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其实我不想去“金色年华”,那是个高级俱乐部,我们是要去一楼的ktv。我对在人面前唱歌没什么兴趣,而且对听别人唱歌也不感兴趣。在我内心深处,听现在的流行歌曲,还不如以前外婆带着我去镇上的集会看家乡戏来得过瘾。那一张张色彩鲜艳的脸,花哨的衣服,铿锵有力的话语,直白的情绪,不用我察言观色都可以看个透彻。
但我是不能违背毕清的,我们走进一间包房,里面坐着几个嬉戏的男生和女生。那个叫党存的男生走上来揽着毕清的肩膀,笑着调侃:“两位的感情真像是两家集团现在的股市一样,好到我都想买进啊。”
“滚。”毕清推了一把他,拉着我的手坐在了人群中,开始玩色子。我在一帮安静的看着。毕清运气不错,一连好几把都在赢,党存今天运气不佳,六七个人每次输的都是他,几杯啤酒下来就在每次输后骂毕清使诈。毕清得意地搂着我的肩膀看他笑。近距离看他的笑容也十分顺眼,温和不伤人。所以,我从始至终也根本不怪他。
算来算去,这次交易,阿姨得到了她想要的公司安定,毕陈泽得到了儿子的顺从,毕清得到了我。而我最后却牺牲了自由。也算是三家欢喜一家忧,已经将损失降到了最小,也算是最佳方案了。当初我一度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仁慈心理安慰自己。
幸亏当时花花已经去环游世界了,不然要是她在的话,一定会骂我缺心眼。但人活着,未必每件事情都要像她一样如此较真,糊糊涂涂的过活何尝不是想让自己活得轻松些。
花花听过我来到x城之前的故事,连她都难得若有所思的对我点头赞同,是的,灰灰,你能够走到现在,和你傻气不较真的性格是离不开的。然后她又补充说,也就是说,你这么笨也算是有好处的。
花花说,如果是她,她会给那些对她扔石子的小孩狠狠两拳,这样,其他人看见了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她了。
我问她,如果当时给你扔石子的不只是一个小孩,而是全村的小孩呢?不给你扔石子的小孩就会被孤立的。花花想了半天,才说,那她会每天找一个孩子单挑。反正,如果是她,除非有一天她累了麻木了,不然她会不休止的反抗。
我想花花一开始对我的态度就是这样吧。自从医院见到她后,我每天坚持不懈的去看她。她从一开始的用冷漠反抗我,到后来的坚持不懈的轰我出去。到后来麻木了,也就放任我自由了。
我是一个很被动的人,很少主动和人说话,由于我之前有过和她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那时候卓老师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而她还是一个人,所以从第一次见她以后我就天天偷偷跑去看她。有一天,我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她身边,虽然她并不理我,我却像是看到熟人一样开始和她说话。有时候我执拗起来也是惊人的,就这样坚持了三个多月。后来,花花也逐渐打开冰封的心,她也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我陪着毕清坐了两个多小时,中途喝了两杯果汁,去了一趟厕所,被逼唱了一首歌,其余的时间在发呆。现代的年轻人都比较多才多艺,每个人都说她不会唱歌不会唱歌,结果一开口,才知道她是声乐国家二级,或者参加过“xx女声”,所以大家都把不会唱歌当成谦虚的说法,结果我实话说了,就没人信了。
吃过几次亏以后,我又想了个方案,找一些比较偏的歌曲:《无心神话》、《windysunday》、《斗傻》、《二等天使》是我经常报的歌曲。有好几次,就为了找这几首歌曲,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其实,这几首歌曲有三首我是编的。但这个“金色年华”就是这么强大,还是找到了剩下的一首真正的歌曲,当看到mv是几个动画剪切上去的粤语歌曲时,我只能硬着头皮唱完。不过他们都没有听过这首歌,即使唱成京剧他们也不会发现。
正文 5郑航志
毕清玩色子只喝过两杯酒,然后和几个男生玩牌,中途唱了两首陈奕迅的歌曲。不得不说,毕清的声音挺有魅力的,和他的笑容很像,一阵温暖的清风。当他唱的时候,我身边的几个女生眼睛都看直了。我当时想,要是她们是毕清女朋友就好了,可以纯粹的喜欢他欣赏他。不像我一样,他深情的看着我唱出“幸福的期待真像积木啊,多会幻想就能堆多漂亮”时,我虽然看着他,但思绪却在游离。
后来,麦霸党存再一次把话筒夺了过去,我也借口去洗手间出去透透气。
不知为什么,ktv走廊上的灯特别昏暗,还是诡异的红色。给人一种拍恐怖片的感觉。我走在走廊上,感觉自己也像喝醉了似的,晃晃荡荡的。
突然,感觉到肩上有人在拍我,我大叫阿弥陀佛。我转过身,是郑航志笑嘻嘻的嘴脸:“墨墨,你怎么在这儿呢?好巧啊。”
他说完话,空气里面都是酒味。他手里还夹着一根烟。
第一次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是个锃光瓦亮光头的高二男生,耳朵上还戴着一只骷髅头耳钉。身穿校服的他对着刚从后院走出来的我,狠狠的给了一个巴掌。他怒气冲冲的说:“这是我替阡陌打的。”
“今天刚考完试吧。”说完,郑航志就开始在衣服兜里面摸索,他喜欢送我礼物,还是因为要讨好闻阡陌的关系。
