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单的脚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孤单的脚步-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有没这么倒霉的。”他抬手拍走两肩上沾着的细小雨珠,想趁雨水化进衣物前早早拍落。
  “嘀!”是汽车鸣喇叭的声音。
  “嘀嘀!”
  突然有种错觉。这错觉似曾相识之下令花心忙抬头四下眺望。
  然而,没有他心中预期的事和人。
  “嘀嘀嘀!”车鸣仍在继续。
  “嘀……”
  原来是拐角处一辆小汽车。
  漆黑色的车身流畅小巧,花心看到它被一辆蓝色跑车阻在身后干焦急,不由扑哧一笑。
  “这么急干什么呢?”他取出手机看眼上面的时间自语。之后便取下电板一股脑把“尸解”后的手机塞入裤口袋。
  等花心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抬起头,“你……”他吓了一跳,立马惊叫,“你怎么就无声无息地吓人呢?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嘛!”
  “真是抱歉。”来人尴尬地说道。
  “你来这干什么?这里是大学。”花心转过身看车站牌。
  “要去哪?我送你吧。”
  “不用。”
  时间安静中流逝。5分钟后,公交车站牌下依然没有觑见一辆公交车的影子!
  “你的车还呆在这里干嘛?”花心正视对方,同时他皱下眉看到对方湿透的半个肩头。
  “我不需要你这种做法!”他略有不满地冷下脸,“我们只是一面之缘,挡风遮雨,你真是够女气的!”
  “我还想着……”对方的话在花心瞪视的眼神下打住,随后那人扯扯嘴角,用带着委屈的语气又说,“那次谈话很愉快,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
  “很sorry,我一点都想不起我们有之前的见过。”
  “吴越。追女孩,酒馆?”
  他大摸有些急了,说时一手抓牢了花心的臂膀。而后者只气得要甩手走人。
  “你放手。”花心一字一顿、咬字极为清晰。
  “啊……我没注意。”
  看着男人双手举在耳侧的可笑样,花心一点都不觉得好笑,他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这个装傻充愣来胡搅他的人,一边揉按被对方抓疼的地方。
  “你到底是什么人?”他轻声质疑。
  对方没有给他满意的答案。花心面上不屑地打量手里的名片,这是吴越的名片。
  “姓吴名越,传真号、手机号……作家?”他淡淡扫过吴越的眉宇,“自由作家?你脸上配架眼镜或许就有文人气质了,可惜现在这幅活力四射(正气浩然)的模样更像是新晋警务人员。”
  “呵呵……”
  “不用呵呵。”
  “你真逗。”
  花心把名片塞进裤口袋,问,“吴老师的作品不知有哪些?”
  “《春日里的迷羊》、《我们看过的》、《就那次,酒馆的相遇》……”
  “我可没和你看过迷牛迷羊的。”花心立马驳斥,并发表自己的不满,“上次酒吧我还记恨你套我话,你现在攀亲带故都来不及了!”
  “你真逗。”吴越轻笑,眉眼弯弯。
  你才逗!你全家都逗!花心撇嘴怒视对方。就听吴越解释:
  “《春日里的迷羊》是一本言情小说,《就那次,酒馆的相遇》,这是本推理小说,而《我们看过的……》它同样是我写的言情小说,抱歉,我之前的话确实容易让人误解。”
  这是个没诚意的道歉!花心愤然紧闭嘴,心里有丝羞恼。
  凭什么今天他要被全天下的人鄙视啊!
  “上次酒吧你告诉我的关于你哥和姐姐的事,我回家琢磨过。而我现在找上你,其实只是猎奇心理。我不是警务人员,也不是人口探查组的,呵呵,虽然有被你说唐突,但请你见谅。”
  “我不会见谅。”
  “你真有趣。事实上我有半年不曾动笔了,一年前开始变得断断续续更文,后来直接没了想法。一个作家最怕的就是头脑光光啥都不想。我害怕了,颓废过。去人多的地方想要寻点刺激,看书图个新鲜,看浪漫爱情剧,可没有效果……心里空了个洞,怎样都填不满。我不甘心放弃写作,可实在没有办法。”
  他的眼里蒙着失落,他的语气带着叹息。于是花心皱下眉,努力在吴越端正的脸上寻找他想要的答案。
  “我有件事我骗了你,”吴越歉然地半垂下眼,“酒吧里的女服务员,其实我是不认识她的。当时我借故接近你才说了那样的话。”
  “你接近我为了什么?”花心问,面有讥讽。
  “我……”
  “我长得像你女朋友?还是你想我当你男朋友?”
  “面善。”
  “面善?不是以为我好欺负吗?”
  “你一点都不好欺负。”
  “我没故事给你!”
