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法师都市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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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法师都市游-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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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他自己的安全倒是没有考虑,毕竟他有瞬移,随时都可以远离危险。

林雨洁送的玛瑙佛手珠最让哈姆雷特惊讶,因为经过研究发现,这串佛珠居然能够制作成宠物空间。

一颗佛珠就是一个空间,一共十八个,这可是了不得的东西啊!

以前哈姆雷特也有过宠物,可惜在和联军的战斗中都阵亡了。现在看到这串佛珠,他不由得思绪翻飞:这十八个宠物空间一定要利用起来,只是不知道地球上有没有什么好宠物!

做完这些魔法装备后,哈姆雷特开始制造最后一件东西了,那就是——针,一个能够通过精神力操控的纹身针。

通过和蛊宗长老的战斗,哈姆雷特深深地感到自己魔力的缺乏。可是地球魔法元素稀薄,而他又不愿意吸取魔力水晶中的魔力,所以只能在身上纹一个聚魔阵。

这个聚魔阵可以将魔力积累的速度提升十倍以上,当年他也曾将它纹在卡尔王国小公主兰蒂娅的身上,助其提高实力。现在该轮到自己享受了!

有了这个聚魔阵,三年以后,他的魔力就能恢复到以前的巅峰程度。当然,前提是,这三年之内,他不使用任何需要消耗魔力的魔法!

痛,剧烈的痛,锥心刺骨的痛。

哈姆雷特没有料到纹个聚魔阵竟然会这么痛,真不知道当时兰蒂娅那小丫头是如何挺过来的!

嗯,貌似当时我是用精神力将其弄昏了的!……唉,可惜现在我不能将自己弄昏,否则就没有控制纹身针了!

事已至此,哈姆雷特只能默默忍耐。

哈姆雷特龇牙咧嘴的躺在那里,他已经作出决定,等到刺完这个魔法阵之后便将这根纹身针送给谭爱玲。

有了这根不会在人体上留下明显伤痕但又能带给人极度痛感的纹身针,相信那些喜欢刑讯的警察们会乐翻了天吧!

纹身针在哈姆雷特的背上跳动着,每一次跳动都令他脸上的肌肉剧烈抽搐。

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他才从疼痛中解脱出来。

“叮”的一声,纹身针跳跃起来插在了地上,那力量是如此之大,整个针尖都深深地扎进了地砖之中。

居然用这样一件凶器给自己刺青,哈姆雷特对自己的勇气和忍耐力佩服极了。

如果早知道会有这痛的话,他就算用光储物空间里的魔法水晶,也不愿意遭这么一回罪的!

无精打采地驱动魔法阵,然后静静的感受那如丝般流进自己体内的魔法元素,哈姆雷特多少有了一些安慰。照这个速度,大概十天之后,自己就能将在和蛊宗长老之战中消耗的魔力补充回来!

好了,现在就躺在这里吧,真的是不想动了……

第六十一章 … ~药王庄的对话~

(这几天有点忙,昨天又没有更新!今晚先传一章,所欠下的两章会在这周内补上!抱歉!)

星期天上午十一点。

河南温县,药王庄。

就在哈姆雷特被纹身针弄得痛苦不堪的时候,这里来了一位衣冠楚楚、让人见之即生好感的英俊青年。

此人名为白子员,是白莲教上海分坛的对外联络员,其职务相当于公关经理。今天,他就是奉上海分坛香主之命,前来药王庄询问有关“春眠不觉晓”的事情的。

按照武林规矩向门房投递拜帖后,只过了一小会儿,一个身着古装长袍的中年男子就迎了出来。

“白兄弟,你来就来嘛,干什么还要投帖呢?这不是见外了么?”

“高大哥,小弟也不想这样啊!可是今此小弟是为公事而来,不得不遵照教规、严守规矩,您就包涵包涵吧!”

迎出来的中年人叫高流,是药王庄的外务执事之一,和白子员认识了六七年,彼此都觉得性情相投,差一点就要斩白鸡、烧黄纸了。

“走,我们进去再说。”

两人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厅堂里坐下后,就有一个穿着一袭古裙的娇俏小丫头用一个木盘托着两碗茶奉了上来。

白子员抿了一口茶水,轻声叹道:“每次到这儿来,我都会有一种穿越了时空的感觉!”

高流微显无奈的说道:“是啊,我们药王庄既没有电话,也没有电视,更没有电灯。出去见识过的同门都要求改建本庄,可我们老祖宗却非常的坚持,我们这些小辈也只有顺着他了!”

白子员微微一笑道:“高大哥,你也别抱怨了!似乎武林中的那些老爷子们都很喜欢这种作派,我都已经见过四家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高流露出了一个“往事不堪回首”的神情,摇了摇头后问道:“白兄弟,你这次来又是想买些什么药物啊?”

