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糊涂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聪明糊涂心-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优美的轮廓。

  一双眼睛温柔而俏皮,和白天那个活力十足的封小雅不太一样。

  我想那时我是被迷惑了。

  不行,我是猎人,他才是猎物。

  我得让他尽快爱上我才行。

  不过实行起来好像有些问题——我从没追求过男人。

  说实话我甚至没有真正追求过女人。

  从来都是在衣香鬓影的酒会或舞会上,漫不经心地接近目标,三言两语即算认识。

  接下来送对方一些别致的礼物和花束做先锋官,如果得到正面的回应,就一起去吃个便饭。

  喝喝咖啡,看看画展,听听音乐会。

  最后一步,当然就是去旅馆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共赴巫山。

  顺理成章,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

  可惜持续的时间都不太长——我们这一类人都缺乏耐性,容易厌倦。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爱情。

  可一般人的理解好像和我不太一样。

  托封小雅之福,我收集到了不少关于当代年轻人的资料。

  原来在大学里,恋爱应该是这样的:

  恰巧同班,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通过同学/老乡认识,大家聚会,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校园偶遇一见钟情,利用网络/人际关系认识,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等等等等。

  总结下来,冲动示爱的案例不是没有,但基本上人们习惯沿用先熟悉再交往的套路。

  现在我和我的猎物住在同一间房子里,时间已长达一年,彼此应该是很熟悉了。

  知道对方生活上的一些习惯嗜好,说起话来也没大没小。

  难道我接下来要向他表白?

  可如果他拒绝我怎么办?

  不行,不能让他有拒绝的机会和念头,我要他陪我一辈子。

  不打无准备之仗,我早就收集了不少资料。

  利用闲暇时间访问了不少同性恋网站,学到了不少生理知识。

  但没人能教我如何才能不被拒绝。

  爱情,本来就包含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但我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如果他拒绝我,我一定会忍不住伤害他。

  抱着求知的态度,我甚至看了一堆名叫BL的小说,其中很多作品让我这个大男人脸红心跳。

  那些可怕的作者据说都是女人,真是最毒妇人心。

  还有一些据说相当出名的电影。

  当初看《蓝宇》的时候感觉一度非常别扭,毕竟同性的那个部位并不是我的爱好。

  但慢慢可以接受他们的感情,那样沉重的感情。

  可看到后来,我突然有些害怕。

  看着捍东对着爱人的遗体大声的哭泣,竟觉得影片里的人变成了自己。

  如果封小雅拒绝我,我会不会这么失态?

  哭得一塌糊涂,真惨。

  看小雅健康活泼的样子,如果有个男人向他表白,说不定会一拳飞过来。

  我对自己的魅力略知一二,不过那是针对女人。

  他不是同性恋——这在调查书中可以看出来。

  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从小到大,从没这么头疼过。

  就连四年前公司遇到危机时,也没让我如此一筹莫展。

  考虑了一个月,我意识到必须采取行动。

  如果就这样发展下去,我们恐怕只能停留在“互动良好的工作关系”上。

  可我要的从来就不是工作伙伴。

  我出得起丰厚薪水,又是个极有口碑的英明上司,想要什么样的助理没有?

