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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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忆-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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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经开始变得很脆弱,只要附近有一点的风吹草动,我都会四下张望,张皇无比,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疯掉。
  似乎是发现了我的异样,又或者是别的什麽原因,某天,全思!终於肯解下我的手铐,带我出门了。
  我第一次领略到全家的财大气粗,出个门不只一部车,就是保镖也得坐满了两部车,三辆一模一样的车行驶在道路上,想不招人眼球都难。
  我这时候正值年幼,根本没想到要逃,以後想起来,兴许我逃得了,逃不了就被抓起来,後果难以想象。就算逃了,我能到哪去?家里根本没人,我一个小孩,没有任何生存能力,不是饿死就是被抓回去。
  那麽我还得庆幸自己当时没逃了?──还让自己少受些罪。
  只是日後想起来,多少会有些惆怅罢了。
  车里,我拼命坐直了身子,眼望前方,目不斜视,虽然这样很丑,但是好过等下吐了更丑。
  肩膀突然传来一阵压迫感,转眼间我的头已枕上一个柔软的物什。
  我眨眨眼,才发现我躺在了全思!大腿上。
  正想挣扎著起来,他却毫不费力的把我按住,道:“晕车就躺著吧,会好受些。”
  我的脸上一阵火辣辣的,比被人知道自己晕车还丢脸。
  他的身子很瘦,大腿上几乎没什麽肉,没多久我就感觉有些硌人,但不好意思说些什麽,要是他恼羞成怒把我扔车子外了怎麽办?忤逆他一般没什麽好果子吃。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就快睡著的时候,车子缓缓地停了下来。
  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扶起来,牵著我的手将我引下了车。
  看著眼前的建筑物,我有些傻眼了。
  本市消费最高昂的五星级大酒店,同时也是全氏名下的产业之一,他是要带我出来吃饭?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大庭广众之下牵著我的手、毫不避嫌地进入了酒店,虽然我们看起来有点像哥哥和弟弟,但只要是常人,用脑子稍微想一下,也知道,哪有兄弟这麽亲密的?
  後面很快跟上来一大群穿著黑色西装的保镖,著实让我不太习惯,活了这麽多年了,什麽时候领受过这麽大排场?
  换个角度想,今天也真是幸运,个中缘由就不详细谈述了。
  五星级酒店,自然金碧辉煌,连墙壁都是合成玻璃做成的,交相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屋顶上有一个巨型的水晶吊灯,有点像全氏大宅那儿的豪华放大版。
  就在我快被自己的影子、成像晃花眼的空档,全思!已经带著我乘坐电梯上了四楼。
  电梯门甫一打开,只看得见一片昏暗的灯光,偌大的排场一个人也没有,中间只有一张桌子,显得神秘兮兮的。
  他的脚步渐渐放缓,将我引至正中心的餐桌前,把我压坐在椅子上後,坐到了我的对面。
  我不解地看著眼前的一切:蜡烛、西餐具、红酒。
  他终於缓缓开口:“思宏,今天是你的生日,大舅特意带你出来,吃顿丰厚的。”
  我彻底愣住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九号吗?原来暑假都过了快一半了。
  我在床上一天一天的过,根本不知何年何月,连自己的生日都忘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我鼻头一酸,有什麽就要从泪腺中喷涌出来,只能哽咽著说:“谢、谢谢……”
  “傻孩子,哭什麽……”他起身,状似温柔地替我抹去眼角的泪水,看著我的眼里充满了只有我才看得懂的疯狂。
  这算是一顿正统的西餐,没有生日应该出现的蛋糕,也没有礼物,越吃越压抑,我都快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他给我的惊喜还是恐吓。
  全程他的视线没有离开过我的身体,让我如坐针毡,十分不安。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我很奇怪,为什麽要这麽对你。”他的突然开口,使得原来沈默地燃烧著的火焰颤了两颤,如同我的心脏。
  我缓缓点头。
  他今天,准备说出来了麽?
  说出来,是不是……就会放了我?
  这是他自从我们认识之後,第一次和我说这麽多话,我好像听到了只有野史里才会听到的故事,听到最後,居然也不禁动容起来……

作家的话:
天雷预告……




第六章

  在全思!六岁的时候,全家发生了一件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事。
  年龄比自己大的表弟,其妻子早产,生下了一个病弱的男孩子。
  由於此表弟家庭比较困难,因而向他父亲借了些钱,本来这个没有亲情的家庭是不兴探望这一套的,可是他莫名地对这个早产的男婴产生了兴趣。
  由於早产,男婴需要在保温箱里呆上十来天,医院不允许进入探看,他只能通过视讯观察。
  看著屏幕上比自己巴掌大不了多少的脸,上边还插了无数根管子,全思!第一次产生了“怜惜”的感觉。
  此後他每天必过来看这个小宝贝,没有人知道,他在全思!的心里有多麽重要,一个小小的生命啊,让自己产生了想捆住他带在身边的感觉。
  等小宝贝出院以後,全思!第一次向表弟问起了关於名字的问题。
  “按照族谱,他的名字里应该含有一个‘宏’字。”表弟这麽回答他。
  噢?意思就是还没起名喽?
