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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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歌坛传奇-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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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视着她毫不羞涩地唱着这首歌,从头到脚都是一副〃老娘开唱了,尔等速速跪舔”的霸气和婊气,陈陈几乎哀叹般捂住脸,如果不是看她黄皮肤黑头发,她的举手投足简直就是土生土长在米区的diva级人物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格瑞斯手一使劲,捏扁了握在手中的饮料瓶子,褐色液体顺着开口处缓缓流到她手上,一向爱干净的她却浑然没注意。连坐在她旁边沙发的詹妮弗都不可置信地扭过脖子查看刚才的歌声到底是不是慕君唱的,当她确认这一点之后,就保持着扭脖子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定在原地。

哈,哈哈,还真是个惊喜呢。

哈个毛线啊!

一个华区歌手,怎么唱起这种歌来比她还骚气!

哦不对,她是rap歌手,帅气才是她的毕生目标。詹妮弗自我安慰道,扭头瞄了一眼“骚气”的格瑞斯,她呆在那里,褐色饮料顺着手臂流下,打湿了她闪闪发光的舞裙。

“格瑞斯?格瑞斯?”她小声提醒,“你的饮料。”

回过神来的格瑞斯忙把饮料放回茶几,她抽出几张纸巾,魂不守舍地胡乱擦拭裙子上的水迹,目光还恋恋不舍地瞄着投影。

“See anybody could be bad to you。”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连后台无精打采打着哈欠的King都被吓得从半睡半醒中惊醒,他一个猛子跳下沙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直播投影中高声歌唱的慕君。

慕君高音很叼,他在欧区就知道了,但他万万没想到,慕君居然有那么多副面孔,欧区的时候,她唱的灵魂乐爵士乐让灵魂教父都说不出半个不好来,哪怕刚才合唱的《doctor》和《love the way you lie》都无法给他如此之大的震惊——毕竟那两首歌是对唱。

当她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King几乎要以为他刚才的记忆是幻觉,哦不,他从前关于慕君的记忆全是幻觉,正因为他亲耳听到慕君在欧区的表现,他才更难以接受现在她的模样。

不管是灵魂乐还是爵士乐,都是非常有逼格的歌,现在?他好像看到高高在上的女神跳起了拉丁舞,这种反差让他哀嚎一声,开始反思自己刚才的对唱是不是拖了后腿。

如果不是他拖了后腿,慕君怎么可能现在才暴露自己的真实实力。

“棒 棒 into the room。”

“cool!”凯莉拼命戳着好友瑟琳娜的手,“coooooool!天啦!我被她迷住了!Selina,我再也不说你是小孩了,再也不说你和我没有共同兴趣爱好了,好cool!”

而瑟琳娜还定定地坐在座椅上,像一个木偶一样。

在场所有人,从开歌仪式开始追星的她大概是最了解慕君的了。

所以,她才半天回不过神来,慕君以前所有的形象,在她脑海中的所有形象,都被歌声抽得七零八落。

“她,果然不是我可以猜出来的,”半晌,她放弃了那些残留的印象,专心致志地听起歌来。

她放下得很轻松,但歌修协会的某些人,便不像她那般轻松了。

“这就是你们不说话的原因?”陈导望望这个,瞄瞄那个,几位好友都要么观花,要么看天要么研究他的仪器,他们的演技简直假得放自己片场立马就是一个“cut”,他藏下自己的吐槽欲,一脸认真地评价道,“很好听啊,瞧这高音,瞧这爆发力,瞧这换气点,教科书一样的水平。”

“别装了,”副会长怨念地瞟了他一眼,“我不信你没察觉到。”

陈导听着慕君“Back; back seat of my car”的歌词,呵呵干笑几声。他是华区有名的导演,关于导演方面的书籍大多都是英文写的,研究文献什么的自然粗通一些英文,他明白这首歌的意思。“不过她唱的也是真好,”陈导摸摸下巴,“给我新片不少灵感。”

“说到新片,”副会长努力屏蔽慕君的歌声,假装自己不在意地问,“你的新片女主角订了那位?”

陈导老狐狸似的笑了,他一个字都没透露。









“She might've let you hold her hand in school;”

听了一段主歌,米区观众纷纷爬上天网发表自己的看法:

“好有劲的歌!”

“格瑞斯比不了!”

