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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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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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雄飞给叶雪山吃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既不洗漱也不更衣,而是脱鞋上床盘腿坐下,想要先醒醒酒。否则凭着他的醉意,一沾枕头就能睡到天亮,未免有些浪费良宵。
  片刻之后,他忽然抽了抽鼻子,扭头去问叶雪山:“是你臭还是我臭?”
  叶雪山似睡非睡的侧卧在一旁,不言不动,只细细的哼了一声。
  顾雄飞很狐疑的四处吸气,末了抬腿把自己的袜子扒了下来。皱着眉头将其送到鼻端一嗅,他莫名其妙的自言自语:“不是我啊。”
  于是他四脚着地爬到床尾,一把握住了叶雪山的脚踝。毫不嫌弃的扯过脚丫一闻,他被熏的猛一扭头,随即骂道:“混蛋东西,原来是你!”
  
  叶雪山近来玩得厉害,几乎就要不分昼夜,以至于一双袜子被他连穿三天,并且其间很少脱鞋放风。顾雄飞把他那双臭袜子脱下来扔到门外,然后晃晃荡荡的拧了一把热毛巾,狠狠的擦净了他的赤脚。
  叶雪山不睡装睡,任凭顾雄飞为自己宽衣解带。末了一床羽绒被子轻飘飘的落下来,他在被窝里轻轻蹬了蹬腿,感觉非常舒服。疯玩了这么多天,也真累了,他料想顾雄飞言出必行,应该不会再缠自己,就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真睡着了。
  他睡了,顾雄飞却是还舍不得睡。关闭电灯钻进被窝,他摸索着搂过了叶雪山。叶雪山刚刚被他脱成了一丝|不挂,如今抱在怀中,正是一具火热苗条的颀长肉体。顾雄飞没有上下其手,单是把他拥到胸前,双臂松一阵紧一阵的勒着他缠着他。
  他觉得叶雪山此刻很乖,很可怜。明天或者后天,他就要启程上战场去了,不知道在出发之前,叶雪山能否恢复健康。当然,他自信不会死在前线,但是……谁又敢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呢?
  只是不死还不行,如果败了,同样也是无路可走。半壁江山都被革命军占领了,段巡阅使的名声则是一天坏似一天。顾雄飞时常思索天下大势,最后就要怀疑自己是在逆天而行——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顾雄飞想到这里,就彻底清醒了。一只手向下摸到叶雪山的手,他缓慢而有力的捏着捻着,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日上三竿之时,叶雪山睡醒了。
  他这回可是睡了个饱足,醒了之后还留恋着不肯起。身体软绵绵的陷在床褥之中,仿佛连关节缝里的疲惫都发散了出去。仰面朝天的又迷糊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扭过头来,发现顾雄飞已然不见,枕头上面倒是摆了一双崭新的洋纱袜子。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他穿戴整齐走出门去。仆人见他下楼来了,便上前请他去用早餐;叶雪山随口问道:“大爷出门去了?”
  仆人规规矩矩的答道:“大爷天刚亮就上车走了,要去山东,说是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叶雪山听闻此言,心中一喜,暗想:“滚得好!”
  然后他仰头环顾四周,想象自己此刻就是顾宅的主人。
  
  顾雄飞一走,叶雪山反倒不急着走了。
  他在顾宅连吃带喝,夜里高卧在顾雄飞的大床上,一觉接一觉的大睡不止。如此直住了三四天,他偷偷过足了顾三少爷的干瘾,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天津了。
  
  到家之后,叶雪山没有去勾搭吴碧城,而是先去了一趟公司,和林子森见了一面。
  和先前相比,办公室的内容显然是丰富了一些,起码人气旺了许多,因为总有大伙计来来往往。叶雪山坐在高高大大的皮制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把很脆的五香花生米;林子森依旧是青布裤褂的打扮,新近剃了个短短的小平头,显得匪气更重了。略略驼背站在写字台前,他将一杯刚刚倒好的碧螺春推到叶雪山面前:“少爷,咱们手里落下了五十杆步枪和三万发子弹,是现在就去联系金先生,还是另找主顾?”
  叶雪山端起茶杯啜饮一口,然后摇头答道:“不必急着向外卖,看看情形再说。那边大爷带兵上战场去了,新来的师长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求人不如求己,你们把枪留在手里,路上用来壮胆也是好的。”
  林子森一点头,随即又道:“也有手枪,比利时的花口撸子,挺好看的,少爷要不要留一把玩玩?”
  叶雪山一听这话,来了精神:“枪在哪儿呢?我瞧瞧去!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摸过枪!”
  林子森答道:“在我家里。少爷要是不嫌脏,就过去看看;否则我把枪送到公馆里去也行。”
  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原位,又将木箱锁好推回床下,耳中就听叶雪山向外走去。拍着手上的灰尘站起身来,他扭头望向窗外,发现叶雪山正在逗弄自家黄狗。
  慢慢的迈步踱到院内,他笑了一下:“少爷还和小时候一样。”
  叶雪山把最后一粒花生米扔进狗嘴,然后答道:“我小时候,倒是真享了几年的福。可惜自打没了娘起,日子就是越过越惨淡了。”
  林子森听他提起了娘,眼中倏忽间闪过一线黯淡的光:“太太……是怎么没的?”
  叶雪山漫不经心的答道:“先是病,爹总不来,所以又加上了疯。断断续续的闹了两三年,就没了。”
  话到这里,他转身面对了林子森,语重心长的说道:“疯子缠人哪!我要是爹,我也不来。”
  然后他继续去逗黄狗,林子森则是静静的看着他,屏住气息,一言不发。
  




