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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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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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了自己的不耐烦。

——“为什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的父母?”

四周围的声音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整个空间变得非常安静。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们。从记事起就只有爷爷奶奶。你知道人老了以后会非常喜欢回忆从前,60年挨饿的故事我听了不止八百遍,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的父母的任何事情。”

“你就不好奇吗?”

“小时候也好奇啊。不过后来从别人那里知道一点东西,然后就彻底没兴趣了。嗯,就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个地方,据说就是原本我父母的家,他们和姑姑在同一栋楼住,也是六楼。”

“后来有一天,两个人打了起来,把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全都砸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往下扔,一面大镜子摔得粉碎。”

“之后要扔出去的是一个婴儿车。”

“正巧这时候我奶奶好不容易爬上了六楼,才阻止了伸出窗外的那两双手。”

“婴儿车?”司徒有些吃惊地出声打断了黄露明的叙述。

“没错,那里面就是我喽。”黄露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点。“如果不是被拦下来,我大概会被直接扔下去摔死。”

“所以,我活到现在算是命大。对于一对曾经想要杀死自己的父母,也没有什么探寻的必要了。”

她脊背挺直,脸上是毫不在意的样子,却还是忍不住伸手轻轻按了一下眉头,看着面前少年的眼睛,语气有点生硬:“别可怜我,我用不着。”

司徒终于意识到自己提起的是一个不那么轻松的话题,他想试着转移一下黄露明的注意,“其实你小时候很活泼的。”

“是啊,那时候我是这一片三个小区孩子的头呢。你们个个都听我的。”

黄露明自顾自说下去,“我小时候并不觉的自己跟别人有什么不同,玩起来就像一个没心没肺的野孩子。可是后来,不断有人强调这一点。家长们来找跟我一起玩的小孩子回家的时候,总是指着我说,‘看,这就是那个没爹没妈的可怜孩子。’”

司徒有点想要终止这个话题了,他看出来黄露明的表情很不开心。但是这个时候他偏偏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只好任由那个姑娘一脸淡漠地自己扒开伤口。

“小学当上了班干部,帮着布置家长会,家长们都要坐在自家小孩的位置上,看那些大人们像是小孩子一样坐在教室里,有点说不上的滑稽。给他们签到的时候,总是要问一句:“你是xx的家长吗?”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家长喝醉了酒来开家长会,因为老师批评他们家小孩,他直接撸袖子跟班主任打了一架,所有人都在笑他。

可是我很羡慕,因为从来没有人给我开过家长会,我的座位永远是空的。哪怕是一个喝醉酒不着调的流氓家长都没有。

再后来,人人都学会了唱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这首歌。

明明本来我不觉得自己缺什么,但是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提醒我你是不完整的、不快乐的。”

黄露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冒出来强的倾诉欲,她像是对着少年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司徒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安慰这个女孩子,他默默走到一边,按下收音机的播放键,一个舒缓的男声在房间里响起。

“der————go——yo……”

黄露明听出来了,这是那首猫王的老歌。

歌声悠扬,她从那些突然蜂拥的儿时回忆中抽离出来。一个又一个问题出现在脑海。

一个男生,记得你当堂读过的作文。

记得你曾经发表文章中的句子。

记得你最喜欢的漫画人物。

记得你对猫毛过敏这种小事。

意味着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了。

客观来讲司徒是一个阳光朗健,长相不赖的好少年。

但是十年之后没有交集的人物,现在的出现有必要吗?

der,

true;

allmydreamsfulfilled……

黄露明站起身来,将收音机的暂停键按下去。

“formydarling,ilove——”音乐声骤停,像是歌者突然被扼住了咽喉。

“对不起,时间不早,我要回去了。”

她站在门口,面上是四月春风般温柔的笑,可是眼睛里却透着二月冰河的凉。

☆、第15章 朕不是男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黄露明依然坚持着每天早上的晨跑。在所有体育运动中,她认为长跑是最能锻炼人的耐性的运动。

