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医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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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医妃- 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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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恭声道:“皇长孙出门前似乎去见过单鑫一面。”

“看来…这儿单鑫确实是知道不少事情啊。文官如此,那么武将呢?去请江从风过来。”

江从风来得很快,只是有些不明所以,“末将见过世子,世子妃,不知召末将前来,有何吩咐。”

南宫墨问道:“江将军,本郡主听说…在河道决堤之前,灵州经常有人失踪?”

江从风一怔,很快便回过神来,苦笑道:“郡主说的是…落阳山的事情?”南宫墨挑眉,“这么说…确有其事?”江从风道:“此事之前末将也关注过,不过后来有个说法是那些人并不是失踪了,而是穿过落阳山去了平州讨生活。毕竟,灵州这些年实在是有些不景气。何况,他们的家人也并没有报案,官府也不管此事。末将虽然身为灵州卫,没有上官的命令也不能随意离开卫所,因此知道的并不十分清楚。”

俯首在一边看账册的蔺长风抬起头来道:“不对吧,若是要离开灵州讨生活往被可以渡江去荆州,往东可以去泉州,往西还可以去金陵。有什么理由他们要翻山越岭的去平州?平州似乎也并不比灵州富庶吧。另外…”蔺长风举了下手中的册子,道:“最近五年…靠近落阳山的几个县,每年壮劳力减少将近一千人。除了自然病死或者意外死亡以外,全部都是下落不明。啊…当然,这上面报得是死了。不过,死这么多人真的正常么?一个县壮劳力一共才多少?最近五年…这户籍上被注销死亡的二十岁到四十岁的男子一共八千七百人余人。失踪的却只有七人。这么多人死了,哪怕就真的是自然死亡官府也该上报朝廷下派太医来查看情况吧?”

江从风垂眸,叹气道:“郡主,世子,末将确实是不知。末将…上峰有令不得靠近落阳山附近。末将有官职再身,擅离卫所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南宫墨扬眉道:“所以…前任的灵州卫指挥使以及单鑫是知道的?”

江从风沉默不语,卫君陌突然开口问道:“落阳山里有什么?”

江从风一愣,一时间不敢开口说话。对上卫君陌冷厉的紫眸,心中打了个激灵,才连忙回过神来道:“这…属下听说…落阳山中似乎有一条极为庞大的金矿脉。但是,这个消息也是以讹传讹的,并没有人真的见过。”

“找到了。”蔺长风突然道。

众人齐齐地看向他,蔺长风将手中的一本册子丢给卫君陌,卫君陌翻开来跟南宫墨一起看。蔺长风道:“单鑫每年都会收到一笔大约三万两黄金的入账。但是这些钱单鑫一个子都没要,全部用来买了东西。恩,就是各种古董玉器首饰等等什么值钱买什么那种。”

“然后?”

蔺长风耸耸肩道:“然后,没有人见过他卖的东西在哪儿,虽然留下了账册,但是…之前查抄单鑫家里的时候却一样都没见过,单鑫自己也没有交代过这么大一笔支出。最后,买这些东西的店铺全部都是越郡王府的。所以,越郡王府上应该也有这么一份账册。但是事实上单鑫一年花了三万两黄金买到的估计也就只有这一本账册了。”

南宫墨道:“所以,最后这些钱都到了萧千夜手里?”

蔺长风点点头表示正是如此。

南宫墨失笑,“这位…越郡王倒真是不简单,看不出来啊。”一年三万两黄金的进账这是什么概念?之前还是小看了萧千夜了。不过既然他家底如此丰厚,为什么还会选择与朱家合作?萧千夜根本不缺钱啊。似乎看出她的疑惑,卫君陌淡淡道:“这些钱就算洗得再干净他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用。”一个郡王到底能有多少钱,大家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数的。如果萧千夜出手太过大方,却又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的话,萧千泠和萧千洛很快就会来找他的麻烦。

装穷也是一门学问,南宫墨很好奇明明是家财万贯却还要表现得仿佛一个平常的皇孙郡王一般,为金钱发愁的模样的萧千夜心里是怎么想的。

卫君陌抬手揉了揉她的发丝,淡淡道:“他用钱的地方多得很,三万两黄金并不算多。不过…既然如此,他在朝中的人脉只怕比外人想象的还要厚一些。”三万两黄金就算扔进水里总也要泛起一阵波澜吧?就是不知道,萧千夜都拿这些钱干什么去了。

“皇孙的日子果然也不好过。”南宫墨叹气道。这世道,特别是这些黄字皇孙谁不是裹着一层又一层的伪装?谁也别轻看了谁,说不准你哪天就栽在了一个你看不上眼的窝囊废手里。

“世子妃,刚刚送到弦歌公子的密信。”柳匆匆进来道,手中还拿着一封信。

南宫墨接过信,有些好奇地道:“师兄的信?师兄怎么会写信给我?”不是说弦歌公子不会写信给他,而是她离开京城根本就没有告诉弦歌公子,既然弦歌知道她在这里,想必本身离这里也不是很远了。说不准,弦歌这会儿就在灵州呢。但是,如果在灵州为什么不直接来见她反而还要让人送密信过来?

