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书人之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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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书人之暗战-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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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开始在酒吧上班,弹琴,唱歌,跳舞,母亲都很擅长,她去上班的时候,他就坐在大房子的一个小角落,看一本破旧的字典。
  那个角落有一扇高高的气窗,白天的时候,阳光透过气窗,照在斑驳泛黄的墙纸上,那些褪色的小花,也在阳光下显得可爱起来。
  不过,夜里,那里是没有阳光的,那时候,他就只能在昏暗的灯光下翻字典,听墙外面传来的英文歌。
  当他又长大一点,他已经能给大房子里的人们跑腿,买东西,送条子,说些他们喜欢听的好听话。
  他们总是很喜欢他,因为他是个“懂事”又“有眼色”的小孩。
  他学会广东话,闽南话,温州话,东北话,还会说英语。
  大房子里的人都说,“小莲儿太聪明了,以后一定能成大器!”
  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总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内心却阵阵窃喜。虽然他很清楚,自己或许是长不大的。
  母亲定期会带他去医院,用的是大房子的主人给他们的假身份。母亲幸苦挣来的钱完全不够手术巨大的费用,每次去也只能是徒劳地白白砸钱。
  他告诉母亲,不用再为他花钱了,反正他是个怪物。
  这种话只说了一次,就被母亲愤怒的巴掌扇了回去。那是他记忆里,母亲唯一一次打他。不疼,却让他们母子哭得不能自已。
  后来。。。。。。后来他被人带着离开了那里,离开了母亲,离开了昏暗的大房子,住进一套小小的公寓,之后又住进一个很干净的研究所。
  带他离开的人很温柔,身上总是香香的,研究所里的医生有时候会教他弹钢琴,这时候,那个温柔的人会穿着白色纱裙坐在落地窗边画画,阳光照在那人雪白的衣服上,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那人总是不断看向他,因为画布上的总是他。
  那是他少数幸福的时光了吧,那个温柔的人会用干净的声音唤他:“Neo。”
  那干净的声音能给予他无限的勇气,连轮番手术带来的疼痛都消失了。他那时候总是想快些长大,这样他就不用再被这温柔保护,而是去保护这温柔。
  可最终,他还是做不到。
  他是如此失败,失败到连呼唤那人名字的权力都没有。
  他需要小心翼翼,甚至在睡梦里也要咽下他曾经最熟悉的名字。
  “F。。。。。。”
  胸口压抑的闷痛把秦端折磨醒,思维混沌地睁开眼,他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怎么?一大早就这么疲惫。”
  知觉渐渐汇拢,秦端终于注意到身边还有个人。
  程晔熙上身赤裸撑着手肘,一手玩着他的头发,一手压在他胸口乱摸。
  难怪梦到那么乱七八糟的梦。
  秦端皱起眉,完全不给程贱人好脸色,闭上眼翻身给那贱人一个拒绝的后背。
  “啧,你怎么没完没了的。。。。。。”
  程晔熙抱怨的话没说完,就被秦端一个狠厉的眼神杀住。
  要说最能勾引程晔熙兽性的场面,排第三位的是秦端放纵挑逗的样子,排第二位的是秦端禁欲正经的样子,排第一位的,就是秦端生气的样子。
  两人相视着僵持了一阵,程晔熙深藏的暴虐完全被秦端那股子别扭傲娇的劲儿挑起来了,身下鼓胀着抵住秦端的后腰。
  秦端察觉到那硬挺的玩意儿,一时脸色煞白,刚要抬手反抗就被程晔熙反剪双手按在身下。
  “程晔熙!你个贱人!变态!神经病啊,一大早发什么情!”
  秦端双腿不住乱踢,被子也掉到床下。奈何他实在太瘦了,那两条白花花细溜溜又很紧实的双腿,直让程晔熙打了个火热的鼻息。
  “早上发情很正常,你也是个男人,你难道不懂么?”
  程晔熙一边亲吻着秦端光滑削瘦的后背,一边就把手探到昨晚享受过还没合拢的入口。
  “程晔熙——!别。。。。。。疼。。。。。。”
  昨天下午不欢而散,晚上有几个本地富商做东宴请,心情不畅,酒喝多了些。其实算不上醉,但毕竟酒精麻痹了神经,饱暖又容易思点淫欲,回来以后就直接来找秦端理论,毕竟秦端这性子,绵里藏针,心事又爱憋着,有了心结就怕出点事儿。
  况且,咳,昨天下午确实是他说话太难听了。。。。。。
  嗯。。。。。。本来是抱着道歉的心说理来了,说着说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动了手,动了手就变成动手动脚。。。。。。动手动脚就变成全身运动。。。。。。
  不知是酒精作祟还是俩人都怄着气,昨晚一场堪称销魂。。。。。。程晔熙最后恍惚都觉得秦端是准备让他精尽人亡。。。。。。
  想到这儿,程晔熙忍不住嗤笑出声。
  “嘿。。。。。。”
  秦端脸埋在枕头里,听见这不屑的声音偏偏头露出精致的侧脸,眼角微红,嘴唇也润得滴水,带着些鼻音微颤地说:“你个混蛋笑什么!”
