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明熙(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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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明熙(修仙)-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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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熙开始还有点气馁,后来又想:修仙之事本来就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横竖东西就在他的手里,跑也跑不掉。等自己的修为上去了,一切就能迎刃而解了。
  其次就是那些丹药。丹药倒是没有拒绝明熙的探寻,明熙心念一动,就把所有的丹药一股脑地取了出来,堆在草地上一一辨识起来,省得到时候要用还两眼一抹黑。
  亏得程容是文物历史系的,明熙对古文也有所涉猎,瓶瓶罐罐上的字虽然笔画走势略有差异,细细辨认还是认得出来的。
  两百七十三瓶丹药,明熙花了一个多小时辨认规整完毕,这时候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早上六点了。
  一晚没睡,明熙乌尔一点都不觉得疲惫,鼻间还萦绕着丹药的清香。伸了个懒腰,明熙拍了拍沈忱的背部。“走吧,该出去了。”
  回到加油站,果然见冉平略有些急躁地咬着烟,见明熙飞奔进来,这才松了一口气。等到明熙走到近处,他才发现,洗干净了的青年,长得实在是俊朗,肤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眉眼张扬倨傲。眉心一点似乎是胎记的红,显得糜丽。他看着自己的妹子脸色微红,双眼躲闪又专注的样子,忽然有点明白了。
  “冉乐,走吧。”
  “哦,哦哦。”
  沈忱对着远去的冉乐龇了龇牙
  “熙,她看你。”
  “哦。”
  “熙,她看你!”
  “哦。”
  “熙……”
  “……”
  沈忱的声音委屈起来。明熙这才回身,疑惑地挑眉:“怎么了?看就看,又不会少块肉。” 
  其实他这个人,在感情方面其实是有点迟钝的,也有点幼稚。比如对他的爷爷,他爱他爷爷,每天却只会将他气得跳脚,在嘻嘻笑笑中、无赖耍泼中表达自己的亲近。但是同时他也是忠诚的极端的。他爱的时候,可以捧上自己的所有,不爱的时候,可以不眨眼地掐断对方的咽喉。
  
  所以,现在他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沈忱会委屈,为什么冉乐不能看自己。自己洗干净之后肯定不难看,人家小姑娘看多一眼他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回头,他继续研究路边的一株植物。那株植物长得奇特,浅绿色的小叶子呈众星拱月之态围着中心一颗红色的果子,果子颜色血红,形状与迷你苹果极像。更重要的是,明熙感觉到那果子散发出的诱人气息——勾得他体内灵力都骚动起来了。
  这是好东西。明熙直觉道。那边传来冉平的催促,明熙将手放在植物根部,白光一瞬,植物所在之处只剩下一个小坑。明熙将它移植到幻境内,想着有时间拿出那本《百草鉴》来研究研究。
 
  汽车前脚刚走,后脚加油站就来了两个人。两人走的步履不快,身体却飞速移动,很快就来到加油站口。
  女人头发披肩,三十左右的模样,有种脱尘的美丽。此时眉毛微微拧着,柔声却焦急说:“你明明说就在这里的,怎么不见了?”
  她身边一个有点胖的少女也是不解,鼻子到处嗅嗅,最后身体一转,化成一只粉红色的、似猪又似狗的小东西。这是一种低级灵兽,叫做映宝猪,对天灵地宝嗅觉灵敏。因此即使它们攻击力防御力为零,还是很受修仙者的青睐的。
  在灵气枯竭,天灵地宝难寻的现在,更是难得。
  嗅了嗅,映宝猪凸出的黑鼻子停在了刚刚明熙采的那株植物留下的坑上。下一秒,映宝猪又化为人形。
  “主人,就是这里没错的,不过已经被采摘了。”
  “什么?现在不过日出过一刻,日出之时你就感应到它的出土,还有一刻炽霄果就会化为熔岩沉入地底,难道还会被人抢先了?”
  女人满脸愤怒,却因为美貌,就是愤怒也是好看。
  “主人,对不起。”
  女人叹了口气,摆摆手:“机缘的事情也不能强求,不是你的错。我们回去吧,他们应该在准备上路了。你先变回原形吧,不要待会半路支撑不住。”
  “是。”
  那边,冉平眉毛直跳,看着外头的人群,听着耳边自己妹妹的哭泣,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暴出青筋来。
  刚刚他们忽然被一群人拦了下来。那帮人神情惶惶,一见到他们的车就双眼放光,也不怕被车子撞到,齐齐地涌了上来——拍打着,喊叫着要上车。
  再加上冉乐的恳求——
  冉平不自觉地看向明熙:“你,觉得呢?”
  “如果你狠得下心,就直接开过去,如果不——”明熙耸耸肩。毕竟这车不是他的,要是他,他是不会停车的。
  冉乐被明熙的话吓得都忘了哭,直愣愣地看着他,心里那刚萌芽的少女情怀就那么被残忍掐灭了。
  那么冷漠,那么心狠的男人——什么旖旎念头霎时就没了。
  冉平也是手心冒汗,他又摁了好几下喇叭,可是那些人完全不理睬,再这么下去,等到丧尸来了,车子就走不了了。权衡片刻,他到底是开了门,
  “快点上来吧!”
  不用冉平多说,见车门开了,那些人一窝蜂地就涌了上来,车厢顿时就逼仄起来了。
 
