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拥抱就是我的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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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拥抱就是我的全世-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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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宣住在山里是有原因的,慢慢会知道,也可能有人猜出来了。

  ☆、有一种心情叫思念1

  在这深山里面,叶智宣没有养家畜,也没去打野味,肉之类的东西都是真空包装的或者是保存比较久的香肠。这一次来,叶智明带了一只处理干净的鸡,在屋里稍微坐了会就围着围裙进了伙房做饭。
  叶智宣去自己种的菜地摘了两根嫩玉米,玉米和鸡肉一块炖鸡汤会变得香甜
  看着伙房里的叶智明,余景然心里莫名地安心,还好叶智宣并不是一个人,至少他有一个疼他爱他的哥哥。
  中午吃饭,余景然跟他们兄弟两坐一块,叶智明不住地给叶智宣夹菜,叶智宣说:“哥,待会你能不能把锦然送回去。”
  “行。”叶智明看向余景然,“你住哪里?”
  余景然答:“T大。”
  “那里不算远。”
  余景然看了看叶智宣,在这里呆了四五天,提到要离开,他更多的是舍不得。但是自己又不得不回去,现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一定急得团团转。
  下午离开的时候,叶智宣和小柒两个站在屋前,余景然拄着拐杖在栅栏前回头,“我下次可以来玩么?”
  叶智宣顿了一顿,点头。
  叶智明搀扶着余景然出了栅栏,走出了一段距离,余景然回了回头,叶智宣和小柒还在那个位置,看着他们离开。
  看着那门口的人,余景然眼睛酸酸的,叶智宣转身进了屋里,余景然也转身离开。
  林子里面有一条小路,但是杂草丛生,说明并不是经常有人走。走了一段山路,余景然出了一身的汗。
  余景然实在不理解叶智宣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住在这么偏的山里,“智宣他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山里?”
  叶智明沉默了片刻,“这个你没必要知道。”
  余景然想起问叶智宣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是很为难,于是他不再过问,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看到了一条马路,马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是叶智明的车。
  这条马路很少有车来往,蹲在这里十分钟,未必能等到一辆车。
  叶智明开着车绕着像蚯蚓般盘旋在山脚下的马路,十几分钟就走出了这片山,山脚下则是城郊小镇。穿过小镇外面则是繁华的都市,这片山处于这座城市的郊区,是保存地最完整的一片森林,既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也没有过多的人涉足此地。
  叶智明开车送余景然回到学校也不过用了一个小时,回到学校后,之前跟他一块去露营的同学欣喜若狂,父母也高兴地差点掉下了眼泪,余景然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是被一户人家救了,因为腿脚不灵便,所以在他家修养了几天。
  父母和老师同学也没多问,人回来就好,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脚上的伤口去了医院重新上药包扎,医生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痊愈。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余景然躺在床上,想起那个住在山里的男孩,等腿上的伤愈合了就去看他。
  余景然第一次不停歇地去想一个人,上课得时候会想,睡觉的时候会想。学校医疗室外面大花盆里种着的几颗白菜,他看到后也会想起那个地方。
  过了七天,余景然脚上的纱布拆了,伤口虽然没有完全愈合,但是基本上没有大问题。那天正好是星期五,下午只有两节课,下了课,余景然背着双肩包,在自行车后面再绑一个行李袋,抄小路骑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去到那片山。
  在上一次叶智明停车的地方停下,余景然把自行车上面的东西搬下来提在手上,自行车上锁搬进灌木丛里掩盖住,只背着双肩包和提着行李袋往里面走。
  上一次自己的腿脚不灵便走了半个小时,这一次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
  看到那座熟悉的竹屋,余景然加快了脚步,在栅栏外对着里面喊:“智宣!智宣在吗?”
  过了不久,那个斯文的男孩从屋里走出来,看到余景然那一刻脸上带着一丝诧异。余景然在栅栏外对着他挥手,脸上的笑容就像是八月的太阳。
  叶智宣开了栅栏让他进来,“你怎么来了?”
  余景然笑了笑,“明后两天是周末,没课,所以我就过来了。”
  叶智宣轻抿着唇,脸上的情绪让人琢磨不透。余景然敛了敛笑,“那个,我给你带了东西。”他示意了一下手上的手提包。
  余景然带的东西很多也很杂,水果、零食、新鲜的排骨、调味料、一包干的香菇、MP4。
  叶智宣看着桌上摆满的东西,“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过来?”
