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压寨美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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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压寨美人们-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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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实力在那里摆着,莫问也不敢太过轻敌,一手快剑发挥到了现在所能达到的极致,一时间兵器相撞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不停地在耳边响起。

莫问在力上有所不及,但是却胜在出招速度快,一瞬间他几乎在每把刀上刺了二十多下。终于挡回了所有的攻击,可是莫问的心却没有一点的轻松。手臂已经酸麻地几近失去感觉,要不是他惊人的意志力,手里的剑恐怕早就脱手了。必须尽快摆脱包围圈,否则自己绝对支持不了多久。

可是虽然这个三才阵有些不伦不类,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冲出去也有些困难,这个认知让莫问十分之郁闷。只是这种情绪从出现到消失也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下一刻莫问再次出击,却是趁着三人换招的空挡认准了一个人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刚才他硬结下三人的招数,已经判断出三人的实力强弱,此时他面对着的虬髯大汉是三人中功力最浅的一个。此时他没有以力破阵的能力,只能找到阵中最弱的那点以点破面。

莫问全力攻击,完全放弃了防御,只是在刀剑砍过来的时候躲过要害部位而已。不一会儿他的身上已经添了大大小小无数道伤痕,鲜血喷涌而出,将他身上月白色的衣衫整个染成了血色,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一般,出剑没有一丝停顿,速度反而更快了一些。

谁也不知道曾经的黑道金牌杀手其实从小就是个怕痛的孩子,小时候蹭破了点油皮他都能哭上半天。在起初成为杀手的那段日子里,莫问无数次躲开人群偷偷地哭泣。十几年的杀手生涯,他的身上早已伤痕累累,可是怕痛的毛病却没有一点减轻,只是他学会了掩饰而已。当时莫问身边的很多人都知道他每次受伤都会爆发出更强的战斗力,却不知道那只是他想要尽快解决敌人,这样他就可以尽快疗伤,痛的时间就会少一些。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莫问受了伤,那就说明情势对他很不利了,也就是说他的小宇宙一向爆发的很是时候。

虽然换了具身体,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莫问的痛觉仍然十分敏感。所以受了伤的莫问爆发了,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在他身上被开了六道口子之后,终于找到了破绽,一剑刺穿了对手的喉咙。

欺负我不懂外语?(1)

对手还剩下两个,莫问这次却选择对上了武功更高一些的刀疤男。第二次交手,莫问已经对刀疤男的招式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背后还有一个人在时不时地找着时机偷袭,他应付起来仍然是轻松了许多。而他的招式向来是随心所欲,自然很难让人寻找到规律,一来二去竟然有些占据上风的势头。

刀疤男虽然长着一脸横肉,看起来像是个有勇无谋的。但是能成为这群人的首领,他绝对不会是表面上那般简单的人。看到自己这边原本的五人只剩下两人了,虽然对手此时也是一身的血看起来伤得很严重的样子,但是却没有显示出一点败绩,反而是自己这方渐渐被压下去了,情势对自己十分不利。

“风紧,扯呼。”刀疤男当机立断用西夏语对剩下的另一人说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他们必须保住性命,才能将地图的消息传出去。完不成主公交代的任务,顶多是自己一人被处死。可是要是不仅没完成任务,还把地图的线索都断了的话,他们的家人也会遭殃。

擦,欺负少爷听不懂‘外语’是吧!莫问怒了,这帮家伙明明会汉语,却总是用‘外语’说话,明摆着就是欺负他这个不会‘外语’的嘛。话说,人家是你的敌人吧,人家说的话是不能让你听的吧,人家不用你听不懂的‘外语’用啥?

不过显然莫问是不会这样想的,身上的伤口传来的一阵阵剧痛时刻扯着莫问的神经,这个时候的莫问已经进入了暴走状态,完全没有理智可言了。虽然知道就算这两人逃走了,过不了一会儿他下的毒也该发作了,这两人还是逃不了死在他手里的命运。

但是一来自己身上这身伤全部都是拜这两人所赐,莫问的原则是你让我不痛快,我也绝不会让你痛快,甚至是十倍还之。二来,此时距离毒发大约还有一盏茶的时间,完全足够传递一点消息进去,况且这人身边还跟着一只一看就训练有素的老鹰。虽然不知道那份破兽皮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看这些人势在必得的态度,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莫问还想着好好享受一下来之不易的悠闲生活呢,可不想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被人追杀。

