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域华章ii夙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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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华章ii夙魇-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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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等哥哥跟上来,我又往另一边跑去:“哎呀呀,你看哥哥,这个树枝多粗,往这上吊个秋千多好!”
  
  接著奔向反方向:“哥哥,这有一条小溪,你看溪水多清澈!里面游著好多的鱼呢,你给我捉几条好不好?”
  
  “……”
  
  简直是个小疯子,兴高采烈的跑来跑去,想象著创造一个自己的理想国度。朝阳从远处向我跑来,嘴里衔住一支快要枯萎的野玫瑰。
  
  “哥哥,我打算把岛上全都种上玫瑰花!”
  
  “哦,你种玫瑰做什麽?”哥哥看起来很意外,他大概以为我要把岛上改造成一个新型藏书馆。
  
  我不屑的撇撇嘴,道:“你没听所过麽,以後交女朋友都是要送玫瑰花的,还是越多越好。我自己种玫瑰,以後送给女朋友一大把亲自种的花,那显得多有诚意……唉,不过,可惜……”
  
  我看看自己肉肉的小手,还有小小的脸蛋,再想想周围一群没长开的丫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女朋友,心情陷入低落。
  
  哥哥被我说的话逗乐,哈哈嘲弄的笑了几声:“你还想过女朋友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是谁教你的,这麽不入流。”
  
  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哥哥和不同的女孩子“亲亲”,略略思考了下,以後我也会和女孩子“亲亲”吗?怎麽亲呢?什麽时候亲呢?
  
  ……我满脑子暂时被这些东西占领,脸上微微燥热,捋著天马脖颈的手力气用大了。小天马嘶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这才回过神来重新看向哥哥。
  
  我这辈子最讨厌一句话:伊甸,你还小。
  
  果真,哥哥又说:“伊甸,你还小,有些东西不宜太早了解。等长大了你再想想,就会明白你曾经的想法是多麽肤浅。”
  
  哥哥也真傻。
  
  我才100岁就已经知道,很多东西,到适宜了解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
  
  後来我再来这个岛就是独自一人,它成了我的私人领地,已经不准外人随意进出了。
  
  我带了许多的花种,因为不会施魔法,所以埋种子浇水等一系列琐事只能亲力亲为。
  
  终於体会到劳动是一件多麽不易的事情,每天我大概会在岛上呆四五个小时,其中不是种玫瑰花就是建木屋,於是我一改幼年王子的作风,比劳动人民还劳动人民。
  
  深红色的花瓣鲜血般妖冶,娇豔欲滴的玫瑰绽放笑容。
  
  玫瑰虽然漂亮,但是真的不好养。就说修枝剪叶就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手被划破成了家常便饭,我也终於明白了带刺的玫瑰不要采的道理。
  
  等到这些花花草草打理的差不多了,十几年的时间也就过去了。
  
  然後我开始往岛上搬哥哥的藏书,把他的藏书室搬空了一半。我喜欢上了这种宁静无忧的生活,每天一有时间就往那跑。
  
  ………………………………………………………………………………………………………………………
  
  玫瑰,绿荫,明光,蓝天。拼成了我长达近百年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我除了没事逛小巷就是躲到玫瑰岛上看书,整天什麽也不干。
  
  这些书大多使用灵族语言写下的,我看得津津有味,尤其喜欢看灵族历届大魔法师的生平探究,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依然兴致满怀。
  
  有位叫比其尔的大魔法师,是灵族的首位达到究极魔法的人,他主要司防御。
  
  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自小热爱魔法研究,是艾茨水魔法的奠基人。长大後担任艾茨海岛的防御将军,统领整个军团的魔法防护。
  
  还曾经带领艾茨度过了一场浩劫,但最终因为魔法的巨大反馈,不久之後病逝。此人一生传奇,只是直到病逝时还并未传出有过爱情的记载。
  
  过了千年之後,艾茨又诞生了一位传奇般的美女,名叫克里斯汀。她的额印是美丽的赤红色,热情高雅,强势可人。长相绝世无双,受到当时万人青眯。
  
  但她绝对不是单纯的花瓶级人物,身为艾茨的王座之後,她的水魔法可以淹没整个艾茨海岛,雷电魔法可以轰平一方土地。在战争中曾经充当主力歼灭敌方,誓死保卫了艾茨。
  
  继她之後;艾茨很久都没有再出现过魔法人才。但是有一天皇族王子出游,带回了一名男宠,化名诺尔。这位男宠一度占据了王子的心,但这段禁忌之恋一王子的登基娶後结束。
  
  这段几乎是耻辱的豔情史一度是在艾茨作为禁忌禁止提起的,王室极度想抹杀此人。後来诺尔离开皇宫,七百年後以战士的身份出现於众人眼中。
  
  一直因为背景而被排挤,直到在一次灵族与赤夜的交战中,以生命为代价释放出几乎绝迹的究极魔法,一瞬间天昏地暗。他搬回了原本处於劣势的战局,帮助艾茨夺得了战争的胜利。
  
  ……
  
  看完了这些人物的小传记,只觉得心里酸楚。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的实力和勇气,然而对於诺尔,我更是心情复杂。
  