如果一直想着遥远的终点,那么跑起来便会很痛苦,但是如果把注意力放在脚下的每一步,调整好呼吸,不知不觉就能刷新自己的能力上限。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任何事。

以前她请人看过自己的八字,一般来讲一个人的命数跟日柱关联最大,她的日柱是丁巳二字,丁巳乃诗女,主女子擅长诗书,但是丁,即灯,并非长明之火,所以虽然她天分高,想法多,但是缺乏长性,很难坚持。

果然后来她经常跳槽,跨域了好几个职业,浪费了很多时间。选择长跑,也是想要弥补缺乏耐性的不足,提升自己的专注度。

丁巳据说还命犯孤鸾,不过反正她对什么恋爱婚姻都不太感兴趣,所以并不放在心上。

这天晨跑结束,黄露明要回家,远远看见那边过来一个收破烂的老人。他拖着车从旁边走过,上面堆满了各种纸制品和水瓶。

黄露明看着他突然有了灵感,可以回去写一个拾荒者致富发财当上老总的故事啊,她知道有一家杂志特别中意这种励志人生的题材,一定能顺利发表。

不知为什么,走出老远之后,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那个堆满废品的小车。心里总有点奇怪的感觉。

“我回来了!”黄露明重生之后特别喜欢在进门之后加上这么一句。

“呦呦跑完步啦?正好,刚才奶奶帮你把屋子里的废纸旧书都卖了,钱放在旁边柜子上了,自己拿啊。”

废纸?旧书?

……

不好!

果然,黄露明一进门,就发现自己桌子旁边堆着的一大沓参考资料、手稿、别人寄来的书样全、都、不、见、了。

更可怕的是,黄露明有收集钞票的爱好,尤其偏爱崭新连号纸币,重生后觉得旧版纸币很有纪念意义,于是没存银行都收藏了。那堆里有一本她挚爱的童年读物——漫画版艾滋病防治手册,里面夹着300张崭新的一元纸币……

也没了。

心有点痛……

比所有恐怖故事都可怕……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辛辛苦苦花了大把银子好不容易练到满级的游戏号,突然被人注销了;你视若珍宝不肯轻易示人的手办,直接被拿出去送给熊孩子挖土了。

收破烂的大爷你快回来……我根本承受不来……

黄露明非常绝望,她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爱我的爷爷奶奶、钱财不过是粪土、稿子可以重来。

之后非常僵硬地转过身来,艰难地开口:“奶奶,废纸卖了多少钱?”

“三块六,都在那放着呢。买个冰棍吃吧。”黄露明奶奶笑得一脸慈祥。

“明明是三块四。老婆子记性不好了。”黄露明爷爷刚打完糖尿病的胰岛素,出来扔针头,低声嘟囔了一句。

“谁说的!就是三块六!”

“我清清楚楚听见的!三块四!不信咱们数一遍!”

黄露明:“……”

她拿起那几张毛票,小指头忍不住在颤抖。

她只能安慰自己:还好没有全军覆没,花瓶里的几十张100块钱和画夹里的50张10块钱想必还健在。

鸡蛋不能当在一个篮子里,智者诚不我欺!

当天晚上,黄露明和爷爷奶奶一起坐在沙发上,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不许跟陌生人唠嗑儿》的时候,两位老人发现,黄露明撕咬地格外用力……

他们对视一眼,默默把装着全部卤鸡爪的袋子推到了正用力带入安医生来泄愤的黄露明面前。

……

因为这件事,黄露明不得不更加努力写稿来弥补损失,同时每天出门前都要反复确认,重要的东西能藏就藏……

当编辑于朕突然写信来,表示因为开会路过他们附近的一个城市,想要顺道和她见个面的时候,她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因为她缺钱。

