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已无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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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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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蝶珍在办公室里睡着了。

他闯进去的时候就惊醒了她,余蝶珍揉揉眼睛,看见郑哲希,问他他来干嘛,郑哲希关上门,走到她面前的椅子上坐下,余蝶珍的椅子很大,就好像一个老板招新一样,只是面前的老板太纤瘦了,扛不住那么大的担子才会累得睡着。

“林喆是不是找了你?”郑哲希问道。

“……啊。”余蝶珍还在揉眼睛,“是来找我了,怎么了?”

郑哲希对她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不满,他道:“难不成你看上他了?”他是故意挖苦余蝶珍的,他对每一件事都很认真,他不希望被余蝶珍当傻子。

“胡说个什么劲儿!”余蝶珍叫嚷起来,怒瞪郑哲希,“我没答应他!”

随后她反应过来,质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江秀贤告诉你的?”

郑哲希没有理会她的这个问题,说道:“林喆的话你想都别想,知不知道?”

余蝶珍不满地说:“你是我的谁?凭什么管着我?我只是在想如果他愿意为了我而变得不一样,那我就应该去试一试。”

“试一试?林喆他不适合你,他一点也不适合!所以我才……”

“你才什么?”余蝶珍对他的欲言又止很感兴趣,看着他的眼睛,郑哲希的眼睛有些躲闪,她靠近桌子,用手撑着脸,对他不怀好意地笑,郑哲希一声谈叹气,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有关于林喆和自己的事情,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初中的时候,他们一伙人常常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时候太过开心激动打了很久,他还因此晚修迟到过。他们那一群人都太过了解彼此,所以一个眼神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当然清楚,那时候的林喆有多喜欢余蝶珍,但是当时他的喜欢不比他少,他就一直利用自己的优势而不让林喆接近余蝶珍,因此,余蝶珍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还是告诉你吧,林喆和我一样,在那个时候。”他揉揉太阳穴,一脸头痛的表情,“嗯,虽然他没有和我们说过,但是我们都心知肚明。”

“这样啊。”余蝶珍插上一嘴,然后让郑哲希继续说,

“那个时候的我知道他喜欢你,所以一直没有让他有接近你的机会,所以你们的交集很少吧?而且他比较害羞,唔,至少那个时候是,我和你在一起说话,他也会在你身后看着我,就这么看着我,后来高中之后我们去了不同学校,但我和你一个学校,高一还在一个班,有次一班兄弟一起出去吃宵夜,他看我的眼神还是怪怪的,其实我真对不起他,如果当时占有欲别那么强就好了,我们应该好好的公平竞争。”

余蝶珍没有说话,抿着嘴,心里有些乱。

“那是因为我认为他不适合你!”他话锋一转,急忙想要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落下的罪孽辩护,“他品行不太好,你肯定不会喜欢他,他在喜欢你的同时会和其他女生暧昧不清,所以你才会觉得他不喜欢你对不对?如果他追上了你,你这种脾气,肯定每天都要为他和其他女孩子的关系发脾气,到时候被咬的是我啊。”

余蝶珍听罢,有些恼怒,不是因为郑哲希说做的事情,而是他说的那一句“我认为他不适合你”,她道:“说得好像你很适合我一样。”

她内心里都是郑哲希所坦白的那些年少的时候的事情,她还真没有在意过郑哲希身边的那个男孩子,她真的被郑哲希弄得眼里只有他一人,容不得一粒沙子。

“因为我自认很优秀吧。”郑哲希苦笑道,“那时候的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被允许靠近你,喜欢你吧。”

这种少年的霸道,轻狂,在郑哲希身上都化为细水长流,他就像是掉进大海中的一滴水,变得那么淡,所以,她一开始才会不适应。

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回忆有什么用?现在,有决定权的是我。”她假装不屑,郑哲希有些不满,站起身,发出很大的声音,余蝶珍被吓到了,郑哲希居高临下地看着余蝶珍,“我说过,如果你不要嫁给我,我威逼利诱,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把你写到我家户口簿。”

他转身离开,打开门,说道:“我去买一份馄饨回来给你,不要到处走。”

门被用力地关上,余蝶珍就呆坐在椅子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但郑哲希的语气,就像是要说到做到,她内心里满是恐慌。

郑哲希给余蝶珍买好了馄饨,回到店里看着她吃完,余蝶珍让他就在这里休息,他上了咖啡馆三楼的住所小憩,然后没有告诉余蝶珍就回到了中医院,继续上下午的班。

晚上他找到了林喆的联系方式,打了他的电话。

林喆好像是喝醉了,和他说的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甚至没有问他是谁就开始聊起来,当然是也不清楚郑哲希和他说了什么,郑哲希无奈只能挂了他的电话,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什么时候能兄弟聚一聚,希望林喆清醒的时候能看到。