“瞧她那眼神,瞧她那姿势,oh我爱上她了。”

“简直是轰炸,轰炸般的听觉享受!”

“华区歌手都那么厉害的吗?还好我们隔得远。”

“不得不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倾城绝艳之人。”

“她好厉害!”

有同感的雪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来,颓然地摊在地上,她自诩是摇滚界一线女星,数一数二的那种,但听了慕君的歌声,她清楚,自己最擅长的爆发力都比不过人家。

每个词,每一个词就像炮弹一样打在高音上,一打一个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慕君的唱功还是唱商,这两样无论哪样她都远远不能及。

我能做到那么快的吐字,还全程高音,气息稳定吗?

不能。

她更伤心了。

“Just e and show me what your momma gave。”

慕君果然不是随随便便选歌的,陈陈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她刚听这首歌的名字,还以为会是像《痒》这样的挑逗**歌,同样是带有挑逗**意味的歌曲,《棒 棒》就要大气得多,它们风格迥异,不是陈陈看不起《痒》,主要是,在她心里,慕君就不是会唱《痒》的那种人。

至于慕君是哪种人,她一时也说不出口。

“很好听嘛,”乐评人群里,渐渐有人转换态度,“我们好像太警惕了,这首歌不像你们脑子里想的那样。”

“一会儿你们一会儿我们,你到底代表谁啊你说?”陈陈也有心情开玩笑。

“我们,我们。”

“是的,其实忽略歌词,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华区乐坛还没有过类似的。”

“可惜她的粉丝们注定听不到了。”

也有人抱怨,“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我全程胆战心惊担心她破音。”

“一看楼上就是新来的。”

“听慕君的歌,你从来不需要担心她会车祸(破音,走调)。”

“话说,慕君离开也有半年了,现在歌坛的形势不大同啊。新来的乐评人也慢慢多起来了。”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陈陈在卧室昏暗的灯光中回复道,在她窗外,阴沉的云层压得很低,风雨欲来。

“Wait a mi me take you there”

King在她唱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披上外套,到观众席上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位子坐下,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一个位子给自己,他扯拢外套,压低帽檐,像一个最正常的粉丝一样跟着大家拍手尖叫,不得不说,后台与观众席的体验的确非常不同,直面慕君四射的魅力,King也被迷得跟个平常的粉丝一样,险些忘记自己的目的。

慕君彩排的时候,他听一名助理说慕君的rap很棒。

他是一个rap歌手。

所以他特别想知道,慕君的rap和他的区别在哪里,甚至,有没有可以学习的地方。

他和亚伦不同,亚伦平常笑嘻嘻的,就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但他唱起rap来,好像剥开了外面那层壳,露出里面稳重成熟的内核。

而King,脾气火爆,rap也是有感染力,可以唱嗨别人的那种。

“It's Myx Moscato,”

詹妮弗瞪大双眼。

“It's frizz in a bottle。”

格瑞斯愣住,脑袋僵硬地一点点转向詹妮弗。

她居然能唱rap?!

她一个华区来的歌手rap也能唱得那么好?

同为rap女歌手的詹妮弗欲哭无泪。

“我没听错?rap?”

“所以,慕君丢下King唱这首歌也是有原因的哈哈哈。”

“King: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问题来了,慕既然能唱rap,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两首歌,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样的好吗?!”

“楼上上只是开个玩笑。”

“其实,我觉得吧,慕君的rap还挺好听的,你们确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确定。”

“不确定+1。”

米区网友们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队,不然等着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脸。

慕君不管flow还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区风格,不知不觉被慕君的rap吸引过去,歌修协会的几人不禁想起当年慕君唱rap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对照组,没发现慕君唱的是米区风格,现在,有King和亚伦及詹妮弗的对比,再听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们干脆集体辞职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学的米区风格rap?

