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云暮迟迟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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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云暮迟迟归-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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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我很喜欢我住的地方,因为这里的黄昏,特别美。推开门就可以看到积雪的山顶,当地人喜欢到这里来看日出。从前很喜欢一部香港电视剧,叫《天涯侠医》。我没想过,真的有一天,我会为爱走天涯。的

明蓝色的天空,葱翠的草原,还有……关于他的记忆。我想,我可能会在这里住一辈子。周二的时候,我会和其他中国留学生一起去附近的小学给孩子们上课。这里有个叫TOM的小孩,非常可爱,他居然知道成龙,会表演中国武术。

这里的治安不是很好,我不敢在街头拍照,因为怕被抢掉照相机。但我总会习惯性地拍下自己走过的路,因为每一次看到这里,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他是不是也来过这里?

拍照,写日记,看他曾经看过的风景,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突然觉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爱过的那个男孩,冥冥之中牵着我的手来到这个地方。而我要做的,就是去到该去的地方,遇到该遇到的人。我曾经抱怨过生活,它总是在我最幸福的时候,夺走我的一切。此刻,我明白,幸福,是抢不走的。我可以在一个城市,通过空气与爱的人拥抱。他没有走开,一直住在我的记忆里。而我,一路拾捡着他的回忆,一便便地拿出来温习。

韶迟,有没有人告诉过你,我很想你。”

最近网络上,一个名叫“陌上云暮迟迟归”的博客大受欢迎。点击率已经超过千万,博主用图片与文字,来追忆她的丈夫。留言的很多,有感动的,有祝福的,当然也有质疑的。大家猜测着,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曲折的爱情,明明很接近,却又隔了几个世纪。博客的背景音乐,是那首《恋之风景》。博主仿佛并不在意那些留言,她只是依然行走,拍摄,然后记录。

以陌更新完一篇新的日记,然后伸了懒腰。她看着博客上的留言,微笑。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可以让她暂时忘却烦恼。这里战乱横行,爱滋病感染几率很高,但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爱的人长眠在这里。在这里,连呼吸,她都觉得可以彼此依偎。

她每天都会把生活记录下来,用日记的形式发到网络。她只是写故事,写她和陆韶迟的故事。很多人都留言,问她笔下的文字是真是假。她含笑过后,却并不回答。

他们没有被人这样珍爱过,自然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有这样的感情,只求付出,不奢望回报。岁月荏苒,你都不会忘记那个人。记忆,只会被时光,打磨得更加深刻。

如果思念能随时间累积

创造另一个天地

风景一定好美丽

恋爱的风景过去比现在还要拥挤

我在这里你在哪里没关系

我的回忆在哪里

让你代我去忘记

直到我忘了爱上过你

我才拿出来温习

你的回忆在哪里

让我为你好好收集

那已经成为我唯一活下去的动力

……

音箱里,还飘荡着林嘉欣略带沙哑的声音。以陌总是很固执,面对网友的抱怨,她也不肯更换掉背景歌曲。习惯了听一首歌,想一个人。她很少和网友直接聊天,很多人都在猜测,那个网名叫“陌上花开”的女子,是怎样的冷漠疏离,又是怎样的深情不二。

博客上有个叫“L”的网友,总会让她发一些肯尼亚当地的照片。他是以陌唯一一个会回复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他总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名字里的“L”,或许是因为他说话的语气,很像另一个人。

人总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地理由,去接受某一个朋友。隔着虚拟的网络,她看着“L”在留言里喊她陌陌,那一刹那,她会有片刻地出神,以为是另一个人在喊她。她不喜欢别人喊她陌陌,但“L”却始终不肯更改。

她问对方,你为什么要叫“L”。对方开玩笑说,因为他觉得她会喜欢《死亡笔记》里的L。她突然心动,想起自己拉着陆韶迟陪她黑灯瞎火地看死亡笔记的动画片。她说她喜欢L,陆韶迟问为什么,她说,没有理由,她就是喜欢名字里有L这个字母的人。

那样直白的爱情,这辈子再没有力气来一次。

这一天,她查看博客留言。看到“L”说,他即将离开自己呆的地方,以后可能不会上网了。她突然觉得失落,有淡淡的惆怅,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孤独。就好象,再一次被人放弃一般。这样的孤独让她恐惧,她鼠标轻点,在好友里将他删除。她突然有点理解韶迟,原来这就是惊恐。害怕被放弃,所以先抽离。韶迟听到了她说爱云暮寒,所以才会选择放手,也放自己一条生路。

生活如此寂寞,就如同苦行僧一样。她的生活,有一半的时间用来记录,另一半的时间,用来思念。前几天她收到一封电邮,邮件的内容是陈楚洋和莫欣颜已经订婚,问她什么时候回云泽庆祝。她说看情况,不是不想回,而是害怕回。所有人都成双成对,惟独她,宁可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做孤家寡人。

她关掉电邮,将他们放进了垃圾站。突然,她身后响起了急切的敲门声。以陌皱了下眉,打开了电脑摄像头,拿起了身边的电棒。在肯尼亚的日子,她比以前更懂得自我保护。以前陆韶迟总是说她不懂得照顾自己,而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就是照顾好自己。她在Mathare并不认识什么当地人,除了房东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找她。但房东太太这个月去看自己在城里务工的儿子,是谁,这么晚还敲门?

