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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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野蛮笔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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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渊?这不是当今皇上的年号?我心头一颤,赶紧把它放回书柜。 
「你在看什么?」小狼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吓得我连忙转身。 
「呃,没什么。」我怕他怪我乱翻东西,立即岔开话题:「你说,你喜欢我?」 
「我没说过,我喜欢的是晴天!」 
「晴天不就是我?」 
小狼脸一红,我乘胜追击道:「你还记得,我们说好见面要送见面礼吗?」 
所谓「见面礼」是我与雨天的约定,见面后要互吻对方一下。 
小狼一听,整张脸通红:「不记得,你别想吻我!」说着还举起烛台像要扔我,不料脚被桌腿一拌,整个人向我倒来,两片唇好死不死地贴在我嘴上。 
我猛然一惊,不过小狼的唇又甜又软,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所以就厚着脸皮没推开他。 
小狼一下子移开唇,倔强道:「好了好了,见面礼算是送过了。」 
「我们说好是互吻。你送了我,我还没送你呢!我知道你这人做事不肯吃亏。来,亲!」不等他反应,我又压上唇去。 
人们一旦接吻,施吻者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者则会身价大跌。小狼被我一吻,竟然没有喷火,反而轻声说道:「你刚刚看到的那个东西,我允许你问我。」 
我仔细回想,刚刚除了趁机朝小狼的胸口看,知道他的内衣是白色外,什么也没看到呀!于是摇摇头说:「那颜色挺好,我没什么要问了。」 
「历朝都是这个颜色,你不想知道我的身分吗?」 
「我知道啊!你不就是雨天,其实就算你是个土匪、乞丐,我都不会介意。」 
「你觉得我像土匪、乞丐吗?」小狼脸上略带怒色:「你看了那东西,就没有一点想问我的?」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忽然灵感大发,尖叫道:「啊!有了!我真的有事想问你!你……有没有一两银子?我和小凌去吃路边摊,钱不够,我赊了摊主一两银子!」 
「滚!」 
结果我和一两银子一同被小狼扔出房间。我闷闷不乐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真是太胡涂了!刚建立一点感情,怎能就开口借钱?弄不好,小狼会觉得我很势利。但既然有纯金做的印章,他应该不缺钱。 
印章? 
我恍然大悟。刚刚怎么忘了问小狼印章?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何况他还猖狂到刻皇上的玉玺。下次一定要好好给他指正指正。 


第八章 


扬州显然是个崇洋媚外的地方,随着洋人洋货的不断侵入,少瞳的宴宾楼也经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宴宾楼的对街新开张了一家酒楼,卖的并非酒菜而叫快餐。酒楼的名字极为拗口。我读了几次,总算读全,叫做大不列颠餐厅。我纳闷它不过是个「大不了的餐厅」,怎么会让整个扬州饮食界都警觉起来。 
随口和小狼聊起此事,他见多识广,立刻替我纠正:「大不列颠是个国家的名字,那里的人吃饭习惯与我们有些不同。」 
「哦。原来如此。」我深感受益匪浅,「那不就是『大不了的国』的嘛,何必大惊小怪。」 
「…………」 
近来不少生意都被「大不了的餐厅」抢去,让少瞳极为头疼。叔父时常陪在他身边,一起进进出出,两人感情继续升温。 
我与小狼小凌嘴上安慰少瞳,大骂大不列颠。其实心里早痒痒着想去吃一回。据说,那里已窜升为扬州情侣十大幽会地之首。 
当日清晨,我与小狼小凌像是三个贼一样溜出黄府,直奔「不大了的餐厅」。出门后,我还为这次顺利大逃亡偷笑两声,拉过小狼的手,牢牢牵住。 
小凌居安思危,见我们俩手牵手,下意识地把手往衣兜里藏。 
这个动作让小狼脸红了大半,手指在我掌心扭了几下,说出一句老成到让人晕厥的话:「以后在孩子面前别这样。」 
我紧紧抓住「以后」二字。此刻依旧握住他的手不放。经历这些天的熟悉期,我发现小狼外表强悍,内心却十分细腻,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到了大不列颠餐厅,小狼轻车熟路,立刻让我们去占位置。虽是早茶时间,这里却已高朋满座。我看见一桌客人屁股刚刚移开座位,立刻眼前一亮,箭一般地冲过去。 