  “就叫作‘全思宏’吧。”回家之後,全思!和父亲说。
  父亲第一次听见全思!给别人起名,惊讶的不得了,尤其是这个名字还挺好听,当下就把这个“旨意”传达给了儿子。
  所以全思宏和他的父亲至今都不知道,全思宏的的名字还是一个连小学都没毕业的屁大小孩起的。
  全思宏出院以後,就正式受自己爸妈的照顾了,由於早产,还小小的受到了自己爷爷的关心,不过这些比起全思!对他的在乎,可真的是微不足道,全思!几乎都把他们家当自己家了,全瑞虽然表面不说,但心里还是微有颇词,但面前还有一个事实摆在面前:自己的家,还有其他的分家,以後,可都是全思!一个人的,说什麽也不能把他得罪了。
  全家就是一个冷血的家族,能够顺利继承的家产的,只有一个人,其他人在成年之前,除了能留在本家,生活水平基本等同於平民,成年之後,只能得到一处分家的房子,其他任何东西,都不会留给你。而继承人的待遇就会好上许多,除了与非继承人截然不同的贵族生活之外,还能享受高等教育,当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极大的,必须在十六岁之前就修完工商管理学的所有课程,并且最低应拿到硕士学位,除了智商极高的人,基本没有多少人能完成这些挑战。
  因此,两种人对彼此的看法,一半一半。
  在八岁之前,全思!还是相对自由的,所以他最常做的事情,不是学习,而是和全思宏玩儿。
  要是说到玩,全思!的花样可就多了,可是全思宏有轻微的哮喘,一旦动一下,气管里都会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特别刺耳,这更加深了全思!对他的心疼。
  全思宏在十个月左右就会说话了,但也只限於三个字以内,还是十分含糊的音节,让全思!高兴的是,小思宏第一个会说的词,就是“舅舅”,虽然听起来很像“鱼鱼”,但也绝对不会是“爸爸”或者是“妈妈”之类的词,这与全思!天天在他耳边墨迹脱不了干系。
  虽然很明白,全思宏记事以後压根就不会记得自己学的第一个词是什麽,全思!还是狠狠地高兴了一把。
  其实说到底,全思!本身也只是个六岁的小孩,虽然很快就要七岁了,但是依然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也没怎麽抱过全思宏,眼看著全思宏一天比一天壮实,他也越来越没勇气了。
  等全思宏勉强能立起来的时候,都快一岁了,这时候全思!才知道,自己是深深的爱上自己的侄子了。
  全思宏学走路的时候,难免要摔倒,每次听到“!”的声音的时候,全思!都觉得特别刺耳,可是他不能帮全思宏,这是每个人必经的一步,就像炼狱,凤凰没有经过炼狱,就不能涅磐重生,虽然学走路没有那麽夸张,但也是全思!心中陈旧的痛了。
  老实说,会走路之後的全思宏,俨然已成为了全思!的小玩具,甚至有几个月都是直接让他在主家住著,丝毫不顾旁人的意见,而全思宏的爷爷,也就是全思!的父亲,是这麽想的,反正不到一年,他们铁定是要分开的,就这麽让全思!度过仅有的自由日子,也不乏为一桩美事,最多自己给全瑞的补偿多些,也没什麽实质性伤害。
  可是全老爷子完全低估了全思!的固执性。
  说到全思!这个人,可真真是怪了。人长的是唇红齿白的,脑袋瓜也特别聪明,挺受女孩子欢迎,老师也喜欢他,可他就是对别人特别冷淡,说好听了是有个性,不好听点,那就是没礼貌了,对别人都是爱理不理的,连自家父亲也不例外,一个星期说长句的次数,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其余时间基本都是“嗯”“啊”“哦”之类的语气词,一个月笑的次数,估计一个巴掌也数不尽,对别人关心的次数,那更是没有办法得知,所以全思宏的出现,算是给了他人性化的一面。
  这在以後职场中为人处世是十分重要的,虽然不知道他未来会不会改变,但是全老爷子也总算庆幸地认识到,自己的儿子还是孺子可教的。
  那这麽说全思宏算是全思!人生中的绊脚石吗?不是,因为他还算是有好处的。那麽全思宏就是全思!人生中的垫脚石?也不对,全思宏生下来之後,全思!几乎全身心都在全思宏身上了,这并非一种好现象。
  不过虽然有这麽多的顾虑,全老爷子基本还是呈乐观的态势,因为八岁以後,全思!就要出国了,到时候,可由不得他再任性了。
  日子就像行云一样,一去不复返,很快全思!八岁了。
  他从一开始就很清楚,自己和全思宏不可能一直相伴,所以也更加珍惜彼此相处的时间,眼看著全思宏一天比一天长的白嫩,自己也心安了,以後的日子还很长,等自己能站稳了,再和全思宏一起,也不迟。
