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心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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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心一意-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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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记投篮,篮球砸在篮筐上,蹦出很远,滚落在一个女生的脚边。
陆晨心跑向那女生,挥舞着手臂,满脸灿烂的笑,“嗨,帮忙把球扔过来。”
故事好像有了偏差。
宋桃之快步走进篮球场,当年那颗篮球是滚到她脚边的。
吴红松跟上宋桃之,“你看傻啦?”
宋桃之不理,径直走向那个女生。
女生已经捡起了篮球,举手投掷,哦,不是这样,宋桃之真想大叫一声。
“啊——”
真有人叫了,声音很熟悉,是吴红松。
下一刻,宋桃之眼前一黑,一个硕大的篮球已经在眼前。
好疼。
作者有话要说:

☆、放肆

宋桃之觉得很恼怒,一直准备着初见,把自己保养的很好,要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
一切都白费了,被一颗篮球摧残的面目全非。
所有的努力在明玉花那蹩脚一扔之下化为泡影。
篮球撞到脸上,鼻血糊了一脸,额骨青了,眼睛肿了。
赵意帮她按着鼻血,陆晨心跑去食堂要找水。
肇事女孩叫明玉花,她抱着一双略粗糙的手放在胸口前,手足无措。
吴红松帮宋桃之托着后脑勺,并将她的包背在了身上。
赵意说:“止不住,我还是背你去医院吧!”
“背什么呀,我怕摔着,你连我高都没有。”
赵意睫毛轻颤,没说话。
宋桃之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她实在顾不上安慰赵意的自尊心,他很快会长高,高到她垫着脚尖才能吻到他的唇。人和人的距离,永远不会因为身高而有隔阂。
明玉花说:“要不,我背你?”她的声音很轻柔,有点怯怯的,带着南边乡镇的乡音,宋桃之如果没记错,她与陆晨心是初中同学。
明玉花大眼高鼻梁,短发,五官组合在一起有种中性美感,很丰满,个子比宋桃之还高一些。她是个偏内向,有些羞涩的女孩。
只是这会儿大家都不熟,没人理会她。
吴红松:“赵意,你帮宋桃之托着脑袋,我去推自行车,坐车子后面推着去医院吧!”
赵意:“我去给宋叔电话,让他来接你吧!”
宋桃之抓住赵意的手腕,开玩笑,爸爸来了,还有陆晨心什么事?“赵意,不要。太招摇了。”
赵意:“那我去推车吧!宋桃之,你别说话了,我马上过来。”
宋桃之自己捂住鼻子,鼻血一股股的从鼻腔流进喉咙,她几乎作呕。
“水来了,快来拍拍后脖子。”
陆晨心端着缸子清水跑过来,满脸的汗,“同学,真是对不起,鼻血还在流么?”他的声音带着一股乡音,但音色醇厚,听着很舒服。
宋桃之低头,想看他一眼,不想刚一低头,就觉得有热血涌出来,她赶紧捂住手绢,血顺着手绢滴到手指上,鲜红与洁白相映。一只灼热的手捏住她的手腕,粗粝的指在她手背上一抹,擦掉了血迹。
宋桃之浑身僵硬,那是陆晨心的手,因干农活而生了薄茧的指腹,捏到薄嫩的肌肤上,有种刺痛感,那种轻微的刺痛,让敏感的肌肤酥麻难当。
宋桃之突然想哭。
宋桃之泪眼模糊,陆晨心把带血的手指往裤子上抹了一把,蹲下身子,“这样不行,来,我背你去医院。”
宋桃之心跳得厉害,吴红松拉起她,“走吧,不能再耽误了,我看你这鼻血一股一股的,有点害怕。”
宋桃之伏在陆晨心的背上,心潮起伏,这是真的吧?一个本在生活中消失的生命,再次出现,而且是温暖的、活生生的,背着自己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
宋桃之咬住自己的手腕,好疼。
她看着陆晨心脖颈小麦色的皮肤,糊了一层水淋淋的汗渍,宋桃之恨起,为什么这么不负责任,可以中途离场,留下别人永世挂念?
