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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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忆-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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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思!,全家新一代的“优良品种”,还未出生就被指定为未来的理想继承人。
  有的时候他会想,为什麽自己一定要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怪异,势利,无情,一个比他年龄还小的人,居然要成为他的哥哥,真是匪夷所思。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所以,他从小就对这个“哥哥”,没什麽好感。
  他决定要自己努力,去闯出一份事业,证明给所有的人看,他,全玺,也是上天所赠赐的一份瑰宝。
  可是,人生的转向总是充满了未知的因素。
  不知道什麽时候起,他居然和一群街头小混混玩在了一起,也许是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和自己打趣吧,学校里的人都一本正经,闷得让人发疯。
  然後,他渐渐学会了抽烟,喝酒,但都是很隐蔽的,家里人完全不知道。
  直到十八岁那一年,他终於和一个女人上床了。
  说实话也不是什麽很美妙的体验,两个人的年龄相仿,又都是第一次,双方都痛得不得了,却还被旁边的哥们儿起哄。
  那一个晚上,他明白了很多东西。
  比如说,所谓的“哥们儿”只不过都是想著利用自己找乐子罢了,比他们弱的人,在他们眼里,连狗都不如。
  说实在话,他还是有点同情这个睡在旁边的女孩子的,眼熟的很,似乎是一个大学的同学,被灌了迷药,什麽也不知道,比他更惨。
  於是他以为大家都是相互可怜的,就和这个女孩子谈起了恋爱,自己也逐渐在道上混起来了,也慢慢变得不留情面。
  二十岁那年,她意外怀孕,本打算来找他商量著打掉孩子,但是他却心软地想留下他/她,那个女人没有说什麽,只是默默地接受了。
  其实那个时候,他想,自己是真的爱上这个儒软得近乎懦弱的女子,也曾认为,她也是爱著他的。
  可是事实总是这麽残酷。
  孩子生下来之後,开初几年是照顾得很好的,他当上了帮派之主,钱也多了起来,可是有一天,她就这麽不见了。
  从她留下的信中,他终於知道了,她是多麽的、由始至终地恨著自己。
  有的时候他想,这个世界上,估计是真的没有两情相悦的,就连这麽美妙的单纯,都被扼杀了。
  残酷,冷血,野心。这就是他想要的。
  他开始向外散布女人出轨的谣言,把自己的好男人形象树立起来,暗中对蕾拉进行栽培。
  他要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无忧无虑、最纯真的孩子。
  可是他老是忘记,事实,经常是事与愿违的。
  蕾拉,长成今天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是谁的错。
  虽然他老是说自己揍蕾拉,但是其实一次也没有,父亲,怎麽舍得会揍自己最心爱的宝贝呢?
  也许真是他的错,可是他已经有一个新的想法了。
  他要让蕾拉去纠缠全思!,最好就是创造一段轰轰烈烈的不伦之恋,到时候,他就会把全思!从那高高在上的位置踢下去,一举取代。
  反正蕾拉看起来也很喜欢全思!。
  後来他发现,全思!还真的不好对付。
  那个时候,他还要在众人面前伪装,所以在全思!找到他以後,不得不将蕾拉接回了家里。
  反正到手的鸭子也跑不了,全思!的眼界很高,不会轻易地喜欢上某个女人。
  这一回他压中了,只不过,全思!喜欢的,是男人。
  全思宏,蕾拉小时候经常和他玩,只不过两人的性格实在是相差千百里,那个孩子,正经得让人讨厌,他看的出来,全思宏也不喜欢蕾拉。
  不过,用他来威胁全思!,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他们把全思宏藏在了很隐蔽的地方,不事先做过记号,还真的找不到,全思!来找他的时候,他坐在奢华的座椅上,将条件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了。
  他需要人手,全思!手下的保镖,一个个训练有素,比他帮派上的半吊子强多了。
  他要全思!和蕾拉装作在一起,去制造混乱。
  他就不信,这个人会拿自己的手心肉开玩笑。
  果然,上钩了。
  并且全思宏那个傻瓜,似乎还怀疑是全思!骗他,这更好。
  人,果然是最贱的生物。
  ***
  “本来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准备适时端了他的底线的,结果看到他想要绑你,我什麽也忍不下去了,”全思!说著说著,自己都有些哽咽,他没有办法再次看到全思宏被伤害,“所以,不要离开我……”
  他不禁抱紧了怀里的人,听著他均匀的呼吸,即使知道他已经睡著,还是忍不住喃喃自语。
  ……
  夜,很深了。
  ……
  “我爱你。”
  ……
  新的黎明,很快就要到来。




第十二章(完)

  高中生活虽然有趣,但是总免不了需要一些青春气息的滋润。
  曾经民间流传一些醒世恒言,告诉青年人,在十八岁之前,一定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我做到了,但是是和一个男人,而且他成年很久了。
