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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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前度-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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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分部失败了。。。




(1。2鲜币)桃花前度 二十二

  二十二
  入了冬,天一天冷过一天,而大宋弘兴帝已经病了一个多月,每日卧床不起,一切政务都由政事堂先审批,挑选重要的给他看。当然,东西到了寝宫,到底有谁来看就不一定了。
  明非坐在桌边,提笔批完最後一本奏折,抬起头来:“赵竑,我该走了。”
  床上的人长发垂地,在灯光照射下,是雪一样的银白。他缓缓转过头:“不等著观雪的事情解决了的?”
  “她的事情,她自己会决定的。我走到这里已经太远,不能事事都为他们做了,何况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明非笑了一下,道,“现在天凉了,我不想再在北方过冬。”
  赵竑身体完全静止了,过了许久,他才慢慢点了下头:“好。”
  说完这个字,他又缓缓转过头,呆呆看著床头,一动不动,连眼珠都没有动作。
  人生至此,已是无话可说。
  赵竑对自己承认,他确实是抱著希望,才会一直撑著,不管怎麽辛苦,也不肯轻易就死。也许并不是有意地用苦肉计,但实际效果便是如此,而且内心深处,也未尝不是希望明非能回心转意。就算再艰难再多条件,只要能和明非在一起,他就觉得开心了。
  但现在,已是笙歌散後酒微醒的时候了,就算再想自欺欺人,也是枉然。
  他闭上眼,感觉到刺骨寒意。
  没错,冬天了。
  明非要走,便是动作极快。他让孟珙留住观雪,本来想把元宝也留下的,结果小孩子竟然说什麽也要跟明非一起,就算离开这很大的屋子、离开另一个爹爹和兄姐,再去过那种漂泊日子,也要一起走。
  於是 ,在天彻底变冷之前,他已经坐上南下的车。这一次身边只有元宝,秦天鹏一直想跟著他,被他拒了。
  因为天冷,他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走走停停,而是一路杀去临安。一路南行,一路变暖。等到临安的时候,北方已经该是冰雪漫天,临安却暖得很。明非身上有些闲钱,干脆买了个院子,暂时住下。
  那是之前临安还是国都的时候,某位大臣的宅子。由於国都迁回汴梁,临安的房价一落千丈,这种院子更是跌得厉害,倒让明非捡了个便宜。
  这里气候好景色好,唯一的问题是食物。院子里只有位看门老大爷,平日自己做来自己吃,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偏偏明非从小到大什麽都干过,就是没有自己做过饭。在现代的时候原来有父母,後来一直住在学校里,根本没有厨房。回到古代後人力便宜,他更是事务缠身,哪里有时间学这个。
  在外漂泊的时候天天住客栈,倒也不在意。现在有了自己的宅子,再天天吃外面的,可实在不太说得过去。
  明非於是让周大爷找位厨子来,或者是在附近的饭馆里包餐。最後老大爷据说是在附近一家破落户里找到了厨子,人也不过来,就是每天三餐送到府上给他们吃而已。
  第一次午餐送过来,明非拿起筷子夹了一口,便有些呆了。
  “大爷,你见过那个厨子吗?他多大年纪?”
  “年纪啊,可不小了,搞不好比我老头子还老。”周大爷年纪大了,说话也有些夹缠不清,“听说还是以前万岁爷在临安的时候,宫里用过的,一手厨艺很北方。”
  “哦,那难怪……”明非点点头,不再挂心。
  