她有种孩子气的冲动,咬一口的话,会不会跟她一样的痛?
“嗳哟——”陆晨心叫了一声,差点没将宋桃之扔下去,“同学,你再怎么生气也不能咬我呀!很疼的。再说,我这浑身的臭汗,你不觉得咸吗?”
的确有点咸——
宋桃之的脸红了,真的是越发不像自己了。
赵意推了自行车过来,陆晨心把宋桃之放下,宋桃之捂着鼻子对赵意说:“不流了,没事了,不用去医院。”
赵意坚持:“还是去看看吧,眼睛也肿了,别有点什么问题。”
陆晨心摸着后脖颈,龇牙,“我看她好得很,牙口厉害着呢!”他又笑起来,露出一口的白牙,笑容如骄阳拨开云雾般灿烂,照得人心都亮堂堂的,“我开玩笑的,还是去看看吧,我陪你去。”他拍了拍自行车后座,“同学,自己能上去吗?要我帮你?”
宋桃之赶紧自己爬上自行车后座,脚尖点着地,陆晨心看了看赵意,“还是我推着她走吧!你们别都跟着,有事我处理就行了。”他很自然地从赵意手里接过自行车车把,“同学,我叫陆晨心,你呢?”
他问的是赵意,赵意站在一边,把手放到了身后,淡淡地说:“赵意。”
“是赵意啊,操场那篮球是你的吧?你别忘了把球收好,这样吧,我先带这位同学去医院,你先去拿篮球,想去医院就到人民医院来找我们,如果不去的话,也没关系,我会处理好一切的。明玉花,你帮我跟杨老师说一声,让陈福林帮着领书,发书的事就交给你和这位同学,怎么样?”他看向吴红松。
明玉花嗫嚅,“这位同学叫什么,跟我们是一个班的吗?”
“我有种感觉,我们大家都是一个班的。”陆晨心跨上自行车,“放心吧,我会给你们带回来一个完整的同学的。”
陆晨心的身上有一股领袖的特质,走到哪里都是中心,处置事情仅仅有条。他处事公道,为人大度,爽朗明快,学习又好,长得也不错,在三中三年一直是同学中最耀眼的明星,老师的宠儿。
陆晨心蹬起自行车,风一般冲出了校园,他清爽的声音从风中传来,“同学,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宋桃之。”宋桃之手抓着他的衣襟,紧紧地,不敢松手,生怕下一刻他就永远地消失了,有一刻她想拥住他的腰,但极力忍住了冲动。
感情,还需要一点点培养的。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桃之,不是桃树枝的桃枝。”宋桃之耐心解释自己的名字。
“漂亮灿烂的桃花?名字很不错。”陆晨心说,“我叫陆晨心,你已经知道了吧?我生在早上,所以取了个晨字,心是我们这一辈的辈分。”
宋桃之看着他后脖子上两排清晰的牙印,脸有点发烧,“陆晨心,我刚咬你,你不生气吗?”
“不会啊,有什么生气的?我把你砸成这样子,也没见你生气呀!我们都是同学,都要互相体谅嘛!当然,如果你觉得咬我一口还不能解气,也可以踢我一脚打一顿什么的,我都没关系的。”
“可是,也不是你砸的我呀!”
“是不是我亲手砸的,还不是一样?反正是我打篮球砸了人呀!哈哈,宋桃之,你就别纠结这个了,就想想怎么报复我吧!”
宋桃之也轻松起来,真的重逢了啊!她开起玩笑,“要不,再咬你一口?”
“我建议你还是别咬了,我身上很臭的。”陆晨心是个很随和的人,跟谁都能自来熟,没两句话便跟你熟悉得像认识了多少年,“要不,我洗完澡你再咬?”