总算占到了座位,却久久不见店小二上来招呼。我忍不住发起牢骚:「这样的服务态度竟还有人光顾,真是想不通!」全然忘记自己也身在其中。 
小狼冲我一笑,说道:「这里不是由小二招呼点菜的,是要客人去柜台点,当场付帐,再自己端回来。我刚才叫你快些找位子,就是怕点好了东西没处坐,要站着吃。」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弄不明白这又要跑去指定地方点菜,又要亲自去端的酒楼,怎么还会让人趋之若鹜。 
「小狼,你去点菜!想吃什么随便叫。我这次带足了钱。」我说着摸出一把铜板来。 
小狼一脸黑线,坐着不动。我看看手里的铜板,忙说道:「这个不是用来付帐的,是我输小虎子斗蛐蛐的钱。你放心去点菜!」随即拿出一张银票递给小狼。 
「可是……拜托你能不能先松开我的手,让我能走去柜台?」小狼抽了抽握在我掌心的手指。 
「…………」 
小狼去柜台后,店内客人越来越多。我和小凌两个人占了一张四人桌,频频有人满面诚恳地问:「里面的位置有人吗?」 
我们爱莫能助,只好无奈回答:「有人了,有人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惨遭怒目白眼,没有座位的食客一个个目露凶光,虎视眈眈地瞄准每一张桌子的动静。 
在这种环境下,如芒在背。我咳嗽一声,低头对小凌说:「你哥一个人拿不了那么多吃的,我去帮他。你守好位子。」 
不顾小凌凄楚的眼神,我不讲义气地将他扔在众人的眼皮底下炙烤。自己赶紧去柜台找小狼。 
远远望去,柜台前形成一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队。小狼站在当中,向我挥手。 
「这些人像是要排队点菜的吗?」 
小狼的疑问与我不谋而合。长长一条队伍中,有人打着毛衣;有人拿着竹卷背书;更有甚者,打了地铺下起了围棋。 
正愁何年何月才能轮上,突然听见有人叫唤:「宋小鱼!来这边排!」 
我向前一看,竟是小虎子,连忙拉着小狼一起跑去。 
想起小虎子的失恋经历,怕勾起他的伤心回忆。我没说小狼是我笔友,简单介绍后,问道:「你也是来这里吃饭的?还有其它人吗?」 
小虎子摇头:「我是来排队卖位置的,这里队不好排,我先占上位置,谁要排,就出二两银子买。你们看那打毛衣的,是城东张大妈,一天排个十多回,可以赚几十两呢!还有那背书的是吕秀才,下棋的是城南王氏一家四口……」 
我和小狼双双被这些人的经商头脑给深深折服。 
小虎子又道:「我住亲戚家。吃他们的,喝他们的。用钱总不好意思伸手向他们要!所以出来赚点钱。既然碰到熟人,这位置就让给你们。」 
「那怎么行呢!」我和小狼异口同声,连连摆手,身子早把他挤出了队伍。 
小虎子不离不弃,又站到了队尾,继续排队赚钱。 
终于轮到我们时,喜悦之情无以言表。我一抬头,猛然一惊||柜台内的伙计怒目圆睁。看我久久不说话,不耐烦地大叫:「快说!」 
我被他吓得一楞一楞,结巴问道:「说……说什么?」 
伙计一举菜刀,怒吼:「你要什么?」 
「呃……三份油煎牛……牛排,大份的,八分熟。还要,三杯红酒。」 
伙计乒乒乓乓一阵,把食物端到我面前。小狼细心地上前一起端。 
「他干嘛这么凶嘛,讨厌!」 
「他一天接待这么多客人,心情不好也是必然的啊。」小狼笑道,「你呀,以后要多长些知识,不要凡事都大惊小怪。」 
回到座位后,我们发现小凌已被人瞪趴在桌上。在数双眼睛的催促下,我坐如针毡地享用着牛排。相较之,小狼倒是优雅自然,大方得体。 
被一群人盯着,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啊!谁的手?」 
小凌突然一声尖叫,我抬一看,只见一只乌黑的手从桌底下伸上来,一把抢走小凌盘里的牛排。 
小狼猛地移开桌子,底下蹲了一个眼神飘忽的小丫头,见我们望着她。一咧嘴,大笑起来:「我叫傻妞啊!你们是谁?」 
「谁准你抢我的牛排,还给我!」小凌气愤地蹲到桌子底下,与傻妞对峙。 
「你要啊?」傻妞指指嘴里的牛排,拿出来,塞到小凌面前说:「拿去吧,好小气的人!」 
「妳!白痴!」小凌气不打一出处,拉拉小狼的衣,道:「哥,你帮我摆平她!」 
「连个女孩子,都要你哥帮忙摆平!出去后,别说你认识我!」我一敲小凌的脑袋,「她像是有病,可能是个弱智!」 
不料此话一出,傻妞竟一跳三尺高,大声呼喊:「我是弱智啊!我娘说我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不是笨,只是弱智。」 
她口口声声喊自己弱智,还是我家小狼有爱心,扶她坐下后,道:「好了好了,我们知道你是弱智。今天算哥哥请你,你想吃什么?」 
「什么?哥!你还要请她吃饭?弱智就有特权吗?要是这样,我也当弱智好了!」小凌一说完,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愿起来。 