“不不不,高大哥你误会了。”白子员笑着说道:“小弟这次来可不是来买药的!”

“不卖药?又是因为公事?”高流微带疑惑的说道:“这下老哥我可真是猜不到你的来意了。”

在高流的直视下,白子员正色问道:“高大哥,小弟今次前来,实是代表我白莲教上海分坛向贵庄咨询一件事情的!”

“你说,老哥我知无不言!”

白子员面带谢意的对高流点点头,说道:“高大哥,小弟想问一下,贵庄的‘春眠不觉晓’是否出售过?”

高流神色一凝,道:“‘春眠不觉晓’是本庄三大密药之一,除了庄主的直系弟子外,就连其他同门都不可能得到,又怎么可能会出售呢?白兄弟,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啊?”

白子员微微一叹,道:“我教上海分坛香主在做买卖时被人用迷香迷倒了,根据其特性来看,很像是贵庄的‘春眠不觉晓’。”

“哦?你们是因为什么而作出这种判断的呢?”

“其药性无色无味,见效极快,普通提神醒脑的药物都无法缓解,而且中者清醒之后,不但毫无不适之感,反而精神饱满。高大哥,这些特性应该只有贵庄的‘春眠不觉晓’才具有吧?”

高流皱了皱眉头,说道:“不错,具有这种药性的迷香只有我们药王庄才有。可是,我们庄主和他的四大直系弟子都已经有半年没有出过庄门一步了……”

白子员有些歉然的说道:“高大哥,这还要麻烦一下你了。劳你去问一问,看看贵庄的弟子有没有将‘春眠不觉晓’流传出去!”

高流郑重的点点头,道:“即使白兄弟你不说,老哥也会上报庄主详查此事的!”

“那就劳烦高大哥了!”

“少跟老哥客气。现在也快中午了,走,陪老哥喝两盅去,顺便把这件事详细的给老哥我说一说!”

“嘿嘿,小弟就是惦记着高大哥你的那两坛老汾酒,所以才特意赶着现在过来的……”

“你小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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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晚上九点。

药王庄,小菊轩。

“师父……”

“怎么了?”

“下午小高来禀报说,在上海发现了拥有‘春眠不觉晓’的人,而那人手上的迷药并不是从您的四个徒孙那儿流传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那有可能是你的师妹?”

“依徒儿看来。即使不是师妹,那也绝对是和师妹有很深关系的人!否则以师妹的性子,她是绝对不可能将‘春眠不觉晓’交给其使用的!”

“二十年了,二十年了……快,快,快点派人去上海把这件事调查清楚……”

“师父,您别激动!徒儿已经让菊儿飞去上海了……”

“菊儿一个人怎么够!……快发出‘青囊牌’,请上海附近的友好帮派协助搜索……”

“是,师父!”

第六十二章 … ~苗彩云的命令~

(因为死党要在9月16日摆婚宴,所以被抓丁了!这就是这段时间无法正常更新的原因,望见谅!)

星期一,虽然哈姆雷特百般不愿,但还是在谭爱玲的坚持下去上学了。

一进教室,早就来了的胖丫头就带着兴奋的神情迎了上来,拉着哈姆雷特道:“小雷,你怎么才来呀?人家的等你好久了呢!”

眼中只有哈姆雷特的胖丫头完全无视班上其他同学的眼光,特别是那些女孩子,更是因为她那亲密的语气而目中带煞。

哈姆雷特没有抗拒的在胖丫头的牵引下落座,然后问道:“你没事了吧?”

面对着他坐下的胖丫头一脸不解的反问道:“我有什么事啊?”

哈姆雷特翻了翻白眼,轻轻地吐出一个字:“蛊。”

胖丫头恍然,摇摇头,轻声说:“只不过是一个子蛊而已,怎么可能难得了我妈妈!我现在已经完全没事了!”

“那就好。”哈姆雷特点点头道:“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

“什么有什么打算?”胖丫头又是一脸的迷惑。

哈姆雷特微微一叹,虽然觉得跟这个迷糊的胖丫头说这些话题有些费劲,但他还是耐着性子道:“你们的行踪已经暴露,难道就不打算作些安排吗?万一那些长老找来,你们要怎么对付?”

哈姆雷特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对容巧巧有着一丝好感。而这丝好感的来由,则是因为容巧巧拿走了她门中的秘笈。

要知道哈姆雷特以前也干过这种事,所以才会稍微的表现出了一点关心,不过胖丫头却不明白这一点。

她没有立刻回答哈姆雷特的话,反而一脸欣喜的说道:“小雷,你居然这么为我着想,人家真的好感动,也好高兴喔!”

奇怪了!自己明明已经带上那方可以抑制精神力无意识散发的古玉了呀,怎么这胖丫头对我还是这种态度?