  “喂喂,别挤别挤!我先上来我先上!”
  “臭娘们,滚一边去!”
  ……
  明熙静静地坐着,看着眼前的社会百态,眼中波澜不动。
  弱小的人在这个末世就像蝼蚁一样,随波逐流,惶惶终日。他要变强,一定要变强,一定要。
  豪情从明熙的胸中喷涌而出,他对修仙的渴望又强了几分。

☆、第十一章

经那些人所说;他们居然是昨晚经过的那个广场大楼里的避难者。他们在那里面也躲了三个多月了,从来都是很安全的。当时建设那个广场的时候,风水师说过:那是难得的好地方!他们也就将丧尸不靠近的好事都归结到风水上了。
    不得不说,人们在绝望的时候,对一些迷信的东西会更加地信服。而在这些避难在广场的人眼中来说更甚。可惜的是,或者说绝望的是,他们寄身了几个月的末世乐园却在一夜之间轰然崩塌了,他们的信仰也破灭了。
    “怎么会突然这样呢?真是不幸。“冉乐看着她们的惨状,听着一个老妪的哭诉,顿时就心酸了。
    冉乐被冉平保护得很好,不愁吃不用担心受怕,因此性子里还保留着以前的天真善良,眼睛里的同情和安慰也是货真价实得令人感动。姑且不论冉乐这种性格在这个末世里是好是坏,此时此刻,这些逃难人面对这样的冉乐,还是很信任地开始诉说苦难了。
    “大师说了,这布局是顶好的!正门口那口大鼎,更是绝妙!我们本来也不信,可你瞧,这三个月,我们这么些人,一点事儿都没有!边上的那家大超市,早就被怪物铲平了!”
    “就是就是,也不知道是哪个丧尽天良的,昨天夜里竟然把大鼎给偷了!天杀的讨债鬼哟!祖宗十八代都被挖坟的短命鬼啊……让我看到我非要踢断他的X根子哟!……”
    明熙坐在一边,在一众人的抢白痛骂中终于攫取了相关信息,得知了昨晚丧尸破城的原因。
    他倒是有点相信。就像一定的阵法能够起着非同凡响的作用一样,不一样的建筑布局摆设,也能起着一定趋利避害的影响。
    明熙在心里想了想,也就把这件不关己的事情丢到了脑后,因此在汽车经过一座石拱桥的时候,明熙看着河里露出半个头的青铜鎏金大鼎,有片刻的愣怔。
    那个鼎不是一般的大,因此也吸引了车内一些人的注意。
    “嘿!你们看!这是不是我们那个鼎?”
    “真像,就是吧!快点停车,把它捡起来!喂司机!”
    冉平冷冷一笑:“你觉得车里还有地方放吗?还有,你搬得起来吗?再有,我可不会送你们回去。”
    激动的那两个男人一下子就噤声了,其他人也蔫了。
    “熙,那个鼎,好东西。”沈忱突然抬起头,对着车后动了动鼻子。
    “好东西,熙要收起来。”
    明熙有些吃惊,不过还是听从沈忱的建议,在冉平奇怪的视线中下了车。
    “你继续开吧,我会去追你们的,要是追不上,那就有缘再见了。”
    冉平动了动嘴唇,最后只说:“你注意吧。”
    “明大哥,你要拿什么东西,很重要吗?不能不去吗?一个人多危险呐。”冉乐搅着手劝道。
    “很重要,回见。”明熙也不多说转身就走。
    回到刚刚的桥上,那口大鼎还在。明熙的水性不错,脱掉所有衣服之后,他一跃而下,潜入水中。
    沈忱看得目不转睛,直到明熙的身影出现在大鼎边,他才微微放松身体。
    河里的水不比幻境里恒温的湖水,异常寒冷,明熙用灵力在全身周转疏散寒气,可是他的修为到底太低,不一会儿就感觉到寒气迫体。不再迟疑,手中白光一闪,大鼎霎时就消失不见了。
    回到岸上穿好衣服,明熙拍拍沈忱的头:“走吧,上路了。”
    “那是什么好东西?”明熙随口问。
    “不知道。唔……好像可以用火烧?”沈忱眼中闪过困惑,“我就是知道,那是好东西。”
    也许是沈忱的本能感知吧。明熙猜测着,心里想着那口大鼎的神秘之处,后知后觉地有点捡到宝贝的激动——宝贝什么的,只要是宝贝,就先囤起来再说。
    明熙没有找到冉平他们的车,其实他也没有尽力用心去找。冉平是不错,不过加上她妹妹,就不是什么好的合作伙伴了。既然找不到了,明熙也就果断地结束了和冉平的搭伙关系,自己上路了。
    走了一天还算顺利,明熙也练习熟悉了自己的灵力,灵力的好处是真的能甩异能八条街。异能用久了用多了就会枯竭,需要不断地吸收尸晶,要不就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而灵力持续使用的强度和时间长度就要好得多了,效果也比异能更加地强大。
    怪不得,前世里那么多的强者拼死拼活都要进入那些仙门,放弃各地的势力随仙门的人离开。