  这些日子忙着教他生意上的事,居然把正事都耽搁了。

  要想一步步把他诱入圈套,必须慢慢来。

  首先是增加肢体接触。

  我不想表现得像个变态,所以神色间永远是一派坦然。D1BFA0A92授权转载 Copyright of 惘然

  他虽然聪明,历练却不够,轻易就被我骗过。

  为了防止他不必要的猜疑,我非常注意分寸,但该占的便宜绝不落空。

  时常懊悔自己以前的迟疑,居然白白放过这么多可以上下其手的机会。

  如今,就连递杯果汁,我都不忘碰触他温润的指尖,任凭酥麻的电流滑过心头。

  对于我的亲密行为,他初时有些紧张。

  脸上染着淡淡的红晕,一时竟有些妩媚,教人魂不守舍。

  过了三个月,不知怎么回事,他好像习惯了这些肢体接触,变得总是浅笑不语。

  我不知该高兴终于能松一口气,还是遗憾看不到他羞涩娇美的一面。

  果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哺乳动物都喜欢彼此接触,人也不例外。

  我轻揉他的黑发时,常能见到猫咪般的神情。

  微微地眯起双眼,黑亮的眸子放出柔和的光芒。

  嘴角稍稍上挑,露出一点洁白的犬齿,如珍珠般发亮。

  带着慵懒,仿佛下一刻就会在我眼前尽情地伸展修长的四肢。

  真像我母亲怀里抱的那只雪白肥胖的波斯猫。

  懒洋洋的姿态中带着一点狡猾,高贵却又和蔼可亲,明明像一团软泥,却有着睥睨一切的神气。

  听说有一首老歌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光看歌名,已是缠绵无比。

  他的头发看上去黑亮,摸上去柔滑,让人手心发麻。

  永远难忘第一次带他到高尔夫球场的情景。

  站在他身后,身体手臂相贴,十指包住他双手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好像抓住了一生最重要的东西,根本舍不得放开。

  把他圈在怀里挥动球杆的时候,我一边贪婪地汲取他身上清新的味道,一边小心隐藏自己的欲望。

  将小白球远远击飞的时候,听见他惊讶地笑声,我甚至考虑买下那个球场!

  他其实一直有些紧张,呼吸变得急促,耳朵微微发红。

  我故意压低了声音勾引他,让他寒毛直竖,声音细如蚊呐。

  头一次,我找回了一点男人的自信。

  也许他并非全无感觉。

  

  8

  我有一个精神空虚的老板。

  如果按照美国人的想法,他童年一定受过虐待。

  现在他有事没事就来摸我一把,一边脸上露出单纯迷人的笑容。

  人到了他这样的位置,一旦笑得胸无城府,就特别可怕。

  开始我只觉得莫名其妙,以为公爵大人有什么开心事以至兴奋过度。

  后来发现他好像乐在其中,不但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吃人嘴短,我作为下属也只好习惯。

  反正都是男人,他爱摸就摸吧,我又不吃亏。

  听说小时候得不到家长关注的人,长大后都特别喜欢肢体接触。

  听说老板以前花边新闻不少,看来就是这个原因。

  哈哈,如果我是女人,被他这样一摸,还真不知道是谁占便宜。

  老板不但符合三高条件,更帅得一塌糊涂,风度翩翩。

  我要是女的,没准儿还就真的厚着脸皮倒贴上去。

  说实话,他的手不但漂亮得出奇,而且温暖异常。

  揉我头发的时候,动作轻柔,还真是舒服。

  简直塞过美容院的可爱MM。

  看着他温柔的神色,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他养的小猫小狗。

  或者说,像我爸爸?

  打了个寒战,不敢再想。

  我们不过相差五岁而已!

  也许他把我当成弟弟了,可惜我也是独生子女,不知道兄弟是什么感觉。

  话说回来,我是不是也有点儿变态?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跟同学打打闹闹,从没有过这种体会。

  一个大男人没事儿就摸我,我居然觉得心情不错。

  要是以前睡我上铺的大炮这么搓我脑袋,觉得舒服那是见鬼了。

  所以说长相漂亮的人就是不一样,看来世上还真是有所谓男女通吃的怪物。

  说到我这个老板,其实什么都好,就是太讲究。

  要是搁到古代,绝对是个臭名昭著的风流人物。

  虽然不明着挑剔,但满不满意还是能看出来。

  连我这个助理穿什么他都要管上一管。

  也对,公司里往来无白丁,各个都是一副精英相,我这副学生样总有些格格不入。

  他乐意给我出治装费,我绝对没意见,能省钱我绝不推辞。

  老板真是大方,总是买一堆名牌,看着就肉疼。

  还好不是我的钱,阿弥陀佛。

  吃饭的时候就更不用提,红酒几乎是每天必备。

  托他之福,感觉天天都像下馆子。

  饭菜花样翻新,道道精致。

  连个蛋炒饭也能说头一堆,好吃是好吃,也不嫌麻烦。

  看来上流社会还真TMD累,天天琢磨些用不着的。

  像咱们这样的平民,到底适应不了。

  我的理想也没多崇高,就想多攒点钱,早早退休环游世界。

  上次暑假跟他去了一趟法国,顺道又去了几个欧洲国家,初次享受到旅行的乐趣。

  大人物就是不一样,住的地方全是高级宾馆,美中不足是到处房间短缺。

  唉,非赶着旅游旺季出来,又不提前订房,自作自受不是?

