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当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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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当神棍- 第4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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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公道的价格。”

文大天师有些茫然。幸好奎恩站了出来,凶神恶煞的说道:“小子,你连老杰克的生意也敢抢么?”

“老杰克?”几个人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多说一些什么。街边的几辆早已经停下来多时的车子之中。就有着几个穿的花花绿绿。短裤拖鞋的家伙走了过来。

事实上,拦住文飞一行人的,也都是差不多打扮。让人恍然想起,这里是热带的海滨城市。几乎不用离开码头多远,就可以看到一片片的美丽海滩。

当车子里的人走了过来的时候,拦住文飞一行人的明显是混混的家伙们,彻底的慌了。直到一个带着草帽的老头走了过来,那几个混混干脆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惶惶然的叫道:“对不起,老杰克。我们不知道这是你的客人!”

带着草帽的老杰克,看起来也不是很老,但是瘦小,甚至带着一点驼背。如果不是看这这些混混们表现的如此惶恐和害怕的话,恐怕还没有人会想到这么一个家伙,会有如此的“威名”。

“无知者犯下的错误,连上帝都会原谅。”老杰克微笑着说。

几个混混如蒙大赦,站了起来,不断的点头哈腰,说道:“太感谢你了,老杰克……”

“不用谢我,我又不是上帝!”老杰克说着。身后的手下已经亮出了手中乌黑的枪口,几声枪响之后,这些混混已经变成了尸体。

文飞看了看四周,有些皱起眉头。这里并不是什么荒郊野外的地方。而是刚刚离开码头区不远,甚至路上都还有行人经过。

但是,老杰克这些家伙,却就一言不合的直接就把人给杀了。而且从他们的表现来看,这似乎还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干。

“欢迎你们,我们的教友!”处理了几个混混,老杰克张开了怀抱,露出了他胸口烙印上去的一个纹身。

这个纹身,文大天师熟悉的简直不能太熟悉了。居然是一个“天”字,甲骨文的天。

“嘿,老杰克,想不到你也成为了我们的教友。”奎恩有些意外。他眼神有些闪烁,不知道怎么和老杰克介绍文飞。他不知道,文飞是否愿意透露自己的身份。

文飞上前一步,笑道:“你好,我是文飞。”

老杰克顿时虔诚的跪了下去,亲吻着文大天师的鞋子:“欢迎您的到来,伟大的先知。吾主在大地上的行走者!”

文飞随手洒下一点光芒过去:“真神与你同在。”

这点光芒,落在老杰克的身上。顿时让老杰克的身周,出现了一层淡淡的光圈,良久方才散去。

“咦?”连文飞都有些吃惊,惊疑的看着老杰克。

老杰克自然感受到了自己的变化,他感觉到了真神的力量,于他如此的接近。甚至比使徒丹格其利亲自给他洗礼的时候,都更要接近。

那是一种极其浩大的力量,就好像高挂在天空之中的太阳一样。甚至让他刚刚杀过人,缠绕在身上的黑气,都随之消散。

老杰克再次的附身下去,亲吻文大天师的鞋面:“伟大的先知,你比传说之中的更加伟大,但愿您能将吾主的光辉撒向我们的受苦的羔羊。”

文飞问道:“你有印第安人的血统?站起来吧。”

“是的,先知!”老杰克恭恭敬敬地站了起来,回答道:“我的奶奶有着印第安人的血统,我一直以之为自豪。虽然我连一句印第安人的话语都不再会说了!”

“先知,”奎恩很快的改口:“老杰克是贫民窟里,很有影响力的人物。”

“一个黑帮分子,一个毒贩!”老杰克自嘲的道:“这些没什么,那些该死的富人们,不肯给我们留下活路。我们只有自己去争取!”

文飞不置可否,奎恩道:“走吧,先知联系跋涉了十几个小时有些累了。”

老杰克问道:“先知是去酒店,还是去我们的教区?”

文飞虽然是来救人的,但是他能够感觉到洛成语并没有生命危险。也就不急在一时,正要去看看丹格其利在这里传教的成果。

可以说,教会在老米的传教,碰上了玻璃天花板。他想看看在这南美如何。

就好像世界上大多数复制老米成功的模版,结果画不成反类犬的地方一样。这个城市同样是天堂和地狱的交叠。一边是富裕整洁,欢声笑语,鸟语花香的富人区,一边是贫穷的让人绝望,到处都是污水横流,每时每刻都有罪恶产生的贫民窟。

但是不同的是这个城市的布局与一般城市完全不同,非常零碎,没有市中心,城市建筑大都绵延在不规则的漫长海滩边上,而紧挨着高楼大厦就是起伏的低矮山丘,山丘上密密麻麻地布满红色砖墙、矮小的贫民窟。

天堂和地狱并存的所在!往往对于有钱人来说,就是天堂。对于穷人来说,却是地狱。

文飞想起当时韦伯和自己说过的话,越发的感受深刻。

这个世界从来是不公平的,绝对的公平是永远不存在。很多人之看到了某些国家生活的十分富裕,福利如何如何的好。

就好像人们看到田径明星,羡慕人家的身体素质一样。却不知道这是真正的天分,没有任何道理好讲。

为什么只有那些老牌强国,能够实现普遍的富裕,有着那么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其他后起国家,复制他们的模式的时候,都会失败?