  “我笑你。。。。。。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秦端愣了一下,琢磨这两句话什么意思,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身体里猛然撞进一个滚烫的硬物,昨晚使用过度的地方一瞬间疼得火辣辣。
  “唔——程、程晔熙。。。。。。慢点。。。。。。别动,求你了。。。。。。别动。。。。。。”
  程晔熙咬住他的唇,将秦端的呻吟吞进自己肚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又见凶案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点击寥寥,但是写完了,就把它贴完吧,毕竟是第一篇非同人的原创。
  李盟再次调阅姜仁之的资料,这份资料简单概括,一清二白。
  出身于中原某省的小村子,老老实实念书,规规矩矩工作,从某个不甚出名的小中医学院毕业后就在本地开了医馆,到现在已经近十年了。
  身边的小姑娘是老家乡下的侄女,父母走的早,姜仁之工作后便将她接过来带在身边,完全是当女儿教养的。
  李盟深深吐了口气,烟屁股叼在嘴里,被他当成磨牙棒,嚼得稀烂。
  姜仁之绝对有问题!
  李盟敢打一百二十个赌!
  但姜仁之的档案却没有一丁点问题,他已经快把有关姜仁之的这一点信息背下来了,该死的比刘乔的那份档案还清白。
  手头压着三宗牵扯到姜仁之的案子。李盟拿起其中两份,验尸报告显示,那两人都是被活活饿死的,不,确切的说,是被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干渴折磨死的。
  两人的情况相似,尸体身上有许多虐待痕迹,皆是在郊外的山区很深的旱井里被发现。
  通过现场痕迹和作案手法,可以肯定,两件凶案出自同一个凶手。
  目前已经掌握到的线索表明,两宗凶案前后相隔三个月,首先被发现的是后一起,死者为二十九岁的男性吴某,吴某是个小混混,父母很早离异,都各自组建了家庭。吴某从小跟着奶奶长大,十几岁上就是片区派出所常客,奶奶去世后,吴某更成了个流氓,混迹于本市黑恶势力底层。
  吴某这样的小混混,死了几个月都没人找,要不是秋季森林防火演习被联防队发现,他大约烂成泥也没人在意。
  联防队在发现吴某后的第三天,又发现了前一起凶案的受害者,赵某。
  赵某被发现时早已经是一摊白骨,案发时间应该刚入春,本市夏季温度极高,三伏天一下午就能放坏一块肉。
  李盟喘了口气,赵某是外地人,尸体腐烂程度高,随身又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若不是他投宿的旅店老板发现他失踪,早就联系过警方,大约他的身份一时半会儿难以揭晓。
  一个外地人,一个本地小混混,同样的死法,前后相隔三个月。
  从赵某投宿的旅店找到的一些遗物里,李盟发现了姜仁之医馆的药方,而在吴某周围接触的朋友里,也听说吴某曾经因肠胃不适找姜仁之看过病。
  姜仁之!
  这次的恐吓案,也有那个姜仁之在里面!要解释成巧合,那也未免太巧合了吧!
  李盟愤怒地爆了句粗口,双拳在桌面狠狠一砸。
  “李盟!你要死啊!你以为这是你们组里的破桌子吗,随便你糟蹋?”
  信息科的陈大姐一巴掌糊到李盟后脑勺上,直把李盟快扇进电脑屏幕里。
  “查完没?查完赶紧回你们办公室去,我刚从开水房过来,听你们组里那个新来的小子正满世界找你呢。”
  陈大姐是出了名儿的难说话,又爱给未婚男女介绍对象,队里但凡有个眉眼齐全未有婚嫁的男女,陈大姐都会发扬慈母心肠罗里吧嗦打听人家个人信息,踅摸着给人家找个男/女朋友。
  以前没有全系统联网的时候,大家最愁的就是来陈大姐这儿查公民信息,刑侦队一致认为,陈大姐以前在户籍科待惯了,又是处女座,所以看见别人户口本上写着未婚她都觉得不完满,非得给每个人都凑成一对儿她才舒坦。
  要不是今天队里网络故障,只有信息科能联网查信息,李盟还真不想来招惹这大姐!
  “唉~李盟~你现在有对象没?不是大姐说你,你也老大不小了,工作再拼命,回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你就不觉得冷清?……”
  李盟一听,就知道现在不打住他就没法走了,于是赶紧收拾东西,点头哈腰地和陈大姐感谢告别。
  下了楼,刚拐过楼梯角,远远看见一群新来的文职女警都凑在接待室门口不知道在看什么。
  李盟皱皱眉,正往过走着,接待室的门开了,袁士凡从一群姑娘们中间挤出来,一扭头就看到李盟。
  “师兄师兄!这儿!快来,那个怪医生找你来了。”
  李盟愣了一下,快步走过去。
  李盟平常不怎么招惹小姑娘,总皱着眉又不爱笑,也不像袁士凡那样嘴贱,又不像大师兄那样温柔,更不像郎昭那么神奇,什么坏了都能修好。因此,他在小姑娘们中间人气很低落。
  小丫头们看见他安静一阵,给他让出一条通道,接着又开始嗡嗡议论。
  李盟穿行过去,隐约听见那群小丫头低声说着,“里面那个男人真帅呀!太有气质了!”“脸长得真好!”“皮肤才好呢,真干净!”