这个念头只在他们脑中一转,便丢开了,她走过那么远的路,认识那么多的人,认识自己米区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风格太过耀眼,或许是个顶好的rap苗子。他们遗憾地这么想。

米式风格,绝对是米式风格,混过韩区和米区的顶级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认出这首歌中rap的来历,她从没听说慕君会唱rap,不过慕君有King这个好友,会唱并不奇怪。

会唱归会唱,不过,这真的大丈夫吗?随随便便学一手就可以媲美专业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还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样流畅,隐隐有独特的风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对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属于非常劲爆容易抢风头的那种,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压下,詹妮弗以前没有见过类似的。

果然是超一线级别的歌手,连rap都透着自己的印记。

“See anybody could be good to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隐隐松了口气,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盘,她一口气直接冲上G5,“you need a bad girl to blow your mind。”

“your mind~~。”还带了个小转音。

“G5。”乐评人群里,光靠耳测便能测出音调的乐评人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度数。

“G5没错,我以为她还会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张了,这首歌到这里已经足够,再升就变味了,它的整体基调在这里,本来就不是一首飙高音的歌。”

“像这样高音的快歌,华区有类似的吗?”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样是快歌,但比这首歌低两个调。现在还没人唱。”

“怎么听你们讨论,感觉高音很平常的样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一点都不惊讶?”

“小子,你没听过慕君的歌吧?”

“不是从歌王歌后级开始听吗?我才听到二星歌王。”

三十级已经是歌王歌后级别,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级到五十九级是三星,也是最顶级的一小撮歌手。

“可怜的孩子,你说的那些都是经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吗?”

“虽然我们不知道慕君今后会不会成为经典,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歌就代表乐坛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声,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无地自容,你想当一个合格的乐评人,绕不过她,所以为什么你现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Wait a miell you。”

在慕君一个飞吻中,她终于完成了这首歌。

它的难度可谓是自己唱过相当高的,慕君一边调整呼吸,还不忘保持微笑。无论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属于她的拿手好戏,可是,rap?她一个华裔的确感觉力不从心。

“谢谢,”强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谢谢大家。”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将话筒放入立式麦克风杆,舞台助理为她披上红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闪闪的舞衣,她安静地站在灯光里,红唇复古,头一偏,便可见到她耳上的银色大耳环,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闪、又一闪的光芒,观众们慢慢安静下来,一片寂静中,她将话筒连着麦克风杆拉至唇边,“今天,我将它分享给你们。”

“live fast;die young;be wild;and have fun。”

放纵生活,至死不衰,桀骜不羁,纵情欢乐。

“Cause You and I。We were born to die。”

因为你和我,我们都难逃一死。

第126章 born to die

“we are born to die?”陈陈咂摸这几个单词,一目十行地将讨论得火热的乐评人群滑到最底下,平时冷静的耳皇居然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大肆宣扬他对慕君口中话语的喜爱,“语言的奥妙总能让人惊喜,它是应该叫向死而生呢,还是难逃一死呢?不管哪一种翻译好像都说得清,光名字,都透着哲学的意味。”

“话别说得太早,”一向跟他不对头的爱歌人醋溜溜地甩了一句,好像因为他没有耳皇那么触动就失去了评论的权力似的,“小心被打脸。”

陈陈忍不住加入进去探讨起来,“歌名就有股不一样的气质,有谁知道它是谁的歌吗?”

“我翻一下哈,”爱歌人顿时来了劲,消失在群里,没过多久他便急匆匆地回来科普,“文献缺失太严重,我只翻到它的原唱是——”他卖了个关子。

“是谁?”

“快说!”

“名字我也不知道啦,”爱歌人的得意洋洋都能从投影那头透过来,“但我知道,它的原唱者被称为‘火葬场女王’。”

火葬场女王?

这个绰号,陈陈怔了一下,过了半晌才明白他所说的“火葬场”到底是什么意思。

“绰号有点叼啊,”乐评人们纷纷窜出来评价道,“黑暗风格吗?”

“从她的外表着装打扮来看,复古要更多些吧?”

复古?陈陈又把视线转移到直播投影上去,她一点都没看出哪里复古了,等等,他们说的复古,不是华区的复古吧?

“慕君的打扮好像很遥远的样子,”在米区,网友们也纷纷看出来这点,“她好像不打算继续唱快歌?”

“born to die吗?一听就很抒情,文艺,老实说,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定位慕君了,哦不,我一直都不知道怎么定位她,第一首幽灵,第二首浑厚大气,第三首的快节奏,现在有许多歌手跨界、转型,可是也没有在一小时内连转四次吧?”

“她总该有主场吧?我是说,她不可能一出道就是那么多风格,就像King的rap修的叙事格瑞斯的大气,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善变吗?”

“只要有一个风格能压过其它风格,我们就可以说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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