    稳住稳住——明熙掐掐自己的手心,将心里的*压下去,眼神也平稳下来。才是练气一层就胆子肥,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将美好的愿望藏在心底,明熙微微笑着看着西边的落日——追求,梦想,现在都有了,那就慢慢地追逐吧。
    “熙想进入仙门吗?”
    “唔……如果可以倒是不错……”不过,沈忱会不会有问题?不是说自古仙魔不两立的吗?
    想到这里,明熙还是打消了拜师学艺的念头。虽然没有人可以指点自己,不过胜在安全。沈忱活着,他就安全。
    沈忱因为主仆契约的关系,能够单向地“听到”明熙的想法。
    沈忱愁眉苦脸了。当然,别指望神经大条的明熙能够从那张毛茸茸的脸上看出来。见明熙语气淡淡的,沈忱更加难过了——还没去呢,熙就已经在神往了。
    他对那些仙门有点印象——好像那里的女人都很漂亮很美丽很清丽脱俗美不胜收——是谁跟他说的来着?沈忱歪头想了想。下一秒眼神骤然锐利起来——嗷嗷嗷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里的女人都很漂亮很美丽很清丽脱俗美不胜收。
    沈忱深深地dan疼了。他无法解释这种酸溜溜的感觉是什么,抬头看看身边的人——明熙的俊脸在夕阳的映照下泛着瑰红,看起来好看极了
    沈忱小小的脑洞在那一刹那被无限放大——只要他也漂漂亮亮的,就不怕熙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沈忱的眼睛就像两盏照明灯,蹭蹭地向外射着光。
    恩恩,好主意。
    ——
    这天,明熙正在杀丧尸猎取尸晶,沈忱为了让自己在明熙眼中更加地可爱也在狂刷好感值,两辆悍马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喂!快让开!”
    明熙挑眉一看,一个青年正骄傲地看着他:“几个丧尸还磨磨蹭蹭的,挡到我们的路了!”
    明熙被气笑了,这么奇葩的言论,该是从多么脑残的人口中说出来的。
    练气一层相当于异能的橙阶,以此类推,紫阶对应炼气四层。在看到那两辆拉风的悍马的时候,明熙就探了一下里面人的虚实:橙阶有两个,还有一个不知道深浅,其余三个赤阶一个普通人。阵容十分强大。
    明熙对比分析了双方强弱之后才决定让步。他不是蛮撞的热血少年,不会把所谓面子放在生命之前,一切只为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就算被青年嘲笑他也不觉得有多难堪。
    收起手心的火苗,明熙对沈忱说:“沈小忱,走吧。”
    沈忱正恶狠狠地瞪着那个青年,闻言才听从明熙的话让开。
    “嗤!傻逼!”青年满意地笑,一踩油门就朝着仅剩的几只丧尸碾了过去,令人牙酸的骨头碎裂声传来,明熙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一眼。
    不知天高地厚,早晚受罪。
    走不了几步,悍马中的其中一辆忽然返回,拦住了明熙。竖起最高警戒的明熙看着车门被打开,走出一个年轻女人。
    高跟靴子、呢绒大衣黑皮裙,甚至还化了淡淡的妆。看到这个女人的脸的时候,明熙愣住了。
    卧槽这不是明连歌那个死女人还能是谁?
    说到明连歌,就要说到明熙那一帮糟心的亲戚。
    明熙父母早逝,明爷爷疼他十几年,严厉不苟人情是明爷爷一贯的面具。而他也用这张面具,震住了明熙两个外嫁的姑姑。可惜的是,临到老了,心却软了,就是那么一心软,在他过世之后,即便是他已经做了完全的部署,还是让明熙两个姑姑像吸血鬼一样剥了明熙几层皮。
    明熙那个时候才十六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失去爷爷的痛楚加上两个姑姑的咄咄相逼,他干干脆脆地将公司的股份卖出去,拿了钱自己收着——任她们去抢去挣,都与他无关了。
    就此结下死仇。
    前世明熙并没有见过明连歌,现在竟然见到了。

☆、第十二章

“明熙?果然是你。”明连歌笑得矜持又高傲,“刚刚是辉弟不懂事,你别见怪啊。”
    明熙可有可无地点头:“恩。”转身又要走。
    明连歌眼中闪过错愕和愤怒。凭什么,凭什么,居然还是这么轻视自己。自从重生之后,她抓紧一切时间储存物资,前世害死她的弟弟和袖手旁观的父母她都毫无留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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