「嘻嘻……」傻妞一抹嘴边的口水,哈哈大笑道:「你也配当弱智?」 
小凌两眼冒火,怒道:「我怎么不配?我问你,我哪里不配了?」 
「行了,你这样子已经很弱智了!」我拍拍小凌的肩膀说,「别这样嘛,有点同情心,好不好?」 
这头一波未平,那头一波又起。刹那间,一声尖叫响彻整个餐厅,我赶紧回头,只见一个不良青年正在骚扰一个姑娘。 
我一眼认出此人就是扬州有名的地痞,大毛。 
那姑娘早已吓得脸色惨白,失声大叫。周围的人都怕惹祸上身,不敢作声。 
「光天化日,竟有人调戏良家妇女!」小狼血气方刚,抓起一把筷子就朝大毛扔去。 
从天而降的「筷雨」淋得大毛怒发冲冠,操起一个凳子,大吼一声:「谁?」 
「你祖宗!」 
大毛一听,立刻暴跳如雷,擂着胸口大吼大叫。 
小狼演出英雄救美的戏码。见那姑娘眼含感激,像要以身相许。我心头一紧,提前做起善后工作,吩咐小凌,先把她送出餐厅。 
空中突然飞舞过数张长凳,店内一下子混乱起来,人们竞相逃跑。唯独傻妞站在中间,劝道:「不要打架!不要打架!我娘说,打架不是好孩子……」 
自从进入「大不了的餐厅」后,我便领教了扬州形形色色的百姓。发现此地就连弱智,也与众不同。 
小狼与大毛二人犹如武林高手过招一般,站着怒瞪对方。 
傻妞劝着劝着,没见效果,居然放声高歌,其声音高亢悠远。 
我内心暗叹:不要架还没打,又把狼召来了。 
唱着唱着,她又扭起秧歌,一路扭了出去。 
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我拉拉小狼说:「砸了人家的店还得赔,你就受累,把这家伙拖出去教训。」 
小狼点头,走过去一把拽起大毛,拉到街上暴扁。大毛在扬州惹事生非,时常寻衅滋事激起民愤。短短半炷香,前来围观的百姓已达百人,个个拍手叫好。 
小狼忙着惩奸除恶,顾不上其它。我与小凌站在人群中央,代他接受百姓感激。小凌忽然浑身一紧,支吾道:「是……八哥!」 
「什么八哥?」我顺着小凌目光滞留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长身挺拔的青年,面容俊朗,一脸淡笑。耐寒犹如高原藏骜,大冬天竟然只穿一件玄色长衫,气质袭人。 
小狼在揍大毛,并没有注意。年轻人挥扇走到我跟前:「跑出来这么久,让我这么担心。现在连哥哥也不想见了?」 
我含糊道:「呃,让你担心不好意思,不过我好象没有哥哥。」 
年轻人大笑:「这位仁兄太会说笑,我是在和小弟说话。不是与你。」 
我回头一看,小凌已满面通红地躲到了我身后。听到对方的话,扭捏着挪出身子,低声叫:「八哥!」 
那人淡笑,走来俯下身子,在小凌唇上轻轻一啄。小凌羞极,埋头在他怀里。我目睹整个过程,不禁心惊肉跳。 
竟然有人当众吻沈小凌!要是让他那火爆哥哥知道,非得闹出人命不可。 
「你……你刚刚亲他?」我吃惊问道。 
年轻人一扬上唇:「呵,那又何妨?」他居然敢承认。 
我刚要提醒他这会性命不保,小凌却先抬起红到就快火山爆发的脸。 
「八哥,这是晴天,九哥的笔友。晴天,这是我……」小凌一时词穷,不知怎样形容他俩的关系。 
年轻人落落大方,笑道:「原来阁下就是晴天,果然气宇轩昂、与众不同,连我们家这么倔强的老九也能收服!厉害厉害!」 
我心里乐开了花,可嘴上还是谦虚道:「多谢鼓励,鄙人尚需努力。对了,能不能问一下,看八兄如此英俊不凡,为何要取个鸟名,叫八哥?」 
小凌为他不平,叫道:「什么鸟名!他是我哥哥,排行老八,所以叫八哥!」 
我暗量他们兄弟三个相貌、智商良莠不齐,应该是同父异母。沈家老父好生厉害,竟生了十个孩子! 
此刻正逢小狼扁人回来,一见他八哥,立刻变了脸色。 
八少爷脸上挂着雷打不动的笑容,说道:「九儿,你怎么还是这个脾气?动不动就出手打人。晴天怎么受得了你?」 
小狼看我一眼,嘀咕一句:「我可从来没打过他。」 
八少爷一开扇,说道:「九儿,你带小弟出来这么长时间,该回去了。」 
「找不到大姐,我不会回去。你舍不得小弟,就先带他走!」小狼一针见血,让他风度翩翩的八哥也不禁脸红了一下。 
我低头问小凌:「你八哥好象很喜欢你。」 
小凌头一歪,表情神圣地说:「我八哥人很好,也很疼我。好多人都仰慕他。」 
我点头倾听。另一头,那两兄弟像是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八少爷不卑不亢,耐心劝道:「九儿,大姐的事,我已派人查出点眉目。她是在扬州一带,可你这样毫无头绪地找,何时才能找到?京城还有一大堆事等你料理。」 
「之前我找到一个和大姐很像的人,不过他是个男的。没有一点联系。」小狼突然向我跑来,拽紧我的手:「我现在不想回京城,有什么事,就麻烦八哥了。」 
八少爷先是一楞,接着哈哈大笑:「能够绑住你!这个人可真是传奇啊!好!你自行定个时间,早些告诉晴天。带他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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