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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佑万分遗憾,胤禛手却抖了起来,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勉力问道:“八弟这几天一直在画画?”
“是啊,我还问四海来着。这小子居然敢翻我白眼!气死我了!”
他自顾自埋怨,却没发现身边的胤禛长长的松了口气,心中抑郁烦闷豁然消失,顿时觉得天也高了云也清了空气也清新了几个弟弟也顺眼了,就连夏末的高温也顿时变得清凉起来。至于刚才那口血,爷昨天吃肉吃多了上火。
胤禩优哉游哉的骑着自己的小毛驴,咳咳,这是他特意去寻来的传说中的千里驴。白身黑蹄,肚子上数朵黑色梅花,就像特意烫上去似的。胤禩本想叫踏雪寻梅,但想着这名字也太俗气了点,最后干脆叫小四。嗯,一不给胡萝卜就蹬鼻子甩眼的,啧啧,可不就是四哥吗?
“阿三啊,你说我走的时候没告诉四哥一声他会不会生气啊?”胤禩抱着脑袋眯着眼睛。
石三听得主人问话嘿嘿傻笑,胤禩本也没指望他回答,这傻子,好玩,但也真是可怜:“你这傻子!”
说着递了块杏仁酥给他。石三早就看到自家主子的包包里装了好多好吃的,一直眼馋着呢,只是大哥二哥说过,人家不给不能硬要,否则就是耍流氓。他是好人,他要做大侠,才不耍流氓呢!
“四哥只怕会以为我在躲他!”胤禩依旧自言自语着,想象着胤禛的沮丧与愤怒的样子,乐的哈哈直笑:“这样也好。这样他心里就只剩下了我!再不会有其他人的位置!”
石三不懂他说什么,见他伸手赶紧把杏仁酥往怀里藏,主人坏,明明已经给了阿三了居然还想收回去,不给。
胤禩被他戒备的眼神看的无语,懒腰伸到一半再也继续不下去,讪讪的收回双臂,啧,他不跟傻子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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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京城十美,八爷排行第二!
作者有话要说:这人很重要!
大家可以猜猜看!
HOHO!
我敢保证没一个人能猜出来!
写评的亲努力够25个字啊。我送分啊!
游历的日子并不好玩,尤其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时候,更抑郁的是天气不好的时候,冬天太冷,夏天太热,刮风太吵,下雨又太闷,不过胤禩有一点很好,认准了的目标石头牛也拉不回来。
十个月时间,整个人都长高结实了不少,肤色也不再是没经过风雨的嫩白,而是略带了些麦黄,但比起普通人来还是白皙很多。
这十个月脚步不停,他已经遍游了内蒙乌里雅苏台甘肃,脑中各色地图资料给了他很大帮助,他现在要做的基本就是实地勘察然后再记录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基本每隔十天,便会有很厚一摞记录从驿站快马运往京城。
随侧的还有给各个家人兄弟的信,有皇阿玛的,额娘的,胤禛的,四小的,还有布耶楚克的,其他人偶尔也有,但并不频繁,毕竟交情不在,也没必要去惹人厌烦。
他的信也很有意思,一般都是当时在做什么的一时感慨或是见闻,随手记录下来,当然给胤禛的更详细一点,很多时候是一种诱导式劝慰,他希望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下,胤禛的目光也不要再局限于大清这一点点地方。就整个地球来说,世界太大,大清太小。
但是最关键的地图他却一点都没有寄出。这东西关键时刻便是攻城掠地的利器,若是稍有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而十个月时间,他也彻底变成了一个普通书生,除了天生相貌过于秀丽没法改,其他无论吃穿言行,早已与在京城时判若两人。
新疆地处内陆,天气炎热干燥,人烟稀少植被稀疏,野物因为食源不足也更加凶猛。这种地方,便是连野外宿营也是成问题的,经常一两个人三四个人的便不敢单独上路。尤其戈壁沙漠中,各种狡猾的毒蛇毒虫总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恨恨咬上一口。
且这地方民风彪悍,各路响马层出不穷。即便是跟了商队或是结了团伙,也难逃被抢被夺的命。还好这些响马知道留根,每次只要一半,且一般不把对方惹怒了也不杀人。否则这汉时流传至今的丝绸之路早就断了。
胤禩以前是知道这地方很乱,当时还很是痛恨官府软弱,如今实地考察,才知道在这种地方想当一任好官有多难。若是不想同流合污,便小心保命,所以这地方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却从没听过有什么万民伞万言书之类的,皆因条件不许。
“各位,再坚持一会儿,前面就有一片胡杨林,胡杨林里有口井眼,到时候大家有水喝有澡洗有烤肉吃啊。都打起精神来啊!”
