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枕江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醉枕江山- 第1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少量守军就能对付,所以突厥人是不会从这里进攻的。

他们的进攻路线只能是明威和武安两座边塞小城,这两座小城中间连着石垃子山,左右则是沙漠和贺兰山的一些余脉山岭,欲进陇右,直取凉州,这两座关戍是必经之路。

唐军的两座小城依托堡寨山势严加防御,凭险而守,互为犄角。巨大的条石抵住了城门,跑马道旁堆砌了许多备用的守城武器,滚木擂石遍布城墙各处,碟堡、箭楼、城门等处都防守严密,看起来是固若金汤。

而城下的突厥军队连营十里,从城上望下去密密匝匝一眼看不到边,一座座毡帐,一群群飞驰往返的骑兵,飘扬的旗帜,林立的矛戟,把一种浩大的杀气压向城头,尤其让人惊惧的是那一具具高大的抛石机、移动箭楼和撞城车。

这种抛石车是纯人力拉动的,需要两百多人才能施放,而突厥人则换了战马代替人力,几十匹战马就能让一辆抛石车发挥效用。唐军与高句丽作战时,也曾使用过这种抛石机,对高句丽的简陋城寨造成了巨大破坏。

这种抛石机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所以突厥人也很早就学会制造和使用了,它一次能发射三百多斤的石料。这两座边塞小城是倚山势而建的,前方的沙漠和戈壁草原上虽无石料可用,可这山下却有的是,虽然大块的石料不易采集,可是多达三百多斤的散石抛上来,虽对城池产生不了多大的破坏,对守军的伤害效果却是成倍增加了。

城中也安置了抛石机和床弩,但是相对于突厥军队,一个是固定目标,一个是移动目标,杀伤效果显然大大不如了。

城上战鼓轰鸣,城下号角声声,大战同时在武安和明威两城展开。

天空中石块齐飞,城头上金汁火油、滚木擂石与与城下密集的箭雨相抗,流动的火焰、滚动的石头,破空的箭矢和遍地的尸体,鲜血涂满了城头和大地。被砸坏弃置的云梯、撞城车、壕桥散落了一地。

杨帆和天爱奴站在城楼里,紧蹙眉头看着眼前的一切,攻打这一面的是穆恩和沐丝的军队,由于阿史德部朱图大叶护的军队长途行军刚刚赶到,体力不支,所以主攻方向明显放在了穆恩这边。

他们打得很猛,有一处城墙被几架云梯和飞抓攻破了,突厥军在箭雨的掩护上登城,拼命地往里冲,只要占领一个点,很快他们的军队就能占领全城。叶云豹全副戎装地在外面指挥,调了一支预备队过去,迅速把登上城头的突厥兵清理了,云梯推离城墙。然后,一桶桶火油,一根根擂木、一块块滚石便运了过去。

天爱奴的目光忽然望向远方,指点道:“你看那里!”

杨帆举目望去,只见突厥人的大营中竖起一座望楼,比城墙还高出三丈,望楼上站着几个人,正向城头眺望着,观察城中守军的部署和战斗情况。从这里望过去,望楼上的人只是几个小小的人影儿,连衣袍都看不清,更不要说面目了。

杨帆道:“站在望楼上面的,应该就是穆恩、沐丝和几位突厥主将了。”

天爱奴睨了他一眼,问道:“你还在打那个主意?”

杨帆道:“我总觉得这个法子是可以利用的,只是如何利用却想不到。”

杨帆指了指城墙处的一个士兵,他的同伴已经战死,他一个人搬不动擂木,其他兵员还未来得及补充上来,眼见一个突厥兵攀着云梯在城墙上冒出头来,他只得放弃擂木,抓起大刀冲了上去。

杨帆道:“我现在就像他,明明手里掌握了一件很厉害的武器,砸下去就能杀伤一片,可我没有办法使用它,结果就只好这样苦战了!”

天爱奴站在他身边,偷偷瞟了他一眼,咳嗽一声道:“我以为沈沐是跟你在一起的,所以一路跟踪你去了突厥,你在薛延陀冒充沐丝的时候,我看到你身边……有一个突厥姑娘呀。”

杨帆还在苦思如何利用自己的相貌对付突厥人,听她提起穆赫月,想起那异常旖旎的一幕,心头便是一虚,连忙故作从容地答道:“是啊,她是……她就是这一路突厥兵的统帅穆恩之女,沐丝的未婚妻子。”

“哦……”

天爱奴道:“她……没察觉你是假的吧?”

杨帆打个哈哈道:“那怎么可能?我跟她……呃……又没有什么太多的接触。”

天爱奴道:“她和沐丝不是已经订了亲么?草原上可没有咱中原那么多的规矩,她跟你这个沐丝都没有一点亲热举动?”

杨帆的脑海里倏然闪过那牛车轻驰时的许多香艳画面,赶紧撇清道:“当然没有。赫月姑娘与寻常的草原女子不同嘛,她父亲是穆阿哈部的首领,她……跟沐丝成亲,分明就是为了让她的父亲穆恩与沐丝的父亲默啜结盟,因为这个缘故才定的亲……”

天爱奴等了片刻,不见他再说下去,忍不住问道:“因为这个缘故如何?”

