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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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莲华-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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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了?”

白筠刚才被霍世钧的怒气吓到,此刻还有些惊魂不定,忐忑道:“我也不晓得,只是听说有十万火急之事,不敢耽误了。这才来叫的。”

善水哦了一声,也未再多问。坐了片刻,又觉着有些虚累,便回了榻上和衣躺着闭眼假寐。过了一会儿,便听到霍世钧的脚步声,倏然睁开眼,见他已大步朝自己而来,到了榻前坐下,眉头微皱,欲言又止的样子。

善水道:“你有事,直说便是。”

霍世钧看她一眼,这才道:“兴庆府那边有消息来,说巴矢与由都两大部族起了争斗,波及不少人,事情闹得有些大……”

兴庆府毗邻西羌,当地异族混居,这巴矢与由都是当地势力最大的两个部族,位于大元与西羌之间。百年前曾属西羌,后不服管辖,先后脱离自立,二十多年前,遭西羌出兵征讨。唇亡齿寒,大元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当时新登基的景佑帝御驾亲征,打退了西羌进犯,两部族首领也受了景佑帝的封,号巴矢王与由都王,从此归于大元版图,但立场一直摇摆不定。刘九德领兴庆府时,多年来暗中扶持巴矢、打压由都。两个部族一直咬着,只碍于大元,不敢明面争斗而已。现在刘九德倒台,兴庆府群龙无首,早就心存怨气的由都部立刻生事,宣布不服大元管辖。前些时候两大部族起了争斗,死伤不下千人,甚至波及到了兴庆府的府都凤翔卫,流民趁机生乱,当街劫夺。民众人人变色,家家户户闭门不出,行市凋敝。宋笃行无力掌控局面,又迟迟等不到霍世钧,这才派了人去接应传信。霍世钧那夜离去后,次日一早,霍云臣便正巧得了消息,这才心急火燎地一路也追了回来。

善水没听过这两个部族,对那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见他神色凝重,想必是件大事。忙坐起身道:“那你快去,不用顾我。”

霍世钧看她一眼,道:“也好。我令云臣留下。等你身子养好了,他再护送你慢慢过去吧。”见她点头,肩膀抬了下,仿似要起身相送,伸手把她按下去,道:“不用你送了。记得要多吃饭。我现在就走。”说罢俯身下来,匆匆亲了下她额,再看她一眼,起身便往外去了。

善水目送他匆匆离去的背影,伸手摸了下尚带他唇感的额,忽然生出一种感觉:他除了爱强亲自己的嘴,第二个喜欢亲的地方好像就是额了……

霍世钧离去后,善水又歇了两日,便在霍云臣和随后赶到的一队亲兵护送之下,继续往兴庆府去。大约是得过霍世钧的命,霍云臣一路并不紧着赶路,昼行夜宿而已。越往西去,入目景色越是迥异。沿途人烟渐少,处处黄芦蓬蒿、孤城黄沙,碧蓝天际的白棉云朵之上,不时掠过南归的振翅雁群。

善水起先还有新鲜感,很快便厌倦起来。越往西,越想念父母。有时夜半醒来,竟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无依之感,继而彻夜难眠,心中愁绪久散不去。愁多了,再想起霍世钧时,就变得咬牙切齿愤愤不平。只觉都是因了他,自己才会这样背井离乡勉强上路。就这样一路行走,到了十月底,人烟渐渐又稠密起来,知道终于入了兴庆府的境。

这时节在洛京中,白天穿件夹袄便可,只在这里,善水身上已经裹了大毛斗篷。白天久坐车中少了活动,晚上屋里便是笼了火盆子,手脚还是冰凉一片。这天又到出发,听霍云臣说,离凤翔卫不过数百里路了,两三天内便可赶到,郁闷了许久的心情这才稍微好了点。不止是她,连白筠和雨晴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善水叫他只管放开了赶路,心里是真恨不得立刻就能到,好叫她爬下这坐得几乎要作呕的马车。

第40章

霍云臣是王府家臣,领侍卫长,对霍世钧的忠心自然不用言表,是那种关键时刻必以命护的贴身卫士。其实比起护送世子妃上路这种活计,他自然更希望能与霍世钧一道在前冲锋陷阵。但是上命不可违。而且他多少也瞧得出来,自己这个主上对这个世子妃有点非同一般。所以心中虽发急,恨不得快马加鞭早些到,步调却丝毫不敢加快,因世子临去前叮嘱过,凡事以世子妃合意为准。终于熬到现在,世子妃自己也开口了,他自然遵命,当天便加快了行程。到了第二天中午,离凤翔卫也就不过百里路了,正要停下来稍事歇脚,对面的桑榆官道上远远来了一队人马,马蹄翻飞,扬起漫天黄尘。

霍云臣眺望,认出是兴庆府藩下的武平军,并不以为意。因这几日靠近凤翔卫时,他已遭遇过数拨了。打听到霍世钧已**下两大部族的内讧,此地局势渐稳。这些四处巡逻的小队武平军,就是在奉命清肃前些时候因了**滋繁出的流盗。但是,等那队人马风驰电掣般地再靠近些时,霍云臣楞了一下――队伍的中间,竟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跨骑在一匹枣红骏马之上,颇是惹眼。

