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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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杀-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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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眼睛一亮,一把将黑火枪抢了过来,他瞄也不瞄,便端起火枪冲着森林深处放了一枪。

“轰!”巨大的力量让他的胳膊一抖,差点把枪扔在地下。一个拳头大小的青色风刃轰然脱膛而出,没入森林中。

刹那间他就傻眼了,不远处一棵两人合抱的粗壮巨树身上多了一个碗口大小的黑洞,从洞口望去竟然能看到对面的树枝树叶!

这一枪竟然把一棵巨树打穿了!

李尔半天没有合上嘴巴,强!太强了!果然是地精制造的精品杀器!可是这震动也恁大了,他瞄了瞄地精瘦小的胳膊,要是地精打一枪,会不会把他的胳膊震断?

李尔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身高却达到一米七八,称得上是虎背熊腰,力气更是大得惊人,就是一般的成年鄂温克也不敢与他较量力气。

地精被他盯得有些心慌,连忙道:“现在可以证明它是真正的地精火枪了?而且你放枪的姿势也不对,很容易伤着自己。请问,现在可以给我一点食物和干净的水了么?”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李尔连忙拉开皮囊,将水袋递给了地精,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可是,这枪么?还是还给你,太贵重了,这顿饭就算我请你好了。”

李尔虽然见钱眼开,而且有收藏宝贝的习惯,(死鬼师父含笑九泉,这可是他耳濡目染,谆谆教导的结果,老家伙就靠收集灵器,吞噬灵器中的灵气修炼),但是他的心中还是有着自己的底线,那就是不能平白无故占别人的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啊,而且是屡试不爽的真理。

地精没有收回火枪,不过,他清澈的蓝色眼睛里却闪过一丝火花:“我说过了,用这枝地精火枪交换一些食物和水……而且,地精火枪消耗的能量很大,它最适合的能量是火系晶核,那颗风系晶核最多只能打十枪!”

李尔吓了一跳,那颗迅狼晶核能值十几个金币,只能打十枪,那岂不是一枪一个多金币?这,这哪里是枪啊,就是一烧钱机!他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可怜的李尔现在仍处于赤贫状态,如果不是走了狗屎运,挖到一枚魔兽晶核,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恐怕连如何过冬都成问题呢。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经过这么一耽搁,赶到下一个营地是不太可能了,但是身为猎人,李尔早已习惯大森林的野外生活。

很快,熊熊的篝火燃烧起来,木架上烤上了一条狼腿,李尔还到河边弄来了一团泥巴,将黑狸鸡掏干净内脏,放入他自己配制的佐料,用一张干净的树叶裹好,外面再糊上一层厚厚的泥巴,放入篝火中烧了起来。

地精惊奇地看着李尔忙碌着,这样吃法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说,地精兄弟,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理察,莫斯村人……”李尔道。

“我,我叫……您可以称呼我基斯,**?基斯……”地精慢慢地低下头去,火光映照下,这个理察的眼睛太亮了,亮得让他心里有点发慌。

李尔一边转动着烤狼腿,一边抚摸了一下地精火枪,这真是一个大杀器啊,而且还是一个烧钱的大杀器,但是有了这枝火枪,过去自己必须绕着走的斑点火豹、甚至是大地暴熊自己也敢摸摸它们的尾巴了。

要知道越是高阶的魔兽越是容易生长出晶核。可怜的江湖术士,天术门在那个世界最后一个传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空有一肚子的修行理论,就是那部《太虚天经》也背得滚瓜烂熟,但是他自从三岁开始准备重新开始筑基时却发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灵气!

地球上虽然灵气稀薄,稀薄得不足以修炼,但是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灵气!空气中游离的是各种各样的元素,火元素、风元素、土元素、水元素……就是没有道门中所说的天地灵气。

没有灵气自然无法修炼,李尔曾经想过把各种元素转化成灵气,但是实际证明的结果是,此路不通。

吸收一点火元素差点把自己的身体点着,吸取一点水元素差点把自己冻成一块冰,只有土元素可以勉强吸收,但是要转化成灵气难度实在太大了,吸收转化速度之慢,对身体折磨之痛苦已经让李尔彻底绝望,按照这个速度下去,还没有等他完成筑基,恐怕就已经老得牙齿都掉光了。

无奈之下,李尔也只是用那些辛辛苦苦吸取的灵气做了几个替身桃偶,在关键时候也能给自己挡挡灾。

一滴滴金黄色的狼油滴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一股香味弥漫开来,地精**?斯基的眼睛中露出饥渴的光芒。

“好了,开饭了……死鸡!”李尔快活地叫了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呢!还**,还死鸡。他瞄了瞄地精**的小胸脯,像广阔的大草原一样平坦,根本没有什么“**”!李尔可没有想占这个“清秀”的地精便宜的意思,而且再清秀的地精也是地精,而且是个男地精,李尔自认自己还不是断背背。