  临安虽然暖和,现在毕竟也是冬天,而古代的冬天实际上比现代要冷得多。明非是个怕寒的,如今身体又弱,便每天窝在家里不出门,专心写书。
  这院子有不少前任主人留下来的物事,几个小手炉方便可爱,还有间屋子里竟然盘了炕,还有张床上矮几,可以直接拿来当小桌用。
  这些东西,想来就是赵竑的发明了。明非停住笔,微微叹口气。
  他原本一直在金国,对大宋实在谈不上了解。即使有许多细作传递消息,终究也无法知道太细节的事情。要是早知道赵竑还身兼发明家,在相见那一刻,他也许就喊出来了。
  也不会落到这样的结局。
  却不知道赵竑在开封可还好,现在整天不出屋,也不去了解政事,便连一点消息都不知。赵竑现在的身体比他还要弱上几分,今年冬天不暖和,希望他不会再作死做活才是。
  这天下,再经不起一次乱了。
  想到这里,明非低头看著手中字稿,微微迟疑。
  忽然门一开,元宝连蹦带跳跑进来,一下子跳到床上:“爹爹,好冷啊,元宝要暖暖。”
  明非见他被冻红的脸,不由笑出声:“让你调皮在外面玩,来,盖上被子。”
  元宝巴著他,好奇看著他写的字:“爹爹又在写童话吗?常、常……”
  “识。”明非教他识字,“常识,就是说,每个人都该知道的知识。”
  元宝忽然哭丧脸:“元宝不知道,看不懂……”
  “你才这麽一丁点大,能认识一些字就很了不起了,当然看不懂。”明非刮著他的鼻子,“再说不只是你,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懂,所以爹爹才说‘应该’啊。”
  “可是爹爹懂,元宝也要懂。”元宝拉著明非衣角,“爹爹讲给元宝听嘛!”
  “其实……这些东西满没用的,真的现在放出去只有两个结果,或者社会大乱,或者我被打死……也不对,还有可能是根本没人注意,就被扔到垃圾桶了。”明非笑道,“如果真的有用,对你、对你那位爹爹,可能都不是好事……元宝,这些东西,可能会很危险哦,你真的要听吗?”
  “危险?”元宝瞪大眼睛,“不行,爹爹知道,很危险。那元宝也要知道,这样危险就会先找元宝,就不会去找爹爹了……”
  明非心里暖暖的,摸摸元宝:“所以说,人有免於恐惧的权利……至少如果他们真的有常识的话,就不该因为我这些话而做什麽威胁我人身安全的事情。”
  “岂有文章倾社稷,虽然下一句我是不赞成的,这一句倒是可以用来狡辩一下。”明非笑一笑,摸著桌上的纸笺,缓缓道,“在很久以前,西方有个叫做希腊的国家……”
  他於是开始讲,从雅典城邦讲到“美国”独立。当然这时候美洲大陆还在等待大家来发现,法国没有革命,连英国的大宪章都不知道在哪里。明非一边讲一边想,或者应该先把宽容写出来,然後再考虑这本的问题。或者留著手稿不发表,反正按照大宋这样子发展,应该不会太糟。等到若干年後考古学家考证到他的遗物,就会得出“近代民主由中国开始,中国民主由辨然先生开始”。这不也很有趣吗?
  想到考古学家可能的表情,身为业余考古爱好者的明非不由开心笑出来。
  “爹爹,你笑什麽?”元宝抬头问。
  明非摆摆手:“没事,一些古怪的念头而已。”
  元宝摇头:“不古怪啊,爹爹,我觉得很好……”
  “啊?”明非微惊。
  “爹爹说的那些很好,这样隔壁二毛小黄他们就会好好的……”元宝拉著明非的手,抬起头认真看他,“爹爹,元宝长大会努力,把爹爹说的这些都实现,好不好?”
  明非被惊到了。元宝是多小的孩子,竟然能说出这种话。
  难道天生有领袖气质的人,连生个孩子都会这麽领袖?
  而且,元宝可是正宗的皇子,说来也是有继承权的。大宋本来就是历朝历代中皇权最轻言论最自由的时代,再过个几十年,在自己的影响下,外加赵竑那些科技启蒙,也许真的能够往前走一步呢。
  明非随即失笑,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元宝的出生一直是赵竑的心病,若不是江德妃做出正确选择,把孩子交给她养,现在还不一定会怎麽受忽视呢。
  赵竑原本恨江德妃和这儿子入骨,就算日後他对自己淡了忘了,但孩子也一直在宫外,按理来说更没有继位的可能。明非向来很厌恶那种争权夺势的内耗,绝不会教导出一个这样的儿子出来。
  若要让元宝回去抢皇位,他还宁可等他成年给张地图,让元宝去征服西伯利亚……不成,太冷了,还是南洋吧。
  明非摸摸元宝的脑袋:“你长大还有好多年呢,你的父皇也春秋鼎盛……”
  小孩子瞪大眼:“什麽叫春秋鼎盛?”
  “就是说年纪不大,还能活很久很久。”明非也发现自己用词不对,要知道赵竑生理年纪比他还小一些,他总把他想成四十多岁,那是不对的。
  元宝瘪嘴:“在皇宫里,有怪男人说父皇少年白头,医生伯伯都说他不保养的话,活不了多久呢。”
  明非心一震,手不由呆在半空。
  元宝看到他手腕上的链子,好奇问:“这是什麽?”
  “手链啊。”明非回答,“怎麽?元宝想要?爹爹给你去买。”
  元宝摇头,瑟缩了下:“那个白白的,好像骨头啊。”
  明非低下头,看著手腕上的链子,上面系著一段白骨。他轻轻笑起来:“不是好像,而是就是。”
  那个人会在汴京千秋万载,而那个人的趾骨,会跟著他天涯海角。
  