便是情况最好的,也都是变的和脚下这座城市,或者是中国隔壁的那个国家一般?

这就好像一个矮穷挫,想要立志变成田径明星一般的可笑。

田径需要的天分,而国家需要的底蕴。那些老牌国家,经历了数百年的大航海时代,累积了无以计数的庞大财富,这才有着底蕴。让国民享受着普遍的富裕。

而同样的,一个在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断流血,不断消弱的国家。在自强之后,却想要一步登天,在短短几十年之中追上人家的脚步,同样享受这种生活的,简直就和痴人说梦一般。

这其实就好像出身在贫穷人家里,却去羡慕富豪家生活一样。

若单单只是羡慕,问题倒是不大。真正的问题在于,你如果被人洗脑之后。认为你穷人家不能这般奢侈享受是因为你的家庭组成和人家富豪家不一样……

结果,也就只可能生出一种像是脚下这座城市一般的怪胎来。

这座城市,拥有着阳光和海滩。一年四季,青山绿水,气候宜人。

地理位置优越到了极点,金色海滩遍布全城,沙滩旁边绵延着绿色山岚,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林立在沙滩与山岚之间。

如果从这座城市最高处的标志性建筑耶稣山顶的耶稣雕像处远眺,这座城市就像漂浮在蓝色海洋中的海市蜃楼,又像一幅水墨仙境画。

然而,这样一个堪称人间天堂的城市,却也是毒品与犯罪的天堂。

第五十三章贫穷的信徒

这座城市里,穷人聚居区形成大面积的贫民窟,黑帮与毒贩又以贫民窟为据点形成暴力团伙。行走在这种地方,对于普通人来说,危险的不能言喻。

“这座城市的富人区,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老杰克把车子停在了山下,对着不远处响起的一声枪响,充耳不闻:“但是这贫民窟之中,却就不一样了!”

奎恩看到路边墙上密密麻麻全是弹孔,心中顿时一惊,一个手势,十几个人顿时把文飞保护在了中间。

“不用紧张,这里在前几天刚结束了数场警匪间的枪战。现在这里很安全!”老杰克说道:“现在这里是我的地盘了!”

文飞回首望去,居高临下,可以见到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低矮房屋。但是远方,却都是青山碧水。

城市布局与一般城市完全不同,非常零碎,没有市中心,城市建筑大都绵延在不规则的漫长海滩边上,而紧挨着高楼大厦就是起伏的低矮山丘。

这些本该是富人别墅区的半山腰上,密密麻麻地布满红色砖墙、矮小的贫民窟。

事实上,这种房屋在贫民窟之中还算是不错的了。要知道里面还有更多的棚户,都是用捡来的废料拼凑成的,就像百衲衣一般。棚户的密度达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家家户户打嗝放屁之声相闻,好不热闹。

“我记得按照米国一家出版社的旅行指南的描述,贫民窟里的人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夜幕降临时下山抢劫。其中一段还提到:‘走过贫民窟时。一定要有大便将至的紧迫感,要像冲向厕所一样迅速经过这些地带’。”老杰克笑道:“但是先知放心,以后再也不会了。因为这里的人们,已经都成为吾主最为虔诚的信徒!”

就见到两个手中拿枪的黑人大汉,从一间房子里面,押着房主一家走了出来。

房主一家同样是黑人,事实上,这里绝大多数都是黑人。是一对夫妻,还有三个孩子。看起来都是那种鼠国流浪记的样子,比非洲难民要强一些,但是却也有限。

两个枪手恶狠狠地把几本经书扔到了地上。并用脚踩了两脚,狠狠地吐了一口痰上去。那家的主人还想挣扎,露出了脖子上的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出来。

一个枪手一把把这十字架给拽了下来,再次扔到力量地上。他恶狠狠的叫道:“要么信奉真神。要么死亡。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面对这种死亡的威胁,这一家男主人犹豫了起来。在信仰和自己一家人的性命之间不断的晃悠,他的眼神闪烁不定。似乎思想之中,正在进行最为激烈的斗争。

最终,当他看到自己最小的儿子,恐惧的两眼含泪,却把手指塞进嘴巴里拼命咬着,不敢哭出声音来的时候。他的防线一下子崩溃了。哭着跪倒在地上:“我愿意信奉真神!”