  我不再怀疑全思!,甚至已经觉得,自己爱上他了。
  这种违背道德伦理的爱恋,有时实在没什麽逻辑性可言,一开始我以为它是被世人所唾弃的,後来我才发现,原来要让它得到认同,是这麽的简单。
  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晚上,当我明白,全思!没有背叛我的时候,我在极度的疲惫下睡过去,後面的内容都没有听了,才明白,他对我是多麽的重要。
  重要到,只要他的一句话,就能让我安心。
  不过明白了事实之後,更大的考验在等著我。
  全玺和蕾拉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不,准确来说,全玺才是野心最大的那个人,全思!说,一切交给他,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对蕾拉敬而远之。
  不能让她有抓到我小辫子的机会,虽然我并没有辫子。
  我开始跟宿舍的人打好关系,一起吃饭、回宿舍,绝对不让自己有机会独处,回家和回学校,也是全思!来接我,总之,我自认为自己将自己保护得不错。
  那一晚之後,全思!比往常更忙了,他告诉我,他开始渐渐和爷爷奶奶透露全玺的事情,希望他们帮助他打压全玺,但是爷爷奶奶的态度有些冷淡,他们希望全思!自己去解决这个麻烦。
  估计是想让他得到锻炼自己的机会吧,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有一次在去饭堂的路上,蕾拉就迎面走来,旁边跟著一个同样面容高傲的女生,两个人面色不善,蕾拉好像是看到了我,和那个女生说了什麽,本来我想和舍友饶远点走过去,但是很明显她们的目标就是我。
  “哟,瞧瞧这是谁。”我很想说,这是三流偶像剧里才能用到的台词。
  不过很显然,她找错了对象,我压根没打算理睬她。
  “全思宏,我们好歹也是亲戚吧?”她的脸部表情一下就垮了下来。
  “我们走吧。”我跟舍友说。
  舍友有些奇怪地来回望了我们几眼,最终还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於是我们绕过她们,径自往饭堂走去。
  後来就没有遇见蕾拉了,也许她会在回到家之後向他的父亲哭诉,并扬言要折磨死我,但这些都不是我所关心的事了。
  因为,周末就要来了。
  星期天的早上,全思!来我们家,接我出去爬山。
  老实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爬过山了,附近连丘陵都没有,想要爬山还得专程坐车到老远的地方去折腾,我可吃不消。
  不过这一次,我也不在乎了。
  两个人,一个忙课业,一个忙事业,能难得一起出去玩,怎麽可以不珍惜呢。
  石康山是我们市很有名的山,据说只要是情侣,都要在这里爬一次山,只要是爬到了山顶,就可以使爱情长长久久,因而是情侣约会的圣地。
  所以当我们看到旁边一对一对的男女时,著实有一瞬间的尴尬。
  这里的海拔不高,中途不停歇的话,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山顶了,没有什麽难走的山路,还有很多可供休息的地方。
  拾级而上,看著两边清一色的绿树野草,不由得想起小学时写的作文。
  老师说,写景色与细节,是最能抓住人眼球,也是最容易得高分的,现在他觉得,大自然的景色,是最能抓住人眼球的,如果要打分的话,每一种无论是完美或残缺的景色,都能被慷慨地授予满分。
  我的体力还不错,但是我天生有轻微的哮喘,所以总是不能进行太剧烈的运动,爬山也得慢慢来,全思!的身体就不错,他几乎什麽都是最好的。
  家族的压力或许有时会让他喘不过气来,可我想,他应该能从容地面对吧。
  “以前我很忙,根本没有时间运动。”一边走,他一边和我闲谈起来。
  “去美国的那些年,我脑子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每天不能有娱乐的项目,休息时间也只允许我用来睡觉,别提有多无聊了。”说起以前,他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回来之後也很忙,但是总算少了很多的限制,也有时间用来运动了,”他忽然拉过我坐在一边的草丛上,看著原本在後面的人继续往前走,“爬山的时候,你只是一心想往上攀,很少停下来回顾之前走过的路,等爬到山顶的时候,看见天空,你会忘记一切的烦恼。”
  我想了一会儿,很仔细地咀嚼他的话,於是站起来,拍拍屁股,继续往前走:“走吧,我很想体验下那种感觉。”
  他很快从後面跟上来,继续说:“小时候,我记得你天生有哮喘,又比较好动,所以气管总是发出‘噗噗’的声音,每次听到,我都很心疼。”
  “只是很轻微的症状,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我轻声说。
  “我知道,我看过你所有的资料,包括体育成绩,亦然很优秀。”
  我不回答。
  於我来说,学习,只是人生进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每个人都要经历,我只是适当地放入时间,让它变得更完美。
  “这样吧,”他突然停下来,“我们比赛。”
  “比什麽?”我有些惊讶,他以前从未这麽活泼。
  秋风很凉爽,我注意到有些叶子已经枯黄,等深秋到了,我还想再来一趟,那时候,应该会更美。
  “就到半山腰去吧,走的话十五分锺不用就到了,我们比赛谁先到那里。”他想了想,轻声道。
  “好啊。”我回答没半个字,就开始往山上跑。
  才不会输给他呢!