她小心翼翼地移到门前,透过猫眼朝外看。

砰!看到门外的人的时候,她手中的花瓶自由落体。

她使了最大的力气拉开了门,冲出去,死死地抱住面前的人,就好象稍微慢一点,他就会消失一般。他也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她那么瘦弱,生育过后,身材也没半点改变。

“告诉我,是你。”她在他怀里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是我。”

“我是不是在做梦,我可以不可以不醒过来。韶迟,我好怕,为什么我梦不到你,我怕自己会忘记你。”她抱紧他,泣不成声。那是她用生命去思念的一个人,此刻他就在她身边,抱紧她,亲吻她。

“傻丫头。”他吻她的发,声音也在颤抖。

“韶迟,我爱你。我是不是忘记告诉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着,生怕他听不清楚。

“我知道,我一直在等你说爱我。到肯尼亚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在等你来找我,亲口说爱我。你知道吗,被武装分子抓去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不能死。我死了,你怎么办?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傻瓜,居然会放开你。陆韶迟,其实是个懦夫,以陌,以后再不会了,我不会离开你。”

“我也不会让你离开!陆韶迟,你听清楚了,不准离开!”她有些霸道地说,他替她擦眼泪,都是做了妈妈的人了,还哭得像一个小花猫一样。

“韶迟,你是人,还是鬼?”

“你怕我吗,告诉我,你害怕吗?”

“我更害怕会失去你。”她望着他,含泪说道。

“反政府武装本来要处决我们,营救人员前来,他们一直开火,他们首领受了重伤。我按照无国界医生守则,救了他。无论当地人的政治立场是什么,我都要救他。他也许并不是坏人,只不过信仰不同。最后,他释放了我。我是唯一获救的人质,他们并没有在给半岛台的资料片里,提到我生存的消息。所以,大家都以为我也遇难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因为这些……”陆韶迟将背包放下,里面全部是以陌发布在博客里的照片,一张张地,都被啊清晰地标注着汉字。

“这条路,是你每天给孩子们上课会路过的。”

“你说过,从你住的地方推开窗,可以看到山顶。你喜欢在这里看日出。”

“每次去集市,你会路过一片低矮的民房,每天都有一个黑人音乐爱好者,站在自家的屋顶唱歌。我刚刚也遇到那个男孩了。”

“你说礼拜二会去托儿所做义工,从这里过去,不过十分钟的路程。”

“你看,这些全部都是你在博客贴的照片。这里是你家门前的小路,这里是你路过的风景,还有这里,是你门前的植物……”

“韶迟,告诉我,你准备了多久,这些照片,这张地图,你准备了多长时间?”太多的惊喜,让她感动哭泣。

“我回了云泽,陈楚洋被我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了我们的孩子,我妈妈和爸爸抱着他,我第一次看他们两老人家这么默契地做同一件事情。他们告诉我你在肯尼亚,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担心你。我怕我们又会错过。我在网上,看到了你的博客。你不知道每次看你在博客上写的那些话的时候,我有多心痛。我对自己发誓,我一定要亲自去找你,跟你说对不起。我一定可以再找回你。”

“L是你对不对?”以陌突然迷茫地抬头,看着韶迟。他轻轻点头,低头吻她。

“以陌,他们很想你。”他低声呢喃。

“我们可不可以,暂时不要回去?”

“啊?”

“在这里,可以生好多个小韶迟和小以陌。”她点起脚尖,在他耳边说着她的坏心思。他会心一笑,再不犹豫,低头吻了下去。在抱紧她的时候,他还不忘记伸手,关掉了电脑边闪烁的摄像头。

陌上花开后来在她的博客“陌上云暮迟迟归”中写道:“如果有一个人,跋涉千里,只为与你重逢。如果有一个人,相隔万里,也愿意等待。那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相爱的人,不会丢失彼此。就算他们暂时分离,总有一天,会找到对方。地球是圆的,不是吗?”