在一家之主都跪下之后,他的妻子和儿女也跟着跪了下去。

“这就是你所谓的教区?你就是这样传教的?”奎恩大开眼界。甚至目瞪口呆。他看向了文飞。

好吧,文飞也没有想到过。丹格其利这厮,居然在现代社会,都还敢弄出这种传教的手段来。

文大天师稍稍一沉吟,就听到老杰克,跪下来,虔诚的说道:“先知,这些迷途的羔羊们,最是无知。也只有这般的霹雳手段,才会把他们导引向正路。我们对于自己的兄弟姐妹,从来不会小气,只要他们融入了我们的大家庭,那么食品医药,都会接踵而来。”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么?”文飞想了想道:“你们这里有你们自己的特殊情况,我并不了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只看你们最后的成果!”

老杰克以头抢地,真心诚意的赞美道:“先知,你的智慧可以照亮一切!这座城市的贫民窟之中,生活着两百万的贫民,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把这些人都变成吾主虔诚的羔羊。同样,希望吾主的光辉,能够带领我们走出贫穷和绝望!”

靠,这家伙想干些什么?难道想以宗教的名义搞革命?

不过到了现在的文大天师,心中早已经没有半分的犹豫,他说:“那你就放手干吧?真神的目光会一直注视着你。我给你三次机会,三次在绝境之中呼唤真神帮助的机会,你要好自为之!”

“是的,伟大的先知!”老杰克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说道:“你必将见到!”

贫民窟之中,到处都是密集的房子,留下的路都是又小又窄,更是十分的弯曲之极。

但是在山顶上,却似乎有着一个新的教堂刚刚修建起来。这教堂并不怎么豪华,唯一的优点就是大。说是教堂,却和其他教堂都不一样,顶部居然是飞檐。

说起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一个教堂,而是供奉文大天师的地方。

似乎早已经得知了,文大天师要来,整个教堂和外面都小广场上,已经被人群挤的水泄不通了。有着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在于,这些人都是穷人。

文飞一眼看过去,不用去数,已经可以清楚的确定。总共有着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人,分辨的清清楚楚。

当老杰克一行人,拥着文大天师走过来的时候。人群主动的让开了道路,他们眼中满满的都是畏惧,还带着一丝丝的好奇。

刚才的路上,老杰克已经和文飞说过。丹格其利,最早跑到这贫民窟之中传教,用着食物收买的办法。

而当老杰克加入进去之后,凭着他黑帮老大,地头蛇的身份,更是直接用暴力来让人改信。

现在,文飞可以清楚的从这些人的眼中看出,更多的还是敬畏,是害怕,甚至是好奇。真正的虔诚的信仰,居然没有几个。

不过文大天师并不感到意外,要知道,让信仰深入人心的办法除了时间之外。另外一个,却是神迹。

而今天,他文大天师,正是要施展神迹而来!

“这位是吾主所派下来的先知,吾主在大地上的代行者。从东方的伟大先知文飞,今天将要在这里给大家讲道,希望你们要好好的听!”老杰克先窜上了讲台,大声的宣布道。

声音从扩音器里传播了出去,他挥舞着手臂。只有四周他的手下们,很给面子的同样挥舞手臂,表示欢呼。

老杰克似乎对于这种场面,早有预料。大喝道:“你们这些家伙,难道都哑巴了吗?不知道欢呼么?还是对我有什么不满意?”

这下子,人群顿时的迟疑起来。接着就人群就开始稀稀拉拉的欢呼起来。

老杰克掏出了手枪,砰砰的向天开了两枪,大声喝道:“你们都哑巴了吗?”

这下子,山呼海啸一样的欢呼声音才又响起。老杰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说道:“下面有请先知!”

奎恩摇摇头,对于老杰克作为并不感到以为然。他甚至觉着老杰克这家伙在沐猴而冠,在上演一场滑稽戏。

只有文飞却不这样想,他能够感觉到老杰克的狂热。那种狂热并不相识狂信徒那样的,是对于他文大天师狂热。

老杰克的狂热是在于,他似乎有着一种使命感。就好像他刚才自己说的那样,希望带领着这些人,走出贫穷和绝望的深渊。

缓步登上为他讲道所准备的高台,既然已经觉得撕破脸皮,文大天师心中已经再无半点顾忌。畏首畏尾,让吾心屈从于外物,岂能得大自在?大逍遥?

四周的人们这时候,全部都安静了下来。也许他们并不畏惧文大天师,但是对于四周那些虎视眈眈的黑帮枪手们,他们却是敬畏之极。

当地政府几乎丧失了对这些贫民窟的管理能力,贫民窟处于真正的无政府状态之下。有人称“黑帮是这里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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