第二日林喆就回了他的电话,告诉他他愿意空出这个星期六的时间来和他一聚,林喆自己心里也有七八分明了郑哲希为什么会无端端找他,他也正好想和郑哲希谈谈话,郑哲希告诉他说别喝太多酒,会伤身体,林喆笑着说:“喝酒虽然会伤身,但是不会伤心。”

郑哲希就沉默了,好像身边的人,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江秀贤也是,余蝶珍也是,郑哲希也是。

最后他们约在了初中——一所封闭的私立中学见面,在门口,郑哲希等到了林喆的车。

林喆一下车就朝他笑,说道:“叙旧的话,看来,我们俩才最多旧叙啊。”

郑哲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明白了他去找余蝶珍的原因,林喆虽然总是表现得漫不经心,但是头脑很好,出游的时候他出的点子总是受大家欢迎的,正因为他头脑太好,郑哲希才觉得不妙。

林喆,他是在报复自己。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3





“江秀贤说你又去找余蝶珍了。”郑哲希不太擅长兜圈子,特别是面对旧日好友,面对面的对峙也许比笑脸相迎来得更好,他并不想与他叙旧,对于现在的林喆,郑哲希心里只有不安。

“啊啊,我已经猜到她会这么做了,江秀贤似乎不喜欢我。”林喆和郑哲希一起走进校园,保安询问他们来干嘛,郑哲希向他说明来这里的原因。然后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们进去,林喆从始至终都摆着笑脸,郑哲希有些恼怒,因为这样看起来林喆十分假,他感觉无论他问什么,林喆都会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么?”他尽量沉住气,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用余光瞥着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笔尖上的汗,语气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吗?你一直都知道。”

他们走到种满紫荆树的湖边,一阵一阵的风吹来,水纹波动,他们在这里的时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来这十几年来学校对它进行了整治,里面的小鱼也能看见了,那时候吹来的风是污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现在只有不知道哪里来的草香。

学校在大学城里,是城区郊外,全封闭,但是郑哲希当时就逃了很多次学,晚上偷偷和几个朋友请假出去看电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发现就要被记大过,但是他还是桀骜不驯的去违反规定,也不会有人去举报这样一个人人都喜欢的阳光少年。他做得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贤合谋把余蝶珍带了出去,看了一场3D的铁达尼号;(泰坦尼克号;),第一次很认真地对她说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认真很认真地去告白,可惜余蝶珍那时候的表现,真不令人满意。

现在大学城也搬进了许多职业院校和高级中学,这边的环境很适合学生们读书,大多数不会像郑哲希这样大胆不断往外跑,虽然购物囤货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静不会有人来打扰。郑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学校杀鸡儆猴记大过,有一个原本就不太爱学习的被抓之后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那时候干的那些事,现在想想也后怕,如果一个不小心给学校发现,他们可就完蛋了,何况他还带着一个女孩子?余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来找你。”郑哲希说,靠在边栏上,林喆也靠在那儿,说道:“为什么我们会这样?”

“因为女人。”他笑起来,林喆愣了愣,也跟着他干笑起来。的确是的,因为女人,所有大气的男人都变得小气无比,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视的威力,他们的关系很好,曾经很好,在余蝶珍正式走进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在郑哲希发现林喆也同样喜欢余蝶珍的时候,就开始发生变化了,林喆的不满会在打篮球的时候和郑哲希冲撞表现出来,郑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脚踝红肿,他本应该了解林喆的不满,可偏偏更变本加厉,最后,林喆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日的谈笑风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长久的静默。

林喆说:“我以为那样的你会追上余蝶珍,可是你没有,但是你在我在场的时候才告诉我你和余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时候恨不得一罐酒扔过去砸死你,但是你拉着余蝶珍走了,走得很远很远,我尾随你们,你们却在那里拥吻,我逃跑了,真没有骨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冲上前去把你们拉开,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

“不应该,因为那样我和她就没有很美好的记忆了。”郑哲希只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过,我说郑哲希,好像那之后没有多久你们就分手了吧?”林喆说,同时在向郑哲希求证,郑哲希点点头,他懊恼地摸了摸后脑,“我真应该继续关注你们的事情,如果那时候的我上前去安慰余蝶珍,她一定会和我在一起的。”

“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郑哲希补上一句话,江秀贤告诉他的关于林喆的事情,他还真不太爽,林喆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这是他最唾弃的事情,也许他自我太过正义,不懂得给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处,所以知道现在才开始出人头地吧。

林喆大声道:“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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