  气氛随着一声拒绝的低喝陷入僵局。
  面对花心的油盐不进,吴越是再好听的话都不能让花心回心转意,而吴越的死缠烂打,这对花心完全只能徒添一笔厌烦。“油盐不进、回心转意、死缠烂打、徒添一笔厌烦,”会有此想法的人怎么都不该是花心和吴越,因为这乌龙的定义只有第三者才可诠释。
  这时李琴手噙一抹奸笑慢吞吞地把雨伞收起。
  然后他伞尖着地将自己完全置于花心和吴越的视线之下。
  “和男朋友吵翻了?”他假关心地问花心,“什么事非要大下雨天的都淋湿了还争?男朋友外面偷食了?司空常见的事有必要为了它生气?”
  不在意花心的闷不吭声,李琴手转而看向另一主角,接着他上前一步,“我是花心同学的班长,李琴手,很高兴见到你。”
  吴越愣怔地将一张名片递给他眼前的男大学生,并下意识地自我介绍:“吴越。”
  “作家?有什么作品吗?”李琴手笑问。
  “《春日里的迷羊》,《我们看过的……》,《就那次,酒馆的相遇》……”
  “原来《迷羊》是你写的,我看过哦。吴越是笔名吧,不过《酒馆相遇》……”
  “怎、怎么……了?”
  “看来你真的很爱花心呐。”
  待花心消化完李琴手的“男朋友”之论,突又听闻吴越配合着李琴手的论调,以致于后者冒出一个“吴越很爱花心”的宣言!心中激愤,不由双目泛红,他怒喝李琴手:
  “你什么意思!”
  “心虚?没必要的。”
  “心虚个毛!你猥琐的大脑今天吃屎了!你眼瞎了吧,滚一边去!”
  “你男朋友在《酒馆》里把你描写得多风骚,你们才猥琐,大白天在酒馆就荒淫。吃屎?我看是另有其人,”李琴手边说边觑吴越,“我眼可没瞎,而且,你们俩才该滚一边搞基去。”
  花心一直知道,李琴手就是有本事把那些常人难以出口的词汇轻松自如地吐出来,还吐得自以为很优雅、很有风度!可就像你的缺点只在别人眼里——你眼里也只有他人的缺点,一个道理,李琴手就从未察觉到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多只用“猥琐”二字形容。
  不得不说,这也是李琴手的才能,关于自信与自负。
  花心的包公脸相较吴越的关公脸,是瓦瓦地向外冒阴气。
  只见花心狠剜眼吴越,沉声质问:
  “你接近我是因为你前男友和我长得像?你是Gay?”
  “我不知道他……我想我应该……Gay……Gay,我是Gay,你……”
  “闭嘴!”
  “你听我解释。我不是……”
  花心的一记眼刀让吴越闭嘴,然后他走向一旁闲置的李琴手。
  右手迅速出拳袭上李琴手的小腹,他的右腿亦跟上、扫向李琴手的腿弯。
  “嘭!”
  “啊!”
  李琴手倒在地上,“你……”
  “我早想这么对你了,李大人!”
  “唔……你,你……”
  头也不回地离开站牌,他冒雨奔回校园。
  “花心!”吴越在后面叫喊。
  “别喊了,扶我一把。”
  吴越问:“花心是Gay?”
  “什么?”
  “听你刚才的意思。”
  “我看他一副不愿意交女朋友的样子故意气他的。啧,下手真重。”
  “刚才也是为了气他?”
  “报复他。嘿,就为了他抢女生注意。知道什么人最讨厌吗?”
  “表里不一的人。”
  “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
  “嘭!”
  “啊……”
  “抱歉,刚才手滑了下。”
  鬼才信你!
  


☆、4——01

  2513宿舍里只有罗果一个人在上网,花心开门时罗果正在网站上搜索小说。想也知道罗果是为了小女朋友在找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花心打开自己的衣柜。
  “果果帮忙泡碗面,我淋湿了要去换身衣服。”
  “不是果果,是罗果。”
  “要酸辣味的,记得多放点水。”
  “吃泡面对身体不好。”
  “我走了。”
  连人带衣服在厕所浴间换好干净的,花心顿觉全身舒畅,这时厕所间传来抽水声,他遂问:
  “冯时?”
  对方回答:“不是。”
  “吴浩?”
  “不是。”
  花心把湿衣服放进衣盆里,同时他注意厕所里动静,试探一问:“牌友?”
  对方捏着嗓子的怪调回答:“打牌不?”
  “有人不?”他也问。
  “三缺一不?”
  花心一时露出奸计得逞的微笑,“嗬,冯时,你就是冯屎!装鬼都泄露。除了80分其他没兴趣。”说完他把衣盆放水龙头底下冲,人倒是直接出了厕所间。
  “斗地主不!”