仔细一看信封上密封的印记,果然是弦歌的独家标记,还有信封上那淡淡地药香,南宫墨拆开信封一看,脸色顿时变了。

抬起头来,看向旁边的卫君陌,苦笑道:“真的出事了。”

卫君陌接过信封一看,弦歌公子的信写的十分简介,只有五个字——“落阳山,瘟疫。”

------题外话------

亲爱哒们,中秋快乐。么么哒~

159、落阳山之迷

瘟疫!

所有人心中都是一震,无论在什么时代,瘟疫都是一件足以让任何人心惊胆战的事情。特别是在这个时代,没有高明的代付,甚至连一场风寒都可能要了人的命,更不用说是瘟疫了。

“如果是这样,就说得通萧千夜为什么要杀了那些人了。”蔺长风神色肃然地道。不是为了杀人灭口,而是为了…阻止瘟疫蔓延。当然,灭口也算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毕竟一旦瘟疫蔓延到外面来,短时间内朝廷可能没时间管,但是等到这件事过后,落阳山的事情就难免会暴露出来了。

南宫墨起身,道:“我去落阳山跟师兄汇合。君陌,长风,你们……”

“我跟你一起去。”卫君陌拉住南宫墨沉声道,“你一个人去萧千夜未必会听你的。长风,灵州的事情交给你。”蔺长风也知道事情的轻重,面上再无一丝的戏谑之色,重重地点了点头道:“放心便是。你们也千万小心。”

对上卫君陌坚定的神色,南宫墨也知道劝不住他,只得无声地叹了口气。

当下也不敢再有什么耽搁,两人立刻就带着人快马兼程的赶往落阳山。落阳山在灵州边界,距离灵州城有两百多里,南宫墨一行人快马加鞭也是第二天傍晚才赶到了距离落阳山最近的一个小镇落霞镇。天色已晚,何况如今落阳山里的情况未明根本不适合贸然进入,边决定现在落霞镇歇息一晚,等到明天天亮了再坐打算。

刚刚进了小镇,就发现有些不对劲了。街上来来往往的百姓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异常,但是跟着南宫墨二人同来的都是紫霄殿的高手,自然能够察觉到不对劲之处。街角,还有许多隐秘的地方都能够感觉到有人在偷窥。这种被人暗中盯着的目光杀手是最为敏锐的,他们从一踏入这个小镇这种偷窥的目光就没有断过。

卫君陌侧首扫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房,房面不改色微微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消失在了人群中,南宫墨靠在卫君陌身边低声道:“是江湖中人么?”卫君陌垂眸淡淡道:“不太像,愿意掺和朝堂之事的江湖势力不多。”虽然许多权贵人家都少不了供奉几位江湖高手备用,但是真正能被他们请到的大多是一些江湖散人,那些有组织实力强大的江湖门派是不会轻易掺和到这些事情里来的。

南宫墨挑眉,“这个时候在灵州还有这份实力的,只有萧千夜了。难道萧千夜也在这里?”

卫君陌微微点头,这里距离落阳山最近,以萧千夜的身份就算亲自过来处置此事也绝对不会以身涉嫌,会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奇事。既然知道是什么人,事情就好办多了。南宫墨挑眉一笑道:“赶了一天的路咱们也累了,先找个地方歇息吧。”

落霞镇上只有两间客栈,南宫墨自然选了比较好的哪一件。刚刚走到门口,南宫墨脚下便顿了一下,不由地莞尔一笑。

卫君陌低头看着她,以眼神询问她什么事?

南宫墨含笑不语,只是拉着卫君陌快步走进了客栈里。

一进门,就看到客栈大堂里坐着一个翩然若仙的白衣公子正在自斟自饮。如今这个时候,来投宿的人原本也极少,偌大的客栈大堂里倒是只有他一个人。看到南宫墨等人走进来,弦歌公子挑眉一笑道:“你们来得倒是快。”

南宫墨无奈地苦笑道:“师兄的信里写了那种事情,谁敢耽搁。”

弦歌公子挥退了看到客人想要上前的掌柜,朝两人招招手道:“过来坐下说,掌柜的,先送些饭菜过来。”难得见到师兄如此体贴,南宫墨浅浅一笑拉着卫君陌过去坐了下来。弦歌公子闲闲地打量着两人,最后目光落在南宫墨的脸上笑道:“看起来你过得还不错,没人欺负你?”

南宫墨失笑,无奈地道:“师兄,谁能欺负我?”

弦歌公子点点头,赞同地道:“不错,除非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欺负不了你。卫世子,你说是不是?”