  只是限於年龄实在太小,我是真的无法理解他的所作所为。
  
  我只是执著的认为,他真的很爱曾经的王子殿下,爱到连理智和自尊都能放下。
  
  我觉得他真可怜,他真傻。我却无法懂得,对於感情的执著,本身就不存在什麽理智和自尊。
  
  一旦爱上,你就只能丢盔弃甲的缠上枷锁,然後听任盲目的感情推著你向前。
  
  哥哥过了好久之後才发现我渐渐变得的越发懒散,但他发现时已经晚了,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了。不过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就是,还好我对读书还有点兴趣。
  
  阅读一向是受人推崇的,只是如果他知道我成天看的都是一些不三不四的书的话,估计会火冒三丈吧。
  
  我并不了解圣域的政治局面,但我对许多历史问题还是很精通的。哥哥有一件秘密的藏书室,绝对不准外人进入,里面封印的都是绝密古籍。
  
  哥哥和之前的历代君王都加了很多层结界,但兴许是皇族血统,结界对我毕竟不会产生排斥。
  
  我背著哥哥偷出了好几本古籍,藏在岛上的小屋中,闲暇时津津有味的翻开著别人接触不到的禁忌资料,幻想有朝一日也能建功立业保卫国家。
  
  但是尽管我很懒,但我对生活还是会有热切的期盼的。
  
  我喜欢艾茨,喜欢艾茨明蓝的高空;喜欢艾茨细软的海沙;喜欢艾茨苍松的树木;喜欢艾茨爱我的哥哥;喜欢艾茨我亲手打造的玫瑰岛……
  
  我喜欢这一切。
  
  很久之後才明白,如果一个人能够在毫不怨恨的前提下活著,该有多幸福。
  
  这是我的家乡,我的故土,我魂牵梦萦的牵念。
  
  我发誓守护它,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我都愿意毫无保留的为它付出全部。我会像所有艾茨杰出的魔法师那样,以强大的力量守护自己爱的地方。

作家的话:
年轻人都是傻乎乎的……

☆、夙魇 第3章

  Chapter 3
  
  烦死了,烦透了,烦到家了!为什麽大家都会魔法就我不会?!
  
  我第五十次在心底呐喊著这句话。
  
  好不容易熬到了三百岁可以正式学习魔法,却偏偏被告知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学习;好不容易又等了几十年,进入班里竟然发现就我一个施展不出初级魔法的?
  
  好吧,现在我已经三百多岁了,完全的少年模样,可脸长得十分幼稚,细眉大眼像小妹妹。
  
  这句话被一个比我还小可却高我一头的男孩说出来时,我差点抬脚踹到他嘴上。
  
  我现在可不像小时候那样肉团状了,三百岁的我很瘦,却不是我期待的那种挺拔,反而有点柔弱稚嫩。
  
  读书生涯对於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噩梦,对我而言更是,小小年纪就有的仇富心理让我被孤立,没有成绩更是让大家瞧不起。
  
  学校绝对是把一个天才教成傻瓜,把傻瓜塑造得自以为天才的地方。
  
  而这些人里教授一定是被塑造得最成功的典范。
  
  “深藏於永恒之火的罪孽啊,请呼应我的祈祷……”
  
  课堂上已经好几千岁的教授声嘶力竭的嚷著,我认真的盯著笔记看,在上面画教授的漫画,以至於没注意到身後越来越浓的人影。
  
  “伊甸殿下!请你来演示一下刚刚的这个火魔法!!”
  
  啪嗒,笔掉了。
  
  我吐著舌头站起来,这教授真是不怕麻烦,我连最基础的低级魔法都施展不出,这种中级魔法能施展才是有鬼了。
  
  我装模作样的喊:“深藏於永恒之火的罪孽啊,请呼应我的祈祷……化为穿透黑暗的剑雨,刺破混沌的时空!”
  
  过了一秒,过了两秒,过了三秒……毫无反应。
  
  不过大家一定早有准备,在正好等了三秒锺後齐刷刷的哄堂大笑。
  
  我的魔法不是毁灭性的悲惨,因为它连一点毁灭东西的能力都没有。
  
  又或者说,它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反应。就好像我像一个黑洞一般,吸入了所有魔力反应。
  
  “我的伊甸殿下啊,您的血统如此高贵,就算您後天再随性自在,魔法也不应该差到这个地步吧。。。”
  
  教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但碍於我二王子的地位,也没说太难听的话。
  
  “。。。年轻人贵在有干劲,什麽东西都应该怀有满腔热血。你们以後是要上战场与敌人斗智斗勇的,挥著刀剑蛮干没有魔法是行不通的!”
  
