉我,今天要做什么?”

“嘿嘿,”她故意顿了一下,然后挑着怪调说道。“今天选酒,你的最爱。”她知道,她抓住了我的弱点。

“好的,把地址发到我手机上,我马上就出发。”我的确有些迫不及待了。“对了,我能带两个朋友吗?”

“好啊,人多热闹。”

第二十五章 维也纳回来的女人

挂断电话,我就和亚伦、孬孬开车直奔中江路。

路上,亚伦问起陈姗姗,我坦白地把所有事都讲了。本以为他会幸灾乐祸一下,但出奇的却沉默起来。

许久,他才道:“你还是喜欢金鑫吧?”

我摇摇头,“不,我已经放下了。现在她和周宇一起很好。”

“你呀你,太不坦诚,喜欢就喜欢,管她怎么想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嘛。喜欢不是因为对方同意,而是出自内心。”亚伦装起一副学者范儿。“况且她也没说过不喜欢你,说不定,这妞想一脚踏两船呢。”

“胡说,”我白了他一眼。“她不是那样的女人。”

“看吧,你这么护着她,还说不喜欢?口是心非,这可不像你张诺的风格。”

“我也不知道,毕竟和这几个女人都相识不到一个月,谈什么喜不喜欢,爱不爱的,似乎太过草率。”

“你什么时候这么优柔寡断起来?一见钟情的事儿不天天发生嘛,怎么就能批判人家不是喜欢,不是爱?”

“爱,是什么,似乎离她越近,越看不清楚。”

“看不清楚,就去摸摸,那样更真实。”亚伦一脸淫笑着说。

“我说,”开车的孬孬插话进来。“你们别老说那些我听不懂的话,说点白话成吗?”

“开你的车吧。”亚伦藐了他一眼。“你还太嫩,自以为谈过恋爱,其实都只是小孩儿过家家。我和阿诺聊的都是人生哲学,你,少儿不宜。”

“别,”我挥手道。“别把我划分到和你一类里,要说孬孬是小孩儿,你也顶多就是幼儿园大班,高不到哪儿去。”

“你别总拿旧眼光看我,自从经历了这几件事后,再加上和于淼在一起,我自觉成长了不少,境界也提高了。我现在能理解你当时说的话了,也想只和一个女人一起,甚至憧憬一下婚姻。”亚伦道。

我点点头,“听起来是有长进,不过,还有待考察。既然决定了和于淼好好交往,可千万别再朝三暮四了。”

“放心吧,不会的。”

不可否认的,亚伦的确有改变。但对于要狼改掉不吃肉的习惯,很难,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看看表,9点半钟,陈姗姗此时应该正在机场。她是否正站在安检口,满眼恍惚地对着门口看?等着一个绝不可能出现的人。她从没在我面前哭过,但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哗哗直流。

“阿诺,”亚伦忽然叫我。“你觉得这个世界有‘真爱’吗?”

真爱?这可是个高深的问题。“没有。”我说。

“为什么这么说?”孬孬问。

“爱,本就是种错觉,爱得多浓在于错得多深。等有一天知道错了,爱也就不在了。所以既然是错,又何谈真与假呢?”

亚伦点点头,“那么多爱得海誓山盟的男女,分手后都恨不得互不相识,曾经的甜言蜜语,如今却懒得多说一句寒暄,大概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吧?”

“所以,爱是场白日梦,梦醒了才知道是假的,是错觉。”

红灯,孬孬把车停住,回头问:“这么说,人不该有爱?”

“不,人当然需要去爱,虽然是错的,但却不乏美好。”

“可明知是错的,还去爱,岂不自欺欺人?就像有些人去吸毒,求的只是一时的痛快,可过后呢?是更多的痛苦。”

“恩……”我想了想。“你的这个例子并不恰当,但的确有一点是对的,人们在追求有利的东西,而对有害的视而不见。不过,每个人都有自恋性,总认为自己是特别的、特殊的,别人的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像买彩票,都知道不容易中,但还买,因为别人不中不等于自己不中。”

亚伦听得直挠脑袋,“你们跑题跑远了吧,说‘真爱’!”

