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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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法则- 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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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案子?”

我犹豫片刻。点点头,拿着枪和手电筒往年轻小伙和红衣怪人离开的方向走去,沈诺的手里也拿了一把枪,举着枪的沈诺。气质和平常完全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沈诺的枪法一定很好,她拿着枪的时候,我不知不觉想到了沈承。

杂草丛很高,里面长满我们叫不出名字来的植物,那些植物有的柔软,有的坚硬,甚至还有的带着刺。不小心之下,我身上的衬衫被划开了好几道口子,我走在沈诺的前面,一边替沈诺开道,一边仔细观察着四周。

月色弥漫,泛着微黄的月光洒在这一片一望无边的杂草从里,威风轻拂,月影摇曳。这地方太过偏僻,不仅公路没有修好,我们所在的这一片地方也是一片荒地。草丛里的杂草在微风的吹拂之下,时刻沙沙作响。

年轻小伙和红衣怪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和沈诺警惕地四处张望着,四周没有任何打斗的声音。

“不用着急,小轩一定能抓到他。”沈诺又重复了一遍。

沈诺告诉我,年轻小伙叫唐影轩,是个退役军人,看上去很年轻,但实际上也有三十多岁了。唐影轩的速度非常快,这我能理解,他曾经是一名军人,看他的身份,好像是沈诺身后那股势力派在沈诺身边,供沈诺差遣的,所以他的身手自然不可能会差。

但是红衣怪人的速度那么快,简直匪夷所思。如果稍不留神,红衣怪人就会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记得去老张家救小楠那一次,我在阳台上,只是一转头的时间,红衣怪人的身影就消失在了胡同里,甚至让我感觉红衣怪人是凭空消失的。

而接下来几次正面相对,红衣怪人同样表现出了惊人的速度。他的身体构造好像和正常人不一样,总让人感觉他的身体马上就要散架了,即使是装出来的,在保持这样姿势的情况下,还能跑那么快,太过惊人了,而且,他还穿着女性的高跟鞋。

我们走了大约十来分钟,终于走到了这片杂草丛的尽头,这里有一条小溪,溪水涓涓直流,清脆的流水声传进我们的耳朵里。这原本应该让人觉得动听的细水声,此刻却让我觉得非常刺耳,因为这种声音,象征着危险。

一声巨响,我的神经瞬间紧绷起来,这是开枪的声音。巨响在空旷的草丛里回荡良久。

我和沈诺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配枪,手电筒迅速地在四周扫荡着,但是,我们却一个身影都没有看到。

枪响声落下,可突然之间,脚步声传来!

那是脚踩在草上的声音,我和沈诺更加紧张地四处张望,沈诺的喘息声加重,拿着手电筒的手也轻微地颤抖了起来。脚步声混杂在涓涓细水之中,如果不是很仔细地听,根本就听不到。

四周太空旷了,我们没有办法分辨那声音是从什么方向传来的。

危险的气息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侧着耳朵,终于,我分辨出那声音的来向了,在我和沈诺的斜后方,我迅速转身,双手握枪,可是就在下一刻,一只壮硕的手抓住了我的枪口,枪被对方握得往上倾斜。

我没有开枪,因为我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是唐影轩。

唐影轩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看着他坚毅的脸庞,我很快将他和沈诺对他的介绍联系在了一起:军人。也只有军人能有这样的气质了,尽管,他早已经退役。

唐影轩轻轻把我的手推开,下一秒,他举起了自己的左手,他是一个左撇子,而他的手中,早已经握住了一把手枪。

“还在附近。”唐影轩的声音低沉,说完这句话,转身继续向四周观察起来。

“小轩,刚刚开枪的是谁?”唐影轩回来之后,沈诺明显放松了不少。

唐影轩:“我。”

沈诺微微一喜:“打中了吗?”

唐影轩的回答依旧简短:“打中了,没血。”状团女扛。

唐影轩看上去就一副精干的样子,所以我相信他的判断。打中了,没血,只有一种可能,对反穿了防弹衣。

我们三个人背对着背,朝我们各自的前方注视着。温度很低,草丛里起了雾,我不知道我们在原地站立了多久,直到唐影轩将枪藏在了身上。

“他走了。”唐影轩说完,直接朝着我们来时的方向走去。

我和沈诺对视一眼,我们这才发现,除了唐影轩,我和沈诺两个人早已经满头大汗。我并不惧怕红衣怪人,只是红衣怪人太过神秘,面对他,我的心底总会产生一股莫名其妙的压迫感。

