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已无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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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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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已是不眠夜,便让酒精麻醉彼此。

郑哲希将手机扔到床上,靠在窗边,冰凉的啤酒又刺激了神经,清醒了又醉,醉了又清醒。江风吹了进来,江边街灯眩目,他不知如何对余蝶珍解释了,手机关机,人找不到,完全失去了联系,况且,江秀贤那个表情,他知道自己真的惹怒了余蝶珍,怎么会原谅自己呢。心里尽是绞痛,易拉罐被他捏扁。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是他第一次为余蝶珍哭。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1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余蝶珍一进到咖啡馆,逮住一个服务员便道。

服务员看了她一眼,转身走过收银台旁一个关着的门前,轻轻地敲了敲,一声〃请进〃,服务生让她在外面等着,自己进去了。凌少杰前几日会见了一个餐饮业的高层,他说想要在凌少杰的咖啡馆里投入餐饮,没想到凌少杰一口拒绝。

咖啡馆的格调不错,浓浓咖啡香,木制的摆设,全部都是他一手设计,木桌是他亲眼监督的制作工序,连吊灯都是他从国外进口的独一无二。他可不想让菜肉的油烟破坏这种情调,也不想让老顾客失望,就是连选址都挑了一个安静的地段。

他借了余蝶珍一万后,去见了苏婉。

那时候的苏婉已嫁做人妻,丈夫是常年在外的跨国企业老总,年轻有为,子承父业,凌少杰虽未见过,也从报纸中得知他的英俊潇洒,和苏婉真是门当户对。他见到她时,她已经有了身孕,身材走样了,只是那双清澈的眼睛真是让人忘不了。

〃婉婉,没想到你要做母亲了。〃凌少杰坐在她的对面,淡淡地说道,〃真怀念在酒吧遇见的那个你。”

苏婉将面前的温开水啄了一口,莞尔一笑,道:〃比起灯红酒绿,我更喜欢安静的咖啡馆。”

后来,他如打工皇帝般去到市里最大的那家咖啡馆做侍应,摸清了门道,搪塞了借口辞职。

没想到现在的自己比它做得还要成功。

他想过余蝶珍也不过和自己一样贪图这样一份的清静,没有任何人的打扰,慵懒地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会有人逼着自己干活。'综漫'炮灰的完美翻身记

服务员道:〃老板,有个女生来找你。”

凌少杰挥手示意让她进来,服务员刚打开门,余蝶珍便冲撞着进来,喊道:〃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凌少杰托腮靠在办公桌上,看着余蝶珍因为生气和紧张微红的脸,忽然觉得很好笑,拉开抽屉把手提包扔到她面前。

手提包重重摔倒地上,里面的东西发出闷响,余蝶珍慌张地捡起来,看见里面的东西没有烂掉,才放心的叹了口气。她昨日竟然因为慌张逃离忘记拿走它,搭出租车的时候才发现没有拿,但是那个时候太害怕不想再回去见他,幸好口袋里装了足够的钱而她也有把钥匙放在卷帘门缝的习惯,才回到去。

那个男人,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那个温暖的少年,现在的他可以令自己恐惧。

凌少杰走到她面前,余蝶珍立马站起来,警惕地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突然抱住了她,将她的头狠狠压在自己胸前,他道:〃是他吧,是他不让你接我的电话……”

余蝶珍不懂他的话,只是用力地推开他,因为他身上烟刺鼻的味道好重好重,她有些受不了。

凌少杰放开了她,她立即跑开离他两米远,凌少杰攥着拳头,问道:〃他是谁?叫什么名字?在你手机里的!”

余蝶珍一愣,低着头。手机里,有她和江秀贤的合照,还有唯一的一张,那是被她用来做壁纸的,她和郑哲希的合照,在海边,海滩上,在她十八岁那一年。余蝶珍意识到凌少杰翻看自己的手机,生气道:〃你干嘛乱看我的东西!”'综漫'王子驾到

〃他是谁!”

〃我不想再说出他的名字了!〃余蝶珍大吼道。她多想自己失忆算了,不用面对手机里念念不忘的那张脸,因为她记不清他的脸,才将它做为壁纸,只要自己一打开手机就能看清楚他的脸,即使再也感觉不到来自他双眼的温暖,再也牵不到他的手。这几年她都没有再喜欢过什么人,大学的时候的确如她当时所说很多人喜欢这样的才女,很多人都来追她,她一个也没有接受,因为她无法相信他们所说的山盟海誓,但大学毕业之后这样的人都烟消云散了,反倒为她添了一份轻松。

父母那边没有催自己结婚,他们都还好好的。

凌少杰走近她,不住地将她的长发揉乱,又突然收回手,淡淡地说:〃是吗?那我就不逼你了。”

