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全民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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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民女神-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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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德性,完全没人理她。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下之后深感无趣,又站了起来说道:“看什么呢?我们跟欧美的经销商达成了玩具销售协议。这么大的功劳你们也不知道犒劳一下。”

“就是去签个合同而已,你当是从战场凯旋而归吗?”红豆头也没抬,她电脑显示屏上是一张尸体的图片,看上去有些渗人,张秋惜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患上恋尸癖了?”

“哪跟哪呢。”红豆终于忍不住回应了她一个白眼,说道:“这是楼兰美女,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罗布泊发掘出来的,至今已经有四千年的历史了。”

“原来是木乃伊,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张秋惜忍不住凑过去细看介绍,嘴里继续叨咕道:“总有些人喜欢干挖坟的事情,人死了入土才能安息,他们也不怕让这位所谓的美女变成孤魂野鬼。”

“封建迷信,这世上哪有鬼。”明明听个故事事能够被吓死,却又非常坚定的相信鬼根本就不存在,女人这种生物还真是矛盾呢。

红豆接着又说道:“就算真的有鬼,四千年过去楼兰美女早就不知道投胎转世多少次了,说不定还是你n辈子以前的前世呢。”

张秋惜就很笃定的说道:“其他的我不敢肯定,但这不可能是很确定的。”

她现在还真不敢怀疑灵魂的存在,要不然她身上发生的事情要怎么解释?不过她是穿越过来的,显然不可能在这个时空找到前世嘛。

仔细一看描述,楼兰美女身高155公分,体重10。1公斤。这是尸体的数字,活着的时候肯定要比这更重,或许也会更高。血型是o型……好吧,科技的力量是无穷的。

经过了四千年,楼兰美女的尸体并没有腐坏,五官轮廓都能够清晰辨认出来,这也是看起来感觉渗人的原因。尸体身上还穿着毛织物和羊皮,脚上是同样粗线缝制的毛皮靴,头上压着毡帽,帽子上插着羽翎,应该是当时很时尚的打扮。

“看起来比埃及木乃伊还要厉害,难怪挖掘出来后会引起那么大的轰动。”叶晴晴看着也啧啧称奇,说道:“木乃伊都用布裹着,容貌也根本没法辨别。”

“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出土的,再轰动也早就过去了,怎么现在又被翻了出来。”果然媒体和网友也都是挖坟爱好者么,论坛上就有不少人喜欢翻n年之前的帖子。

“因为要再次展出了。”红豆解释说道:“连同展出的还有很多楼兰古国的东西,不过人们最感兴趣的还是这楼兰美女,报道宣传一下又什么可奇怪的。”

展览也得宣传才会有人去,而且这的确有宣传价值,至少让张秋惜也开了眼界,同时大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被读取了。

“可伶的美女,死了四千年还得被人围观。”张秋惜说着回到自己的座位打开电脑。

“为什么你关注的地方总是跟别人不一样?”叶晴晴很好奇张秋惜的大脑是怎么长的。

张秋惜就怡然自得的说道:“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所以我是个作家,而绝大部分人都不是。比如说你们只看到一具神奇的干尸,我看到的却是背后的故事。”

叶晴晴不服气,说道:“虽然你的确是很厉害的作家没错,只是你还能用这楼兰美女编个故事初来不成?”

“这有何难,名字我都取号了,就叫困惑的浪漫。”张秋惜满嘴跑火车,说道:“讲的是一对男女迷恋尸体的故事,拍出来绝对催人尿下发人呕吐。”

“好吧,你关注的地方果然跟别人不一样,这个故事写出来就不用给我看了。”红豆扶着额头,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张秋惜给打败了。

张秋惜曾经也猎奇过,但对《困惑的浪漫》这样的电影还是退避三舍,就算真拍出来也根本无法过审。如果真的能够面世,那她就不是颠覆形象这样简单了,肯定会被当成是变|态的。

“逗你们的,我可是小清新,怎么会往这么重口味的方向发展。”张秋惜打开微|博说道:“其实我只是诗兴大发而已,不是要写剧本小说,只是给这楼兰美女写一首诗。”

红豆就说道:“有区别吗?别人写诗要不是喝得叮咛大醉就是登高望远的时候,你偏偏看到了干尸诗兴大发,本身比这楼兰美女还要诡异了好不好。”

“到底是什么样的诗才是重点,快写。”文艺青年上官瑾顿时来了兴趣,连忙催促。

“这首诗就叫楼兰新娘。”张秋惜说着直接在微|博的输入框里面敲击键盘——

我的爱人、曾含泪

将我埋葬

用朱玉、用乳香

将我光滑的身躯包裹

再用颤抖的手、将鸟羽

插在我如缎的发上

……

“比起你之前的诗,辞藻太过于平淡了,不过倒是的确挺扣人心弦的。”上官瑾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一首诗好不好我是无法评判,不过每次看阿秋写的诗的时候,我都会有她果然是个女人这种感觉呢。”叶晴晴则是这样表示。