回到车子的地方,唐影轩二话不说,直接给车换了备用车胎,看着唐影轩忙碌的身影,沈诺叹了一口气,她说她也没想到竟然连唐影轩都没抓住红衣怪人。

车子能重新启动之后,沈诺催促唐影轩快点开车。红衣怪人出现在这个地方,绝对不是偶然,他很可能是要破坏我的最新线索。这也让我暗自咂舌,红衣怪人究竟有多神通广大,就连沈承都不知道沈诺偷偷带我来找凡叔,但是红衣怪人却知道。

沈诺有些着急,她说,凡叔已经快五十岁了,在她的印象里,凡叔一直对她很好。

“他给我的感觉,最接近亲人……”

沈诺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车子缓缓停了下来,唐影轩说我们已经到了。透过后视镜,我看见了唐影轩的双眸,明亮,有神,他也正通过后视镜和我们对视。

第一次见唐影轩,是沈诺派他给我送蓝皮书,那个时候,唐影轩还留着长发,有点痞子味,此刻,他剃了干净的短发,脸上分明的棱角,散发出凌厉的气息,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简单。

第293章被杀?

车子停在了一栋大屋的前面,偌大的郊外,只有这么一间大房子耸立在空地之中。三层高的房子,如果装修起来。这应该能算得上是一栋豪宅。只是,这栋大房子全部是用砖块砌成的,砖红色映衬着幽森的夜色,看着有点奇怪。

“他一个人住?”我问。

沈诺点了点头,唐影轩带头,我们慢慢朝着房子的大门踱去。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沈诺口中的凡叔,很可能已经遭遇到了不测。门没有关紧,仔细一看,上面的锁已经被人破坏了。

沈诺深吸了一口气:“看来凡叔,真的遭遇到了不测。”

唐影轩推门,里面一片漆黑。唐影轩似乎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随手就找到了墙上的电灯开关。很快,整个房子亮了起来,看到房子一层的场景时,沈诺捂住了嘴巴,没有叫出声来,她比我想象中的要冷静很多。状团女巴。

只见一层的水泥地上,有一条很长的血痕,血痕从楼梯的位置一直延伸到门外,根据形状,这血迹像是人大量出血后,被人往某个方向而残留下来的。进来的时候。我们没有仔细开清楚,我立刻转身出门,仔细查看之下,果然,门外的空地上也有一道很长的血痕。

血痕一直蔓延到一处比较平坦的地方才停下来,那里有几个深深的印记,像是车轮印。

回到屋里,沈诺立刻作出了推断。

“凡叔应该被人杀害,然后一直从楼上拖到外面的车子上去了。”沈诺低着头,语气里透露着悲伤。

“先上去看看吧。”我说道,率先朝着楼上走去。

一层有几张非常破旧的小桌椅,除此之外,并无他物。二层有两个大房间,一个厨房。一个客厅,两个房间里都凌乱万分,桌椅和家庭用具全部被打翻在了地上。厨房里有个大冰箱,沈诺告诉我。她每个月都会派人往这里送吃的。

凡叔已经疯了,但他的症状却有些奇怪。凡叔很害怕其他人,只有沈诺和其他几个人能接近凡叔。凡叔疯了之后,什么事情都想不起来了,整天说着疯言疯语,也从来不出门。但还好,凡叔还懂得吃饭睡觉,而且,从来不出门。

一开始沈诺还担心,想派人照顾凡叔,但是凡叔根本就不愿意,反而吓的全身发抖。凡叔一个人在这里待久了,从来没出过事,她也就放心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在凡叔的门口放一大堆吃的,沈诺教了凡叔很久,他终于学会把那些东西提到冰箱里藏着,一吃就是很久。

“这是什么病?”我问。

沈诺摇头:“我也不知道,医院没检查出什么病,医生说可能是脑部受到重创,还说凡叔半疯半傻,还记得生活的本能,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我们继续往上走,三层也有两个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两张大床,和楼下一样,这里面也非常的凌乱。

“这是打斗留下来的痕迹。”沈诺叹了一口气。

唐影轩一直跟着我们,没有说话,也没有去观察四周,好像我们所做的这件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们把整个大房子找到了个遍都没找到尸体。

“我们回去吧。”沈诺脸色难看,说了一句。

“就这么回去?”我问。

沈诺喃喃道:“报警没有用的。”

“我知道报警没有用。我的意思是,我们在房子的附近再找找。”我说道。涉及到这些案子的人和事,警方根本未必会调查,而且渝市有沈承,他不同意的话,警方更加不可能会调查。

“你是说,找凡叔的尸体?”沈诺抬起头看我,她的眼角有些湿润:“凡叔不是已经被人抬上车了吗?”

那些血迹早就已经干涸了,看起来像是已经遇害好几天了。

我:“不一定。”

沈诺:“你是说,那些血不是凡叔的?可是,这里只有凡叔一个人住,凡叔又没什么抵抗能力,不是他的会是谁的?”