地精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停地嘘着淡绿色的嘴唇,滚烫的狼肉很粗糙,并不是太好吃,但地精还是不管不顾地大口吞咽,如同饿死鬼投胎。

“慢点,还有更好吃的呢!”李尔转眼便看到,一条狼腿上的狼已经没了小半,少说也有两斤肉被地精吞下肚去。

“可怜的地精,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李尔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把火堆里已经烧得焦黄乌黑的泥巴团扒了出来。

用石头敲开泥团,一股扑鼻的清香迎面传来,李尔陶醉地吸了一口香气,这可是他跟那个死鬼师父学来的手艺,“叫花鸡!”那个世界的一道名菜啊。

清香味飘来,正在埋头大嚼的地精也禁不住停下手来嗅了嗅鼻子,“哇!太香了。”地精一声惊叫跳了起来,但是又重重地跌在地上。

他的肚子已经涨得鼓鼓的,大半个狼腿已经进入肚皮,想吃可是已经没地方盛了。

“呵呵,再吃点……”李尔扯下一只鸡腿递给**,**睁大眼睛看了看,艰难地摇了摇头。

“我说过让你慢点吃吗!怎么就不听呢……”李尔憨厚地笑着。

地精却恨不得能在他貌似憨厚的脸上猛揍一拳,他心里在哀嚎,你,你这不是成心的么!

李尔心满意足地吃完“叫花鸡”,还喝了一大碗肉汤,才心满意足地将一些干树枝盘在已经熄灭的干火堆上,重重地躺了上去,美滋滋地准备睡觉。

可是他惊讶地发现,地精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一顶小小的帐蓬,飞快地钻了进去。

“呃,呃……**,那个死鸡,来聊聊,消消食……”李尔喊道,可是地精没有睬他,一点回声都没有。

李尔无奈,只好抱着,嗯。当然是那把地精黑火枪,慢慢地入梦与周公他老人家聊天去了,不过睡觉前他还没有忘了放出一个桃木傀儡充当哨兵。

在大森林里,只要稍一疏忽,他的小身板就不知道成为哪只魔兽的点心。

小鸟叽叽喳喳地鸣叫时,李尔睁开眼睛,清晨的露水已经打湿了他额头的黑色长发,地精帐蓬已经不见了。

“**――死鸡,呃,不对,斯基!”李尔叫道,难道这地精独自走了?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地精火枪还在,猎物也没有少……他放下心来。

“啊――救命啊,理察,救救我……”森林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李尔吓了一跳,是地精!

他连忙赶了过去,却发现地精又掉入一个陷阱中,而且这个陷阱还是他昨晚亲手做的!可怜的地精,你一点丛林生活经验都没有,跑到大森林里干什么!

这下地精伤得着实不轻,那陷阱是用一种弹性极强的粗树干做成,而且树干的顶端绑了一根削尖的木刺,只要动物经过触发机关,树干便迅速的横扫而来,将猎物的大腿或肚子刺穿。

可怜的地精现在被一根木刺正扎在大腿上,几乎都穿透了。

地精凄惨地大叫着。

“**,你看不到么,这里有猎人留下的记号,表明这里有陷阱!”李尔指着树干上几个乱七八糟的印痕道。当然他不会说出来这记号是他留下的,陷阱也是他设计的。

做好事不留姓名啊,这是李尔的一贯传统。(老死鬼继续含笑九泉……)

地精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李尔连忙跑上前去,把地精从陷阱中解脱出来,再撕开他身上的衣襟,弄些草药敷上,简单地包扎了一下。他惊奇的发现,这个地精皮肤很滑嫩,而且没有传说中的地精身体上的臭味,那大腿,啧啧……简直比得上女孩子的皮肤了,手感之好让人咂舌!

“可怜的地精,没事乱跑什么……”李尔罗里八嗦着嘟囔着将地精扛回临时营地,现在他犯难了,怎么办?

是把地精扔在这里任他自生自灭,还是……

“算老子倒霉……”李尔想了一下,将硕大的皮囊背到肩膀上,连地精火枪也收进了背囊中,再将地精往皮囊上一扔,手里拿着粗糙的弓箭,腰里别着那块半米长的陨石片,慢慢向森林外走走。

不知何时,他肩膀上的地精悄悄地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大腿上裹着的布条,发出一声尖利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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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莫尔镇

()第五章莫尔镇

(第一更到,中午还有一章。兄弟们支持。)

地精连续两次掉入自己挖的陷阱,李尔很是过意不去,在内疚的心情下他扛起地精**?斯基开始下山。

一天的路程虽然不短,但是对于李尔来说并不是难事,背着地精终天在当天的下午来到莫尔镇。

这是一个山村小镇,谈不上繁华但是绝对不冷清,这里是通往大黑山森林的最后补给站,远来的商人、冒险者、猎人、佣兵都会在这里休整,茶、酒馆、杂货铺林立,还有一个矮人的铁匠铺,远来的商人在这里可以收到价格低廉的毛皮、魔兽晶核,冒险者和佣兵们可以在这里购买修理武器,因此商业氛围不错。