虽然心中有些疑惑,但哈姆雷特对这些事却并不在意,只是对胖丫头的罗嗦有些不满,挑了挑眉道:“回答我。”

这种命令式的语气并没有使胖丫头感到不快,她点点头,用极为乖巧的神色说道:“小雷,其实我妈妈并不怕蛊宗的追捕。一来是因为我妈妈的实力在蛊宗中名列第一,包括宗主在内,没有一个人是她的对手,即使两三个长老齐上,胜负也是五五之数。二来这里可是我五姨的地盘,蛊宗也不能大张旗鼓的派人过来……”

哈姆雷特点了点头,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嗯,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就说一声。”

胖丫头微红着胖嘟嘟的脸蛋儿,满面幸福的呢喃道:“人家知道啦,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哈姆雷特翻了翻白眼,没有接话。

胖丫头在幻想中陶醉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对了,小雷,我妈妈说,让你有时间就到我们家去一趟。”

哈姆雷特点点头,他没有问是什么事情,因为在他的心里对“蛊”这种东西还是很感兴趣的,正好借这个机会研究一下。

见哈姆雷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胖丫头喜笑颜开。不过紧接着她就郑重其事的叮嘱道:“小雷,你去我家后不要理我五姨,她对你有坏心思呢!”

回想起苗彩云那香软的怀抱,哈姆雷特还真有一丝感触呢!他没有明确表态,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有点了解哈姆雷特性情的胖丫头也不敢过份逼迫,当下就转移话题,说起了毫无营养的废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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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我交代的事情办完了吗?”苗彩云半躺在铺着云绒毯的沙发上,淡淡的问道。

在她面前站着的一个二十多岁的美貌女子点点头,恭敬的说道:“已经有结果了,花后。”

“嗯,说说看。”

“谭爱玲,22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院,沧州谭家直系弟子,因缉拿‘丧门十八刀’有功而升调到上海任‘有组织犯罪调查科’主任。哈姆雷特,13岁,是谭爱玲在麻扎塔格收养的孤儿,目前就读于上顿中学初一三班。”

苗彩云听得大是心疼,呢喃道:“原来我的小老公身世这么凄凉啊……放心吧,小老公,我一定会加倍疼你的……”

她手下的那个女子虽然好奇于苗彩云口中的“小老公”,但迫于她的威严并不敢发问,只老老实实的垂手肃立在那儿。

“小燕……”

“花后,您有什么吩咐?”

“挑几个我们控制的外围组织,让他们把上海搅乱!”

“是,花后!”

第六十三章 … ~辞职~

(因为死党的婚事,我三天没有更新,可能很多书友就以为我TJ了,大部分竟然下架。如今的收藏居然跌至261,我欲哭无泪,欲写无力!)

中午,上顿中学学生食堂。

哈姆雷特一边吃着午餐,一边听着胖丫头的废话。

胖丫头已经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上午了,在嘴皮连续翻动了三个小时后,她不但不觉得累,反而精神愈发抖擞,这一点让哈姆雷特非常的惊讶。

一上午有四节课,每位任课老师都将胖丫头的“不听讲”看在眼里,可偏偏就没人管,这一点也同时让哈姆雷特非常的无奈!

不过,哈姆雷特可不是那种忍受力超强的人,他早就在自己的身上用了一个改良后的风系初级魔法——隔音术。

这种改良后的魔法并不会隔绝那些得到过认证的声音,比如说谭爱玲和唐妃嫣的。

就在哈姆雷特在嘈杂的学生食堂中安静的享受着午餐时,唐妃嫣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对不起,小雷,我来晚了!”

哈姆雷特抬起头,看了满面歉意的唐妃嫣一眼,淡淡的说道:“没关系,快坐下吃饭吧!”

在胖丫头的不满的目光中,唐妃嫣坐到了哈姆雷特的身边。一边吃着哈姆雷特早就帮她买好的饭菜,一边说道:“本来人家

第四节没有课,还打算先来买些好吃的,可是却被校长叫去了……”

看着唐妃嫣的神情,哈姆雷特觉得事情可能和自己有关,于是问道:“校长找你什么事?”

“也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打小报告!”唐妃嫣不满的说道:“校长居然暗示我要注意言行,不要在生活作风上出问题!”

哈姆雷特一听就明了了:“这么说来,校长应该是知道我和你之间的事了?”

“嗯。”看唐妃嫣的神色,她显然是作出了某种决定。

“唐老师,那你是怎么回应校长的啊?”胖丫头心急的问道。

已经解除了隔音术的哈姆雷特听见这句后后,不由得给了她一个白眼。

“恐怕要让容蓉你失望了。”唐妃嫣怪怪的笑道:“我已经向校长明确表态,说我绝对不会放弃小雷的!”

虽然哈姆雷特一直都不认为自己爱上了唐妃嫣,可当听到这句话后,他心中却不由得一喜。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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