我没有回答沈诺,只让她跟着我一起到附近找一找。出房子之前,我把家里的灯全部关了。我们在房子附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踪迹,沈诺问我怎么办,我想了想,带着他们坐到屋子前面去。

我们坐的地方很不起眼,如果不是距离很近,根本发现不了我们。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唐影轩端正地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如果不是他全身挺直,我一定会认为他已经睡着了。草丛里有一些秋蚊,沈诺不断地招着手,但是这打扰不到唐影轩。

沈诺一些着急,看的出来,凡叔算是她比较在意的一个人。

相比唐影轩,沈诺显得很着急,她问我究竟在等什么。

我看向沈诺:“你为什么不叫你身后的那些人找他?”

沈诺:“他们不会管的。”

我:“想要找到凡叔,就耐心地等着吧。”

沈诺的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你是说,我们在等凡叔,他没死?”

我点头。

凡叔的病很古怪,一般来说,但凡是疯了或者痴呆了的人,生活能力会随之丧失,但是按照沈诺的说法,凡叔除了记不起事情,怕人,不爱出门,其他生活能力都很正常,甚至懂得把别人送来放在门口的吃的拿到冰箱里,一吃就是好一段时间。

正因如此,沈诺才会放心的下凡叔。

医学界是神奇的,凡叔的症状自然有可能,但是,他的家里残留的痕迹实在太古怪了。首先是那血痕,那血迹从楼上一直延伸到一层,再从一层延伸到房子外面的空处,血痕不见的地方,有几个类似车轮印的痕迹,这会让人觉得凡叔被人杀了,然后被拖到了车上运走。

但是,仔细的观察和思考,那些痕迹露出了破绽。首先,那些血痕比较均匀,如果是人失血,被拖了那么长的距离,血痕中间出现断层,但是那些血痕没有。所以说,那血痕像是被人刻意涂抹上去的。

再有就是房子外面的痕迹,根据血痕干涸的程度,那些血至少残留了好几天了,但是,房子外面的血痕和车轮印还在,虽然不是很明显,但还是可疑。这几天,渝市下了不止一场雨,其中一场还是大暴雨,照理说,血痕和车轮印会被冲刷的一干二净,至少肉眼看不出来。

也就是说,那车轮印和血痕,也是人刻意制造出来的。

而最说不过去的,便是房子二层和三层凌乱的打斗痕迹了。凡叔惧怕生人,没有抵抗能力,所以如果有人要行凶,根本不可能留下那么明显的打斗痕迹,就算打斗了,也不至于在二层和三层每个房间都留下痕迹。

听到我的分析,沈诺张大了嘴巴:“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凡叔没有死,也没有遇到危险,房子里的现象都是他制造出来的。”我对沈诺说道。

听到我的分析,唐影轩也睁开了眼睛。

红衣怪人出现在这附近,说明很有可能有人想要来断了凡叔这条线索。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那些人想要来杀人灭口,那他们也是刚刚查出凡叔这条线索的,否则,他们早就动手了。

设置在路上的针板路障,是对方想要阻止或拖延我们赶到这里,以好给他们争取更多时间杀人灭口。但是,我们终究会来这个地方,他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他们未必会发现这些痕迹的古怪。

他们没有发现线索的古怪,就会认为凡叔已经被人杀了,但是如果他们发现了,凡叔很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遇害了。

“只要那些人没有发现,凡叔就不会有事,而且他一定会回来。”我对沈诺说道。

“为什么?”沈诺马上问。

我微微一笑……

第294章装疯卖傻

“只要那些人没有发现,他会回来的。”我再次确定到。

屋里的痕迹绝对人刻意制造出来的,房子外类似车轮印的痕迹和血痕还在,这说明制造痕迹的人。在刚下完暴雨之后还在这附近。制造痕迹的时候,凡叔没有死,否则对方根本没有必要制造出这些假的痕迹。

痕迹也不应该是有人掳走凡叔之后制造出来的,这更加没必要,直接让凡叔消失,不留下任何痕迹,这才让别人难以察觉。凡叔一消失,我们自然会想到凡叔是否已经遇害,对方没必要再制造凡叔遇害的假象。状团上巴。

排除种种可能,这痕迹,只能是凡叔自己留下来的。

这也是我考虑如果凡叔没有遇害,他就绝对会回来的原因。凡叔会留下这种痕迹的原因。是因为他想躲避某些人,因为凡叔已经知道。危险正朝着他靠近,他想让来找他的那些人误以为,他已经死了。

凡叔的方法算不上高明,因为有破绽,但如果不仔细观察,并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不容易发现。沈诺的心思还算细,人也聪明,但她刚刚也被这假痕迹欺骗了。

我已经确定下来,凡叔根本就是在装疯卖傻。一个真的又疯又傻的人,仅仅能记得生活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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