  於是全思!和全思宏的最後一次见面,就在他们双唇相印中,结束了。
  “你的初吻,是我的。”
  在这样美好的回忆中,全思!搭上了前往异国的飞机,开始了自己另一段的人生。
  殊不知,小孩的记忆在四岁左右才会全面开启,所以多年後回国发现全思宏压根没记住自己的时候,他著实是很生气,也将自己的初衷,悄悄地更改了……
  全思!先生在美国的生活,不能不说苦,但其实也不是很苦,这得多亏了他那高人一等的智商,能助他顺利度过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
  光是在四年之内修完国中到高中的课程,就有够让人难受的,更何况是在别人都在刚读国中一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拿起了大学的课本,开始写论文。
  其实像全思!这种高智商人群,求学意识是非常强的,虽然有时会体验到高处不胜寒的空虚感,基本上还是会被知识的海洋所填满,所以那几年很快就过去了,修到硕士以後,他已经没有兴趣再继续进修,匆匆回国,这时他刚好16岁。
  回国後,本来满心欢喜的去亲爱的侄儿家吃饭,但是只换来了他有些恐惧,又有些陌生,又有些不屑的眼光。
  这两夫妇这几年到底给他的侄子灌输了什麽知识?连他都不认识了?
  “……大、大舅。”侄子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怯懦。
  为了消除他的戒心,他罕有地露出了自认为灿烂的微笑,回道:“嗯。”
  可是侄儿的表情丝毫没有放松的样子,他有些沮丧了。
  为什麽他要忘了他?他对他这麽好!
  他一定会让他属於他的,迟早有一天,原原本本,完完整整的。
  只是现在自己还不够力量,自己还需要磨练,再过几年、再过几年……
  饭桌上,全思!先生觉得自己今天和侄儿的交流实在是太少了,全瑞夫妇也只会说些无关紧要的废话,於是他积极地将目光转移在侄儿身上:“思宏,最近有没有什麽好玩的事情?说来给大舅听听。”
  全思宏往自己母亲那瞄了两眼,才开口回答:“没什麽好玩的事情……”
  他感觉自己身体里的怒火“蹭”地就上来了,恨不得亲手掐死那作孽的男女。
  算了,不与他们计较,吃过饭,他选择直接回大宅,没有时间耽误了,为了未来的光明,他得尽早制定好计划。
  虽然会让全思宏受点苦,但他实在是没办法等了,为了让他记起自己,只有用这种极端的方法。
  不知是由於全父对自己儿子的大力栽培,还是全思!自身的才能秉异,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他在全氏的地位一路扶摇直上,顺风顺水,也渐渐让外界肯定了他的才能。
  在他二十二岁的这年,一切都暂时稳定了,将所有无关紧要的人都送出国後,他的捕猎计划,正式开始。
  ***
  “小时候,……你真的对我这麽好?”我有些难以置信。
  “当然,你若是能记起来,我自是开心的。”他看起来笑的有些勉强。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负罪感是那麽的强烈,别人深爱自己这麽久,却一直不自知,还曾经打心底里对其不屑。
  可是我始终不明白为什麽他要对我这样。
  爱一个人,一定要囚禁他吗?更何况,这种爱是畸形的,是不被世人伦理所接受的。
  正当我急欲发问的时候,他突然说:“思宏,饭菜都要凉了,快吃吧。”
  我於是再没有机会发问。
  我对他,始终有著那麽一丝害怕,他的眼神,总是那麽诡谲,我怕我,一看见,就要忍不住沦陷,但是,事实证明,我天生就这麽没有意志力,总是在他三言两语的关怀之下,使自己的城墙倒塌。
  没有蛋糕的生日,如同我们没有过程的爱情,也许这种爱,本身就像毒药,初尝时浅,却绵长,等回过神来,已是深入骨髓。
  ***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他光明正大地进入我的房间,搂著我倒在床上,我到底还是有些害羞,被他由後环抱著,动也不敢动,等感觉到他的手摸索入裤子的时候,我整个人惊吓得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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