她问完了话,依旧不见杨帆回答,忍不住扭头看他,就见杨帆定定地看着前方战场一言不发,不禁担心地问道:“怎么了?”

杨帆缓缓地道:“别说话,你让我想想,我好象想到办法了。”

杨帆静静地思索了一阵,说道:“我想,我有办法叫他们退兵了!”

天爱奴惊讶地道:“什么办法?”

杨帆道:“突厥王族阿史那部的王后,一向选自于阿史德部,因为阿史德部是阿史那部之外最强大的突厥部落,他们联姻,是为了结盟。”

天爱奴道:“不错!”

杨帆道:“突厥可汗骨咄禄病重,这一次很可能捱不下去了,他的弟弟默啜想取得可汗之位,而阿史德部肯定是站在骨咄禄的儿子一边,因为他们是姻亲。这样一来,默啜就不得不争取外援,他选择了仅次于阿史那、阿史德部的第三个强大部落:穆恩,与他结盟了!”

“然后呢?”

“我想我知道他这次出兵的目的了,一是打一场大胜仗,为他争取可汗之位壮一壮声势,二是找个借口把阿史德部的主要兵力调出来,以免他们干涉自己夺汗位!”

“然后呢?”

几枝流矢飞来,“笃笃”两声钉进了二人身旁的窗棂上,可是两个人静静地站着,谁都没有动。

杨帆侧过身,面对着天爱奴,微笑道:“不需要派什么人马出城的,我只需要冒充沐丝,把骨咄禄已然暴毙、默咄夺位,排挤亲骨咄禄诸部的消息传到阿史德族人耳中,他们的十万大军就会流水般撤去了!”

第二百七十三章风云际会

杨帆向天爱奴笑问道:“我这个主意怎么样?”

“沐丝口不能言如何……”

天爱奴“呛”然拔剑,寒光一闪,一枝力道将尽的矢箭被她一剑劈飞,剑“嚓”然还鞘,整个动作干净俐落,优美之极。

“……故意向他人透露军机?”

这一句话,拔剑、劈箭、还剑的动作已经一气呵成,而她说话的语速、声调,全无半点异样。

杨帆道:“他只要出面露脸就好,具体的言语可以让他身边的人来做!就像我冒充他劫掠突厥部落时一样。”

天爱奴道:“那你又怎么确定,他现在依旧不能说话?”

杨帆道:“如果他能说话,岂不更好?我只学几句简单的突厥语有何难处?”

天爱奴道:“他的声音你听过么?你确信听到你说话的人没有听过沐丝说话?”

杨帆怔了怔道:“这个……当然不能。不过……我离开突厥时他还不能言语,现在他应该还不能说话吧?”

杨帆说着,不由把目光投向了远方,那儿矗着一具高高的望楼,望楼上有几个人影。

望楼很高,比城头还要高出三丈,这里是旷野,站在高高的望楼上,朔风呼啸,刺骨生寒。望楼上的几个人都穿着狼皮袄、狼皮裤、足蹬牛皮毡靴,头戴狗皮风帽掩耳,外面又罩了羊毛毡的大斗篷,包裹的严严实实。

穆恩、沐丝都在望楼上,他们当然穿得起名贵的皮裘,但是名贵的皮裘早就失去了保暖御寒的意义,而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所以皮救剪裁制作的款式只求雍容华贵,完全使去了挡风御寒的作用,穿那么一件皮裘在这儿,颈项处只要有一点缝隙,寒风就呼呼地往里灌,就算裹一身海龙皮的裘衣也没有用。反倒是这狼皮的衣服,其实御寒效果一点都不比海龙皮的差。只是不够耐看罢了。

“如果我们先前能吃掉飞狐口那五千唐军,此刻再打明威戍,他们在兵力运用上,就会感到吃力了。可惜……,想必凉州的援军也快到了。这样一来。还是得消耗一下他们的兵力,才有可能破城!”

说话的是穆恩,声音从厚厚的围巾下传出来,依旧宏亮有力。

他的脸上也蒙了面巾。只露出一双眼睛来,面巾的上沿因为热气散逸,已经凝了一层霜雪,眉毛上也是一层霜,一双冷厉的眼睛。透出一股凛然的杀气。

旁边一个同样装束,蒙了面巾的男子用嘶哑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不止嘶哑,而且粗嘎难听,就像一团沙砾用力摩擦出来的声音,叫人听了十分难受,但他说的什么却没人听见,声音太低哑了,一出口就被大风吹散了。

穆恩皱了皱眉。扭头问道:“你说什么?”