张秋惜一听不满的说道:“喂,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想说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不管是哪个答案,张秋惜都免不了会纠结,于是更郁闷了。(未完待续。。)

第一四五章好诗已被唐人写尽

到底什么才是女人,这个问题看起来有点白痴,有胸没'哗——'的当然就是女人,从生理上来说这种问题根本不能算是问题。但并不是说长着女人的身体就是女人,这并不是特指张秋惜这样的特列。

据说医学上是把人分成五种性别的,除了男性女性之外还有偏男性、偏女性和两性。因为上天开了个玩笑身体和思想的性别有差异,然后去做变性手术的人可不少。

总的来说,男人和女人的行事性格都有差,所以也会从这些方面来判定性别,什么是男人该干的事,什么是女人才做的事等等。但也有的男人很娘,有的女人们man,遇到这种情况别人就会说某人不像男人或者是不像女人。

《东成西就》和《大话西游》这种荒诞的类型就不太像是女人的杰作,《吊丝女士》看起来更是比男人还疯狂。张秋惜的灵魂是男人没错,不过实际上这些跟她都没有关系,因为说她是搬运工都是好听的说法。

其实倒也没有人怀疑张秋惜的性别问题,只不过哀怨柔肠的诗比起这些作品来显得更有女性特质而已。而事实则是,所有张秋惜“写”的诗同样也跟她没什么关系。

夕阳西下

楼兰空自繁华

我的爱人孤独的离去

遗我以亘古的黑暗

……

本来张秋惜的诗也已经是固定节目,每期杂志上面都会登载几首。一开始只是为了膈应杨华为首的那些人,慢慢的张秋惜也来了劲。抄到现在已经可以出一本诗集。

诗始终太过于文艺了一些,除了当初跟杨华等人掐架之外关注这个一直只有文艺青年。比起其他作品来冷清得多。张秋惜将《楼兰新娘》抄下来也只是一时来劲,没想到引起的反响却是超出了意料。

微|博发布出去之后迅速被转载。连媒体都大肆报道,一时间这首诗也随着楼兰美女的展出变得人尽皆知。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楼兰美女展出本来就很受关注,媒体也有意炒作宣传。这时候你写诗完全就是往枪口上撞,不被大肆宣传才怪。”红豆的分析很有道理。

“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啊,博物馆那边因此吸引了更多的人观看,你把诗集整理出来也能多卖上几本,怎么看你还不太乐意的样子。”

张秋惜就说道:“不是不乐意,是有点惭愧。严格说来这首诗并不算多优秀。也没有让人感觉唇齿留香的优美句子,以诗的质量来说可达不到这样的高度。”

“李白也不是每一首诗每一句都是千古名句啊,这有什么。”上官瑾就说道:“你又不是没有高质量高水准的,这就足够了。再者说,总比杨华体要好吧?”

“比杨花体好可一点都不值得高兴。”张秋惜翻翻白眼。

很遗憾这个时空几十年前的历史跟原本时空完全都是一样的,要是连李白都没有那就爽了。好诗已被唐人写尽,唐朝之后写诗能够拿得出手的一巴掌都数得过来,清朝的纳兰性德也是词更牛掰一些。

要是能够抄李白的诗,像杨华这种现代诗都写得这德性的人根本连叫嚣的资格都没有。随便一首都可以鄙视所有的现代诗。

“那你就再写一首更好的呗,也就不枉博物馆大力推动了。”红豆站着说话不腰疼,张秋惜再次翻白眼,说道:“你当写诗是去菜市场买菜。随手就可以抓一把啊。”

写诗不容易,抄同样也不容易。

“人家博物馆还给发出邀请了呢,你要去看展览么?免费的哦。”李玥笑眯眯的眨眨眼睛。扬了扬手中的邀请函。

张秋惜摇摇头,说道:“如果是在清溪展出的话没有邀请我都会去看。可是又不在清溪,飞来飞去的麻烦。只能辜负他们的好意了。”

她的诗一出媒体就大做文章,报道诗的同时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开始流传了起来,到现在内容已经变换了好几个版本,已经可以当成小说来看,而究竟是怎么流传开来的也早已经无处考证。

这让神秘的楼兰美女又带上了几分唯美忧伤的色彩,而事实却是根据检测,楼兰美女死亡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琢磨一下四千年前的人均寿命和结婚年龄,估计这位楼兰美女可以说是寿终就寝,去世之前搞不好孙子都有了,哪来什么凄婉的爱情。