这少女很是美艳。当地部族的装扮。乌黑的浓密秀发结成细细长辫,垂至臀下。发顶压了个莲蕾型的五彩花冠,缀沿下一圈琉璃珠。身穿孔雀蓝的交衽锦绣长袍,绣金的领口处花边锦绣,腰上系条紫色宽带,垂下长长的璎珞流苏,脚下踏双尖尖的黑色羊皮靴子,再配上她健康的微黑皮肤――整个人明亮得就像天上太阳,足以吸引住所有男人的目光。

那一队人马很快到了近前,领头的军官看到霍云臣,问明了身份,立刻滚下马来站立在一边。

霍云臣看一眼马队中间的那个少女,向军官问她身份。军官回头看一眼,道:“她是巴矢王的女儿蓝珍珠公主,咱们奉了霍大人的命,保护她的……”

那军官声音虽不高,车中的善水却听得明明白白。按捺不住好奇心,稍稍打开帘子望了出去。看见那位公主已经翻身下马,朝着自己的马车方向走了过来。头上琉璃珠串随她步伐瑟瑟作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蓝珍珠谁都不看,径直到了善水的马车之前,也不用人扶,自己就要上来,被霍云臣以刀鞘拦住,恭声道:“世子妃的车舆,闲人勿扰。”

蓝珍珠瞟他一眼,不悦道:“我知道世子妃在里头。我过来,就是迎接她的!”汉话说得居然十分顺溜。

霍云臣不为所动,声音变得冷淡了起来:“没有世子的命,谁也不能上这辆马车。”

蓝珍珠面上现出怒容,手上的马鞭啪地朝霍云臣当头卷挥过去,被他一把缠住鞭梢,见拉扯不动,昂首傲然道:“我是世子的侧妃!我来迎接我的姐姐。你是什么东西,这也能管?”

霍云臣还在惊讶,听见车里已有个声音道:“叫她上来吧。”踌躇了下,终于慢慢松开了手。

蓝珍珠哼了一声,敏捷地爬上马车,钻了进去。

这个少女近距离出现在善水面前时,善水眼前一亮。她的那种健美婀娜之美,在洛京里养大的女孩们身上,见所未见,极具异域风情。

蓝珍珠上了马车,也不待善水招呼,自己便坐到了她身侧的一个绣墩旁,盯着她看了片刻。忽然,丰润的红唇绽出了笑,露出两排整齐如玉米粒的洁白牙齿,笑盈盈道:“姐姐,蓝珍珠是我的汉名,我还有个名字叫仁娜。我母亲是汉人,所以我会说汉话。”

善水从刚开始听到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起,其实便有点懵了――她是巴矢王的女儿,却自称霍世钧的侧妃……之前从没听人提过他在兴庆府有这么一位,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她这个世子妃还在路上上演千里奔夫的戏码之时,她的丈夫却桃花滚滚,收了这位公主。毕竟,侧妃不是正妻。他如果**中了这位异族少女,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回京了,宗人府补录一下就是。

善水觉得这有点离谱。但再一想,也不是没可能。所以干脆将她让了上来问个清楚――摊到这样的事,就算她对那个丈夫没什么感觉,但问问清楚,那还是必须的。

蓝珍珠落落大方,有问必答,不问的她也自动会说明,马车没走出去多远,善水就已经知道了前因后果。

一个月前,霍世钧赶到凤翔卫接掌了兴庆府,很快**下巴矢和由都两部的纷争,初步控制了地方的局势。巴矢部一直与大元更为亲近些。半个月前,巴矢老王在部族里宴请霍世钧。蓝珍珠献舞助兴,艳惊全场。她对年轻的大元世子更是一见钟情,而老王之所以会安排女儿献舞,心中其实也存了拉拢之意。知道这位世子已有正妃,待女儿舞毕,便当众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表达了联姻之意,表示欲高攀,将女儿嫁他为侧妃。霍世钧当时并未拒绝,只说自己初到此地,诸事尚未理出头绪,待上手之后,也不敢怠慢了巴矢部的美意,必先呈表至御前,遵圣意而行。

这样的回复,其实不但是应允,而且给了巴矢王极大的脸面。巴矢部上下欢腾一片,蓝珍珠更是欢喜,虽然还没得到婚旨,却处处以世子侧妃自居了。少女怀春之下,心思难免荡漾。霍世钧离开后没几天,她竟直接跑到凤翔卫去找他,死活不愿回去,最后被霍世钧安排暂住在了驿馆之中,指派一队卫兵护卫。

“姐姐,我先前去节度使府邸时,听那里的奴才说,姐姐就快要到。我心里恨不得早一日见到姐姐才好,这才出城去迎接。没想到运气好,果然被我碰到了。姐姐,你可真美,怪不得能当世子的正妃!”

蓝珍珠笑得心无城府,神情天真。

善水似笑非笑,闲闲地问了一句道:“霍世钧这么好?你才看了一眼就喜欢他?”