  明非感觉现在的生活很美好,那位每天让人送饭来的厨子手艺很好很现代,而大概是那厨子的夫人吧,还做了两件棉衣给他。现在棉花已经普遍流传,纺织业在机械的带动下大力发展,幸好规划得好,倒没出现羊吃人的局面。棉衣里似乎又加了鸭绒一类的东西,穿起来暖得很。怕冷如他,也能穿上去出门逛街。
  应该是因为北方天寒的关系,临安忽然多了很多人。毕竟这里是百多年的国都,虽说大臣和商人很多都迁去汴梁,但南宋百姓习惯了南方的温度,大冬天的总是呆不下去,难免便跑回来避寒。因此虽然入了冬,这街上反而更加繁华,地价都涨了不少。
  “陶然记。”明非看著眼前的牌匾,不由苦笑摇头。这家连锁书店已经开遍大江南北,俨然一副辨然先生专用书店的架势,而且背景极硬──当今皇帝。可他每次看到这书店都会觉得很尴尬,有种公器私用的心虚。
  进去买了几本书,听到里面的人纷纷议论,言道最近临安的房子涨的厉害,而且很多当初迁都被卖出去的宅子,现在原主人都回来收。很多为人看家的破落户也都被赶出去,大冬天的,著实凄惨。
  明非不由皱眉,回到家中看看院子的情况,对周大爷说,让他帮忙把无家可归的人挑拣一下,人品太有问题的就算了,其余能住多少住多少。明非自己怕闹,又带著个孩子,干脆搬到那间有火炕的屋子去住。那房间正好在院落一角,是独立出去的,可以做书房静室。
  周大爷老泪纵横:“公子是好人啊。”
  明非有些不自在,他可不喜欢一副市恩的样子,便岔开话:“对了,你说那位老人家厨子,如果生活有问题也可以搬进来,还就近呢。”
  “应该方便,他住那地方好像也有京官回来,每天人来人往的。”周大爷回答,“我回头跟他说,他应该会搬进来。”
  “对哦,他不是以前的御厨吗?那也许有人会请他入府作厨子,大爷你千万别耽误了他,我在这里呆不久的。”明非想到这里,追加一句。
  周大爷摇头:“多半不会的,你是不知道啊,他身体很不好,大冬天的一直咳嗽,谁家敢请他啊。我有时候去看他,他还昏倒咧。”
  明非一惊,从行李中拿出些药:“大爷,这些药是治咳嗽的,麻烦你给他送过去。我这里还有些银子,你拿去让他看看大夫,别耽误了。”
  他当年咳嗽呕血近半年,深知这病症需要调理,於是特意把最好的一间屋子留给那位厨子。那间屋子在前院,明非那房间在後院,而且靠著院门。因此出来进去,都不用跟前院的人打照面,也便都没见过。
  大概是知恩图报,那位厨子搬进来之後,明非的生活质量又上一层楼。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或者平日吃药和补品,都会及时细心送到。明非喜欢刻个章弄个砚台,那位厨子竟然会按时替他买刻刀,让周大爷转交。
  明非感觉过意不去,便干脆把大夫请到家里,让他为那厨子诊断。
  等大夫走了,周大爷过来,脸色极为难看。明非心里咯!一下:“怎麽?焦先生身体不好吗?”
  “大夫说,他身体很不好,至少要折寿十年八年的。”周大爷道,“如果现在好好调理还有希望,如果再这样下去,会更糟啊!”
  明非吓了一跳:“折寿十年?他今年多大年纪了?”
  “老焦头发比我还白,应该有六七十了吧?”周大爷不确定,“再去个十年八年,他还哪里能活几天啊……”
  明非迟疑了下,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玉牌,交给周大爷:“大爷,麻烦你帮我找个人,把这玉牌交给他,好吗?”
  周大爷看著玉牌,脸色微变,点点头。
  明非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坐到桌边提笔写字,然後叠成一个古怪形状,交给周大爷。再告诉他地址姓名,让他去传信。
  调养身体,他实在很在行,毕竟整整调养过一年。这位焦先生很照顾他,帮点小忙也是应该的。
  
  明非当年的网络布置很成功,也很有钱。没几天的功夫,单子上的药就都弄齐了,有个小家夥特地送过来。
  他收下药之後,便想让周大爷转交。但仔细想了想,又觉得这种熬药吃药的事情让人转告总是不好,於是起身自己去前院,打算当面嘱咐一下。
  刚刚走到前院,还没到那位焦厨子的房间,便听到门外一阵骚动。明非一皱眉,走到门口推开:“谁在外面大喊大叫?”
  门外是三名身材壮实的家丁,当先一人看起来像是个小主管,站在前面,头能抬到天上去了:“这家的主人呢?我找他。”
  “我就是。”明非上前一步,“请问你哪位?找我有事吗?”
  主管上下打量他,见他相貌秀美文弱,不由点著扇子笑起来:“原来竟然是位年轻公子爷,这小小年纪就有偌大家产,著实令人佩服啊。”
  他这话说得阴阳怪气,明非微微皱眉,却也不想和这等人计较,只冷冷看著他。
  主管笑了几声也自觉无趣,便开口道:“我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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