“‘真爱’,就跟爱情一样,只是美好的愿望。每个人对于它的理解都不同,我想大概永远不‘醒’的爱情就是真爱吧。不是有句话说,如果爱是错误,那就让我们将错就错吧。”

“是呀,就错上加错、一错到底吧。”亚伦一脸甜蜜地笑。

我说没有真爱,并不等于我不相信爱,而只是用消极的态度更深层地剖析人们所不愿触及的带刺的一面。很多失恋的人会哭,谁能真正了解,哭是因为伤心,可伤心是因为什么呢?是委屈、是愤恨,还是因为这场名为爱情的战役中,自己输了?大叫着“凭什么”,不服气地,只有用哭来发泄。我说得不对吗?那对的是什么?

讨论暂告一段落,我们来到一家小酒庄的门口,刚一下车,就听到翠儿的大嗓门:“你怎么才来?驾牛车来的吗?”

又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孔,很亲切,很温暖。翠儿不算漂亮,但很有气质,总是挺直着腰,好像女兵出身。离着老远就看到那一张永远合不上的嘴,因为她爱笑,也因为她有两颗兔牙。

“气色不错呦!”这是我跟她打招呼的方式,她的皮肤很好,晶莹剔透的像果冻。

“少贫,快帮我选酒。”她说。

“没问题,”我闪了一步,把亚伦和孬孬让了出来。“这不,我特意带来两位,都是把酒当水喝的行家。”

我为他们互相介绍后,翠儿为我们引路,往酒庄深处去。

“我们先进去边选边等,还有一个人会来。”

“还有人会来?是谁?”我问。

“安茜。”

“安茜?”我吃了一惊。“她来上海了?”

安茜是翠儿的高中同学,也是比我小三届的学妹。我见过太多长得像王菲的人,唱歌那个,但她是我见过最像的。她很爱笑,但笑得很忧郁,说话也是慢条斯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

因为相貌出众,追她的人自然不少,其中有很多有钱的、有才的、有理想有抱负的,但她最后竟选了一个在足球队里坐冷板凳的黑小子——石允。这小子和我同一年级,是十班的差生,长得面如黑炭,因此得一外号“大非洲”。眼窝深陷、鼻刁如钩、嘴唇恶紫,一幅不善之相,倒是身材很精壮,像打了瘦肉精。他的嘴巴很油,很会说笑话,要是脚法有嘴巴一半的能耐,也不至于坐在场边直到毕业,屁股都没离开板凳。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把继吴琼之后的新一代校花哄到了手。很多女人总是想,精品男不可靠,于是找平庸男,结果还是被劈腿,安茜就是这样。石允正是靠着一张平庸的脸,把女人哄得飘飘欲仙,换来左拥右抱。

许多朋友看不下去,劝安茜分手,安茜则轻描淡写地笑道:只要别让我看见,随便他。

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终于,石允带一个初中生在音乐教室鬼混的时候被安茜撞了个正着。安茜是去取之前上课时落下的乐谱,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了一个黑黝黝的屁股。她没有马上离开,也没有大发雷霆,而是自然而然地走到课桌旁,取回乐谱,冲着呆住的石允说了声“继续,别理我”,然后离开。

那之后,他们分手了。翠儿常带她找我和王菲、吴琼喝酒,我还总拿她和王菲开玩笑,说叫王菲不像王菲,不叫王菲的却更像王菲。算一算,6年不见了,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她刚从维也纳开完演奏会回来,”翠儿说。“会在这儿待两周,参加完我的婚礼再走。”

“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音乐梦想,我也为她高兴。”我若有所思地道。

亚伦和孬孬已经在女酒侍的陪伴下开始品酒了,有酒自欢,根本不用我来招呼,只是我怕他们一会儿会喝得烂醉如泥。亚伦的魅力我是知道的,与一个陌生女人成为熟人只需要十分钟。而此时女酒侍已经晕晕乎乎的,竟与亚伦你一杯我一杯地对饮了起来。不时聊聊酒,不时聊聊人生,好似相见恨晚。

孬孬则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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