蓝珍珠认真道:“他很好。我才看他第一眼,就想嫁给他了!”

善水一时无语。半晌,终于忍不住,还是憋出了一句:“你这么年轻漂亮,你就心甘情愿地当他侧妃?”

蓝珍珠惊异地看她一眼,这才不以为意道:”这有什么?我父王除了大妃,还有十二个女人。我娘排第三,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女人。”

善水闭口了。

霍世钧真的已经准备接纳这位巴矢部的公主了,善水完全可以肯定这一点。否则以他的性格,就算蓝珍珠跑过来纠缠,他也绝不会任由她留下,更不会指派士兵保护。

至于他为什么要娶她,理由就更显而易见了,连她这种**白痴都能想得出来。巴矢部在大元与西羌之间,位置敏感而。他初来乍到,虽然靠武力**了**。但这片广袤土地上的盘根错节纵横联合,却绝不是单单能靠铁血手段来解决的。有巴矢王自动示好,他为什么要拒?且别说这蓝珍珠人如其名。就算她不是个美人,霍世钧也没理由拒绝这桩联姻。只不过是后院中多一个女人而已,对他来说,就像吃饭喝水那样的稀松平常。

就在片刻之前,善水想到霍世钧的时候,还是满腹怨念,甚至准备着等见了面,第一件事就是狠狠咬他一口,好叫他知道她这一路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过来的。但是现在,她只想冷笑,有一种薛善水你就是上赶着在犯贱的感觉。

他娶蓝珍珠,未必是有多喜欢她。她完全能理解,也能接受。毕竟一开始,她就准备好了有这样的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而已。

“你特意出城来截我,还有别的目的的话,直说好了。”

善水望着边上的少女,慢条斯理地道。

蓝珍珠忸怩道:“姐姐,我到了凤翔卫,他把我安排在驿馆里后,我就一直也没见到他了……我不想住驿馆,我想跟你一道住到节度使府邸里去……”

“好啊……”善水微微一笑,整个人松松地靠在了身后的马车板障上,“只不过,他这个人的脾气,我比你稍微了解那么一点儿。等入城了,你先回驿馆。我见了他,跟他说一声。他若应了,我再亲自去接你。他若不应,我也会劝他的。反正,迟早都是一家人了……”

蓝珍珠浓密的眼睫眨了几下,终于嘻嘻一笑,道:“姐姐你真好!”

这队人马,当夜并未落脚停歇。霍云臣照了善水的吩咐,一直在赶路,终于在夜半的时候,停在了凤翔卫节度使府邸的大门之前。

夜霜露寒,善水下了马车,吸了口干燥而冰凉的陌生空气,一阵寒意从里至外地冲了出来。微微裹紧身上的毛氅,仰头看了下大门前那两盏高高挑挂在寒风中的灯笼,阶前投下一片参差暗影。

她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呢……

第41章

前任节度使刘九德是个颇懂生活的人,虽处边陲,一座节度使府邸多年打造下来,颇有几分江南园林的韵致。正房早就收拾出来了,里头下人也齐备,开了门见竟是久等的世子妃到来,阖府几乎惊动,并未费多时,屋子里便燃起火盆,善水安顿下来。

霍世钧却并不在。府里头的下人一问三不知,只说已经七八天不见他回来了。霍云臣次日去了藩台营,也被告不知节度使的行踪。

兴庆府辽阔,从东头的天门关到西头的当地部族域境,骑快马一个来回也要耗费小半个月。霍世钧行踪既未告人,霍云臣只好打消去找的念头,回来禀告了善水。见她听了神色淡漠,连一句也未多问,一改路上时的亲善态度,心里便不安起来。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他隐约摸到了种感觉——世子妃若不快,则世子也不快,世子不快,他们这些边上的人就更别想得痛快。

凤翔卫有重兵把守,秩序早已井然,民生也恢复安定。只是这地方民族矛盾由来已久,人员鱼龙混杂。没把世子妃交到世子手上之前,就算已经入了节度使府邸,霍云臣也不敢稍加松懈,自己带了亲兵一直陪驻,直到第三天的傍晚,才终于等到霍世钧回来。当时天气正劣,从早开始,便下起了此地入冬的第一场雪。

霍世钧大约已经从门房处知道了他们这一行人到来的消息,急匆匆冒雪而入,长及膝处的皮靴在深及脚腕的雪地里咯吱咯吱踩出一长串间隔阔大的脚印,到了抱厦前,霍云臣已经迎了上去。

“到了?”

霍世钧停下脚步,朝着霍云臣问了一句。

他眉睫之上,沾着洁白的雪绒。比起先前,人看起来瘦黑了些,目光却是炯炯,而且看起来,心情非常好。

霍云臣应道:“幸不辱命。世子妃三天前到的。”

霍世钧面上略微露出丝笑,道:“我该早些回的。”话说着,摘去了覆在头上的雪笠,连同手上的马鞭一道丢给近旁的小厮。

霍云臣正要告诉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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