L在那篇文章后回复:“耶苏说,信我者得永生。她曾问过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奇迹。我说,只要寻找,只要相信。我一直相信,兜兜转转,相爱的人一定还会在一起。”

很久以后,以陌问陆韶迟,如果她那时候已经离开 Mathare,他会怎么办?

陆韶迟回答,他会找寻,并一直找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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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番外是证明我是亲妈的。
说实话我个人非常喜欢这篇番外……e
话说陆韶迟同志用背包里的照片找到爱人的做法偶也素拷贝来的,现实生活里真有人这么做了。
想起某银眉飞色舞地描绘某个华裔男孩是怎么地直飞北京,又是怎么地靠着照片找到人大宿舍楼的,偶就很感动捏,挖哈哈,所以偶这一章番外,也是纪念这一段浪漫的爱情的。
在这里祝福那一对情侣吧,跨国恋8容易啊,何况人家大老远这么飞中国,挖哈哈。

另外要说下,以陌同志和陆韶迟同学的一段对白……
“韶迟,你是人,还是鬼?”
“你怕我吗,告诉我,你害怕吗?”
“我更害怕会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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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印象?有没有一点点眼熟,哈哈,这段是向偶超爱的《Twilight》致敬的。
当初Edward跟Isbella Swan也有一段类似的对白啊!

“are you afraid?” ,当初身为吸血鬼的 Edward就是这么问她的……
Isbella Swan的对白真的超级经典,挖哈哈……I'm not afraid of you。 I'm only afraid of losing you
I'm only afraid of losing you……,偶的确是很喜欢这段对白。
马上第2部就要上映了,偶要去买票,挖哈哈
顺便问一句,偶是不是要给云少写一章番外?

后记?哆啦A梦?心开天籁不吹箫

终于敲完了最后一个字,我在屏幕下有些木讷地抬头,看到微敞的蓝色窗帘,上面有粉色的花朵,在三排水晶灯的照耀下显得异常的娇艳。而这个时候,窗外却是混沌的黑,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时刻,时钟敲向了凌晨两点,这是黑夜的结束,也是白昼的开始。写作是一场徒步的修行,我以文铺路,指引我的思想超越肉身抵达彼岸,然后用一篇后记召告天下:我已功德圆满。当文字印刷成铅字,就成为不可反悔的存在,故我对后记有着近乎病态的痴迷,因为这是我存在过的最真实的证明。而每当我翻开书本最后几页,都能在字里行间里,看到曾经的自己。就好像行走在荒漠的旅者,收拾步履,蓦然回首,看到自己的脚印深深浅浅地印在流沙里,那些走过的痕迹如此鲜明,不需回想,亦不会遗忘。我必须感谢,感谢上苍赋予我神奇的创造力,让每一夜挑灯的寻觅和分享,都变得富有价值。

在那些文字里,有柔软甘甜的季风抚摸过城市最偏远的角落,有纤细瘦削的男孩在电线杆下孤独地垂眉,有漏光的植物寂寞生长,窗台的仙人掌刺伤了孩童的手,年轻的母亲温柔地抱过他,儒雅的男人从妻子手中接过孩子,将他举过头顶……那些画面扎根在我心里,栩栩如生。所以我毫不怀疑,笔下的世界真实地存在着。所以每一次书写,我都谨慎且慈悲,我如同一位母亲般,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们长大欢笑,逐渐丰满有了血肉,最终跃出纸面,不再受我的控制。他们相聚、离开,爱上,遗忘,或奔走远方,或回归故里,我而只是默默注视,注视着他们的爱情茁壮成长,欣欣向荣。

写作,让我感觉到富足。似乎文字能赐予我不断的能量,伏案织梦的时候,我不知疲惫,无惧无畏。幻想,让我变得强大如哆啦A梦,我所不能获得的,笔下的人物可以替我拥有。我所必须承受的,他们却可以幸免。我无法奔赴的远方,他们可以轻易抵达。我如同寄宿在不同人物身上的灵魂,一次次地经历不同的人生。那些故事,就好象哆啦A梦口袋里的时空门,打开书本,就是一次梦幻旅程。

《陌上云暮迟迟归》,是09年我完成的第一本书,也是我写得最伤感的一本书。这是一个关于记忆与爱情的故事,女主角用三年爱上,用六年遗忘,最后一年用来领悟。十年,完美得如同一个轮回,这也是送给自己的礼物。用来纪念我生命中的十年,纪念那些爱过我和我爱过的男孩们。

14岁那年,我开始写长篇言情小说,同样是那一年,我遇上了他。当初,躲在英语课上用作文本写爱情故事的我,根本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笔下的故事,会摆在新华书店的书架上。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意外和巧合,我没有马良神笔,不懂得迎合读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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