  他爽快地把狼嚎声堵门外边,回自己座位后捧起泡着的方便面。
  接着花心佯作小媳妇,一副欢快状往罗果跟前凑。
  “我就知道,整个宇宙都毁灭了,还有果果走在我前头给顶着那块天、那块地。果果,来,咱俩一起吃泡面。”
  “我不饿。你走开些,挡光线了。”
  等泡面的过程里花心把拆解后的手机复原,不过三四秒就得到了两条短信,一条是乔维斯的未接来电提示,另一条则是乔维斯针对某人言而不立信的“优良”作风发表的一通讥讽。
  花心把吃完的泡面往罗果面前推,见罗果接过,他抽出桌上的纸巾擦把嘴。
  罗果把花大少手里的纸巾拿走。
  “吃泡面对身体不好。”他说,边起身离开桌子,“你电脑本下午我拿去检修了。我的借你用。”
  “谢啦。”
  垃圾被扔进门口的垃圾筒,罗果回头,他一张脸纠结:“说过不要把衣服放水底下冲。”
  “有算好时间滴,不会浪费多少水资源。果果帮帮忙啦。”
  电脑本前,花心专注地盯着眼前的字幕,鼠标一轮一轮地刷过不感兴趣的讯息,他的神情在荧光的映照下带着股焦躁。侧脸俊俏得令人唏嘘。
  罗果叹口气收回视线,“有空帮我找几篇小说。”他说完开门离开。
  不久,厕所间的水流声哗哗传来。
  “居然没有。”花心喃喃自语。
  QQ没有消息,微博没有消息,手机没有联系,心里说不上的苦闷,以及一阵一阵的酸涩涌上心尖的滋味。花心沮丧地抹抹鼻尖,他知道花凌对他的感情同他对花凌的不同。
  可这个人曾经一直都是在他的身边。哪怕是一周都可以见上一面的人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
  为什么他爱的人不是自己……
  “哥,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我有喜欢的人。”
  “很喜欢的人。”
  把三句话编排成三个小段,收件人花凌,花心点上即时发送。
  “哥,明天要去春游。哥陪我买东西好吗?”
  “哥,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啦,那个……我都喜欢!”
  “哥,我拉肚子了。”
  “酒泡杨梅吃过了。可是哥……明天要吃的都被吃光了。哥……”
  “哥!全是我喜欢吃的!最爱哥哥了!”
  花心的一年级春游,因为是第一次和同学出游所以他的情绪都很亢奋。以致小孩子的花心晚上没有得到一个好觉,而在车上又是意外地发现自己晕车,结果是吐了一路,吐得一张小脸煞白煞白。
  病怏怏回家后他抱着花凌痛哭。
  花心大致记得他说过以后再也不要春游了,他说过老师全是骗人的坏人,还说过自己这辈子都不要坐汽车。
  可他不记得当时花凌讲过些什么话。
  他模糊地想着花凌答应了所有事。可细节上记忆不上一句话!
  即使这样,每当回忆,身体里总有很温暖的、柔柔的——
  像是甜甜的糖果。
  是花凌留给他的
  ——爱。
  邮件发送成功,他关闭窗口。
  好友新状态。大家都有更新。
  一个个打开,大多是感人的微小说和搞笑短句。
  “‘窗里窗外’得自于,比利时实习记者的一次街拍。复古……”
  点开。
  图片放大。是一起持械抢劫案。
  没有谍影片中的枪林弹雨或是大火舌吞噬高楼大厦的惊险镜头,如果不是标上了“持戒抢劫”四个字,窗玻璃里面抱头蹲地的人群,花心会以为他们是在搞笑娱乐大众。
  “蒙面大叔怎么一点杀气看不到呐。”花心不满图片中单调的色彩,嘀咕,“哪有抢劫都不沾血的……”
  鼠标划过,花心突然眨眨眼。
  “花哥?”
  花凌就在图片的一角。花心暗忖自己方才竟没注意到。
  不可置信地盯着男人淡漠的身影。花心发誓这个男人绝对是花凌。
  “对了!”他急切把鼠标向上拖。
  “比利时!居然是比利时!”
  “花爸居然说是美国!”
  把图片复制在自己的手机里,他快速察看文章的转载人,可好友里转载的人竟然不下十个。一一打开又全是在评论花凌的样貌,和什么忧郁气质!
  最先转载的是吴浩,前天。
  “怎么会在比利时?竟然还有持械抢劫!”
  图片里的人不疾不徐,长风衣将人笼罩在黑色界面中,他似乎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捕捉入镜头,只是顾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可他身后,是一起抢劫事件!
  花心恶狠狠地抿紧下唇。
  他才不担心这人!不担心!
  “风一直吹,雨一直下,山水间隔,迢迢又遥遥,我的你……”就不能快点接电话!出去七天连个电话都不打,现在要敢……
  “喂。找谁?”对方问,一口纯正的英文。
  不适于悦耳铃声被女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