  呼啸的风中我能听到他的呐喊,这时候,仿佛一切都成了幻觉,我存在在最美好的梦境里,只有我和他,没有那麽多的烦闷心事。
  我快速地越过一个又一个人,却丝毫不感觉疲乏。
  这种感觉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美好,真实。
  能真实地感受到生命的律动。
  等我跑到休息亭的时候,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了。
  全思!的声音紧随其来:“哎呀,──我真是有点老了,居然都跑不过你了。”
  那种喘息还是轻轻的,居然让我有偏离的遐想。
  我在商店里买了两瓶水,两个人一起坐在亭子里的椅子上休息。
  “好累。”我发出长长的一串叹息。
  人很多,我们的休息没有十分锺,便继续往山上走了。
  再跑也没力气了,两个人微驼著背,往山顶的方向挪。
  全思!估计也是累了,居然都没怎麽讲话,期间还想拉住我的手,但是我很勇敢地告诉他:“在陌生人面前不可以这样。”
  以前我不敢说的,现在说出来,居然也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又过了很久很久,正午的太阳渐渐升上来了,我们才终於到达了山顶。
  由於这里是情侣圣地,山顶的广场铁丝网上,挂了不少的锁,这种偶像剧里才会有的情景,居然会真实的显现在我眼前,可真是大开眼界。
  “嗯,我这也有一把锁。”全思!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把造型精致的锁,是一个金黄色的圆圈。
  我眼神怪异的看著他,莫非他想……
  “快来。”他一把扯过我的手腕,把我拉到一处铁丝网前,硬拉著我的手,两个人一起将锁套进了网里。
  “这样,你就逃不开我了。”他似乎很满意。
  我的嘴角也渐渐拉了起来,望著他,估计笑得很灿烂。
  我以後,都不会再逃。
  日子过得很快,我没有再见过蕾拉,高二之後就是高三,紧张的复习之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全思!约会,好不容易考完大学,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十九岁了。
  只是稍纵即逝的日月变换,我已经快到可以结婚的年龄了,实在是觉得有些妙不可言。
  虽然没有再被全玺抓住,但是我从全思!的口中也听出来了,他们蛰伏多年,实际是蠢蠢欲动。
  不过这几年全思!的地位渐渐巩固,已经坐上了副总裁的位置,再过几年爷爷也要退休了,一切都会好办很多。
  我考上的是一所国内排名前五的大学,离本市还挺远,所以要住校,以後可能要逢年过节才能回家一趟了。
  宿舍里面的朋友都各自上了理想的大学,但是只有一个平时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出云,和我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的成绩其实一开始也不是很好,性格原本也比较孤僻,但是高三上来後他跟换了个人似的,变得异常开朗,成绩也上去了,他老是向我请教问题,我们之间也渐渐熟络起来。
  不过,他长得实在是其貌不扬。
  眼睛是单眼皮,所以总会有种睁不开的感觉,虽然很瘦,但是体毛很多,几乎全身都长满了长毛,脸部也是油性皮肤,长很多痘痘,毛孔粗大,一般这样的人,学习就是他的宿命。
  虽然他长得不讨喜,但是不得不说他的悟性很高,这也是他高三一年来,能够奋起直追的原因。
  他的小眼睛总是闪著异样的光芒,看起来十分精明。
  暑假的时候我在主宅住下了,爷爷奶奶奇迹般地没有反对我们之间的事情,他们似乎不是很在乎我的存在与否,只要全思!能够好好经营公司,他们什麽也不会插手。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暑假结束前,全思!特意告诉我,最近全玺有所行动,一定要密切注意自己的安全。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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