那人转过身,背了风扯下面巾,居然就是沐丝。也不知道是言知何那纯属坑人的草木香灰真的能治病,还是沐丝的嗓子没有完全被破坏,他伤势渐愈后真的能说话了。只是他的声音变得低哑难听,就像一个老鬼在午夜时分贴着你的耳朵说话。

穆恩很担心自己那个宝贝女儿还会不会喜欢他,当初可是他优美的情歌打动了女儿的心,要不然虽说联姻是为了本部族的利益。可是默啜有好几个儿子,沐丝并不是最受重视的一个。他为什么要选沐丝做女婿。

沐丝用低沉沙哑的声音道:“咱们……兵力充……足,不给……们喘息……机,各部轮流……阵,挑灯夜战,日夜不停,一定要把……早些攻下……”

风势很大,沐丝那鬼一般的声音又实在太低哑,饶是穆恩侧耳仔细倾听,还是有些字含糊了过去。不过沐丝的意思他已经明白了,骨咄禄的病太严重了,究竟能不能拖过这个冬天,能拖到什么时候,完全无法预料。

如果骨咄禄已经过世,这边还没有在汉人的地方狠狠捞上一票满载而归,那么这次行动不但不能起到为默咄壮声势的作用,甚至连锦上添花的作用都起不到,那就完全失去了出兵的意义。

穆恩会意地点点头,道:“今夜,就由你部人马来先行攻城!”

沐丝用力地点了点头,望向明威戍城头,眼中露出炙热的光茫。

他能说话了,可是比不能说话时更让他难受,这样鬼一般难听的声音,如非必要他根本不想开口,他恨死了阿史德部落,恨死了朱图和萧牧木,他更担心自己在兄弟中本来就不算得宠的地位会因此而失去。

所以,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一场大胜。

他死死地盯着城头,恨不得现在就登上去,把他的战旗插上城头,他却不会想到,有一个人正站在那城头,正在打着他的主意!

※※※※※※※※※※※※※※※※※※※※※※※※※※

城头的激战进入了白热化状态,一些碟墙垛口,士兵已经与敌人刀来枪往展开了肉搏,城下,一具具云梯搭在城头,突厥兵如同一群群蚂蚁攀援而上,城头的火油、滚木、擂石疯狂地砸下去,每一下都像下饺子的砸下一大片人。

那些云梯也被撞杆推倒或火油烧得冒起火苗,依旧牢牢竖在城边的十不存一,可是哪怕只有一具,只有一个人爬上城墙,都是一件令人非常紧张的事,必须马上把他们压制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豁口,很可能就成为致命之处。

草原勇士擅长骑射,擅长马上作战,纵骑驰骋,那种打法酣畅淋漓,最合这些剽悍桀骜的突厥人的口味,攻城战本非其所长,不过他们骨子里的彪悍和英勇弥补了这一点,尽管仰攻城堡非常吃力,可他们一个个嗷嗷叫着往城头上冲杀,似乎完全漠似了自己的生死。

这是一群在草原上游荡的狼。

然而经过职业训练的唐军却也早已不是扛着锄头的农民,尤其这些驻守边防,常年与敌人打交道的职业军人,他们的彪悍和英勇,丝毫不逊于他们的敌人,猛攻、鏖战、头断、血飞。双方士兵都用性命拼搏着,已经杀红了眼。

“中郎将,援军到了!”

叶云豹正在指挥城头指挥,一个亲兵突然兴冲冲地跑来报告。

叶云豹吼道:“来了叫他们马上增援,这他娘的火上房了都。还得老子亲自去迎接他们吗?”

那亲兵讷讷地道:“娄总管亲自来了。”

叶云豹头都没回。指着一个队正道:“金汁呢?再去各家各户搜罗一些,那玩意烫在身上轻易就好不了,啥,谁来了?”

那亲兵道:“中郎将。河源道行军大总管、经略大使娄师德大将军,亲自带兵赶到了。”

“啊!”

叶云豹一个扭头,动作太剧烈,脖子“咔吧”一声,吃惊地道:“娄大将军来了?林中豹。林中豹,你过来!”

明威戍左郎将林中豹提着血淋淋的大刀跑过来,他是明威戍的左郎将,是叶云豹的副手,两人关系一向亲近,情同兄弟,又因为名字里都有一个“豹”字,所以被称为明威两头豹。

叶云豹道:“娄大将军来了,我去迎迎。这儿你先指挥,别出纰漏,叫娄大将军觉着咱们无能!”

林中豹大声道:“你放心去吧,这儿交给我啦!”

叶云豹“呸呸”几声,骂道:“老子往哪去。这丧气话说的。”说着,他便带着几名亲兵匆匆走下了城头。

此番,娄师德的确是亲自率领援军赶到了明威戍。

娄师德身为陇右主帅,本来是坐镇在鄯州的。突厥奸细逃走之后,携去了沿边要塞的重要军事情报。娄师德极不担心突厥人会趁机攻打边关要隘,并且很可能成功。

那几处要塞之间相距千里以上,整个陇右与河西地区都被突厥和吐蕃压迫成了一个狭长地带,他不可能选择一处完美的地方居中指挥,兼顾到所有要塞,可他又实在放心不下,这就需要他做出一个判断。

而事实上,突厥人无论选择哪里做为进攻点,都是有利有弊,娄师德根本无从判断突厥人会选择哪个地方,他只能选择一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地方,他最终选择的就是白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