“喂,从诗和小说来看你也是唯心主义者啊,这么现实严重的破坏美感了好不好。”叶晴晴嘟嘴表示不满。

张秋惜就说道:“我只是想吐槽媒体拿这首诗做宣传,却完全把诗最后一段给忽视了。”

而我绝不能饶恕你们

曝我于不再相识的

荒凉之上

……

有谁、有谁、有谁

能把我重新埋葬

还我千年旧梦

我应仍是、楼兰的新娘

“废话,最后这段是看起来充斥着执念,让楼兰美女显得更凄美了,可也有不满考苦学家的意思,当然要选择性的无视了。”

“你们说千百年之后我会不会也被挖坟?”张秋惜无法想象这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拜托,墓地价格那么贵,而且只有三十年产权,根本不用千百年你的坟就会被刨掉的。再说了,现在要求火化再下葬,哪轮得到你做木乃伊睡水晶棺。”

张秋惜无语,说道:“你这才是严重的破坏遐想好不好。”

“别扯这些没用的,你不是说要加入一些没登载过的新作出诗集么?赶紧整理,然后务必把收稿送给我。”文艺青年上官瑾开始催促。

即使诗已经抄到了现在,那么出诗集也就是肯定的,张秋惜把名字都给起好了,就叫无怨的青春。至于因为楼兰新娘带起的关注完全是个意外,没有这事一样要出,没被热炒其实也无所谓。

“你明明正值青春,怎么搞得好像是历经沧桑一样,这就是所谓的诗人心态么?”这个名字又引来了红豆吐槽。

“这是因为正值青春,所以才更有必要提醒青春应该无怨无悔嘛,提醒青春已经消逝的人有什么用。”张秋惜找了个很好的借口,其实她还真的可以说是历经沧桑了。

前世活了二十多年,穿越重生又来了一次,没有感触那是假的。(未完待续。。)

ps:感谢书友旷世小蘑菇的打赏,再次感谢风早神人、飘随风荡、2176277的支持,多谢各位!

第一四六章一棵开花的树

诗集虽然叫做《无怨的青春》,不过并不是原封不动的照搬诗集,除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之外,还加入了其他诗集中的作品,因为暂时还不适合写的都被张秋惜给剔除了。

虽然找了个不错的忽悠借口,但她还不到十九岁也是事实,像“却又碍于你我的白发”“梳起我初白的发”这样诗句就完全不合适,只能暂时保留,等真到了那个年龄再拿出来。

《楼兰新娘》成就了博物馆的宣传,但也的确因为楼兰美女的展出才让诗变得广为人知,诗集上市在借力之下,引起的轰动却是要大上很多。

“原来文艺青年也不是那么少嘛。”张秋惜不由得感概,他一直以来都喜欢诗词,除了唐诗宋词之外元曲、纳兰词也都看过不少。另外还有梁启超的竹枝词,现代诗最喜欢的就是席慕容和郑愁予。

没有穿越之前也是张口就能背上一首,很遗憾的是记住再多的诗词也完全没有用武之地,甚至连谈资都够不上,更不要说是吟诗去把妹子了。不管是古诗还是现代诗,除了一个人静静的去品味之外,完全没用任何用处。

穿越过来总算不枉当初背了那么多的诗词,可以出诗集满足一下虚荣心,杨华等人没有再继续刷存在感之后出诗集就已经只剩下私心了,能够卖多少本会不会受欢迎都无所谓。没想到事情总有些意外,诗集出版之后的反响还是超乎意料。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不能了解的

……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

是十六岁的那本日记

还是、我藏了一生的

那些美丽如山百合般的

秘密

诗集出版之后,学校很多人好像都变得忧郁了起来。经常能看到有人拿着诗集出神的看着天空。特别是女孩子,她们不仅背诵。更是会将诗集抄录在笔记本上,甚至是抄下来之后贴在宿舍的墙上。

“这种反响好像夸张了一下。”张秋惜已经不知道该给什么表情。如果只是一个两个那她肯定认为是装逼做作,但是迷恋这本诗集的人太多,并不是出于装深沉装文艺。

“我倒是不觉得奇怪,你写的都是爱情诗,这个年龄的人不正好是对爱情义无反顾的时候么?”对李玥来说,不管张秋惜引起了什么事情来她都不觉得奇怪。

张秋惜耸耸肩,说道:“或许更因为为青春长吁短叹的往往都是正值青春的人,就如同青春小说会那么受学生欢迎一样吧。”

如果张秋惜当年上大学的时候诗歌也能这么火热,也不至于烂在肚子里。现在很多男生去买她的诗集根本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为了方便把妹。尼玛当年没享受到这种福利,现在反而给别人创造了机会,她心里很是不平衡。

“除了新诗诞生那几年,现代诗就再没有这么火热过。”李玥笑着说道:“杨华那些人自以为是,顶着个诗人的头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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