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后很任性》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冥后很任性- 第8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我弟帅。”她笑言,无论他做什么样的动作哪怕和龙玉做的角度一样,他也不是龙玉,不会有龙玉那样的韵味,却有着属于时雨的味道,他是时雨,只是时雨,不是阴雅亦第二,也不是龙玉第二,就是时雨。

    能让所有人清楚的知道到这一点,果然时雨的魅力也不低。

    “谢谢。”他大方的接受。

    “你呀,真是不要脸哪!”她摇头笑着,喝掉手中的豆浆,开始吃蒸饺。

    “不要脸不是阴家人的特色么。”他一杆了打翻一船人。

    “这要让父亲听到还了得!”她正色道,却一副强忍着笑的样子。

    “父亲和爹亲度假中,二姐不说,我不说,父亲怎么会知道?”他狡猾的说,好像一只小狐狸。

    “也对。”她点头,大笑起来,他浅笑的看她,眼中全是笑意。

    这几年孩子们都大了,龙玉和雅亦两个人反而闲不住了,经常到处旅游,雅亦连冥界的事都不管了,大事找时雨,小事找小桑,真有那么点让位的意思,时雨果然天生就是那块料,处理起来很顺手,他们俩就更放心大胆的去玩了,近两年可以说是什么事都不管,要不是时雨真的点小,恐怕那位子早就丢给他了,按照龙玉的话说,至少时雨娶了妻之后才能继位,雅亦那妻奴当然同意了,时雨也不急,正如龙玉说的,随缘吧。

    “今儿有课么?”繁夜了下时间,差不多要准备出门了。

    “有,二姐送我么?”时雨双手托着下巴笑眼看她。

    “当然。”她点头。

    “好,我去换衣服。”他起身上楼换衣服,回来时,桌面已经收拾好了,“可以走了。”

    “帅呀!”她赞了声,只是普通的白汗衫,浅色牛仔裤,可是时雨穿出来怎是一个帅字了得!

    “走吧。”他笑了笑,已经习惯了,谁让他天生就好看呢!

    出了门,他一招手,“金子,走了。”

    被叫金子的紫金玄极鹰心中默默流泪,当年他怎么就上了黑船了,早知道当年就不争着抢着上冥界去选什么下任冥王的助手了!太悲催了!

    紫褐色的羽毛,修长的身姿,纯金色的眸子,银色的钩爪,多帅多威猛的一只鹰呀!偏偏叫这么一坑爹的名字,这不是坑爹,是坑鹰呀!

    要说这名字是谁起的?不就是时雨么!他怎么就想了这么个坑爹的名字呢?其实他想了两个名字,让紫金玄极鹰自己选,为什么它会选了这么个名字呢?

    金子和元宝,这两名字,正常人一般都会选金子,所以,它悲剧了!

    想当年,七岁的时雨,气鼓鼓的说,不要当冥王。

    雅亦问为什么?

    他说,大哥说了,当冥王不好玩的!

    雅亦把龙玉推过来了,乖,听你爹亲说。

    然后,他杀到冥界造册殿把大儿子司辰好一顿胖揍。

    龙玉抱着小儿子说,当冥王好呀。

    时雨嘟着小脸问,有什么好呀?

    龙玉笑的奸诈,下属可以随便欺负。

    时雨瞪大了眼睛,真的么?

    龙玉点头,真的。

    冥界的众多冥差突然一抖,结果,时雨第一个欺负的就是紫金玄极鹰,就给它起了个这么个名字,冥王身边都是要有个得力的助手的,比如雅亦身边的小桑,要让小桑选他宁可不当冥王的助手!这绝对是坑爹的职位!坑了他一辈子!

    由于,司辰没成为冥王,他那只鬼踪狐被放生了,癸癸可兴奋的逃回了妖界,再也没出现过。

    金子也多希望时雨当不成冥王,这样它也能被放生了,但是,时雨不是司辰,所以是不可能的!

    等时雨登上冥王之位时,金子也就会变成人形,小桑之前也是狼形,癸癸是被放生了所以不会变成人形,这也算成为冥王助手的特权吧。

    变成人形与放生之间,金子都犹豫了。

    带着金子登上繁夜的飞艇前往学院,现在的他是大学部人文系的学生,据说他第一天入大学部,整个大学部都轰动了,人文系一下子就暴员了,超满了。

    人文系的教授原来是学古代文学系的,后来兼学了人文系,由于人文系少个教授,所以,他就上任了,对了,他叫,林双木。

    林双木第一回见到时雨时,下巴差点掉了,这小子咋那么眼熟呢!又像皇后娘娘,又像阴教授,一问姓什么,还真姓阴……

    鉴于有熟人,时雨几乎在学院内横着走,当然了,他是好学生,所以不会太出格,迟到早退的事是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几乎就是好好学生,林双木看着这个样子的时雨,嘴角直抽,怎么感觉是看到阴教授了,这小子,看来真是皇后娘娘生的!太像了!