综上,在刀疤男和他的同伴咽气之前,莫问是绝对不会让这两人有任何传递消息的机会的。所以当刀疤男使出他的绝招将莫问逼退准备逃跑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低估了对手,或者说低估了对手的潜力。刀疤男看着莫问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惊恐的神色,这个人明明流了那么多血,就算是他这会儿恐怕没死也离死差不多了。可是这人不但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招式反而越来越凌厉,身体里好像有用不完的能量一般。每次将他逼退,可是自己跑没几步又被追上。明明他的轻功身法在江湖中也算是顶尖的了,可是此时却怎么也逃不出一个明显是菜鸟的小家伙手里。只是这时刀疤男已经完全没心思考虑丢面子的问题了,剩下的只有对死亡的恐惧还有对家人的担忧。

欺负我不懂外语?(2)

实际上莫问的情况实在称不上好,他虽然极力躲避了要害,但是身上的伤口却是实打实的,好几道都深可见骨。他又一直活动着,伤口不断地被撕裂,一直就没停止过流血。这一阵子少说也流了一千毫升了,虽说还没有到威胁生命的地步,但是失血过多的眩晕症状却还是有的。若不是他超出常人数倍的意志力撑着,恐怕早就晕过去了。

另一边,流云和柳晗月一路策马狂奔,一下午竟然跑了三百多里路,路过大大小小的村庄无数,两人根本连停都没停,总算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到了河南府。两人破天荒地要了一间房,却是相对无言,只是这个时候两人都觉得身边有个人才能安心一点。

就这样默默地枯坐了半夜,流云才淡淡地道:“从现在开始三天的时间,我们两个轮流休息,另一个密切注意投店的客人,以免和少爷错过。今晚你先休息,明天中午轮到我休息。”

“好。”柳晗月点了点头,乖乖地按照流云的话到□□去休息了。她知道流云的说的是现在唯一的法子了,她们现在除了等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在这个时候,即便是身体已经疲惫到极致,又如何能睡到着。柳晗月闭着眼睛失眠中……

而此时莫问刚刚从昏迷中幽幽醒来,浑身的剧痛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幸好周围都是荒山野岭,没有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负责这家伙的一世英名毁定了。

下午的那场大战,到最后刀疤男两人被莫问步步紧逼弄得都快精神崩溃了,发了狂地攻击,完全不防守。莫问虽然趁机在他们身上制造了不少的伤口,但是他的身上也同时添了好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幸好他开始的时候下的毒及时发作,要不然最后鹿死谁手还真是犹未可知。可是此时莫问的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身上的衣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恐怕流出来的血绝对不知2000CC。刀疤男和另一个人一倒下,莫问就觉得自己也有点支撑不住了。急忙从怀里取出几根银针,在身上扎了几针。

不得不说华夏几千年传下来的针灸之术确实有它神奇的地方,几针下去莫问身上的伤口就止住了流血。莫问强撑着身体将几具尸体上他认为有用的东西搜刮一空,蹒跚着走向树林深处。这可是在官道上,又死了五个明显不是大宋子民的人,明晃晃的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啊。

只是莫问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好不容易撑着走到大约不会被路过的行人注意到的地方,连伤口都来不及包扎,就终于撑不住的晕了过去。

一直到半夜时分莫问才迷迷糊糊地醒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还待在远处未曾挪窝,四肢也依然健全。莫问禁不住有些郁闷,又有些庆幸。郁闷的是身边没有一个拯救英雄的美女,庆幸的是自己没有被野狼野狗分尸。

伤春悲秋了一会儿,莫问熟练地从怀里掏出伤药给自己上药包扎,上辈子他对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因为谁也不敢相信,所以每次受了伤都只能自己解决。可是这辈子他明明有两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来着,可惜都不在身边。想到这里,莫问就禁不住对那五个西夏人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这五人的尸体有没有被发现,如果还在原地的话,莫问很想去鞭尸。他的美人啊,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了,大概要好多天都看不到了,还有他的伤口真TMD痛啊。

到河南了(1)

莫问将自己被血染得早就看不出本来颜色的里衣撕成条状,胡乱地将身上的伤口包扎了一番。看了看天色,只能判断出是半夜,却不知道这时间只是过去了大半天,还是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不过以此时自己的饥饿程度来看,大约应该只过了大半天。

得出这个结论,莫问放心了不少。起码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追上自己的小云儿。想到流云离开前对他说的话,莫问无法想象要是他们错过了,会是什么结果。他承认自己花心,或者说是禽兽,看到美女就情不自禁地贴上去,整日的拈花惹草。但是流在他心里的地位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如果流云说一句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侍一夫,莫问虽然会不舒服,但是也绝不会再招惹别的女人。可是流云却是个傻的,傻得让莫问心疼。这个女人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少爷,从来不会为自己着想。