  余景然一件一件地说:“这些水果你留着吃,可以保存一个星期,零食是进口的,我挺喜欢的,你应该也会喜欢吃,这个排骨等会我们煮汤喝,还有香菇和调味料,你以后可以加点到菜里面,还有这个MP4,我在里面放了三部电影和两百多首歌,你要是无聊就可以拿出来看看电影听听歌。”
  叶智宣抬头,“买这么多东西,花了不少钱吧。”
  “都是些便宜的东西,用不了多少钱。”余景然看着他笑了笑,“你不嫌弃就好。”
  “当然不会。”叶智宣说:“但是,我哥经常给我带东西,够我吃了。”
  “但是加我就不够了。”
  听到他这句话,叶智宣愣愣地看着他,余景然用询问意见的语气问:“周六周日我想在这里住,可以么?”
  叶智宣还没开口,余景然抢先说:“你放心好了,我带了睡袋,晚上我在地上打地铺。”
  说着,余景然放下背后的双肩包,里面有一套衣服、一张薄毯和一张折叠席。
  叶智宣轻轻笑了笑,“你都是计划好了的吧。”
  余景然看着他轻笑的模样入迷,“那我可以留下么?”
  “嗯。”他点头。
  余景然很勤快,打水洗排骨,洗锅,叶智宣从地里扯了两根胡萝卜和一根葱回来,待会跟排骨一块煮。两个人的默契配合,一点也不像是才认识半个月都不到。
  晚餐是排骨汤,清炒小白菜,一碟咸菜。叶智宣总会把汤和菜分成两份,分开装,每人一份。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屋里点起了煤油灯,豆丁大的灯火将屋里的一切照得很模糊。小柒蹲在屋里的角落,专注地啃着骨头,发出咯咯的声音。
  吃了饭,叶智宣收桌子,余景然抢着要去洗碗。
  晚上,余景然在地板上铺着折叠席,盖着自己带过来的薄毯对付一晚,第二天起来后,提着桶去附近的河边打水,叶智宣的屋旁边没有水井,平时的生活水都去离这里十分钟路程的河边打水。
  河水是山上流出来的泉水,没有被外界工业废水废气污染,很干净,很清澈,冬暖夏凉。
  屋门口的那几株缠绕在栅栏上的丝瓜结了果,手腕大小的丝瓜隐藏在绿叶间,要拨开叶子才能看得到。
  叶智宣小心翼翼地从藤上摘下了几根丝瓜,作为今天的菜。
  屋门口那一片菜地加起来的面积不到五十平方,但是却种了各种各样的疏菜。丝瓜、番薯、南瓜、马铃薯、葱蒜姜、白菜、菠菜等。每一样菜所占的面积只是几平方米,不算大的一个方块,但是对于叶智宣来说已经足够,靠着这一片菜地,一年四季都能吃上新鲜的蔬菜。
  叶智宣长得一点也不像农村人,皮肤很白很细腻,一双修长的手虽然留下了一层薄茧,但是却看得出是近期才留下的。
  看叶智明的穿着打扮,而且开的是名车,可以推断叶智宣的家境一定不错。
  叶智宣把菜地打理地很好,余景然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也是看着书来做的,他的书架上就有专门种菜的书。
  余景然只能在这里待两天,星期天下午就要走。临走前,他说:“你想吃什么?我下次来给你带。”
  叶智宣摇头说:“你别带东西了,我这边的东西够吃。”
  “那怎么行,我来你这可不能白吃白喝。”余景然看着他,“要不这样,你到时候有想吃的就给我电话或者信息,还有,你要是有别的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我手机24小时都开着机。”
  叶智宣抿着唇点头,“嗯。”
  “那我先走了。”余景然依依不舍地对他挥了挥手,走到栅栏门的时候又回了回头。
  他把自己的薄毯折叠席和换洗的衣服留在了这里,背着空空的双肩包离开,藏在灌木丛里面的自行车还在。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自己都觉得这篇文怪怪的,说不出哪里怪,就是感觉怪。但是我又不想弃坑,于是只能默默写下去。

  ☆、有一种心情叫做思念2

  骑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七点。一回到学校,他又开始想回到那个深山的小屋,还有那个清秀文静的男孩。
  宿舍的楼顶上,可以看到远处得那片山,在蓝天白云下,那片绿色的区域就像是传说中的蓬莱仙境。特别是在下雨天,山上浮着一层白色的雾气的时候。
  周一到周四的五点半到晚上九点,余景然去学校附近的一家生意火爆的餐馆做兼职,每天也能有五六十块的收入。赚回来的钱在星期五去一趟超市,就所剩无几。
  余景然每个星期都去,星期五下午出发,带着吃的和一些用的,再买了一个MP4,把里面8G的内存都放满歌曲和电影给他解闷,星期天下午再骑自行车回学校。
  也有正好遇上叶智明的时候,对于余景然的出现,叶智明并没有做多过问。叶智明每回过来带的都是食物一类,有时候他担子里面还有一个小煤气罐,一袋米。
  叶智明少有在这里过夜,大概也是因为没有地方给他睡的缘故,除非是天气糟糕,不得不留下。