    时雨下了飞艇,“二姐路上慢点,想着吃饭,可别饿着。”

    “行了,知道了。”繁夜笑了,跟他道别,上飞艇走了。

    学院内的学生们羡慕的看着时雨,自然也有嫉妒的,更有传风言风语的,时雨连解释也没解释,对于他而言没必要,解释反而让别人话更多了,他双手插兜,肩上站着金子,目不斜视的往前走。

    阴家的人似乎天生就没有什么朋友缘,冥王本身就是孤单的,所以不是真心想结交的,他们是不会去结交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金子,你先去教室,给我占地方,我去还书。”时雨摸摸金子的脖子,金子叫了一声,飞走了。

    他拿着前几天借的书前往图书馆还,据说,这个图书馆还是他家父父们捐的,上到古文繁体书,下到当下时尚小说,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了,学术的书也不少,他学的是人文系借的是本各地人文历史地理的书,很厚很厚很厚的,他用了五天才看完的,了解了不少,却觉得不全,下回找爹亲哪借一本,听说很全的!

    他还完书,看了眼没有想借的书就往外走,一名图书管理员,抱着一叠书往书架走,准备归位,有学生看图书管理员走到身边,伸出脚绊了下,他身子不稳往一边倒去,一群人等着看笑话,却没看成,因为他倒下的方向正好是时雨的方向。

    时雨下意识的伸出手把人扶住,接住划落的书,笑眼看着怀中的人,“你没事吧?”

    “没……”莫随风被眼前的人迷了眼,瞪着一双大大的杏眸看着他,差点流口水,美人呀!

    小攻小受就这么狗血的相遇了……
======================================
    作者有话要说:是接着往下写呢,还是完结呢,这是个问题。

 112(贰拾叁)摆满杯具的茶几

    莫随风的人生就像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从他一出生就跟随着他的杯具;已经让他无奈了,命运就似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的人生左右摇摆不定;给了他好的身世,却又给了他废柴的能力。

    他母亲是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类,而他的父亲却是修罗;一次的机缘巧合把两个人凑成了对,也就有了他;不到七岁时母亲去世;他同父亲去了修罗界;那是个和人界大不同的地方;

    那里的人,看不起他这个半人,是的,半人,对于人,他是半修罗,可对于修罗,他却是半人,他的父亲是约翰森家的旁支,约翰森家的家教到不错,不会出现对他殴打的场面,他的衣食住行到也过的去,却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后来他知道这叫冷暴力,他被孤立了,在外面被人欺负了,也不会有人出手帮他,更多的是看笑话的。

    约翰森家的每一个旁支家族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本家,这样一来就机会得到家主的器重,然而,能够进入本家的人少之又少,就算进入了也会有被送出来的,约翰森这个姓氏,不是谁都可以叫的,莫随风的父亲家,姓诺约翰森,介绍给外人时,别人也不称他为约翰森先生,而是诺先生,一字之差,差之千里,父亲很希望他能够进入本家,然而,他太弱了,最终父亲都放弃他了,他慢慢的成为诺家多余的人。

    “听说,本家的下任家主选出来了。”

    “噢?是谁?”

    “说出你们都不信。”

    “什么人?”

    “本家那半人的女儿。”

    “啧!是她呀。”

    “你们这是找死呀!”

    “怎么了?”

    “怎么了!你当本家的那半人是咱家的那只呀!那是冥后!他的女儿就是冥界的公主!冥界你们得罪得起么!”

    “呃……”

    “那个半人到是发达了。”

    “发达个鬼!说话当心些!他杀人时你没见是怎么着?整个一活鬼!比修罗还修罗!”

    “他厉不厉害的我不知道,我到知道人长的够美的。”

    “真是色胆包天了,小心冥王要你的命。”

    “哈哈,我就想想,就想想。”

    当年无意中听到众堂亲的话,他恍惚了,半人也可以入本家的么?那么他是不是也有机会的?