〃我也有喜欢过别人,我怎么可以因为你有喜欢了别人而生气呢。〃凌少杰颓然坐到自己的办公椅上,看着自己的右手,忽然想起了那一头黑色的长发,自己最喜欢做的,就是将它揉乱,然后被它的主人臭骂一顿。〃但是她已经结婚了,我连女朋友都还没有找到。〃凌少杰抬眼看着余蝶珍,她的容貌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消瘦了,比小的时候,他的记忆里。

余蝶珍看着他,苦苦地笑:〃你现在的心情和我初三毕业那年回到村子,看到你和乔爱雯在一起时候的心情是一样的。”

都是那么的不敢置信和难过。

〃我走了。〃余蝶珍风轻云淡,离开了办公室。

每一个人都会对另一个人有感同身受之痛,只是看时间的长久,与发生的时候。余蝶珍离开了咖啡馆,她以为自己每一次再遇见他都会很开心,以为那种相遇的渴望和小时候是一样的。第一次相遇她见到了他和乔爱雯在一起,心跌落谷底,第二次她见到了一个自甘堕落的无能男人,心为他而疼,不顾一切把他需要的钱借给了他,第三次她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令她恐惧,同时又令她心疼。钢铁雄心之铁十字

她对凌少杰不下一次有过怜悯,无论长到多少岁,她依旧无法对他放下心。

因为他比她经历的东西多了太多,她根本无法去体验的东西多了太多,他比她早了那么多年出了社会,看到的东西自然比她多,想的东西自然比她多,变成这样,也情有可原。

她点开手机,九宫格的锁屏后是他的照片,明媚温暖的笑着,无论是在冬日的街灯下,抑或夏日的海滩边。忽然间她很想念,自行车上,夏天的风吹着裙摆,一个颠簸,她抱住了他的腰,得到了全所未有的安全感。

想到就心酸。

她将手机按黑,放进手提包,然后走到公交车站。公交车上人满为患,她无奈地挤了上去,即使拉着拉环也站不太稳,她将手提包抱在怀里,这种时候的扒手较多,可是要提防着点。

人海茫茫,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过抵一粒尘埃。幸好的是,人活的时间也不过区区几十年,只是如此短暂的时光,却要三分之一用来成长,三分之一用来与爱人相遇与磨难,三分之一用来等待死亡忍受时间蹉跎。

她多希望能够脱离这个世界,不必看见白色就想起他。就像巴黎铁塔下那一抹红色的身影一样;使她难以忘怀。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2

午夜,余蝶珍在入睡没多久之后接到了一个很紧急的电话。

是爸爸的,他说:〃蝶珍,明天你能回家一趟吗?你妈妈生病了好几天,又不去医院,一直不肯告诉你,怕你累……”

〃我是在她睡了之后才敢打电话给你的,你妈这个人,太倔强了。”

余蝶珍听着父亲挂了电话,看着黑暗的天花板,不能理解妈妈的行为。她不算没有钱,而且也有在存着,而且是生了什么病,连自己都不能说。

回去之后的余蝶珍强拖着妈妈去看病,诊断出是结石,爸爸说过妈妈总是疼得睡不着,原来是这样原因,不是很严重,妈妈怕开刀,爸爸就此和她吵了一架,余蝶珍抿着嘴,不说话。

自己是学医的,只是医的不是人。

心忽然疼了起来。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余蝶珍想到父母经常为他们工作的忙没有陪到自己成长而自责的神情,再看到父亲渐胖的身体,稀疏的头发,行动的迟缓,母亲肿胀模糊的双眼,嘴角的皱纹,隐瞒病情的倔强。虽然他们都是医学出身,只是年事高了,怕是也要忘记些事情了。

余蝶珍是独生的,也是在他们将近三十岁才生的,她从小就注意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比自己的要年轻,所以在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为了那若隐若现的银丝,为了父母的笑颜。或许母亲早已知道自己的病情,才故意隐瞒,还对告密的父亲大骂。

这就是父母啊。

〃妈,不要再骂了。〃余蝶珍牵住妈妈的手,已经是粗茧满布,〃以后我养你。”

妈妈皱起眉,看着余蝶珍欲哭的表情,怒斥:〃蝶珍,我身子硬着,你看你成什么样?妈妈是医生,我知道自己的病。”

爸爸更是怒:〃那颗石头你不拿掉,你还想让它变大?你每晚可疼得睡不着。”白骨夫人养成记

妈妈没有理他,牵着余蝶珍走,爸爸在身后跟上,不说什么。余蝶珍看着身边的妈妈,以前没注意,果真是岁月将她侵蚀了吧。父母很少争吵,却因为这件事大闹不停,想必爸爸也很担心妈妈的身体。

〃蝶珍,陪妈妈去公园里转转。〃妈妈示意爸爸先回家,便拉着余蝶珍往小区里的公园走。公园里的人不多,天气还好,微凉微凉的。余蝶珍看到了秋千,它还在,她回想到他在这里抱过她,给予了她一个春节的温暖。