  跟他建议换一般的酒店,死活不愿意纡尊降贵,真是少爷脾气。

  托他之福,我还享受了一把蜜月套房,前台小姐的眼神简直能在我身上烧出洞来。

  还好他拉着我到处游玩的时候表现得比较正常,举动总算符合他的年纪。

  老板不愧是老板,除了英语呱呱叫,法语德语的日常会话也没问题。

  跟着他走,还真是省事。

  连在巷子里遇着奇怪的老外,他都能几句话摆平。

  就是不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鸟语,让那老外一下子恍然大悟,拍拍脑袋离开。

  看来外语真是一门有用的技术。

  如今四级已过,我要赶紧学好第二外语才行。

  一趟欧洲行险些变成大采购,回来时交了不少运费。

  看他那个小酒柜里成打的瓶子,开始以为是别人送的,还暗中感叹了一下腐败无处不在。

  跟他出去一趟才知道,居然是他自己一支支买回来的。

  一瓶的价钱就吓死人,买家根本就是冤大头。

  反正人家有钱,用不着我操心。

  有一次还看他叼着根雪茄,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整个一万恶的大资产阶级。

  吸烟有害,为了健康,我坚决远离烟草的毒雾。

  他倒挺通情达理,发现我不抽烟,以后再也没在我面前吞云吐雾。

  我刚想感谢他的细心,人家告诉我:戒烟了。

  K,原来如此。

  还好没乱说话,不然可真是没脸见人了。

  嗨,我管他那么多,总之是空气重归清新。

  以前在寝室的时候经常乌烟瘴气,还是搬出来好!

  虽然他老是喜欢揉我头发,也还算可以忍受。

  偶尔回去一趟,实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在那个垃圾填埋场住了大半年。

  光是我身上没有异味这一点,就让那帮流氓佩服了个半死。

  别看他们都交了女朋友,跟以前比也干净不了多少。

  唯一的变化,就是他们变得和我一样忙忙碌碌,只不过是忙着约会。

  嘿嘿,我能这么鹤立鸡群一般的清爽宜人,全托洗衣店之福。2D9C0E595902A授权转载 Copyright of 惘然

  可不敢说是有专人负责,就当是我特别勤快。

  这个莫须有的优点让我在女生中进一步树立起高大光辉的形象,情书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可惜啊可惜,我是苦大仇深的无产阶级,被资本家压榨着最后一点血汗,实在没有多余精力回应MM们汹涌澎湃的热情。

  光棍其实也没什么痛苦,问题是周围的人都在发春。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唉……

  有惊无险地升上大二,当年考验我的那位早换了不知多少任护花使者。

  江湖传言,她对我依然是落花有意,可叹当初的故作高傲。

  严格说来她也算我的初恋,可真是个不怎么样的回忆。

  我能及时跟她断绝关系,不知道算不算一种幸运。

  现在开了专业课,不能常去公司,老板干脆给我配了一部笔记本。

  什么也不用说了,您就是我再生父母!

  当总裁的都是大手笔,一出手硬是比我自己当初想买的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老板,你怎么这么大方?!

  这下不用我大伯说什么了,我甘愿卖身为奴了!

  颤抖着摸上漆黑的键盘,差点大流马尿。

  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处理速度奇快无比,你说我要是用它玩极品飞车那得多爽。

  我都不敢想象流氓们看到这个宝贝会是什么表情,到时候还不得掉一地眼珠子!

  老板,我爱你!

  一时神智失常,我居然冲他喊了出来。

  这一下可是风云变色,他脸上的表情迅速变幻,精彩至极。

  帅哥就是帅哥,不管什么表情都漂亮,真让人羡慕。

  沉默了片刻,捏瘪了一只易拉罐,居然一言不发转身回房,还锁上了房门。

  这到底是怎么了?怪人!

  他该不会以为我是同性恋吧?

  迂腐!什么时代了还搞歧视,哼。

  不过就是开个玩笑罢了,大惊小怪。

  忙着装游戏,老板大人很快被我抛到脑后。

  电脑电脑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9

  如何让一个直人爱上自己?

  这是我在流连同性恋网站时常看到的讨论题目。

  人们都在说:不要在直人身上浪费时间。

  的确,爱上直人,是身为同性恋的悲哀。

  但我和那些人的想法不同。

  我对他誓在必得。

  我要他永远陪伴我左右,一生相守。

  这个决定极其自私,但我不在乎。

  既然我有随心所欲的本钱,就决不会浪费。

  我一点一点,渗入他的生活。

  从第一眼看见他,到现在已经整整三年。

  他的家人我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