    后来,一位堂亲打碎他的幻想。

    “别傻了,那位大人是冥后不说,他的母亲是修罗的战神真瑶,又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那样的话,像是一把利剑刺穿了他的心,斩断了一切,从那天开始他不在幻想,只是本本分分的过自己的日子,不再在乎别人的话,别人的眼光,对待各种修罗的挑衅,却不回击,慢慢的也就乏味了,他越来越透明。

    他也知道了,那位大人和他有些相似,却终是不同的,那位大人也是年幼丧母,但那位大人是两位战神之子,修罗力醒的又早,更重要的一点,他是双紫眸,这让很多修罗很不满,却也无法动荡了他的地位,最终他下嫁给冥王,为成冥后,与莫随风这样的人生是大不同的。

    说不羡慕是假,但他知道,那不是他的人生,羡慕也没有用,所以,他比很多修罗看的清楚,看的明白。

    大毁灭后,他醒来,他的修罗力还是没有觉醒,父亲更加的失望,他明白没有留下的必要了,他脱离了诺家,并答应这辈子不会再回诺家,不会姓诺,他在自己的姓字前加上了母亲的姓,莫。

    随风是母亲给他起的,而莫随风三个字,一直被人笑话,莫要随风,这是什么名字,他们却不知道,母亲给他起名时出自一首诗,现在他一个人过,一天打三份工,有些累,过的还算不错,只不过,在学院内,有一些诺家的人,没事就戏弄他,不是将整理好的书集打乱,就是绊倒他,就像今天这样,他本以为今天一样会摔倒,最多就是书散一地,被人笑话一通,却没想倒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听到了温和的声音。

    “你没事吧?”

    他抬眼看着眼前的人,非常漂亮的人,那双翠色的眼睛像是会勾魂一般,他看着那双眸子就像是陷了进去,不由自主的说了句,“没……”他一向喜欢长的好看的人,说白了就是颜控,他在修罗界待的久了,各色美人都见过了,本以为不会有让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却被眼前的人迷住了眼,眼睛都不想错一下,就这么傻傻的盯着时雨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那呆子又干嘛呢?”诺家的公子哥儿笑了起来。

    “还真有人英雄救美,啧!要救也要看当不当救,救这么一个呆子,也不嫌丢人。”另一个公子冷笑。

    莫随风听言低下了头,从他的怀中站好,不敢看眼前的美人。

    “你叫什么名字?”时雨冷眼看了那几人一眼,轻声问他。

    听美人开口询问,他小声的说:“莫随风。”

    “莫随风?”时雨眉皱了下,笑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随风?”

    他愣住了,这突然想起了母亲在世时说的话。

    ‘叫随风,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母亲笑的很美,‘随风是个好名字。’

    “随风是个好名字。”时雨真诚的说。

    “你,你叫什么名字?”他头一次大胆的问。

    “时雨。”时雨轻声。

    “及时雨的时雨?”莫随风想了想问。

    “不是。”他摇头,“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的时雨。”笑的那的……欠揍。

    莫随风脸红了,这人这是在调戏他么?

    “我说真的,我出生时是正是下大雨时,所以我爹亲就给我起名叫时雨。”他笑了起来,很是好看的笑容,让人眼前一亮。

    那笑让诺家的公子哥儿们觉得很刺眼,“喂!你哪家的小子!别多管闲事!”

    时雨淡淡的看了几人一眼,不理他们,扬扬手中的书,“要放哪里?我帮你。”

    “啊?啊!这里,谢谢!”莫随风没想到这人会帮他。

    “不客气。”时雨浅笑。

    “你没课么?”莫随风抱着书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着。

    “没有。”纯粹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金子同学被放鸽子了,不对,是被放鹰了,林双木就当没看到某个翘课的家伙,就当停在桌上的不是鹰是那位爷,阴教授和皇后娘娘家的太子爷,惹不起呀惹不起!

    时雨跟着他,自己也不知是怎么了,看人摔倒就那么伸手扶了下,结果,倒在怀中的人对着他发花痴,本是不满,可看到那双干净的眼时,心里有了别样的感觉,听到那些人的调笑,再看怀中人时,似乎那一刻他从他的眼中读到了艰辛,不知为何会有心疼的感觉,会想要对他好。

    ‘当你想对一个人好时,那个人就是你命定的人。’雅亦的话在耳边响起。

    他问雅亦怎么就知道那个是你命定的人时?

    雅亦说,只要一眼你就知道。

    就像他遇到阮虞真时,一眼就知道,那个人是自己要的,遇到龙玉时,也是那么一眼就知道,这是他寻了多年的人,想要护在手中的人。

    阴家的人,要到一生不动情,要动情就是一辈子!

    阮虞真那时并不知,他死雅亦不会再爱上别人,因为那时雅亦以为他还会有来世的,阮虞真死了,雅亦疯了,龙玉活了,他才清醒。

    ‘我说过会一辈子爱你,我说的不是你的一辈子,而是我的。’这是一句他迟说出的话。

    父亲们的爱情大起大落,可为绝唱,时雨听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