  我无所谓,脸皮厚到了一定程度。
  
  回到宫殿,开开心心的找哥哥聊天,想跟他说说白天的事情。
  
  哥哥带了一个女人回家,我也不是傻孩子了,自然知道这只不过是肉体关系而已,但心里还是难免不爽。
  
  “哥,今天晚上下雨了,我们去海边可好?”
  
  “伊甸,你也不小了,不要再任性了。你不可以老是随便玩耍了,整天不务正业不适合你现在的形象。”哥有点无奈,“我今晚有事,你别闹。”
  
  “你有事?你有和女人上床的事吧!你弟的魔法什麽都不成,你不说花时间教教我,反倒在这里独自快活。”我不满,瞎嚷嚷著。
  
  “你怎麽又说这事!”埃利奥特扶额,头疼的揉著太阳穴,“你就真这麽喜欢学魔法?你想学完魔法干什麽啊?”
  
  他语焉不详,听不出是焦躁还是惋惜。
  
  “当然是履行作身为王室成员的责任,防守艾茨啊。”
  
  算了,这麽冠冕堂皇的话我自己都不信。
  
  “保卫分很多种,你不非得拿著长剑施著魔法冲到前线也不一定要当法师。你小时候也说过,只要能保卫子民的事情都是有意义的。你魔法基础不好,没必要强求自己。”
  
  我把老教授的话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
  
  效果立竿见影。
  
  两日後,那位教授被辞退,并且以後不准踏入教育事业。
  
  五日後,我正式接到埃利奥特的书面通知,以後不允许我在学校学习魔法。
  
  七日後,我的反对无效,被强行退学,只能依靠私教继续学习基础贵族礼仪。
  
  
  
  於是──
  
  “伊儿殿下,您的礼仪课应该开始了。”
  
  这是我的贴身侍童,名叫欧恩。比我还小,可是罗里罗嗦的快赶上结了婚的女人。
  
  他长得其实挺俊俏,尤其是那一头墨绿色的头发,在艾茨可真是少见。
  
  “不去不去,让那个整天”殿下您这样做是不符合身份的”、”殿下您这样做影响您的形象”、”殿下你这个动作太过平民化”的家夥去死吧!他每天跳舞似的走路、演戏似的吃饭、木雕似的端坐、僵尸似的睡觉啊!”
  
  他听了我的话想笑,但又忍住,憋了半天,样子更加可笑。
  
  这家夥不是灵族人,他是纯正的圣翼族,只是小时候颠沛流离来到了艾茨。他在想要的时候可以自然的幻化出圣翼族的标志──光翼,那麽漂亮看得我好不羡慕。
  
  哦,要是我的礼仪老师在,他肯定又会这麽说:“伊甸殿下,”这家夥”一词是街头用语,像您这样尊贵的身份,使用这样的措辞显然是不合适的。以您的教养,应该说”这位先生”才对。”
  
  礼仪课这东西简直就是继魔法之後我最大的灾难!
  
  “伊甸殿下,但是礼仪课是埃利奥特陛下亲自给您选的啊。”
  
  一听这话我又蔫了。是啊,埃利奥特陛下,我的哥哥,艾茨海岛的新王,我最亲的人。
  
  我哥哥的登基大典兼成年礼我一直牢牢的记得。
  
  那天他一身我从没见过的盛装,银发像是活了一样流成了星河,水蓝色的眼睛凝聚了艾茨所有海域的灵魂,额印形成了有史以来最完整的形态。
  
  我还记得那天晴空万里,一贯以纯洁无暇著称的艾茨在那天奢华的不像样子,金沙铺成的土地,街头玫瑰中颗颗水晶闪烁。盛大的仪仗队经过不知几年的排练,队形整齐的像是牵线木偶,却又不乏气魄。
  
  子民被分散在道路两旁,推挤著向中间的红毯上靠近。
  
  埃利奥特坐著金光闪闪的车队,车前的神兽各个品种优良,银白的毛色镀上阳光,光是站在那里就有无可比拟的气质。
  
  然後灵族众民欢呼,乐队奏鸣,埃利奥特接下了君主权杖,正是把名字後面的“殿下”改成了“陛下”。
  
  看著那样的他,我很高兴很羡慕,但我绝对不嫉妒他。即使年幼,我也知道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带领灵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发展的重任,在以後的一万年当中,将交到刚刚成年的哥哥身上。
  
  圣域上的人们存在父母,但对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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