郑航志从闻阡陌成人礼以后,就展开了对她的热情攻势。闻阡陌致力于慈善,即使生病期间也不忘时不时的筹办慈善晚会。他为了投其所好,经常是那个捐钱最多的人。而以前他还没有自己开公司,每次捐完钱,都要回去被他母亲一顿暴打,还要闭门思过一个礼拜。甚至有一次偷家里的祖传古董花瓶捐出去,她咬着牙用高十倍的价钱买回来的时候,差点打断他的腿。即使如此,只要是闻阡陌举办的慈善晚会,他都是一个不落,因此,他还被不知真相的媒体称赞为“当代活佛”。
为了夺得闻阡陌欢心,每次他见到闻阡陌的时候,不仅给闻阡陌她最喜欢的茉莉花,还给我带点小礼物。这样,久而久之,他就养成了习惯。
他在身上搜了半天,又骂了一句。才悻悻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钱,递给我:“墨墨,哥哥今天身上没带什么东西,你拿钱去自己买吧。”
“你喝醉了。”我无奈的答道。
“闻墨,你在干什么!”我听到郑航志身后毕清匆忙的冲过来,还没有等郑航志转过身,就给他脸上砸了一拳。
我完全是惊呆了,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带笑容的毕清会如此暴躁的打一个人。
而郑航志也是个急脾气,再加上喝醉的关系,更加不分青红皂白就和毕清厮打起来。
我慌忙的连连叫着说“不用打了”,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在试图拉开他们的过程中无辜地挨了几拳。甚至成功的把几个房间的门都引开,好奇的望着这里。而党存他们看到自己的弟兄在和别人打架后也立马冲了上来帮忙揍郑航志。
“不要打了,都认识!”这时我不敢再鲁莽站在这些人当中,只能一个劲的大喊,却没有人听我当事人的一句话。
这个时候又冲上来一批穿着西装的男人,个个都满是酒气。最前面那个男人说:“现在的孩子,连郑哥都敢打,上,往死里打。”
现在完全陷入了混乱中,当中的我被人推了一下,就一不小心撞开了身后的一扇门。匆匆扫了一眼里面沙发上正中间坐着的那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他的一只眼睛戴着像杰克船长的黑色眼套,鹰一般的眼神看了我们一眼,让人感到不自在。这样的造型略微让我诧异了一下,就立刻又将注意力放在打架的人群上。
最后,还是ktv的保安才拉开了两伙人。喝上头的郑航志和怒气冲头的毕清这时候也终于看清了对方。他们两家算是世交,毕清也要管郑航志叫哥。两伙人彼此又相拥喝了酒道了歉才算了解了此事。
加长宾利又停在宫家门口,本来郑航志他们还要拉着我们去酒吧玩,毕清说我该睡觉了,就把我送回来。我当时急忙说让他去玩吧,我自己回来没关系。他拉着我的手,说他不放心。这让我更加肯定了毕清,又再一次否定了我自己。
在车上,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毕清拉着我的手,让我看他。他说:“墨墨,对不起刚才误会你。”
“没关系。”我连忙说,我真的没放在心上,这种被人误会的事情我早已经当成家常便饭,如果真要计较,注定活得不自在。其实感到抱歉的是我,现在的毕清脸上都是鼻青脸肿的,难为他从来都是优良学生肯为我成这狼狈的样子。
“墨墨,你受伤了。”这时候毕清挽起我的刘海,惊讶道。“司机,现在去医院。”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摆手说,真诚的看着毕清,说道:“我没事,没有感觉到疼。”我是说真的,我都差点忘记自己的额头上挨了一拳。也多得从小被村上小孩磨砺的关系,我的痛觉中枢比较迟钝,和朝夕时刻都疼痛着相反。
我害怕朝夕误会我是为他着想,其实我是想早点回去准备今天的逃离。所以一把捧住毕清的头,让他相信我。
毕清或许是因为喝多的关系,脸上滚烫的温度让我觉得这样做不太恰当。我手僵住了,想到如此举动也过分亲昵。我从来没有对谁这样亲昵过,实在是尴尬。
但我的目的总算达到,毕清突然心情大好,也顺从了我的意思。
在宫府门口停下来,看到毕清的车渐行渐远以后,我也总算轻松了片刻。想着这有可能是与他最后一次见面,他是个好人,真心祝福他。
现在八点,礼盒应该就寄存在一家饭店里,那是我在ktv的时候吩咐一个佣人帮我拿到那里的,我说是用来送毕清的。取到行李,坐上飞机,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城市了。
花花曾经问过我如果离开这里会想去哪个国家,我从到闻家以后就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还是会选择回老家,尽管那里的人都会嫌弃我,骂我是野种,但那里才是我生根的地方。我会像以前一样在房前种上各种蔬菜,而在屋后的山上种满土豆。等到秋收后,一部分卖钱,一部分放进地窖里留着在整个冬天吃……
正文 6宫宸司(1)
就在我还在为我的美好未来做憧憬的时候,就被人环住脖子,随即用柔软的东西在我鼻子上一捂,我就神奇的失去了意识。
我被荒唐的梦惊醒,自嘲的扯起嘴角笑了笑。发现四周一片黑暗,开始思考自己是在闻家还是宫家。
还是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你们都下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来这里半步。”这声音好听的像是大提琴滑过轻轻的一个音符,浅浅的。
听到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我才意识到,不是做梦,荒唐的事情真的发生了,我被绑架了!
