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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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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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ng的那张something wrong和cd机带走了。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阅读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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