但是这里也是强盗出没之地,没有一定实力的商人到了这里说不得闹个鸡飞蛋打,连小命都丢了也说不定。

李尔进入莫尔镇就直奔杂货铺,将自己从大山里淘弄出来的宝贝换成银币,十几种草药换了三个银币,还有一些魔兽的骨头换了两个银币。一个银币可以兑换十个铜子,一个铜子就可以买上几个黑面包!五个银币够一家人生活上一个月了。

当他拿出那一整张狼皮时,正在杂货铺边徘徊的一名商人咦地一声叫了起来:“迅风狼皮,不错!品相很好……”商人赞不绝口地道。

“小兄弟,这张狼皮我出十二个金币,让给我!”商人咂着嘴道。

“科多,又抢我的生意不是?”杂货铺老板叫了起来,脸上现出一丝怒色。这张狼皮他一皮就看中了,迅风独狼的狼皮啊,仅次于迅风银狼王了!

迅风银狼王一般人可不敢招惹,就是一个完整的佣兵队见了狼王也会绕着走,狼王随时会招唤成百上千的狼群,只有不要命的人才会打他的主意。

科多笑嘻嘻地道:“拉弗洛,肉也不能一个人吃,呵呵,小兄弟,十二个金币,怎么样?只要你同意,十二个金币马上就是你的了……”现在可是深秋季节,动物魔兽的毛皮是质量最好的时候,而且再过一个月大雪就要封山了,而商行的皮货还没有收够,因此科多开始不择手段地截流质量较好的皮毛了。

“我出十三个金币!”杂货铺老板气势汹汹地道:“科多,你看清楚了,这个是独狼的狼皮!而且一点破损都没有。小兄弟,你说说,你每次到我的杂货铺里来,我科多可曾坑骗过你!”

杂货铺老板一边加价一边打起了感情牌。

“这个么?的确没有,拉弗洛叔叔,好!这张皮子……”李尔话音未落,商人科多叫了起来:“小兄弟,我出十五个金币,十五个金币啊,等于一百五十个银币了!”

李尔又犹豫了起来,十五个金币的确是不少了,过去他还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么多钱呢,足够自己家吃上两三年了。

“理察兄弟,十三个金币,今后你在我的铺子里买东西一律八折,怎么样!”拉弗洛气得叫了起来,这个科多也太不上道了,简直是破坏行业规矩。

“就十三个金币,卖给你了,拉弗洛。”李尔将狼皮放在了柜台上,虽然少了两个金币,但是这八折的优惠还是能省下不少钱,而且李尔还要在杂货铺里买过冬的粮食和一些药物,不如就卖了一个人情给老板了。

科多悻悻一离开了,杂货铺老板却兴冲冲地对离去了背影比了一下中指,“拉弗洛,给我准备两百斤粮食,再加上一些药……”李尔又采购了一些东西才带着地精离开进入隔壁的铁匠铺。

“放心,小子,马上就给你准备好……”拉弗洛心情很好,这个小猎人给足了自己面子,让他不由得暗自高兴,而且狼皮也能赚上几个金币。

“理察小子,发财了!呵呵,来看看我的刀剑,都是上等货色,矮人出品,都是精品啊……”铁匠铺老板矮人巴克撅着胡子吹嘘起来。

矮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吹牛和喝酒,但是他的铸造工艺却是没说的,但是价格也不低,一把普通的刀剑都要十个金币以上。

“呵呵,老巴克,你的东西我可买不起,”李尔呵呵笑了起来,他与矮人并不陌生,每次到镇上都要到铁匠铺转上一圈,而且有空闲的时候还会帮老巴克拉拉风箱,抡几把大锤,做一些杂活,因此矮人对他的印象很好。

“理察小子,老子早就知道你的心思了,你不是看上那把黑铁匕首了么,五个金币卖给你了,只收成本价!比起你那个破骨头匕首要好多了,哈哈哈……”老巴克哈哈笑了起来,还看了一眼李尔手中粗陋的弓箭。

“真的,”李尔眼前一亮,那把匕首有个佣兵出价十金币,老家伙还是没舍得卖,今天竟然要五金币卖给自己。

“尊敬的奥力神在上,矮人什么时候撒过谎了!”老巴克夸张地叫道,伸手把挂在架子上的一把黑色匕首扔了过来。

李尔连忙掏出五枚金币递给了老巴克,算是交易完毕,这把一面开刃,像短刀更多于匕首的武器插在腰间,突然他想起那块陨石片,连忙拿出来递给老巴克道:“老巴克,你看这是什么金属?你们矮人一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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