  袁士凡小声说,“来了有一阵了,刚才一直没找见你,我问他,他只说是来找你的。”李盟点点头,推门进去了。
  不知是被那群丫头洗脑了还是姜仁之确实长得好,反正李盟甩上门抬眼看向姜仁之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眼晕。
  接待室里阳光很好,窗台上放着几盆便宜却好养的碧萝,姜仁之坐在长桌边,偏着头,微微眯着眼看那几盆绿油油的植物。
  察觉到他进来,姜仁之转过头,对着他心无城府地一笑。
  李盟差点就随着那笑容一起笑了,还好反应迅速,及时拧紧眉毛,又把脸上的肌肉绷紧些,虎虎生风地踏步过去,一拉椅子坐在姜仁之对面。
  “怎么,姜医生终于肯合作了么?”
  姜仁之笑着低了低头,动作倒不女气,有些腼腆似得。
  “嗯,想起些事,想跟谁说说,又不知道该跟谁说,想来想去,好像李警官比较适合倾诉。”
  李盟眉心一抖,心说老子又不是知心姐姐!
  不过他还是很耐心的,仅仅磨了磨牙,忍下姜仁之的无聊,一切都是为了破案!
  “成啊,你说吧,我听着呢。”
  姜仁之又低了一下头,“在此之前,我有个冒昧的请求……希望你能答应。”
  李盟叹了口气,磨牙道:“什么请求,你说吧。”
  姜仁之抬起手,笑得一脸灿烂,“李警官,你看我等你这么长时间,这都中午了,你请我吃顿饭吧!”
  那纤长有力的手里,握着一个长方形的黑色物件,物件亮了,屏幕中间显示着巨大的四个阿拉伯数字:12:10。
  “姜!仁!之!”这一声饱含怒火。
  “唉~?”这一声何其无辜。
  

  ☆、变合作的怪医生(上)

  最后李盟还是掏钱请客,不过请的是单位食堂的打卤面。
  姜仁之老老实实坐在固定快餐桌的凳子上,单纯又无辜地打量着这间小食堂。
  李盟黑着脸,端着两只海碗从食堂窗口走过来。
  “吃吧,没见过你这种‘要求’别人请客的人。”
  姜仁之咧开嘴,接过一只大海碗,两碗面都打量了一下。
  “为什么我的没辣椒?”
  李盟咬着牙闭了一下眼,努力告诉自己不能做有损警队荣誉的事。忍下想要揍对面那家伙的冲动,李盟扯出个难看的假笑:“那边窗口,想吃辣椒自己去舀~”
  姜仁之看了看,伸筷子从李盟碗里挑了一点辣椒。
  李盟一口老血堵在喉头,突然听得姜仁之说,“我其实是想和你说说小吴的事。”
  李盟脑子飞转,生怕错过一点有用的信息。
  “其实我认识那小子,早就认识了。”姜仁之垂着眼,一边搅面,一边轻声说,“那会儿小吴他奶奶病了,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癌症晚期,老太太年纪大了,开刀动手术根本就是受罪。况且小吴家经济状况很糟,就算卖了房子也不一定付得起手术和治疗费用。老太太心疼孙子,想着反正是治不好的病,都是一死,要是卖了房子,自己走了以后孙儿连片躲雨的屋瓦也没有,还不如祖孙两个好好准备准备后事,在小房子里开开心心走完最后一程。”
  “其实……小吴是个挺好的孩子,心善,就是太要强,从小他就没个依靠,受了欺负只能靠自己硬撑,久而久之,养成了个野性子。”
  “他很孝顺,可是光有孝心没钱也不顶用啊,他偷盗拐骗,想尽一切快速来钱的方法,尽量让他奶奶做治疗。”
  姜仁之吹了吹筷子上的面条,慢慢吃了一口,他像是回忆着,又像是犹豫着。
  “我认识他,是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实在买不起药了,半夜他就到处去偷,偷到我的医馆里,被我抓了个正着。”
  不过,姜仁之一眼就看到那瘦弱的小年轻被惊到的慌乱眼神,无助又绝望,垂死挣扎般,两条细骨伶仃的胳膊抱紧怀里的药盒,鼻尖上急出粒粒汗珠。
  他们彼此凝视,小年轻试探地动了动,察觉姜仁之没有为难的意思,于是一扭头跑了。姜仁之没追,就是看着那翻出院墙的小黑影有些凄凉。
  姜仁之查看过丢失的药,都是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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