卫君陌端起弦歌公子放在他跟前的酒浅酌了一口,淡然道:“师兄费心了。”

“……”弦歌公子笑如春风的俊脸顿时有些僵硬了。师兄什么的…谁是你师兄啊?

南宫墨看看两人,低头强忍住心中的笑意。弦歌公子轻哼了一声,淡淡道:“墨儿,自从离开丹阳,你可算是出息了。如今提起星城郡主的大名,咱们大夏只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南宫墨连忙赔笑道:“哪里,弦歌公子才是独步江湖,精彩绝艳。”

“谄媚。”弦歌斜睨了她一眼道:“原本我还觉得你这么多事之分辛苦,如今看你这模样只怕也是自己乐得受累,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么?”其实弦歌也知道比起将妻子娶回家中千娇万宠着,不让受到半点的风雨。卫君陌这样肯放任南宫墨出门行走,甚至是参与自己的正事的人才是难得。毕竟,自家这个小师妹可不是什么寻常的闺中娇女,若是真的对她千呵万护,十指不让沾阳春水,只在闺中金尊玉贵的养着,她自己能忍到什么时候还不好说。

南宫墨点点头,问道:“师兄为何会在这里?”

弦歌道:“你大婚前我曾经路过灵州去访一个旧友,他就住在落霞镇外不远的山上。”

“那…这位先生?”

“死了。”弦歌沉声道,看得出来提起这件事弦歌公子的心情不太美好,“他虽然年事以高,但是身为习武之人身体还是不错的。素来极少生病,但是我去的时候他却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不止是他,他身边照顾他的两个侍从也死了。我去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浑身长满了一种青绿色斑痕。我从未见过这种病,根本没来得及问出什么他就死了。当时我赶着去金陵,无奈之下只能将他的尸体活化之后安葬了。你大婚之后,我想起此事觉得有些蹊跷,就回来看看。在他的遗物中找到了他留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说他半个月前进落阳山采药,一时迷路走进了落阳山深处。那地方非常隐秘,而且山中有重兵把守,他一直以为那是朝廷的什么矿场不想跟朝堂上的人打交道,所以一向不会靠近那里。”

弦歌公子看了看两人,继续道:“进去之后他也是避开了守卫想要尽快找到路出去,却不想撞进了一片乱葬岗。在乱葬岗中他不慎被地上的一块木片划破了左脚脚裸。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之后两天他身上就开始长那些斑痕。他自己也是会一些医术的,等到发现自己治不了打算下山去找大夫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两个侍从都病倒了,症状更他一模一样。他知道他们可能是患了一种传染病之后就绝了下山的想法,何况…这附近,其实也没有比他医术更好的人。两个侍从都不会武功,四天后就死了,他用自己配置的药物拖了几天,期间也发现,他们所换的这种病,就是因为他从落阳山里带出来的伤所致。他也用自己的血喂了一只常年养在身边的药鼠,那只药鼠当天夜里就死了。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只得留下一封信,然后打算自己死之前连同两个侍从的棺木一起烧了……”

听完弦歌公子的话,南宫墨也是百感交集,但是他知道弦歌的话还没有说完。果然,只听弦歌道:“我看完信之后,照着他信中所说的路线摸进了落阳山……”

“师兄!”南宫墨沉声道。弦歌公子扬眉一笑道:“墨儿,你该知道,这世上如果有什么人是最后感染上什么瘟疫或者毒物的,那就是我了。你担心什么?”

南宫墨默然,弦歌说的没错,这一点就算是南宫墨也无法与他想必。弦歌是从小跟在师傅和师叔身边长大的,虽然不务正业从本该是绝顶高手跨界成个个神医,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南宫墨那不靠谱的师傅小时候格外喜爱弦歌。据说弦歌是两个老人家从雪地里抱回去的,眼看着养不活了多亏了师傅用各种汤药想当洗澡水一样的泡。也就早就了弦歌公子这几乎衬得上市万邪不侵的体质。虽然师傅和师叔对南宫墨也很疼爱,甚至是更疼爱,但是到底南宫墨入门的时候已经十一岁了,错过了最好的时间。这五年和二十多年的差别还是相当明显的。

见南宫墨不说话了,弦歌公子才道:“我进去的时候就发现,那里面的情况比吴伯的信上写的更糟糕。里面的瘟疫…呃,说着说是毒也跟他的不怎么一样了。吴伯从受伤到死去一共是半个月,他的两个侍从从发病到死去是四天。那里面的人似乎要好一些…没有武功的人,染病之后都能脱个十天半个月。最重要的是,他们身上没有那种斑痕,死去的人都是被自己抓破了皮肤浑身溃烂而死。”

“时间长一些那不是好事么?”南宫墨道,时间拖得长一些,能够活下来的希望就大一些。

弦歌叹了口气道:“若是如此自然是好了。但是,这也就意味着没人能看得出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染病。你知道,在那种地方做苦力的人,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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