头条的稿费已经支付,月度和年度的奖金却要一等再等,毕竟像他们那种传统单位层层审批,效率会低得惊人。

但是黄露明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越早买房越划算。她希望在假期中尽可能攒钱。

那么这位编辑大人就很重要了。

作为一个撰稿者,读者和编辑,哪一个更重要?毫无疑问是编辑。

因为在实体的制度下,作者和读者沟通的渠道并不顺畅,而编辑才是掌握了一篇稿子是否能够通过的生杀大权的人。

同样的文章,可能在有的编辑那里怎么改都不通过,换个编辑,一下子就过了。

黄露明把这个,当做人与人之间的气场问题。

就好比人在求职面试的时候,往往在见到面试官的三两分钟之内,就基本可以有一个面试结果的大致预感,而且通常非常准确。

这个现象的解释,她曾经在一本书中看到,这是人类大脑中遗传到的来自祖先的生存本能,当我们还是丛林中的动物的时候,与其他生物相遇,如果你的直觉会告诉你,他是危险的,那你就可以第一时间撒丫子逃跑。

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也一定要相信自己见到一个人的第一直觉,那个瞬间几乎就注定了你们之间的投缘程度。

黄露明觉得,编辑于朕就是和她气场相投的人,于朕每次来信都很简短,说话直接,不拖泥带水,付稿酬也干脆,她喜欢这种行事风格。

于是他们约在了一家茶馆见面。

出门之前,黄露明检查一番,将需要的文件都塞进了旧书包里,穿了一条半旧的白裙子,随便扎了一个马尾。

于朕并没有说明自己的具体来意是什么,黄露明就把今天当做了一次推销自己的机会。

她提前到达约定的地方,开始在心里打腹稿。

以前一个带过她上司教过她,无论要和什么人见面,只要想清楚自己手中有什么是对方需要的,两个人可以进行什么样的价值交换,就可以做到从容不迫不卑不亢。

她已经准备好了要拿来交换的价值所在。

趁着对方还没到,她试着想象了一下这位编辑大人的样子,应该是一位严肃的中年男性,戴着眼镜,浑身上下一丝不苟,谈话兴起时或许会点上一支烟……

所以黄露明特意打扮得刻板朴素了一点。

过了一会儿,当一位离子烫长发、穿着吊带和及膝裙,踩着凉拖,腰间挂着粗腰带的年轻女子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惊讶。

然而两个人手里都拿着同一期杂志,确定无误了。

“你好,我是编辑于朕。”女子先伸出手来。

手掌摊开时看起来非常红润,握起来有些发烫。“我是黄露明。”

“我有些意外,原本以为你是一位中年男士呢。”还没坐下,于朕已经笑出声来,一只圆形大耳环随着身体晃动着。

两个女人见面,事先居然都以为对方是中年男性,还真是……

黄露明在工作中遇见过形形□□的人,总结出自己的一套五行看相办法。几番打量,她确定于朕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火型人。

头顶尖尖、下巴尖尖、鼻头尖尖。整个面相像是一枚枣核。

本来就发量不多,又烫得笔直服帖,显得更少了。

印堂并不开阔,耳朵很小,是一个急性子、脾气暴躁之人。

现在这样热的天气,她竟然还在脖子上挂着一条围巾。在现在来说或许是潮流时尚,不过在黄露明眼里是在是夸张落伍了。

黄露明收腹,

立腰,

肩膀放平,

静静直视。

等着她先开口。

于朕冲她轻轻眨眼,眼皮上涂着鲜艳的绿色眼影,睫毛夹得很翘。“我今天来,主要是想来拜访一下您这位杂志界的新星。我做编辑也有几年了,还没遇到你这么拼命的,写稿速度几个老手都比不过。”

“只不过没想到,真人会是一个学生样的小姑娘。”说着又是抿嘴一笑。

“你可不知道,有些人说你这个笔名其实背后藏着好几个人,所以什么都写的出。”

黄露明微微扯了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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