莫问随手洒出一把药粉将从自己身边经过的兔子迷倒,手脚麻利地将兔子剥皮清理内脏架到火上烤了起来。如果有懂药理的人在的话,一定会大骂莫问败家,这可是难得的顶级迷药啊,无色无味,中招至少昏迷三天,居家旅行抢劫灭门必备佳品啊。在莫问手里却被用来药兔子了,这已经不是暴殄天物四个字能够形容的了。

可是在莫问看来,以他此时的身体状况,抓兔子绝对是个体力活,有省力的方式,为什么要不用?

啃了一口一点滋味都没有兔子肉,莫问郁闷非常,这味道和中午吃的那简直是天壤之别啊。可惜他的行李都在流云那里收着呢,别说是烤肉的调料,他现在连件干净的衣服都没得换。拎起自己被血染成暗红色,而且裂开了七八条大口子的外衫,莫问有些头疼。食物的好坏倒是其次,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找件衣服穿,他虽然比这些古人开放,但是裸奔这种事情还是做不出来的。至于他身上这件被血染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自然是不能穿的,他要是这样穿着走在大街上,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请回衙门接受调查。

可能是莫问最近实在是太倒霉了,连老天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莫问走了不远就发现了一个小村子,于是趁着夜色溜进去给自己找了一身衣服,终于避免了裸奔的悲剧。当然莫问没忘记给被自己顺走衣服的人家留下了一大锭银子,约有二十两左右,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过好几年的了。不过这些银子全都是从那些西夏人身上搜出来的,莫问用起来一点都不心疼。当然,等到明天这家人起床后发现少了的衣服和放在那儿的银子会是什么表情,那就不在莫问的考虑当中了。

天一亮莫问就又回到了官道上,下一个城镇有多远莫问并不清楚,他现在身上又有伤,靠着两条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在路上搭个顺风车。

到河南了(2)

或许莫问真的要转运了,他才走了半个多时辰就遇上了一个商队,莫问赶紧堆起笑脸迎了上去。

虽然莫问看上去文文弱弱,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但是附近可是野狼帮经常出没的地方,路过的商贾们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护卫们看到莫问接近,立刻警惕地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莫问看着众人如临大敌的样子,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他一直觉得自己现在这张脸长得很容易取信于人,而且他昨天流了那么多血,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此时的自己肯定是一副脸色苍白虚弱无力的模样,根本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吧。这些人干嘛用防狼的眼神看着他啊!

“大家别紧张,在下不是坏人,只是想搭个顺风车,到了下一个城镇就马上离开,不会给各位造成麻烦的。”虽然郁闷,莫问的脸上仍然是一副无懈可击的温雅笑容。身为杀手,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是必修课之一。而作为金牌杀手,他的各项必修课成绩自然都是优秀。

在他的笑脸攻势下,护卫们的眼神果然和善了很多。这时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走过来打量了莫问几眼道:“我们这些商队经常会带一些搭顺风车的人,带上你倒不是不可以。只是看这位公子的言行应该是出身大家吧,您这身一副可跟您的气质不怎么相配啊。公子还是先解释一下您的来历为好,我们可不能带一个来历不明的潜在危险在身边。”

莫问眼神微微一凝,心想这管事看起来挺精明的嘛,观察的也很细致,要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人前途肯定是不可限量的。可惜却生在了重农抑商的古代,白瞎了一个人才。

“在下昨日和家人途经此地,不料却遇到了强贼,在家人的拼死护卫下好不容易逃出生天。身上的衣服破损严重,行李又都丢了,只得和附近的村民商借了一件,暂解燃眉之急,是以看上去有些怪异。”莫问尽量说得文绉绉一些,看上去更像饱读诗书的大家公子,同时递上二两银子给管事,“这点银子就算做在下的车资,还望管事行个方便,带在下一程。”

管事接过莫问递上来的银子,顺势仔细地观察了一番莫问的手,发现莫问的手心没有练武造成的薄茧,中指上却有一个一看就是常年握笔造成的茧子,这才相信了莫问的说辞,允许他跟着车队行进了。而且二两银子在这个年代算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了。

莫问也发现了管事的视线,却表现的一片坦然。他重生到现在只握了两回剑,这身体的原主又是个只会握笔杆子的,手心自然是不会有茧子了。

坐上马车吃着馒头肉干的莫问,第一次感谢原主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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