接着,又是诡异的安静。安静到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心脏砰砰的跳动声。
我是个极其缺乏运气的人,就连当康师傅茉莉茶盛行感恩大回馈的时候,我都是极少能够买到“再来一瓶”。偶尔喝到中奖,那天随之而来的肯定会被人整蛊或者是走路摔跟头一系列倒霉至极的事情。
之前,我就料定我离开会经历重重阻难,但我还以为我一定是已经磨到头,总算是功德圆满能够离开这是非之地。但是,就算是我把各种有可能发生的事件都已经预料在内,绑架这种荒唐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身上,真是我始料未及的!
所幸我这个人是极度乐观的,消极的想法,从我脑海中一扫而过。我更多思考的是怎样能够安全逃出去。
我开始让自己的大脑进行冷静的判断,刚才的声音,说明他是个男人……不过,人妖也有可能。声音好听,很有可能是歌手或者播音员。但我似乎是在哪里听到过类似的声音,只是我现在头脑一时紧张实在想不起来。
感觉到他在向我走近,步伐轻盈,说明……不是个体重三百斤以上的胖子。
从始至终,有一件事情我更加坚信,就是他们绑错了人。新闻或是电视剧上出现绑架暗的受害者不都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子女,而我,断然不是。
想到他们大费周章折腾半天,有可能是徒劳的。我向他好心提醒:“我是夜墨,黑夜的夜,笔墨纸砚的墨。”
那个人的脚步略微停顿片刻,就继续向我走近。
此时,我推断他还有可能是个有耳疾的男人,也有可能是个耳聋的人妖。
为了试探他,我又好心向他解释:“你确定要绑架的就是这个人?”没有权利,没有财富,平庸到让人碍眼。
“嗯哼。”那人轻哼一声。
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声音很好听,低沉有磁性,来绑架人有点浪费,有机会就劝他弃暗投明去卖声。此时,可以判定他不是个聋子,还不能排除是个声音好听的人妖。
他这个答案出乎我的预料,我轻声说:“那绑架我的人眼光也真奇怪。”
以前的经历让我也练成了我习惯在逆境这种给自己找到出路。我试着自救:“他们给你多少钱,我愿意出两倍。”
“……”
感觉对面的人明显停下了,我以为他是在犹豫,似乎不相信我这个小女生的实力。反正他既然绑架我,他应该知道我的来历。但是想必鲜有人知道,堂堂的闻家二小姐当年连五万元钱都拿不出来。
我继续说:“不然,我相信闻家是不可能拿钱赎我的,你也白干一场。”我说明其中的要害,希望他能明白。
又顿了片刻,感觉眼睛上松动,终于看清了周围的环境。
映入眼帘的那张绝世绝美的脸,脸上一贯张扬邪魅的笑容,轻挑着眉毛,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恍惚片刻,我才意识到,我认识这个人。
他是宫宸司,宫齐集团的少爷,宫武的儿子,也算是我的哥哥。
发现他是谁以后让我的心不由的一沉,我此时竟然希望眼前要是一个我不认识的恶人就好了。
在我在半年前,也就是高三寒假以前,看到的宫宸司都是在杂志和娱乐咨询节目上。以前有一次我在花花的病床上看到杂志封面上的男人竟然画着烟熏妆,鸟窝一样的头发,穿的杂乱无章的样子。就问花花,这个男人也不收拾一下就拍照,这是《邋遢》杂志吗?
花花有些吃惊的说:“灰灰,别把时间都用在发呆上。这是现在大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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