宋桃之扑哧笑了,到底还是孩子,即使是玩笑话,也是清纯的,毫无杂念的。
“对了,刚才那两个同学,都是跟你同校的吗?赵意这名字怎么这么熟?”
“熟就对了,他就是那个赵意,一中的赵意。”
“啊,是那个中考状元?怪不得这么耳熟,他怎么跑我们学校打篮球了,没想到学习厉害,打球也很拼。个子不高,但很有冲劲,刚才跟我们打比赛,三个人都没拦住他,让他得了好几个篮板。”
“他弹跳力好。”宋桃之对赵意熟悉的跟对自己手指头似的,“从小跳皮筋跳的。”
“哈哈,他怎么喜欢玩女孩子的游戏,跳皮筋啊!”陆晨心虽然在笑,但笑声里一点嘲弄的味道都没有,纯粹就是一种探讨,“其实我也挺喜欢跳皮筋的,但又不敢玩,怕被男生笑话。赵意不错,敢于坚持自我。”
是这样?宋桃之愧疚,貌似是她拉着赵意跳皮筋的吧?因为他可以当一个安静的不会争着抢跳的“皮筋柱子”。
到了三桥路口,顺着河西路往北是人民医院,往右过桥是回宋桃之家的路,宋桃之拉住陆晨心,“鼻血早不流了,我没什么事,你送我回家就行了。”
陆晨心跳下自行车,打量宋桃之的脸,宋桃之恨不能捂住脸不让他看,为什么要被看到这么丑的样子?“眼睛青了,没影响视力吧?”
宋桃之捂着鼻子,侧着脸,躲开他的目光,“没事,看得清楚着呢!你身上有几块鼻血我都数清楚了。”
陆晨心用手理了理头发,稍长的中分头发,现在最流行的发型,乌黑的头发很有质感,发丝在他指尖跃动,精灵般极富美感,宋桃之嘴发干。
“那也行,我送你回家。”他很干脆地拍了拍裤兜,“去医院我也没钱,到时候也是个事,还不如现在就干脆承认,送你回家得了。”
他跨上自行车,少年嘴里说着无所谓,但耳根却有点发红,年少的自尊心终究是露了点痕迹。
陆晨心出身农村,家境不好,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培养他和弟弟上学,耗费了心血,到高考前时,陆晨心最后的辍学跟家境也不无关系。
他的自尊和骄傲总隐藏的很好,在那明朗的笑容下,很容易被人忽略,若不是重生,宋桃之也不可能发现他这隐藏在开朗下的自卑,这带着自嘲的玩笑,透出他内心的卑怯,最后无可奈何地自爆自弃。
陆晨心:“也不知道你的裤子能不能洗出来,这白色最不经脏了。”
宋桃之:“放心吧!洗不掉的话,我会带到学校,让你来洗。”
陆晨心哈哈地笑了,“行,我最会洗衣服了,保准恢复到以前的颜色。”
宋桃之让陆晨心一直送她到家门口,陆晨心看到宋桃之家的别墅,神色有点不自然,“宋桃之,那我走了啊,如果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回头到学校找我,我在一班。”
宋桃之与他挥手,扯了扯裤子,“衣服。”
陆晨心笑起来,脸上的不安消散。
宋桃之是故意让陆晨心看到她的家境的,若还像前世一样,守着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谁知道历史会不会沿着原本轨迹再走一遍?
陆晨心爽朗明快,也骄傲自尊,现实让他不得不屈服,家境贫寒,自己生病,不得不退学,与病魔战斗了数年后,撒手离去。
战胜自尊的最好方法,便是先碾碎自尊。宋桃之不想碾碎少年的自尊心,却想让他认清楚人与人的差距,在任何时候都不自馁,不妄自菲薄。
作者有话要说:

☆、个子

两天的报名时间。第三天,学校开始正式上课。
宋桃之这两天没再去学校,实在不愿意用这鼻青脸肿的模样与新同学见面。
吴红松帮她领了书,就放在教室里,每个人的书桌都高高摞起一堆的书,随着时日渐长,书的高度还会越来越高的。
赵意给宋桃之送来了消肿药,宋桃之皱着鼻子说:“你不是一个暑假都不理我了,怎么又来了?”