负责护卫商队安全的镖头这句话,不但没有起到效果,反而更惹的大家怨声载道。
胤禩看着眼前的状况笑而不语,他早已做好准备,马车里放了不少的水袋水葫芦肉干大饼之类,还有特意给小四准备的胡萝卜,而水却是挂在了石三的马上,石三虽不懂事,但贵在听话,让他做什么拼死也要做到。胤禩让他多带水,他就把自己的马身上挂满了水袋,看的胤禩一阵无语,这一路走来,那马累的,几乎自给自足,身上背的水都是它自己喝的。
递了块肉干给石三,顺手再塞给小四一根胡萝卜,这小家伙除了胡萝卜还喜欢吃糖,更喜欢喝酒,简直是毛驴中的皇帝驴,难伺候的很,反正胤禩没见过这么牛崩的驴子。
“这位兄台可是第一次到新疆?”
来人声音悦耳,胤禩便也抬眼注目了一下,这一注目心中顿时不平起来。
他如今比之在京城时又长高了不少,但这人竟比他还高一个拳头,面相却比他小得多。且自己长相偏女相,若不是长大以来眉毛浓密了许多,单看脸活脱脱一个小女孩。而这少年,看起来跟他差不多的年纪,面相却比他英挺了许多,看得他捶胸不已。
京城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他的相貌虽说也算拔尖,但因为本人不经常露面且身份特殊却也没多少人议论,自从出京,便遭遇了形形色色调戏与被调戏。
最危险的一次居然有个富家少爷想绑了他直接上,若不是他身手不错石三靠得住,说不得当时就真的失身了,也就是自那时起他才改了自己好干净的毛病,脸上也涂了层暗黄,俗话说一白遮百丑,这一黑也增百丑。那惑人的艳色硬生生压下七分,这才避免了更多骚扰。
“正是,兄台也是?”胤禩心思百转,面上却潇洒自如。
“正是!”那人看了看胤禩又看看石三,“在下于飞晓,江宁人士。不知足下高姓大名!”
“不敢当。在下应祀,京城人士。”
那人一愣,顿时乐了:“哟,你和咱们八阿哥名字一样啊,怎么样?在京城可见过八阿哥?八阿哥艳名远播,可是位列京城十美之二啊!不知多少男男女女把八阿哥当做良人啊!”
胤禩顿时被自己口水呛到了,不住的咳嗽,憋了一泡泪:“什么?什么十美?什么良人?”
“咦?你居然不知道?”于飞晓稀奇的看他,“你不是读书读傻了吧?”
“我离京已经三年,京城现在流传什么还真不知道。”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打听清楚是谁搞的这个京城十美,还搞了个什么第二。我去,他堂堂大清阿哥难道还需要出卖美色?让他知道是谁传得看他不把他剁吧剁吧弄花盆里做花肥。
“难怪,我跟你说……”于飞晓笑的一脸神秘,凑近他巴拉巴拉从十美说到美食在说到诗画再到各地风土人情然后突然转回问他为什么来新疆。
胤禩一愣一愣的,他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能话唠的人,就算不搭理人家自己也能呱唧呱唧说半天,“你不口渴?”
“诶?”于飞晓眨眨眼,劈手夺过胤禩挂在小四脖子上的水袋仰头咕嘟咕嘟灌了满喉,然后猛砸吧嘴,“你没说我还真没想出来。你这水不错啊,居然还有点咸。你放了盐巴?”
胤禩被他这番举动弄得一愣一愣的,在京城经常是他弄得别人说不出话来,如今算是碰到了比他更二的人,他除了发呆居然什么都不能做:“是。听说这样止渴。”
石三不乐意的撅起来嘴,若不是看主人对这人还不错,他就要赏他一棍子,居然抢人家的水:“流氓!”
于飞晓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啥?”
石三撇头装没听到,胤禩自然明白乐得哈哈大笑又给了石三一块肉干,他欢欢喜喜的接了偷偷藏在衣襟里。
于飞晓莫可奈何,沮丧了不到盏茶功夫又振作了起来:“你这人不错,我交定了!对了,你为什么要出来啊?”