22

22、他的时光 。。。 
 
 
  叶雪山亲自出了一趟远门,一是生意不能全部撒手交给伙计,隔三差五要去查看一番;二是带了几样漂亮礼物,顺路又到北京拜访了贺占江师长。双方乍一见面,他微笑着问道:“贺师长,还记得在下吗?”
  贺占江对他一拍巴掌:“你不是那个谁吗?”随即用手指头戳向他的鼻尖:“那个谁——老顾的亲戚,姓叶,对不对?”
  叶雪山不着痕迹的避开了他的手指头,点头笑道:“贺师长好记性,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竟然记得如此清楚。”
  贺占江大摇大摆的一屁股坐下去,得意洋洋的说道:“你挺好认,一笑就——”他抬起手来,食指拇指分别在自己嘴角下方一戳:“有俩坑!”
  叶雪山看了他这做派,心中立刻有了计较。自动的在贺占江对面落了座,他把手上一摞捆好的精致小礼盒放到花梨木茶几上,然后笑道:“初次登门,也不知道贺师长喜欢什么,所以就忖度着带了一点薄礼,贺师长别见笑,只算我聊表敬意吧。”
  贺占江一摆手:“不用不用,没多大事,你别客气。”
  叶雪山继续说道:“客气二字,我可是太不敢当,若是真讲客气,我也不敢如此贸然的登门。说老实话,自从大——顾师长走后,我就全靠着贺师长帮忙,心里感激之极,想要报答,可是贺师长什么没有?所以我思来想去的,只盼着贺师长能让我常来走动走动,如果贺师长肯去天津玩两天,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那就更好不过了。”
  贺占江翘起二郎腿,坐没坐相的歪在大沙发上,倒像有点为难似的:“哎呀……你那点买卖,还不就是我一句话的事情?”他抬起一只手,接二连三的摆了又摆:“不算什么,实在不算什么。”
  
  贺占江的言语内容,既像谦逊,又像不屑,仿佛叶雪山的生意全是屁大的事,所以万万不要放在心上——反正他是没往心里去。
  叶雪山本也不是斯文人物,然而在贺占江的粗鲁面前,还是败下阵来。两人缠杂不清的直谈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开始有了条理。如此又过了两个钟头,气氛变得其乐融融,贺占江决定接受叶雪山的邀请,去天津玩一趟。
  
  叶雪山与贺占江相处得久了,发现这人有点像驴,犯起浑来简直没治,专和旁人拧着干,对错可以放在一边不管,拧着干才是第一位。好比旁人说枪能打死人,他就敢对着自己扣动扳机,宁可搭上一条命,也要犯倔犯到底。
  对于这样一位手握重兵的混蛋丘八,叶雪山无可奈何,只得哄着他顺着他,小心翼翼的陪他在天津玩了一个礼拜。及至贺占江心满意足的回北京了,他竟是累得病了一场。
  他近些年来很少闹病,只在北京顾宅发过两次烧,吃过药后睡一觉也就好了。可是这次昏昏沉沉的躺在大床上,他连着歇了两天都没见好。
  这日傍晚时分,他似睡非睡的蜷在被窝里,脑子里一阵一阵的轰鸣,不但身上寒冷,而且动一动便是天旋地转。正是难熬之时,忽然感觉有人走进了房内。陌生的气息越来越近了,最后是一条手臂扶起了他。
  他犯了糊涂,很坚定的认为这就是顾雄飞,因为这一年里,给他喂药的人就只有顾雄飞。闭着眼睛噙住药片,他梦游似的又喝了两口凉开水。瑟瑟发抖的躺回被窝,他下意识的喃喃说道:“我病了……别缠我……”
  一个声音在上方响了起来:“是,少爷。”
  叶雪山沉默片刻,却是慢慢睁开眼睛,哑着嗓子问道:“子森来了?”
  林子森细高细高的站在床前,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所以他看起来面目模糊:“少爷怎么病得这么严重?”
  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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