“我哪里有啊,只不过暑假迷上打篮球,时间不多。”
“迷上赶紧长个吧!”宋桃之笑起来,扯动鼻子的伤痛,噘起嘴,“都是你,好好的跑去三中打什么篮球,这好吧,连你家的篮球都跟我有仇,我才进入篮球场,便给了我这么一下子。”
“对,是我的错,哦,不对,是我篮球的错,我连带责任。”赵意将药膏挤到手指上,“你别动,我给你擦擦。”
他的手指不再像小时候那般圆滚滚的,渐渐变得修长,指腹的柔软依旧,温润的温度,轻柔的力度,就如这个少年给人的感觉一样,永远的温和的,清泉一般,水般滋润。
他的手很稳,让人安宁。
他嘴角含笑,熟稔地与宋桃之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我已经罚我的篮球站墙角了。”
“赵意,别惹我啊!”宋桃之眨巴眼睛,赵意的手指揉在眼眶四周,如小鱼轻咬,痒痒的,“痒痒。”
赵意轻轻地笑出声,“我记得余老师最喜欢叫你站墙角了。”
“哼,以前是国旗杆,后来被校长说了,便开始叫站墙角了。”宋桃之皱鼻子,“那个墙角好臭的,不知道是哪个坏小子常在那里撒尿。”
赵意笑而不语。
宋桃之用手指捅咕他的腰,“你别笑,跟我说实话,在墙角撒尿的坏小子,是不是也有你?”
赵意:“擦好了。药给你留着,自己记得晚上再擦一遍,要像我刚才那样,来回揉几遍,把药揉进去,青肿才能消除的快。”
“不说我也知道,你们这些小男生那些小把戏,下课故意不去厕所,在墙角撒尿,惹老师生气,为了这个余老师不知道发了多少次脾气。”学生对老师都是这样,又敬又恨,能让老师抓狂,他们都乐此不疲。
赵意把药膏收拾好,背起书包。
“不许走。”宋桃之拉住赵意的胳膊,“这个谜团多少年了,我今天好容易又想起来,你赶紧告诉我。你们到底是哪个淘气的,先开始在墙角撒尿的?”
赵意笑意加深,眨巴眼睛,“我就不告诉你。”
“不说我也知道,肯定有你。如果大家都干了,你不干,他们不欺负你才怪。”
“这话说的,好像挺有道理。好吧,我就告诉你,出主意的是元冬阳,干的是杨松,不过后来大家觉得余老师生气也挺有意思的,就经常会有人故意。”
那个坏坯子。宋桃之无语,看着清俊的少年,内心如此邪恶。哦,还多次威胁让她写过作业的小子。
重生后,唯一让宋桃之捉摸不透,又吃过亏的同学。
或许只因为他们是同道中人。虽不能确定,但宋桃之也能肯定个十之七八。
不知道他现在哪里,可好?
临走时还带走了她一套《笑傲江湖》,数册《今古传奇》,借书不还是为窃。
赵意放下书包,看着宋桃之时而微笑,时而皱眉,“听说元冬阳现在跟他父亲在X省上学,每年成绩都是全校第一。不知道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
“应该比你个子高吧?”宋桃之想起,元冬阳在高二时在临市上过一年学,在三中也上过几个月,好像是个高冷拽的家伙。
赵意发育较晚,一直到高三才开始猛长个子,一年时间长了十一厘米,赵意总说那一年他觉得骨头拉得都疼。
赵意现在身高不过一米六多点,比宋桃之还矮几厘米。
这还是他猛打篮球,长了几厘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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