“喜欢的人跟别人成了亲,我便出来散散心!”既然不认识,胤禩也不再矫情。虽说他也明白成亲是必须的,就连他自己日后也必须要成亲,可是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胤禛迎娶别人作为贝勒府的女主人,说的好听心里还是在意的。若果真不在意,他又何必故意在那几天误导胤禩?若不在意,他又何必固执的连临别时也不见他一面?若不在意,两个人也不会是现下的关系。
于飞晓看他神色就只此话不虚,因为他也是因为相同的原因,世界上最悲催的,不是我爱你你不爱我,而是我爱你你也爱我但你却不得不与别人成亲,顿时把胤禩从普通朋友上升到了知己的高度:“别不高兴了。我也是这样。唉,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今天我们就痛快的喝他一场!”胤禩虽说心有失落,却并不厉害,他倒是意外会是怎样的女子能对于飞晓的情意视而不见嫁作他人妇。
他二人一路嘀嘀咕咕,不知不觉中队伍就进了胡杨林,很快大家便下马架起了帐篷烧起了篝火。
一路上胤禩对人既不疏离也不亲近,因此这时便也没人来找他,他也乐得自在,再说现在有了于飞晓这个比阿布更加活泼的家伙,倒也不觉寂寞,相反,于飞晓走过很多地方见识很是广博。这种见识,不是书上得来的那种纸上谈兵,而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生活。但他本身学贯古今,眼光之深远学识之广博见识之繁杂,非是一般人能比拟。顿时二人相见恨晚,连夜秉烛夜谈。
待第二天时,俩人已经互为知己暗自倾心。于飞晓把马车交给自己的奴仆自己跳上了胤禩的马车,见马车堆了很多稿纸便翻看了一番,越看越是心惊。
若不是早已知道对方家有长辈位居高堂,便要以为这人是细作来打探大清虚实了,待听明了胤禩是想编制一篇《大清风物志》,顿时心动不已。他自小跟着父亲跑商,去的地方多了解的也多,且记性颇佳,却从没想过编纂成册。
胤禩略作思考便让他把所知道的慢慢写出来。两个人比一个人总是要快很多。且于飞晓也不是浮夸之人,他的话倒是可信。
待到了库尔勒,马车中光是手稿便有一尺多厚,两人相视一笑,各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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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本章天雷滚滚!我就不信雷不死你们!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我又恶趣味!哇哈哈哈!
不过这是早就设定好了的!
都说了是四四情敌了!
乃们肿么还可以往其他地方猜?
现阶段,四四的情敌就是女人+知己啊。
放心,于飞晓根本对小八不屑一顾,人家有心上人滴。
记得多带几个避雷针啊啊啊啊!
在库尔勒,于飞晓便随胤禩一起住在了驿站。驿站虽说不如客栈舒服,但胜在沾了官府的名声虽说不大受欢迎,因着油水不多倒也没人来骚扰。
两人秉烛夜谈抵足而眠,真正是相见恨晚,不约而同的延长了在库尔勒的停留时间。
而随着两人停留时间增多,他们写下的手稿也更多。几乎每五天就要有将近半尺厚的文稿快马送往京城。
终于在把于飞晓肚子里的存货掏空之后也到了临别之际,虽说是依依不舍,但胤禩有自己的事要做,而于飞晓虽说很乐意去做这件几乎板上钉钉的名留青史的大事,奈何家族事业更大,他本人并非任性之人,否则又怎会任由心上人嫁给别人?在这库尔勒逗留一个月已是极限。于是俩人约好大喝一场为于飞晓践行。
他们这一个月来作息极不规律,时间紧任务重,几乎每次都是累极了才倒头睡,睡醒了继续编纂誊抄。一个月下来两个人都瘦得皮包骨。
此时金乌西沉玉兔东升,两人相互看着对方狼狈憔悴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夜色已深,俩人也懒得出去,便在驿站随意要了些小菜,酒还是夜里值夜的老兵珍藏的一坛十六年的花雕和两坛烧刀子,于飞晓非常大方的赏了张百两银票,乐得那残疾老兵乐哈哈的最都合不拢。在这驿站,油水最是稀少,也就碰着那个贵人心情好了能赏点或是丢了的小配饰,像这一赏就是百两的可从没有过,这百两白银,省着点都够他花上十来年了。
“我说应兄,待此书成册,你可真是要流芳千古了。”《大清风物志》的价值,以他伤人的眼光自然看得很准,不过想到自己也曾参与其中一部分就非常心满意足,他自得的想,哼,爷也算是要传世的人了,哼,爷比那些酸书生可是有用的多了,哼,待有了名气一定要想办法把小妹抢回来。只是转念一想又泄气了。这应祀虽说家有势力,但这编书若无官府支持,想要广泛流传那估计要千年后了,而千年后,坟包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还怎么跟小妹双宿双飞?
“于兄也别忘了自己。再说了,这事我爹也知道,他可是很支持我的。有他帮忙,想来刊印出来不是问题。”
胤禩神秘一笑,仰头灌下一杯花雕,于飞晓也仰头一饮而尽,也是,悲春伤秋不如大醉一场。
“干!”这于飞晓是个豪爽之人,喝到后来总觉不尽兴,干脆抱起一坛烧刀子直接灌。
胤禩喝的兴起也抛开了矜持规矩,人生难得一知己,以话佐酒,更是美味,于是同样抱起一坛子。
两个酒坛相撞,发出一阵沉闷的声音,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嘴巴一抹你争我抢把那剩下的烤羊腿一手抓起啃了起来。
俩人吃喝完已是凌晨,几天劳累一旦放松下来,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到最后俩人