  这样的日子延续了两个月,对于余景然星期五的到来,叶智宣已经习惯。但是他始终想不明白,余景然为什么要来。
  余景然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深呼吸一口,“我很喜欢这里,很像古代文人隐居的地方,山清水秀的,很清净,每次来都像是度假。”
  叶智宣轻抿着唇看他,余景然看着他说:“真的,很喜欢。”
  后来的那句很喜欢,似乎隐含了别的信息,叶智宣的心漏跳了一拍,低头看着木板。
  菜地里的菜又换了一拨,丝瓜南瓜番薯等物已经过了收货的时节,现在种下的都是秋冬季节生长较好的。叶智宣在菜地旁边种上了几颗果树,荔枝、龙眼和芒果,树苗是他从外面买回来的。种在屋门口,照料的好的话,等过两年树上就能开花结果。
  余景然挑了水回来,给那几棵刚种下不久的果树浇了水,叶智宣提着半桶水进了菜地,弯着腰给菜浇水。
  突然,余景然抬起头看着菜地那边的叶智宣,“智宣,我们种点草莓吧,我记得草莓好像是秋天种,冬天才会成熟,这个时节正好。”
  叶智宣抬了抬头,“嗯,好啊。”
  余景然放下手上的水瓢,走到菜地里,双手插在腰上,四处张望,“你觉得用哪一块地来种比较好。”
  叶智宣指着种着番茄的那一小块地,“要不那块吧,番茄没剩多少,这几天就能吃完。”
  “行,那我下次来的时候带种子过来,再带点肥料。”余景然想象了一下到时候冬天他和叶智宣在地里摘草莓的画面,很美好。
  叶智宣在伙房做饭的时候,余景然进了书房找书看,却看到了桌面上的一大沓稿纸,走近了一看,好奇上面写了什么,便拿起来看了看。
  看清楚才知道,这是一本小说,而且,还是他最近看的那本小说的续集,无论是主角名还是故事情节都能衔接。
  余景然把稿纸从头到尾翻着看,总算明白过来,其实叶智宣就是他喜欢的那名青年作家浅言!竟然这么巧!
  “饭做好了。”一个声音传来。
  闻言,余景然从稿纸上抬头,看着门口的叶智宣,叶智宣也察觉到了余景然手上的稿纸。余景然良久才动了动嘴唇,“你,你是浅言?”询问的语气,确实已经笃定了他就是。
  叶智宣过了会点头,“嗯。”
  余景然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明显,“没想到你竟然是浅言,我真的好喜欢他的文字,不,是你的文字,没想到你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余景然觉得自己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自己最喜欢的作者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且和自己是认识的,这种和偶像见面的兴奋感抑制不住。
  “吃饭了。”叶智宣提醒说。
  “哦哦,马上去。”余景然示意了手上的稿件,“这些怎么办?”
  “放那就行。”
  余景然小心翼翼地把稿纸放下,顺手拿起旁边得镇纸压着,免得被风吹走了。现在终于可以解释平时叶智宣自己一个人在书房做什么了,原来是写稿。
  难道他住到这山里面就是为了有个安静的写稿环境?
  吃饭的时候,余景然抬起眼看叶智宣,唇边挂着一丝笑,光是看表情就能猜到他心里想什么。
  “你笑什么?”叶智宣问。
  “没什么。”余景然低头扒了几口饭,抬起头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的书。”
  叶智宣脸红了红,他的图书出版后自己也不知道有哪些人看过,他住在山里的这两年,稿件都是交给自己的哥哥,由哥哥交给出版社出版的。
  自己则从来没有和看过自己文字的人面对面交流,所以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喜欢他的文字,难免会有点害羞。
  余景然抽风地笑了笑,“你的每本书我都买了,图书馆也有,但是还是想自己收藏。”
  “谢谢。”叶智宣说。
  余景然懵了懵,“别,你别跟我说谢谢,我买你的书是因为喜欢,你写出了这么好的文字,我该谢谢你才是。”
  叶智宣轻轻笑了笑,“能不能换个话题?”
  余景然反应过来,立即转移话题,“要不,下一次,我带你出去玩?”
  叶智宣犹豫了一下,“去哪儿?”
  “就在山下不远的地方,那里有个公园,我骑自行车经过的时候,看着风景挺美的,我想你也会喜欢。”
  叶智宣点了点头,“好。”
  “那行,我们周六过去,一早出发,能在那里玩一整天。”
  过了一个星期,周五的下午是余景然精神最亢奋的时候,下了两节课,抱着书匆匆忙忙跑回宿舍,背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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