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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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种-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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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黎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噙着看上去乖巧的笑容,说:“凯文,送你的见面礼,喜欢吗?”
  “她做了什么?”凯文脸色阴沉,语气也不似之前的温柔似水。
  “在米萨尼亚的绝对领域里面,你大概除了那具非人类的身体是个吸血鬼,其他能力都和你最讨厌的卑贱的人类一样。——也就是说,你的无效化,在绝对领域里,无效化。”沈黎倒是好脾气地解释。
  “你不受影响。”凯文指出,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在吸血鬼类似于领域的能力里,是不分敌我的,很难做到把除了自己以外在自己领域里的人排除受到领域的影响。
  “流淌着我自己的血,我怎么会受影响?”
  凯文沉默了一下,突然笑了,说道:“不愧是兄弟,都是疯子。当初沈司从莉莉那里讨到了秘方,自己痛苦得死去活来,整整三百六十五天,就只是为了让你原本卑贱的人类的身体里流着和他一模一样的血。……现在呢?你也痛苦得死去活来,改造了一个和你流着一样血的玩物?”
  “不是改造,是创造。你以为莉莉给我们的秘方只有两份?哥哥拿走了进化血统的那份,你拿走了强化能力的那份。你忘了吗,凯文,你和哥哥是莉莉的学生,而我也是莉莉的学生,她自然是也给我了一份秘方——创造血统。”沈黎顿了顿,笑得越发灿烂,“米萨尼亚就是我创造出来,为了对付你的存在。无论你的能力被强化到什么境界,被我的血滋养了一千年的米萨尼亚,是你凯文绝对的克星。”
  凯文没说话,只是那双猩红色的眼眸里满是阴沉的戾气,脱离他掌控的事情让他十分恼火,只想着要摧毁面前那个笑得灿烂的少年,受伤的胸口像是有一团火焰在燃烧,有什么黑暗的烟雾似的东西从火焰里腾空破世。
  又是一场刀光剑影的交锋,周遭的环境被破坏的厉害,挺过寒冬迎来春天、才刚绽放不久的鲜花已是破败不堪,朝气蓬勃的绿叶无力地垂着,散落了一地残花落叶。凯文身上伤势不轻,沈黎和米萨尼亚也好不到哪里去,但因为凯文的能力失效,加上沈黎经常出其不意地爆破掉一些东西,本来就一打二的凯文逐渐落了下风。
  一个不注意,凯文就被狠狠地摔了出去,背部撞上砖红色的墙壁,一口血吐了出来,正好盖浇了被震落到地上的一朵蔷薇上,原本妖冶的颜色显得更加鲜艳。沈黎拿着一把森白色的骨质长剑,白衬衫背后已经被染红了一片,他抬手将剑尖抵着凯文的胸口处,正好是左胸膛第四根肋骨的地方,再往里一寸就是一颗温热的心脏,正在扑通扑通地跳动着。
  “凯文,你活着累吗?”沈黎慢吞吞地开口问道。
  凯文抬眼看着他,此时的他像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即使身处惨境,眉目间也依旧是高傲的模样。半晌,他回应道:“我不知道,有时候很累。”
  “你一个人独活了那么久,就没有后悔过为什么当初没有把爱丽丝变成吸血鬼吗?”沈黎又问道。
  “从来没有。”这次凯文回答地很快,像是没有经过大脑思考。
  “不舍得把你高贵的血统分给一个卑贱的人类?你不是喜欢她吗?她那么喜欢你。”又是追问道。
  “喜欢?”凯文突然笑了,带着惯有的嘲讽口吻,碧色的眼眸里流动着不明不白的情绪,“喜欢是卑贱的人类才有的感情。……爱丽丝喜欢人类,也喜欢我,所以我不能把她变成和我一样的怪物。”
  沈黎沉默了一下,漂亮的眼眸目不转睛地看着凯文的眼睛,右眼的猩红尚未褪去,他看得很专注,像是在确认着凯文的感情波动。然后,他突然问:“凯文,你爱她吗?你爱爱丽丝吗?”
  “……爱,”凯文沉默了许久才说道,语气里满是柔情,“——爱惨了。”
  “那我送你去见爱丽丝吧。那么多年了,她一定很想你。”
  凯文微微一笑,道:“替我向莉莉问好。”
  “好。”沈黎点了点头,手掌轻微地抖动了一下,然后剑尖用力没入胸口,刺穿了。骨剑被□□的时候带出了一片飞溅的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角。沈黎看着垂着首、靠在墙上的凯文,少年唇瓣微启,嘴里念着些什么,声音很小,听得不真切,像是道别的话语,半晌,他转身向城堡的大门走去。
  少年走得不紧不慢,骨剑的剑尖在地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明明之前没入了如此温热的胸腔里,此时的骨剑依旧是通体森白,一点儿其他颜色都没有,干净得像是剑主人此刻的心情。
  从未有过如此矛盾的感情,明明那么强烈地想要去寻找一双漆黑的眼眸,心里却是平静得不可思议。少年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在这个威严的城堡深处,有一个沉睡着的不朽的灵魂在等待。
  等待着有人承载着千年的时光,跨越过万水千山。
  ——最后。
  ——将他唤醒。
  FIN。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就这样坑爹的完结了,不过你们先听我解释TUT。原本写这个故事是因为考完试后心血来潮的脑洞,计划是写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But,在我预料之外的意外发生了,在一周之前我痛苦地被召唤回去上课了。早上六点半起来晚上十一点半睡觉,一天六科都有课,练习无数,觉得我都累哭了,完全空不出时间来写东西,连我手机百分之百的电量用了三天多……
  感觉这样很不负责,本来上周就想要完结的,因为我不能这样拖着一个坑,让你们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的更新,我的假期很少,一个月加起来大概两天。
  我的文笔很生涩,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埋了很多伏笔没有写出来,因为我以为是个大长篇,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只能在这里草草的结束了。大概是以后我能从折磨人的练习题里抽出身的时候,会把这个故事重新拾起来,从头到尾再写一遍,那个时候所有的伏笔都会写完整,我希望表达的东西都会写出来,文笔也许会有进步但也有可能更糟糕。
  谢谢你们,能看完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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