妈妈坐在了公园的小长凳上,对余蝶珍说:〃妈妈什么都不怕,怕的就是开刀,我做过助手,没有想过有一天也要躺在那个地方任人开膛破肚。我宁愿用中药缓着,你懂吗,蝶珍?〃余蝶珍看着她微微笑着有些难过的表情,点点头。

〃我去寻中医给妈妈看病吧。〃余蝶珍看到妈妈零碎的隐藏着的银发,低着头说道。

她忽然恨自己为什么选了这个能让自己安谧的专业,而不是学着他们做一个能在大医院立足的医生,医百病,为人类造福,凭着自己现在的知识,只不过是给动物们看病,知道一些动物动作的表示意义而已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送了妈妈回去后,她也在家留了一夜,回到自己的旧房间,没有变化,只是东西少了,还是妈妈放着柠檬的清新味道,还有爸爸经常进来除蟑螂的痕迹。那些年少的玩具还冷落在一边,她躺在床上,感到很累。

郑哲希坐在药房的内间里写了不下百张的药单。他刚放假没多久回来之后就被爸爸的老朋友围了一圈,名声越闹越大,街坊邻居都来找自己看病,最后索性就在亲戚家开的药房中帮人看起病来,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因为这工作量实在太大了,只是似乎是越来越多人来找他,连只是腰有点痛肩膀有点酸都来找他看病,他觉得这真是有些无理取闹。

〃哲希,累了吧,不如今天就到这了吧,要不是你,我们药房哪有这么好生意啊?〃姑姑看面前穿着药房白大褂的郑哲希,笑着说。红色权力

要不是他在这里给大家看病,药房平时进进出出都没有多少人。

郑哲希揉揉肩膀,伸了个懒腰,无奈地笑道:〃没事的,大家都这么肯定我,我当然要好好为他们服务。”

姑姑嗔道:〃肯定是你爸到处说你的丰功伟绩啊,郑家出了一个高材名中医,害得你这么累。〃看着眼前疲惫的郑哲希,无奈地替他揉捏肩膀,〃赶紧找个媳妇啊,累了揉肩的就不用是姑姑了。”

郑哲希干笑道:〃姑姑您就不要说笑了,还早呢。”

姑姑一巴掌拍在他背上,背闷响一声,她不满地说道:〃你爸平时不说什么,背地里老是和我们抱怨你连女朋友都没带个回来过,如果你妈还在,肯定催死你,说不定现在你不在药房而是在相亲路上啊。”

郑哲希看着面前被撕去很多页的白纸,以及一边换了无数支笔芯的笔,轻笑:〃的确,妈妈她最喜欢小孩子了,长大之后她整天抱怨我没有小的时候乖。”

姑姑怜惜地看着他的后脑,叹气离开。

郑哲希看着自己的右手,因为长年累月写字留下的茧此刻是红色的,有点疼。妈妈在十八岁那年突然病倒,因为他要高考,所以家人一点也没有告诉他,直到考完之后,妈妈问起他如何,他回答还好的时候在他面前倒下,当时的他只管送去医院,才知道妈妈患了血癌,他一心只想妈妈快点好,选择了化疗,等待着别人的骨髓捐助。

报了志愿之后的第二天,妈妈剃了头发,继续痛苦的化疗。他上大学的那一天,妈妈受不了病痛,拔去针头刺穿自己的动脉死去,他在悲痛之时远离了他不再信任西医,选择了中医学。

中医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一门自然学科。它尽可能地将疾病扼杀在未发阶段,也就是西医只是追求怎么将疾病看好,而中医追求怎样让人保持健康。

他想着妈妈也许会喜欢每日喝苦涩的中药,也不想针头在手背上扎进拔出,更不想自己的头发纷纷落下,在最后的时光也不能保持自己的美丽。师叔个个都是狼

现在的自己满腹诗书,在实践中也小有功名,现在的他可以为当时的妈妈调理身体,可惜,她已经抛下他死去了。

现在的荣耀,她也看不到了。

星期六,他将时间推到下午,清晨的空气不错,没有过多车辆排出的废气,每一个熟悉的街道都有些许的改变,比如路边的树长大了被锯掉了枝干,比如这条人行道上添了盲道。

他走到她楼下的公园。

他还记得自己曾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回来,那晚上的夜风很凉爽,他的心情很开心。他还记得她故意让自己吃醋,说什么上到大学后她一定很多人追。

也许吧,她已经被谁追到手了,比自己轻易千万倍,他不后悔那些年月放在她身上的心血,现在反倒有些许感到可惜,只是妈妈的离开,他又太过不成熟,什么结果也没有去想过。

面前走过各种人,年老年少,穿着成熟花哨,有赶时间的公司职员,有悠闲散步的文艺青年,唯独不见她的身影。她无论变成什么样,他也能一眼就认出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他就站在她家前,不知她是否还在,也是他不敢再上前的缺失了的当年年少的勇气。

公园已经没有留下他记忆中的回忆了,譬如秋千已经拆掉,就像是将内心保留回忆的匣子强行打开,回忆似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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